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风天傲-第17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鬼兵一脸平静:“能和林义士一起迎敌,是我的福分。倘若能以身殉职,更是荣耀之事,怎么会怕?”
嗬,这思想境界,有高度啊。
我看了一眼地面,石板铺就的路,纵横交错着,四面也没有尘土,极为平整干净,索性坐下来,并招呼他:“来,坐着聊……别让我仰视你。”
我看他迟疑着,便加了一句,果然,他听到我后面的话才离我有两米远坐了下来。
我说:“这多好,很亲切的样子。聊点啥呢,哎,你在冥王府多久了?”
他低声道:“我是宋朝的禁军,在保卫圣上的时候身中乱箭,死后便在冥王府了。”
老古董啊,我不禁好奇:“是哪个皇帝?落难的啊?知道岳飞不?还有宋江,对了,我喜欢鲁智深,就是当和尚的那个,他最后是战死的还是出家了……”
我兴致勃勃地说了一大堆,看他一脸困惑的样子,只好停下来。干咳了一声:“咳,你平时住哪儿啊,也是冥王府吗?”
他说:“是啊,能为冥王做事,是我们最大的荣幸。”
就这样聊了几句闲话,感觉熟了些,我试着问他:“你这久了,是不是也很有神通了?比如,飞到空中,变东西,传送,找人……”
他说:“我不会飞,达不到那个境界。我只会变一些小东西,传送是什么?找人嘛,如果有此人生前的详细住址,还是能找到的。”
我说:“传送就是把人或东西一下子送到另一个地方。”
他“哦”了一声,摇摇头。
我有些失望,看来他功力不强啊。我把家的住址说了,问他能不能找到这家来到地府的人。他看了看我,居然还掐了掐手指,最后说:“现在有三口人,以前的都转世了。”
我一听有门儿啊,忙问他:“他们在什么位置,怎么能到那儿?”
他说:“这个不难,在安居司有专门的纸,叫探望令,在上面写上生前的住址,烧了就到那里了。”
我跳起来把他也拉起来:“带我去安居司!”
他说:“不行啊,冥王让我陪您在知事厅迎敌,又没说让我带您去安居司。”
我赌气说:“我才不管什么敌不敌的,你不带我去,我自己找去。”说着就往外走。
他急忙拦住我:“林义士,请稍安勿躁!等到退敌后我再陪您去,您不差这几个时辰,而且安居司也不会随便给您探望令的。”
我平静了一下,问他:“怎么能给探望令?”
他说:“探望令是相识却不知下落的鬼魂之间的沟通,安居司内有试亲石,若通过试亲石的验证,自然会发放探亲令。”
这么麻烦!我又不是鬼,只怕不会轻易给我。算了,等一会儿这里平安无事的吧,冥王一高兴自然会让我见亲人。
我重新坐下,在心中告诉御宇,前后左右给我盯住了。咱哥们也要在地府大显一把身手!
第三百六十五章 南苑失守
时间过得很慢,此时的地府已经算是亮了,只是像人世的阴天一样,阴沉沉的,当然了,因为这里并没有太阳嘛。
这都半天了,我在这路口无聊得要死,竟然没有一个人经过。难道做鬼都那么老实吗?连溜达的都没有,不对呀,这不是知事厅吗?都不来办事啊?
我无聊地问鬼兵:“你们这里平时都这样冷清吗?”
鬼兵说:“平时也不是多热闹,而且刚刚冥王下旨,已经开始迎敌了。估计这里已经被清理了。知事厅的差人们应该都在厅内的院子里守候着。如果我们没有挡住敌人,他们会做最后的防御。”
我奇怪:“你不是才跟我出来的吗?怎么知道得那么多?”
鬼兵说:“我刚送去告示回到冥王府,冥王就派我来追随你。能参加主要迎敌,感觉非常荣幸。”
真有够死忠的了。看来冥王的准备已经做到了位,我说他怎么能那么悠闲地坐着。
又沉默了很久,鬼兵手拄着利戟,即便是坐着也保持着笔直的坐姿,我叫他:“喂,兄弟,现在是什么时间了,你们怎么看时间?”
鬼兵说:“心中的感觉,现在接近巳时。”
巳时,那不是离冥王说的敌人进攻的时刻?我立即提起十二分的精神,要打架了,是不是得热热身啊。
我问他:“南苑在哪个方向,在你们这儿也分不出个东南西北。”
鬼兵指了我身后:“你正背对着。”
我连忙跳起来,被他那么一指,感觉每一根汗毛都立了起来。我紧盯着前面,阴沉如常,空旷无物。
又瞪着眼睛盯了半天,感觉眼睛都酸了,还是没有动静。我有点泄气了,一屁股又坐下来。这么安静,是不是关长岭已经打败了野鬼,根本不用我啊。或者根本没有什么野鬼来进攻?
也不知道希羽怎么样了,如果还困在那个空间里得多难受啊。我在这儿完全是没用嘛,关长岭是谁啊,降魔使者,他那把巨剑杀灵魂组合体像切大白菜似的。还有一队鬼兵和他在一起,杀几个野鬼不是很轻松吗?该不是冥王把我拴在这儿有什么阴谋吧。我开始心浮气躁起来。越是这样,时间越是慢。
鬼兵突然站起来:“开始进攻了!”
我慌忙站起身来,握紧了秦王剑,可是和刚才一样平静啊。我问他:“在哪儿啊?我怎么看不到?”
鬼兵说:“当然是我感觉到的。好歹我也做了近千年的冥差,这点小事还是难不倒我的。”
我忙说:“那你还不帮忙?”
鬼兵说:“这里才是我的战场,正如关大人的战场是南苑一样,我们会各自守住各自的战场,直至捐躯。如果敌人能攻到这里,那一定是关大人及他所带的冥差全部阵亡。倘若敌人要进攻知事厅,就得从我们身上踩过去。”
又补充了一句:“不,那时我就灰飞烟灭了。”
我说:“你别吓唬我,我是吓大的。关长岭不是降魔使者吗?他还有一把巨剑,斩鬼魂极为厉害,那就是切大白菜一样。几个野鬼嘛,根本不在话下。你就放心吧,冥王又不傻,他能让咱们两个在这儿挡连降魔使者都打不过的敌人?一定就是想显摆一下你们地府的威风。现在是什么时间了?”
鬼兵说:“已经快到了下巳时。”
我说:“这打起来时间还挺快,看来关长岭已经把野鬼控制住了,估计再等一会儿他就能回来。”
鬼兵并不买我的账,眼睛直勾勾地盯住前面。
我暗自问御宇:“有什么感觉没啊,你怎么没个动静。”
御宇说:“我能有什么动静?我又不像暗夜,能感觉到杀气,我以前只能感觉到人的气息,第一次到外星人基地,我帮你用脑电波把楚楚的魂魄聚拢过来,才感觉到魂魄是什么样的。从而准确地杀了吴远身体里的魂魄,虽然跑出去几个,谁知道他身体里有那么多灵魂啊。我正在分析和存储在这里收集到的鬼的气息,还没有完善。所以太远地方的鬼魂我还不能分析到,你身边这个还可以。”
我暗叫:“老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没完善?效率太慢了!”
御宇说:“没办法,新鲜事物,要适应总得有个过程。不过,以后我就是捉鬼师了,你考虑一下是不是换个职业玩玩?”
我是真服了它,果然是没心没肺,都火烧眉毛了,它还能有闲聊的心情。
我忍住心中的焦虑,不断地安慰自己:别紧张,关长岭会把野鬼打败的。越是没动静不是越好吗?
就在我在心中絮叨的时候,鬼兵突然大喊一声:“准备战斗!”
我一激灵,连忙把秦王剑握牢了,努力向前面的远方看去。
啥也没有。
我刚想说,你是不是太紧张了,怎么一惊一乍的。不料还没张开嘴,前方突然有一片雾蒙蒙的东西向这边漫天卷地、滚滚而来。
鬼兵一挥利戟就冲了过去,我也不敢怠慢,高举秦王剑也跟着杀过去。
滚滚而来的竟是无数的鬼魂!速度飞快,转眼已到了眼前。顿时阴风习习,杀气迷空。我暗叫糟糕,让我和一个小鬼兵拦住这么一大队敌人,冥王是不是在玩我?然而事已至此,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想到这里,急忙力拍额头:“御宇出战!”
一片光芒笼罩了我,御宇应声而出,杀向敌阵。不知道是御宇出战的光芒震慑了敌人,还是什么原因,鬼魂们竟及时地停了来,密麻麻地排列开,很有两国交战摆出个阵势的意思。最前面的上百个恶鬼团团围住了我,我挥动秦王剑,展开林家绝学和恶鬼杀了起来。
我不知道是不是秦王剑吸收了冥王血的作用,只是感觉秦王剑杀起鬼来比御宇还要厉害,不是砍白菜,简直就是游戏里的割麦子。被刺中的鬼魂,很快就烟消云散,不知所踪。没有几分钟,我身边的恶鬼已经消散了大半。
正当我杀得兴起,一个阴沉暗哑的声音响起:“林慕天,你竟有一把好剑,真是小看了你!”
第三百六十六章 方腊
恶鬼们纷纷让开一条道路,我抬头细看,一个身着龙袍,头带方巾的大汉骑着高头大马来到我的面前。好在他一来,众恶鬼竟然停了下来,我也能够喘息一会儿。
御宇回到我身边,问我:“你需要和他沟通什么吗?是不是擒贼擒王?”
我传语给它:“歇会儿,看是什么来历。”
我打量了一下来者,真是魁梧啊,比我高了半头,似乎能把我装下。浓眉大眼,鼻正口方,络腮胡子,一看就是个英雄人物。不过穿龙袍带方巾,有点不搭啊,不知何方神圣。
不管搭不搭,人家骑白马穿龙袍的,在气势就压倒了我,我不禁一拱手,仰面问道:“要打架吗?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可不认识你。”
大汉哈哈大笑:“你人物虽小,名声开外。到处都有你参与的事,也算是奇人。本王乃堂堂大丈夫,当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方名腊,人称方十三!”
话音刚落,还没等我回过神儿来,一道黑影飞扑过来,白光闪过,利戟直刺大汉的心脏。
然而真的是以卵击石,还未到大汉身上,已被大汉挥剑斩落,正是和我一起的鬼兵。他回头朝我一笑,便顷刻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大怒,我就这么一个随从,他还一下子就消灭了。我用秦王剑指着他:“我不管你方腊圆腊,你既然是堂堂大丈夫为什么要挑起事端,把好好的一个冥府弄得乌烟瘴气!”
方腊大笑:“冥府算得了什么,这只是我成功的第一步,我还要把天地翻覆,做最强霸王!”
这帮人都是怎么了,天有多大,心有多大啊。动辄统治天下,征服世界的,这又来个要把天地翻覆的。难道他若得逞了,人间还成地府,地府将变成人间不成?
我懒得和他废话,对御宇高声喝道:“打架啦,别手怯啊!”随即飞起来,照着方腊劈头就斩了过去。
方腊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剑,竟轻松挡住了秦王剑。御宇没有去斩小鬼,而是飞到方腊头顶还是老招式,对准方腊的百会就刺了进去。
方腊和我已经是对峙局面,御宇的攻击无疑是乘虚而入。但既然是大boss出现了,哪里那么容易取胜,方腊一仰头,御宇只刺中了他的前胸。而他手上并未松劲儿,握着剑的手死死缠住我,另一手却去抓御宇,我用余光看到他那只手竟然带了一只手套,不知道哪里不对。
却见御宇被他拔了出来,转过来握住剑柄,挥剑就朝我刺过来。
我大骇,御宇怎么还阵前倒戈了?
然而情势危急,我也只能撤回秦王剑飞身立在空中。
方腊笑道:“还没打呢,你跑什么啊,这把剑先借我用用啊,据说它是个怪物,不过还好,现在不是很服帖地在我手中吗?”
御宇当然不会叛变,问题在他的手套上。
那只手套是银色的,胖胖的,也许只有南北极那样冷的地方才用得上,做为北宋末年的方腊来说,他一个南方人用不着带手套,却是为什么?
下一刻我忽然灵光一现,银手套,银盔银甲,似乎有什么联系。
方腊把手中自己的剑放回剑鞘,握住御宇飞起身来向我杀过来。我当然要应战,只是秦王剑是把短剑,近身攻击的。现在方腊握着御宇,很轻松地就能攻击到我。我和他拼了两招,感觉到了压力。
方腊本身就力大无穷,再加上他是个近千年的鬼魂,散发出来的阴冷极为强烈。我在这样的阴冷中极为不适,那种感觉使人产生了一种说不上来的郁闷。好在林家内力以阳刚为主,我及时把内力运到全身,来抵御这阴冷之气,并把郁闷抛在脑后,凝神全力来对付方腊。
然而我对御宇就没辙了,它的材质特殊,我真怕把秦王剑毁坏了。不太敢和它硬碰硬,而秦王剑一时又不能近方腊的身,虽然它现在已经有了神力,却发挥不出来。我有几次差一点被御宇刺中,没多久,我已经是汗流浃背。
方腊笑道:“你还是和我合作吧,你没看我手下留情了吗?我是惜才呀。推翻了这个万恶的地府,从此后人类再也不会死去,到那时你来做我的大将军,寿与天齐,该有多好。”
他的那句人类再也不会死去一下子吸引了我。我跳离他一步,喘息着问他:“人类真的不会死?”
方腊见我有了动摇,立即严肃地说:“我来就是毁掉这里的。只要把这里的五处宝物毁掉,地府就不再存在,人类也不会死去。这可是造福人类的好事,你不会想和人类对抗吧!”
被他这么一说,好像我成了反人类的了,御宇该不会是因为这个离开我的吧?我大叫:“御宇,你清醒一点儿,我是林慕天,是你选中的,我不会反人类的,你说句话!”
方腊正色道:“你还真重情义,好好想想,我是为了人类着想,我的宗旨是为最底层的平民百姓不受苦难而战,我的手下都是平等的,互助的,没有高低贵贱,不分上下尊卑,这才是你们现在所讲的理想的社会。你做为一个新社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