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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在非洲-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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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们都尚且如此,他们的下一代,那就更堪忧了!
父母对于子女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林全他们在的时候,还可以教育教育自己的子女,让他们不至于太差不至于歪到没办法扶持,但是他们这一代自己就退化或者说是劣化了,那还能指望着他们教育出怎样的后代呢?
所以第三代的资质就可想而知了!
西汉初年的时候,刘邦这个人是小混混出身,为人特别的讲义气,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句话形容开国皇帝对那些对自己有功的人赶紧杀绝,基本上是贴切的。
但是在刘邦的身上却未必适合,楚汉之争的时候为什么刘邦一败再败,彭城一战几乎输的裤子都没了,他自己这样没羞没臊的人都差点要拔剑自刎了,可见他输的有多惨,但是刘邦最后却可以击败项羽,凭借的就是他比项羽大方!
跟着他干,他就随便封赏,非常大方的那种,西汉初年立国之后,刘邦一口气封了一百多个彻候,彻候跟诸侯国相比其实差不多,最多是小了一点而已,这种封赏当然是非常大方的了!
但是不到五十年,西汉初年的那些彻候消失了一大半!
为什么消失了?被朝廷砍了呗!为什么被砍呢!
不肖子孙乱惹事败家呗!
就连开国功臣萧何陈平的侯爵都几乎保不住,可见他们的后代是有多么的作死!
………………………………
第五百零二章 林巧的要求
教育是个大问题,这个两个人的共识,教育好了,对一个孩子的一生都是至关重要的。
养不教父之过,一个孩子如果不好好的教育的话,那他以后会犯什么错误,就都不好说了。
关于中国和英国的教育,林全跟丹尼丝都有点犹豫。
中国的教育负担太大,创造出来的孩子弊端很多,填鸭式的教育不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思考,而英国的放养式的教育也同样糟糕,看一看英国现在成了什么熊样就知道了,一个国家教育的得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国运,这是为什么世界各国都是那么重视教育。
“你们两个也太神经质一点了吧!现在才哪跟哪儿啊,孩子都还没有生出来呢,就考虑着给他找学校了,真的是感觉醉醉的!”
林巧见到他们两个在哪儿一本正经的挑选着学校,很不合时宜的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
两人一愣,发现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现在谈这些事情,未免也太早了一点吧!
“那就再说吧,反正距离这个小家伙上学还至少有五六年的时间呢!”
幼儿园不考虑在内的话,距离小林全上学确实是还有一段时间,而这个世界的变化是那么的快,那么的迅速,谁知道五年之后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啊!
所以现在去考虑这个问题,多半是没有意义的。
“你们确定要走了吗?可不可以带上我啊!我的暑假还有两个多月呢!”
林全跟丹尼丝在江城待了好几天了,已经准备前往欧洲了。
而林巧这个时候想要跟他们一起出去,她的暑假太长了,让她都感觉有些绝望。
读高中的时候总是羡慕别人有暑假,而他们只是放了不到十天的假,就都回到学校去乖乖补习了。
那个时候在繁重的复习和作业之中,他们总是憧憬着进入大学之后的生活。
老师们也不断的给他们灌输,大学是天堂,只要考上了大学,就什么都可以得到了,睡到自然醒,轻松的课程,宽阔又自由的学校,还有充裕的时间,无论是寒假还是暑假,时间都足以让他们休息足够,甚至还可以在大学里面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什么的!
这些事情,想想都觉得画面挺美的!
当时还挺期待的,现在嘛,感觉累觉不爱啊!
时间太长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打花!
她们学校六月中旬就已经放假了,结果她在家里面窝了差不多一个月了,这段时间江城的天气实在是太不友好了,温度高达三十六七度也就算了,关键是根本就没有风,湿气还非常高。
江城是百湖之城,境内不仅有长江和汉江,还有东湖、汤逊湖等等一大堆湖泊,市内的湿度很大,更显得闷热了!
在这样的天气之下她冒着酷热出去寻找过一些单位,想要得到见习的机会,但是因为专业知识掌握的还不是很熟练,加上江城找这样的企业也不容易,想要找的话,基本上都在光谷那边,坐地铁去的话都要半个多小时,来来回回太折腾人。
她于是就知难而退了。
林全听了她的话之后敲了敲她的脑袋,“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啊!这可不像你啊,你说吧,你是不是想要我答应你什么事情?”
林巧的性格林全是了解的,他不太相信林巧是那种不能吃苦头的孩子,实际上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面,她从来没有因为事情困难而发生过退缩的情况,一次也没有。
他们林家的孩子都是那种咬牙坚持也不吭一声的人,这种性格虽然有的时候很吃苦,但是没有这种能够吃苦的性格的话,恐怕林全现在也干不成那么多的事情。
“嘻嘻,被你看穿啦,人家就是想要留在你身边帮你做点事情嘛!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可以交给我?我毕业了以后就跟着大哥你混啦!”
林全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林巧连忙把他的手拍掉:“不要随便摸女孩子的头,会把头发弄乱的!”
林巧感觉自己都是个大人了,他还这样随随便便的,太不像话了。
“都是大人了,还要指望着你哥给你分配工作呢?这可不像是大人的行为啊!”
林全揶揄道,不过揶揄完了之后,他也认真的考虑起来了林巧的提议。
老实说,放她一个人在外面的话,他还是有点不放心的,但是自己身边有什么工作是合适她做的呢?
他想了一下,发现好像确实是不多,尼日尔的农场条件太苦了,而且实在是太远了,那边的环境也不安全,据说现在因为石油,尼日尔境内的安全局势开始恶化了,赵成他们都开始扩招农场保卫队的规模,并且从法军那边采购了一批武器,一批从利比亚境内缴获的政府军武器,不只是有AK枪械好RPG火箭弹,甚至还有几辆悍马改造的轻型装甲车。
这帮家伙也真的是无所畏惧,什么东西都能摆上货架。
而买了这些东西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是对于农场而言却是很必要的,不然的话他们可能没法保证自己的安全,尤其是在农场周边也聚集了不少的人,安全局势更加的复杂。
而尼日尔的话,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亲生妹妹放在那边的。
所以这一个选项被他给PS掉了。
除了尼日尔之后,他的产业就只剩下欧洲那边和国内的了。
国内的事情就是北边的农场了,乌海虽然在国内,条件相对于尼日尔而言当然是要好不少了,但是这边距离江城还是有点远,林巧要是离开了的话,两位老人只怕也要跟着她了,或者是林全自己带着,但是未来的一年林全可能都要陪着丹尼丝在欧洲待产。
所以林巧大概是走不了了,虽然之前跟小姑说好了,让他们帮助照顾两位老人,但是完全把两位老人交给他们,而自己这边却到处乱跑,这未免有些太不负责任了。
所以他心里其实是有点犹豫的,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答应林巧的要求。
因为在他看来,最适合林巧的工作,其实就在法国那边。
他在法国的事情需要重新整理一番,成立一个公司了,而这个公司他准备亲自故去牵头的。
………………………………
第五百零三章 树荫下
把两位老人送回了小姑那边,小姑他们得知丹尼丝怀孕的消息也很高兴,非要留林全他们在这边住上几天。
两人的盛情邀请,林全当然是不好拒绝的了。
于是只好跟丹尼丝在这边留宿了下来了。
“热吗?”
树荫下面,林全正努力的给丹尼丝挥舞着手中的蒲扇,一边给她扇风,一边驱赶闻到气味赶过来准备饱餐一顿的蚊子。
农村的蚊虫比较多,因为水源到处都可以看到,加上有很多地方可以提供给它们躲藏和繁殖,于是蚊子就非常多了,有的时候晚上开着灯,不一会就可以吸引来一大片蚊子,贴在灯管上飞来飞去的,几乎可以把光线都给完全遮挡住。
而吸血的母蚊子则会根据人的气味来选择自己的攻击对象,一般来说,O型血是最受到欢迎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蚊子就喜欢盯着O型血的人要。
林全自己是B型血,这倒也还好,林巧跟丹尼丝都是O型血,所以就很惨了。
丹尼丝有些受不了家里面的闷热,小姑家并未装空调,现在他们居住的是乡下的屋子,因为朝向不是太好,下午的时候太阳会晒到屋子里面来,而就算是把门关上,屋子门前的温度也会急剧攀升,然后使得整个屋子就像是一个蒸笼一样,完全待不住人。
两人便只好搬到门口的树荫下面来,可是来到树荫下面之后,蚊子也就多了起来。
丹尼丝这个招蚊子的血型可害惨了她,身上不一会就被咬了好几个红疙瘩,看得林全简直是心疼的不行,于是找了一把比较旧式的蒲扇,来帮助她扇风和驱赶蚊子。
这种蒲扇是由蒲葵的叶、柄制成,质量很轻,价格要很便宜,是中国应用最为普及的扇子,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几千年的演变,它一直都经久不衰,不过随着人类逐渐步入电气化时代,于是这种简单廉价的东西,才逐渐的从人们的视线之中慢慢的消失了。
离开农村,在城市里面是很难发现这种东西的,偶尔在公园可以看到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手里面会拿着这种东西,在年轻人那边几乎是看不到的,估计再过二十年到三十年的样子,这个东西就会彻底的从民间消失,以后想要看到它的话,大概只有去博物馆,或者在古装剧里面才能看到了,当然了,如果这个古装剧的编剧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那才行……
其实,不只是这一种东西,很多传统的东西都在逐渐的消失。
比如说农村里面的那种高度大概只有四十厘米的椅子,这种用柏树压制的椅子现在已经越来越少见了,即便是在农村,也很少有人再会打制这种东西了。
人口的流失,带走了农村的活力,使得很多被城市淘汰了的东西,在农村也在加速淘汰。
这种现象,让人看到了之后觉得唏嘘不已。
“还好,你好点没,擦了花露水的话,伤口还痒吗?”
蚊子最讨人嫌的地方不是它们会吸血,吸血这件事情听起来很可怕,但是蚊子的体积并不大,所以也吸不到多少血,加上它们给人的皮肤带来的伤口并不会很大,所以如果只是丢失一点血的话,其实是无伤大雅的。
但是这个家伙最令人厌烦的地方有两点,一点是它的声音!
每次要吸血之前,总是嗡嗡嗡的一阵低鸣,似乎是在向你宣告,我来了,我又来了,我又来吸你的血了!
这种声音听起来实在是让人开心不起来,就好比你要偷东西,但是你却又光明正大的跑到主人家的门口炫耀一通,告诉被害人你要偷东西,偏偏你偷走了之后,别人拿你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这实在是太逗人恨了!
第二点就是这个家伙在吸完血之后,它通过自己吸管留下来的那些分泌物实在是太烦了,那些东西是帮助它吸血的,有扩血管和防止凝血的功效,但是这东西会刺激人体,让人感觉非常的瘙痒,然后每次被叮咬的部分,都会有一阵奇痒,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抓挠,而这样的话,很容易造成皮肤的感染和损坏。
而且这种瘙痒的感觉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被蚊子叮咬的地方多了的话,那就非常糟糕了,身上多个地方都感到奇痒难忍,那种愤怒的想要杀光全世界所有的蚊子的心态,相信不少人都有过。
对付这些分泌物,林全并没有太好的办法,现有的办法就是利用碱性的物质,比如说肥皂水什么的来涂抹一下,中和一些蚊子分泌物里面的酸性物质,这样的话有一定的止痒效果。
不过就算是止痒了,效果也不大,如果不能阻止蚊子继续叮咬的话,那人还是要不断的遭罪。
所以林全在帮丹尼丝处理了叮咬处之后,又给她擦了一些花露水,用的是中国驰名品牌六神花露水。
效果好不好他不太清楚,反正他对于花露水的味道不太喜欢的。
丹尼丝倒是对于这种东西感到很好奇,感觉这东西的味道闻起来跟香水的味道很像啊!
“还好,我不热,你呢?好点没?”
现在都还没有天黑呢,结果丹尼丝就被蚊子咬了这么多次了,这可真的是让林全感到很无语。
这蚊子的数量多了之后,果然不是一般的凶残啊!
“嗯,好点了,至少不热了!”
丹尼丝抿嘴轻笑,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让她有一种可以放心的依赖别人的感觉。
这种依赖是不带任何的心理负担的,她理所当然,林全也处之泰然,这就是情人之间的默契了吧。
“哈,不热了?那还痒不痒?要不要再擦一点花露水?”
林全捏着鼻子把花露水拿了上来,花露水里面是加了酒精的,所以有比较强的挥发性,林全觉得有点刺眼睛,所以不太喜欢这东西,这味道他确实是有些受不了,不只是花露水的味道他受不了,如果有人的香水味道太浓厚了的话,他也一样会受不了的。
………………………………
第五百零四章 送错了礼物
“表哥,这是新鲜的“柳术”,给你跟表嫂吃!”
小表弟晒得黑漆漆的,手里面捏了一把绿油油的芦稷,递到了林全的面前。
林全眼前一亮,这东西小时候吃过,长大以后好像没有多少人种了,所以就没看到了。
没想到这一次在小姑这边还见到了。
“谢谢你啦,表哥奖励你一个好东西!”
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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