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初二-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四十章《大花轿》的现场实力

    至于男人,哪个男人没有淘过气?没有痞过?坏过?

    安然和刘冲的这一曲痞版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直接男女通吃,将整个娱乐会所的气氛掀到了最高/潮!

    捂脸尖叫者有之,拍掌叫好者有之,跺脚扭腰者有之,目瞪口呆者有之!

    就连在一旁第一次给安然伴奏的白客乐队的乐手们,此时也全都站起身来,朝着安然笑着高举起他们手中的乐器,挥手示意。

    因为安然刚才的这首歌已经轻而易举地征服了他们!在音乐的世界里,只有你够强,乐手们才会服你。而只要你够强,乐手们就乐意为你服务!哪怕是免费的!

    因为乐手也是人,也有着一双耳朵和一个大脑,作为玩音乐的人,他们在音乐上比普通人更为敏/感、敏锐,也更懂得什么是好音乐,好的歌手和唱作人。

    人人都有趋利的本性,追随强者是天生就印在基因里的。乐手们在这方面尤为突出,安然前世的时候就听说过许多因为要追随更好的主唱而跳槽的乐手。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首歌首先在编曲上就让整个乐队的乐手们都乐疯了!他们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尝试过这么畅快淋漓的歌了!带劲、疯狂却又高低起伏、自成规则般浑成一体!

    这……这是大师级手笔啊!貌似简单,貌似粗俗,可又能在不知不觉之中让人受到感染,让人不自觉的就随着音乐而翩翩舞蹈。

    也只有大师级手笔的歌才能有这样的效果了!

    乐手们都是行家,此时想明白这点后,他们看向安然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崇拜的神色。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竟然能在音乐上有如此造诣!哪怕安然和刘冲的年纪都还太小太小,可在强者为尊的音乐世界里,安然确确实实已经是“上位者”的实力了。所以,乐手们在向一个比自己小太多的小孩子表示敬意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反而更以为荣!因为年轻安然的潜力比乐坛上所谓的“音乐才子”都要来得大!

    站在舞台上,感受着久违了的掌声,安然微微眯了眯眼睛,深深呼了口气,安然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叠乐谱,朝刘冲抖了抖:“要不要唱?”

    刘冲眼睛一亮:“你的还是我的?”

    “你的。”安然笑,他还不打算在这个地方唱自己的歌,因为怕暴露,怕以后的日子过得不平静。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愿意暴露自己。

    所以,现在也只能把刘冲给顶出去了。

    “《大花轿》?”刘冲的眼睛亮得像一颗璀璨的星!这首歌可是他目前水平的最巅峰呢!

    “真的可以?”刘冲环顾了一下舞台,舞台下面的人们都还沉浸在刚才的疯狂中,看上去有些怕怕的。

    “唱完就跑?反正他们不知道咱们是谁,也不知道咱们长什么样不是?”安然眼里带着坏坏的笑,唇角也弯起一个痞痞的弧度。

    歌舞厅嘛,要是不来点坏的,怎么对得起这样的场所?

    “唱!”刘冲也很快就下定了决心,然后弯着腰给乐手们发乐谱去了。

    “这……这是……”乐手们看到乐谱之后,全都傻了眼了。

    这首歌他们最近全都有听过!

    而且因为《大花轿》的曲子太过于激/烈,太过于“爽”,他们几个乐手甚至还在私底下排练过几遍!

    而现在,眼前这两个看上去还很稚嫩的小家伙居然拿出了这样的谱子?是知道他们这些乐手们曾经在私底下排练过这首歌吗?

    来不及多想,安然那边已经朝他们竖起了拇指,示意他们可以开始了。

    熟悉的声音响起,有反应快的听众立刻就联想到了最近tt音乐平台上面最为火爆、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那首《大花轿》。

    因为,在整个华夏音乐史上,再也没有另一首歌的曲子有这样别致了。那么的粗犷,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另类……

    还有歌词,没有哪一首歌会有这么直白的歌词了,直白得令人忍不住想要脸红,却又忍不住地想要去听,想要去跟着演唱者所“讲述”的这个故事主人公的脚步,一起去探寻那个受着主人公宠溺的女人是如何满心欢喜的……

    粗犷的声音响起,很熟悉,仿佛天边炸裂了一声雷,声音粗得……听众们都在心中暗自叫了声爽!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刘冲的声音极粗豪,偏偏又有种极抓人耳朵的特质。听众们的脑海里似乎一下子出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兴高采烈地在往上走。

    越走心里越是高兴,忍不住唱了起来。不远处,一个身着红衣褐格子裤的女子忽地转过头来,脸上宜嗔宜喜,一头秀发被她揉玩在手中。她眼睛带着笑意在汉子身上转了一圈,唇角轻扬,笑了。

    然后,汉子带着笑,略微有些憨,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羞涩,伸手牵住了更为羞涩的她的。跟着,汉子的胆子大起来,牵着她,两人一起徜徉在满眼春/色的小山中。

    忽然,她一声惊呼,伸手指过去,汉子看见了一大片鲜艳的红杜鹃花。

    鲜花、美人相伴,汉子心里美美的。汉子的手悄悄的环过了姑娘的腰,姑娘的身子僵了一下,跟着媚眼瞥了他一眼,任由他搂着。

    两人一齐坐在花海边上,肩并着肩,虽然并没有说话,可彼此心里却都在想像着之后的种种美好。

    汉子想的是大花轿里头着凤冠霞披身穿大红新裳的新娘子,想的是洞房花烛的一刻千金。姑娘想的是花好月圆,花前月下的浪漫一生。

    至此,一曲终了。

    良久,良久。

    听众们回过神来的时候,舞台上只剩下了呆若木鸡的一众乐手。舞台一侧只站着一个失魂落魄的白客。

    观众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着。

    他们刚才体会到了他们这辈子所能体会到的最刺激最爽快的现场。哪怕是音乐声停止,他们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个粗犷的声音在呐喊着、呐喊着……

    站在台侧,白客显得是那么的失落,而他原本英挺的身体,此刻也显得有些颓、有些落寞。

 第四十一章输得不冤

    一曲终了,不,一曲刚刚开始的时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大花轿》这首歌他也曾经听过,并且最近几天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听。

    睡觉也听,吃饭也听,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听。

    可以说,如果有伴奏的话,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轿》直接给唱到没有一点错误的地方。任何一个字的音准、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极而流。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志得意满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后,那两个看上去像极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还算热闹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后,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轿》!

    唱也就算了,这两个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轿》唱得一点瑕疵都没有!

    不,甚至连声线也模仿得极像极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样!

    虽然声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脑海里,演唱这首极端粗犷的《大花轿》的人就应该像歌词里所唱的声线那样,是一条很粗犷的汉子,起码,有络腮胡子,起码,能有胆量去抱一抱那位心爱的姑娘。

    可不是这两个连嘴毛都还没长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听起来声线像极了原唱,在白客的脑子里,硬是没把刘冲和原唱划上等号。

    可即使不是原唱,这两个小孩子唱得也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但音准没有任何的毛病,就连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个小胖子甚至还即兴在舞台上走了几步,活脱脱一个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从技巧、声音、感情等等各方面来讲,白客不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输了,相反,他还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将夜晚的美好、静谧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让人的一颗心完全沉浸其中,体会静的美好。

    只是……白客忘记了这里是歌厅。所以当他听见舞台下面观众们疯狂的叫喊声的时候,白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记了唱现场最最重要的一点了——调动气氛!

    普通人出来听歌,为的就是寻乐子。谁唱得热闹,谁更能吸引人,观众们就更喜欢谁。他白客唱的月光虽好,可毕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人?到底还是人家唱的《大花轿》更能夺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观众支持。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客的一颗心顿时就沮丧万分了。

    他知道,自己输了,输的虽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还是输了。一想到输了之后就要唯那样一个小孩子马首是瞻,白客的心里就跟死了般难受。

    “头儿!”乐队的鼓手见白客一直都低着头发呆,有些担心他,于是忍不住叫了一声。

    “我没事。”白客无力地挥挥手。

    “头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什么打击了?”吉他手抱着吉他走了过来。

    白客叹了口气,将打赌的事说了一遍。然后所有的乐手都面面相觑起来。

    吉他手:“头儿,你胆儿真大!佩服!”说着,还一挑大拇指。

    “什么意思?”白客更加迷茫了。难不成他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了吗?还是说……跟两个小孩子打这种赌犯法?

    几位乐手互相看看,还是吉他手说了:“难道你没听出来?刚才那两个小孩子可都是‘玩’的高手?”

    “玩”指的是玩音乐,白客明白这点,并不答话,只是看着吉他手,示意他往下说。

    “开始那首《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头儿你没觉得这曲子很牛掰吗?还有歌词,超有感染力的好吧?”吉他手一说起来似乎就刹不住车了:“你都不知道,我们几个在下面帮活儿,他们两个在上面唱得我们都快要跳起来了!”

    “还有,还有那句‘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真过瘾!”贝斯手也说,还跟着唱了一下。他也是受到了感染的那拨人里面的。

    “完全是大师级的演出!”性格稳重的鼓手说。

    三位乐手说完,一齐看向了沉默不语的白客。

    白客的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终还是反问了一句:“大师级?”

    “是啊,头儿,你难道听不出来?”贝斯手满脸兴奋:“我这还是第一次和大师级的主唱合作呢!”

    “咳!白客,这是首咱们没听过的新歌,你没听出来没什么,不过后面那首《大花轿》你应该能听得出来吧?”键盘手慢悠悠地探出头来说。

    “听出什么来?”白客的心头仍是一片茫然,他的心还处在刚才输掉的那场和安然的打赌中,暂时缺乏判断力。

    “原唱啊,老大!那可是原唱啊!”吉他手一幅受不了的样子原地捂脸跺脚,恨白客反应之慢,怒其不争,连听了无数遍的歌曲的原唱都听不出来。

    “那真的是原唱?”白客的心里更加茫然了,那不是两个小孩子吗?怎么可能会是原唱?

    仔细一想,白客的一颗心瞬间就又凉了!那浑厚的嗓音,略带不自然的口音……完完全全就是原唱啊!符合所有的特点,甚至连在一旁伴唱的声音都一模一样!

    白客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连原唱都没听出来?以前的他可不是这样子的啊。以前的他,只要听过一遍的歌,基本上就可以看着歌词跟着伴奏唱了。而听过几遍的歌,在音乐刚刚响起来没几秒的时候,他也能大概猜出这首正在播放的歌的歌名叫什么,里面有几个比较难唱的“点儿”。

    可是今天,他居然连原唱的嗓音都没能认出来!最最重要的是,他之前还和安然打了赌!

    一想到要当人家的小弟,白客就又想死了。

    众乐手一齐看着他:“老大,你该不会真的要认人家当老大吧?那俩高手应该才十三四岁的样子。”

    白客无力地抬了抬手臂:“还能怎么样?”他在心里想像了一下自己认安然当老大的场景,再和身后这堆乐手兄弟们一齐向安然鞠躬,口中齐喊:“老大好!”而安然则笑眯眯的回一句:“乖!”

    那场面,只是稍稍一想,白客就想死。

    “真的要认老大?”众乐手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一双双大眼珠子死死盯着白客。

    “嗯。”虽然极不想承认,但白客还是点了点头,鼻子里轻轻嗯了一声。

    “哇呜!哇哈!太好了!咱们终于可以跟着高手混了!”众乐手一齐七嘴八舌地说,连身体都挤到了一块,把白客挤到了外围,根本就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第四十二章你是安然?

    白客哪里会想到自己的兄弟们居然反水反得这么快?顿时有些傻眼。

    他心里可没想着要拜老大啊!这几位哥们这都是什么态度?这么积极主动,还叫嚷着要去各大初中学校里寻找老大的身影又是怎么回事?为自己只有自己的神经反射弧有点慢?他们这是要闹哪样啊!

    白客不太明白,所以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是迷迷糊糊的。

    贝斯手第一个想起白客来,伸手掌在白客的背上拍了一掌:“老大,咱们是不是现在就去找老老大?”

    你的老老大才十四岁,你妹!白客在心里狂吐槽:“啊?现在?”

    “是啊是啊,要是晚了,说不定别人就把老老大给抢走了呢!”吉他手也在一旁一脸热切地起哄。看他的样子,他是巴不得立刻、马上、now地认了安然当老老大。

    “不要这么快吧?”白客觉得认老大这种事,哪有上赶着去认的?

    “一定要快啊,要不然别人占了先,咱们就只能跟在别人身后吃灰了。”键盘手也说。

    白客退后一步,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像是第一次认识身边这帮哥们似的打量着他们,看着他们的一脸热切,又浑身激动的样子,白客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好了。

    良久,白客的嘴唇哆嗦了一下:“可是……他才十几岁啊。”他心里始终过不去年龄这道坎。

    鼓手激动得眼睛都红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