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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之路-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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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米特拉达梯狡黠地笑了下,“阿基里斯的船队会在西里西亚海域游动,但我却会亲自领着塔克席勒的人马,穿过陶鲁斯的隘口,自陆路奔袭本都,这叫声东击西。”
“哦,那陛下您的女婿呢,他可是在这座城市集结了大军,要继续和赶赴此地的罗马军团决战呢。我们如何在他的眼皮下回本都?”
“塔克席勒会去参加他的队伍的,会的。。。。。。”米特拉达梯哈哈笑起来,似乎所有的局势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这时,外面一阵嘈杂,伴随着阻拦与冲撞的声音,随后门被推开了,米特拉达梯警觉地坐了起来,握住手中的剑柄,这毕竟不是他的城市,什么危险都可能发生。但最后,他发现推门闯入的人,正是他的首席侍卫剑士,毕都伊塔,捂着流血的胳膊,脸色铁灰,跌跌撞撞,跪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帝,您的小女儿,阿狄安娜还活着!”
米特拉达梯面露喜色,慢慢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严肃地对毕都伊塔说:“你的爱博娜呢?”
“这是我的耻辱,我把我的女主人丢给了罗马人。”毕都伊塔额头的筋,都要爆出来了,十分痛苦的表情。
米特拉达梯将自己的佩剑解下,抛给了对方,“这是我的剑,我的灵魂与精神,它的名字叫奥拓利库斯(是参加过阿尔戈号远征的英雄,也是锡诺普的创建者),带着它,把你的爱博娜,和我的女儿,不,现在是哥迪尼王国的王后了,还有我的妹妹,从罗马人那里带回来,那边有内线会帮助你。”
“遵命,我的大帝。”毕都伊塔五体投地,单手将“奥拓利库斯”高高托起,回答道。
数日后,特雷斯塞塔的大校场上,上空的流云都被喊声震得四散奔走:无数的蛮族战士:阿尔明尼亚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米提人、哥迪尼人、亚美尼亚人、阿拉克斯人,各种民族的装束铠甲,各种民族的旗帜节杖,各种民族的战车武器,杂七杂八,都聚集在大校场高台上的万王之王特格雷尼斯的麾下,愿意接受他的指挥,特格雷尼斯这才恢复了与罗马人再战的信心,因为经过事务官的统计,这些蛮族汇集起来的军力实在是惊人:
五千名亚美尼亚禁卫骑兵;
一万名米提弓箭手与投石手;
五万五千名阿拉克斯骑兵;
一万名哥迪尼精锐长矛手;
两万名叙利亚希腊化方阵步兵;
十二万名蛮族轻装步兵;
三万五千名仆役与辅助兵;
还有八千名他岳父米特拉达梯送来的盟军,由本都骑兵大将塔克席勒带领。
“我们会在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间的平原,彻底击溃自大的罗马人,他们只有可怜的两万人不到的队伍,还敢孤军深入,觊觎我的新都。我们完全能像对待蚂蚁那样碾死对手,你们的英雄战绩,将与我万王之王的荣威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流传下去!”高台上,特格雷尼斯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挥舞着各种手势,但这下面的二十万人的声浪实在是太庞大了,把万王之王的演讲给彻底淹没了。
米特拉达梯的军队,也在下面,步骑分开列着整齐的方阵,塔克席勒觉得周围的头脑都要被炒炸了,这会儿他旁边的一名侍从骑兵打扮的高大巨汉,对他说:“将军,那边的方阵不正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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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决战前夕(中)
发话的正是米特拉达梯,他巧妙地隐藏了自己的身份,甚至还剃去了引以自豪的浓密的胡须,塔克席勒放眼看去:旁边的方阵枪如苇列,持枪的兵士密密挨着,全都戴着顶部弯曲的“马其顿头盔”,持着小小的圆盾与轻甲,在方阵最前面由重甲卫队卫护的,带着红色羽毛头盔的,确实是哥迪尼国王查尔努斯,脸上阴晴不定。
“是的,如您所见,我的陛下。”塔克席勒压低了声音。
“看来我们的查尔努斯不太高兴的样子。”
“是的,陛下,听说上次他就临阵脱逃过,看来他不愿意跟着您的女婿一起疯狂了,要摆脱附庸的地位。”
嘿嘿,与他交谈交谈吧——他有一支精锐的公民兵,而且他的妻子刚刚亡故——有谁能告诉他,我愿意把我明媚动人的小女儿阿狄安娜,送入他的内室呢?”
“如您所愿,我马上派人去交涉。”塔克席勒立刻答应了。
“对了,塔克席勒,我的臂膀,在出征后你要不断地进谏特格雷尼斯。”
“叫他主动出击罗马人吗?”
“不,相反,你要不断劝诫他,避开罗马人的锋芒。”米特拉达梯狡诈地说。
果然,当亚美尼亚极其庞大的军队离开特格雷塞塔后,塔克席勒就一日三次地劝说特格雷尼斯,建议他要吸取之前惨败的教训,不要与罗马人硬对硬,最好采取谨慎对峙的战术,等待罗马人粮尽退走,这样可不战而胜。
“塔克席勒,有人称赞你是本都原野上的公牛,没想到你居然是如此胆怯的鼠辈,我需要的是堂堂正正击败罗马人的荣耀。”有时候,特格雷尼斯就是如此生气地对塔克席勒说——他和罗马人决战的雄心,就此越来越强烈了。
随他一起出征的,亚美尼亚王子小特格雷也就愈发忧心了。
二十多万人的部队,浩浩荡荡,极其臃肿,加上是来自各个不同的民族,导致整个行军就像武装大游行般,各个国王与酋长时而宴会,时而争吵,特格雷尼斯简直无法调度,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禁卫军(他唯一指挥灵敏的部属)走走停停,以一天五十到一百斯塔狄亚的龟速挪动着。特格雷尼斯记的,清楚的日子,十二月初一个新月如钩的夜晚,一名气喘吁吁的斥候举着十万火急的情报,告诉他和小特格雷:
“吾王,罗马人的一支大部队,已经推进到了特格雷塞塔的城下,着手攻城了!”
“混账,怎么可能!”特格雷尼斯又惊又怒,自己数日前刚从这座城市领军出发,前去寻找罗马的主力决战,结果罗马军团鬼使神差,居然穿过自己军队的缝隙,插入去了特格雷塞塔?“会不会情报有误,是跟在后面的我的同盟军?”
那斥候喝了口水,毫不客气地否决了万王之王的幻想,“就是罗马人,他们的兵士都穿着暗红色的斗篷,戴着黄铜盔,穿着狼皮或熊皮斗篷的掌旗官手里的营旗,表明了他们都是路库拉斯属下的第十一军团。”
这正是第十一“八目鳗鱼”军团,离开索菲尼后,他们一直在静默而疾速行军,六千人走起来如阴云里的闪电般,居然穿插过了特格雷尼斯那庞大的营地,直驱特格雷塞塔城下,而无人知晓!
特格雷尼斯一屁股坐在了宝座上,冷汗直流,下面的各个酋长,还在狂呼畅饮着,旁边的小特格雷说到:“父王,必须急速回军,在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
塔克席勒则眼珠一转,说:“不,我建议您兵分两路,我可以与王子殿下领着所有的骑兵火速回去,与城下的罗马人作战;而吾王您领着所有的步兵,坚守此处,以防还有其他的罗马人。”这本是个最明智的建议,但塔克席勒明知道这位刚愎自用的万王之王的脾性,想起了米特拉达梯的叮嘱,才有意这么说的。
“不!”特格雷尼斯果然将手用力一挥,“按照王子的说法去做,我整好和特格雷塞塔的守军两面夹击,彻底歼灭这个第十一军团,听说路库拉斯只有三个军团,此次投入作战的就两个,一下灭了他的一半实力,不怕他不屈服。”
塔克席勒便站起,将手放在胸口,像特格雷尼斯鞠躬:“这样啊,吾王英明,是卑职多虑了——那么,就让我领着本都的仆从军,留守此处,为吾王您挡住其他罗马人。”
第二日太阳升起时,绵延三百斯塔狄亚的亚美尼亚军营地,一片忙乱,特格雷尼斯坐在纯金的战车上,风驰电掣,五千名浑身铁甲皮革的亚美尼亚禁卫骑兵的马蹄声,激起了灰色的飓风,沿着大营的道路,朝特格雷塞塔方向奔去。
“前队变后队,全军回特格雷塞塔,与罗马人决战!”这个命令,引起了庞大队伍更大的混乱,“怎么回事?罗马人怎么可能会在特格雷塞塔出现?”许多酋长与国王都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一拨人切实跟着“万王之王”走了,其余的人马才自发地跟上,但不知情的后面的军队才开来,很多人拥堵在道路上,挤在了一起,战车、骡马、奴仆与兵士就像无头的苍蝇,从营地的这头,到那头,叫喊着,斥骂着,往前或往后无目的地移动着,每个人都折腾得精疲力尽,却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可怜的女婿。。。。。。”高处一处矮松林前,塔克席勒驻马此处,观看着下面最喧闹最庞大的闹剧,他身后从头到脚都披着黑色斗篷的本都之王米特拉达梯,静静地反复着这句话。
良久,米特拉达梯发话了:“塔克席勒,我们得向反方向走了,目标就是我们的旧土,海洋之地,本都。这儿不会有什么罗马人来了,我是说,但愿不会有罗马人来了——我可怜的女婿。”说完,米特拉达梯呦呵了一下,他胯下的神驹长嘶一声,驮着主人急速离去了。
入夜后,八千名原本该留守营地,阻断罗马人后继部队的本都军,全都按照米特拉达梯事先的安排离去了,特格雷尼斯的宿营地连一根鸡毛都没留下——三刻钟后,路库拉斯带着第七军团,越过了枯水期的幼发拉底河,抵达了此处,当巡逻队将前方营寨空无一人的消息告诉主帅路库拉斯时,这位久经战阵的人,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特格雷尼斯真是个拙劣的跋扈小丑,我如此费周折对付此人,说不定是我的耻辱,而非光彩。”
接下来,路库拉斯对马后的卡拉比斯与凯利等奴仆,用平静的语调下着命令:“让号手吹起急行军的命令,每个百人队隔着一弗隆(二百米)的距离,保持索敌状态,目标——特格雷塞塔。我将在彼处收取我的胜利,就像收割我庄园的小麦那么容易。”
“我倒是很有兴致,观看您是如何以这么些人,战胜万王之王的庞大军队的。这也许只是你的大言,依我看,你能把孤军深入的第十一军团救出来,就算是神迹了。”路库拉斯旁边的马车上,阿狄安娜的语气霎是刻薄。
她刚和自己的父亲,以三刻钟之差,擦肩而过。
但路库拉斯却很有风度地回答:“王女阁下的观战,将是鄙人最大的荣幸。”
滴滴答答的号声,在寒夜里一声声响起,
“只相信军团,只相信军团。
只相信巴克斯,只相信巴克斯。
我们替父亲们(元老)作战,杀掉敌军的男人,强奸肥嫩的女人,抢光他们的葡萄酒,这都是父亲们教给我们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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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决战前夕(下)
第七军团的百人队陆续唱起了军团之歌,脏兮兮满脸尘土的他们举着十字镐,扛着自己的武器辎重,跑起来依然如风般,简直让卡拉比斯感到惊骇,这些职业兵士们,平日就日复一日地训练着负重(四十斤左右)行军的技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训条深入人心,普通兵士穿着长度到膝盖的锁子帷,举着椭圆形的大盾,头盔上插着标志着即将投入战斗的飘拂的马毛盔缨,脚上是在复杂地形里如履平地的绑鞋,而弩砲兵分队更加辛苦,他们与奴隶一起扛着砲具(一个军团编制十门抛石机,五十五门弩砲),一往无前地快速走着。
真无愧于“马略的骡子”的绰号。
不过我卡拉比斯也不是盖的,罗马的军制是这样规定的,不管你是军事护民官,还是百夫长,抑或只是个宿营奴隶,但一旦急行军时,所有人都必须脚步一致,不许任何人掉队偷懒。所以,其实在之前军旅中的一段岁月,卡拉比斯总算是练出来了:他在大学里连一千米都没怎么跑过,到了这儿,完成适应可真不易。
好在路库拉斯只是叫他和凯利等贴身奴隶,跟在他坐骑的后面,马是一路小跑,卡拉比斯是一路大步追随,背后背的是壁龛里的东西,与以前宿营奴隶的待遇比起来,真的不算是太重,而持盾奴凯利,开始举着沉重的盾牌,一起跑的。
“卡拉比斯,你依然用双脚步行,继续这种下等奴隶卑贱的做事方式吧,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马车上的阿狄安娜,一看到卡拉比斯在背着壁龛跑着,就会很记仇地坐在车上,看看同在车上的德米特留斯,再看看卡拉比斯,讽刺道。
此时,“卡拉比斯”就会飞速跑着,并抬头倔强地和她对视,表示“我不在乎!”
一天、两天、三天,奇迹发生了,奇迹到卡拉比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七军团,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开始与洪流般的亚美尼亚大军并肩平行进军了!
卡拉比斯能隔着四五弗隆的距离,看到亚美尼亚的步骑,或停留休息,或乱哄哄地上路。但这些人竟然对他们视而不见,这些蛮族人大部分以前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连罗马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要知道,特格雷尼斯的军队,起码来自五十个部族,语言不通,信号不畅。大概他们以为,这支罗马军团,也是五十个部族其一罢了。
整个场面太混乱了,所有人只知道:目标,是特格雷塞塔。
到第四天时,特格雷尼斯正坐在拥有华盖的黄金马车上暂且休憩,他突然看到一支奇怪的人马,风尘仆仆,所有的官兵都没命地跑着,在他眼皮下疾驰而过,他不由得指着对方,问小特格雷:“这支军队是什么民族的?”
“恭喜您,我的父王。”小特格雷看了一会儿,说到:“他们应该是后赶来的罗马主力,您的岳父出卖了您,他根本没有留守营地。”
特格雷尼斯长大了嘴巴,惊讶了会儿,然后讪讪地问了两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军?为什么他们跑得比我们的前锋还快?”
“因为他们是罗马人,我的父王。”
“罗马人。。。。。。”特格雷尼斯,突然感到心底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感。
待到第七军团火速抵达最终的目的地——第十一军团对特格雷塞塔的攻城阵地时,彼方已经将营寨、塔楼、壕沟、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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