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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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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个一边说着,一边翻身下马,抽出了腰间的短剑,小心翼翼地挪步向前,准备驱赶这几只突然闯进的冬狼。然而没等他靠近,几只冬狼便自行散去。
显然,这几只冬狼也是足够机警的,察觉到这支队伍中有着它们无法战胜的强大存在,即果断撤离,狩猎者的天赋本能,真是敏锐而强大。
“嗬~!跑得还挺快的,”麦卡提收住了脚步,嘴上少不了一阵骂骂咧咧。忽然,他以快得看不清的速度,收剑,抽弓,搭箭,转身,跨步,张臂,弓开满月,箭如流星,朝着队伍后方射了一箭!
嗖~!笃!
箭枝插在了队伍斜后方的一颗大树的树干之上。
麦卡提这一连串的动作绝对是令人意外的,若非是看出了他所瞄准的目标并不在队伍之中,叶孤云还真会以为传闻中黑白二熊惯于背叛队友的属性发作了。
“x!没射中!”
麦卡提懊恼地咒骂了一下,然后收回弓箭,走了回来。
“你也感觉到了?”发话的是黑大个德克库。
“哧!你都感觉到了我还能感觉不到?”麦卡提翻身上马,瞪了他的伙伴一眼,“算那跟屁虫有几分本事,逃得忒快,这一箭没能把他阴出来!”
“你是说,咱们身后有跟踪者?”弗兰克诧异地问道。
“啊,是的!”面对弗兰克,麦卡提的表情顿时变得无比恭敬,现在他们俩可是知道这位年轻人的身份了——爱希伦家族的二公子,新月城内第三高贵的人物!啧啧,巴结都来不及,哪还敢造次?
“我和德克库都习有一种特殊而强大的感知能力,能够察觉出潜伏在100码范围内的窥视者的行迹,我俩为之自豪并深信不疑。我确信!我们真的被跟踪了!就在出城不远,跟屁虫便吊在后面!可惜的是,我俩无法辨清跟屁虫的具体状况,不过有两点是可以确认的,他极善隐匿,而且速度非凡!瞧,我们骑着马都没能甩开!”
真的有人跟踪?
麦卡提确凿的语气让人不得不相信,一时间,众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叶孤云回望了一眼,身后景致依然如故,一条难看的泥路,两旁尽是乱树和杂草,很安静,唯闻风吹草动之声,或许真的潜藏着威胁,但确实看不出特别的异常。
淡然一笑,他摆手招呼众人:“别管了!不值得过分担心。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拧过身来,一夹马腹,叶孤云率先向前奔去。
第七十六章 副本门前
八人八马很快便遥遥远去,原先的位置,突然涌现出两团灰色的烟雾!烟雾不断翻涌,数秒之后凝聚成两个人形。
他们便是麦卡提口中的跟屁虫,一直尾随队伍意图不明的跟踪者,只是事实和他所想的稍有出入,跟踪者的数量并不唯一,而是有两个!
原本还有些模糊的两条身影终于完全清晰,是两个男人,异常俊美的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发青,而眼珠却是诡异的猩红。
两人的打扮迥然相异。
其一是一身轻甲战士的打扮,躯干罩着一件细密的链甲,四肢是一套的古朴的革制护甲,身上套着短袍,背后是一袭色泽暗沉但依然能够让人感觉华丽的披风,无盔,黑色的头发细致地扎起,随风微动。
另一人。。。。。。呃,他的打扮相当别致,竟是山寨了叶孤云在城中最常穿着的那一套黑色大衣加直筒长裤再加圆头皮鞋的打扮!当然,这人的一身行头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小改动的。大衣的裁剪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前身短,后身长,后衣片成燕尾形两片开叉;大衣内的衬衫洁白而华丽;裤子更垂顺了;而皮鞋则变为时下更流行的尖头款式;最后,领口处多了一个风骚的领结,头上多了一顶绅士礼帽——没错,这他喵的几乎是一身典型的燕尾服套装了!
这人的确是照着叶孤云的一身装扮模仿的,他在新月城内见过之后便念念不忘,用他的话来说,是“爱死了这种穿衣风格”。然而,若是让叶孤云知道这人最终竟将他的黑色大衣演化为燕尾服,想来亦是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是真有缘分呢?还是脑洞特别大?
两人,呃,姑且算是人吧,望着队伍远去的方向,一时沉默无语,两人神色各异,一者脸泛不忿,一者若有所思。
燕尾服恨恨的道:“哼!竟然被发现了!想不到那两个傻大个的侦察能力如此出众!”
轻甲男于是出言宽慰:“世界上的能人何其多也!一些强大总能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不可能保证每一次行动每一项任务都完美顺利,既然如此,又何必为一两次的失手而耿耿于怀?”
燕尾服烦躁了:“哧!维里,我受不了你这特别迂腐的性格和语气啦!你应该去当老师,当学者,当哲学家!”
“这不叫迂腐,这叫理智,这叫冷静。”维里扯起左边的嘴角,微微一笑,一颗尖利的獠牙于唇间乍现,“正因为如此,维拉利,你永远都是我的副手。”
维拉利炸毛了,大嚷道:“什么副手?我不承认!”
维里没有理会,他又看向了前方,皱了皱眉,似是慨叹地道:“伙计,老实说,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完成这次任务的信心了!这并非是玩笑,我真有这种预感。相信你也能察觉到,这支队伍中,至少有一半的成员我们是打不过的。”
维拉利愣了一愣,一贯作风骄狂的他这一次倒没有为维里的这个绝对属于未战先怯的言论大发雷霆,因为他知道身旁的伙伴每当露出如此郑重的神色之时,其判断就不会有错。更何况,维里所陈述的,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末了,总是难改本性,维拉利正了正礼帽,扯起嘴角,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哼了一声,说道:“那又怎样?我们都知道的,他们的目标是前进堡,在那个积聚了大量负性能量的地方,他们的能力必然会大为降低,而我们却会得到大幅提升,此消彼长,他们绝对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
“这一点就是我们完成任务的最后倚仗了。。。。。。”摇摇头,维里面露苦笑,“然而我真的很不喜欢这种无法把控的节奏。唉,不管如何,任务还是要继续。我们赶路吧!也不必再尾随了,先赶往前进堡,我们在里面等候他们!”
“呃啊!绝对赞同!我已受够了那该死的日光了!它让我很不舒服!”维拉利咒骂道。
“这便是你急切换上新衣的代价。”维里扬了扬覆盖全身的披风,“你看我多自在~!”
“但你不得不承认这套新衣是美妙的,它很能展现我的魅力和风度!”维拉利犹在嘴硬。
“为了风度你竟然愿意承受日光的温度,只能说明你足够白痴!”嘲讽完毕,维里率先动身,蓬的轻响,他的身影消失了,化作了一团蝠群。
维拉利连忙跟上,作了同样的变化,于是便见到一前一后两团蝠群飘忽地向远方飞去。
——分————割——
日落之前,队伍来到了前进堡外围的一处高坡上的一座哨塔之处。
哨塔不大,以石材筑起,分三层,屯有些许物资和几个人员,这已经是此哨塔近年少有的鼎盛时候,还是因为数天前神殿方的前哨人员到来的缘故。
事实上,哨塔恰是由各大神殿建立的,目的正是为了监视前进堡这块不洁之地以防止极有可能发生的凶险状况,只是长时间的稳定令哨塔变得不那么常用。渐渐的,便沦落至半荒废的状态。
仅看外观,这座哨塔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但它里面其实隐藏着一副强大的光耀法阵部件!像这样的哨塔总共有三座,分散在前进堡外围的三个方向,每一副法阵部件在保护哨塔的同时,也遥相呼应,构成一个并不完整但仍然具有一定威能的巨大法阵,牢牢地压制住这块不洁之地的扩张。
压制扩张?是的,必须如此。
一直以来,这块不洁之地的面积总在徐徐扩大,这很合理,就如世上大部分的事物,都有一个积累、满溢再到向外扩张的过程。笼罩在这块地上的庞大负性能量团,显然也属于其中之列。
最开始时,异变的范围只有前进堡本身。前进堡是一座顶在最前沿的防御堡垒,虽然坚固,虽然完善,但规模不大也不可能大,论面积约莫只相当于地球上一处住宅小区。最开始时,负性能量层也就笼罩着这不大的范围,然而经过了将近三十年的积聚发展,其半径,至少已增长了5倍!若无压制,恐怕还会更快更大,祸害更广阔的地方。
从这点上看,现在确实是到了必须要动手彻底净化此地的时候了。
站在哨塔之顶,叶孤云向前进堡的方向遥望。
夕阳还没下山,天地间还充斥着金黄的光芒,然而前进堡的身影却无法看清,因为积聚的负性能量浓稠得宛如浓雾,将范围内的一切东西都罩得灰蒙蒙的,想来在其内部穿行之时,必然是见不着阳光的了。
一行人并未急着深入,夜晚即将来临,那不是适合冒险的时段,怪物变得更强而人类却会受到削弱,勉强而为实属不智。所以他们决定在哨塔度过一夜,待明早再作行动。
篝火升起来了,众人围坐在周围,说说笑笑,烹煮着食物。除了队伍的八位成员,还有三位先早到达的前哨,他们都是兰森德尔神殿的牧师,位阶不高,但在接下来的任务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食物很快便烹调完成,但叶孤云却皱起了眉头,望着那一釜颜色古怪气味更古怪的大杂烩,顿感食欲消散。他不能理解消耗了一大批相当不错的熏肉奶酪瓜果蔬菜香料,做出的竟然还是如此恐怖的一种料理。
叶孤云脸色不善地看着黑白二熊,他很想把这两位大厨痛扁一顿。
平心而论,虽然早知冒险旅途里必然是条件艰苦的,有些时候能够果腹已属幸事,不该多加挑剔,但真正需要面对一碗猪食的时候,叶孤云还是会犹豫抗拒的,特别是,早上还在繁华热闹的城市内用过一份最精致的早餐。
相比之下,他甚至更愿意接受手中的无甚味道的干面包。
只是其他人似乎没有和叶孤云相近的想法,他们正捧着各自的木碗大口大口地吃得很香,这让他更觉恶心。
摇摇头,叶孤云走出哨塔,施展轻功,飞速地向外掠去。不多时,他的手中多了一只无辜的野兔:“哼!总算有一顿靠谱的晚餐了!”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叶孤云悠然醒来,却发觉自己是最晚起来的那个。
哨塔外,圣武士肯特和三位兰森德尔牧师正跪坐着迎着晨光虔诚地祷告。兰森德尔是晨曦之主,他的信徒自然惯于在黎明时分祈祷,事实上若是在神殿内还有另外的一些宗教仪式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的,而身在此处的四人显然不需要执行太多,只需祈祷就好。
然而你得佩服这三位牧师,昨晚他们可是轮流守夜的,睡眠必然不足,然后如此之早便又起来祈祷,其虔诚真的难以质疑。
他们旁边不远处,一边一个,是梅菲斯和图尔。
一者为火元素之神寇苏斯的武僧,一者为正义之神提尔的牧师,梅菲斯和图尔就没有对祈祷时间的严格讲究。不过既然伙伴们都在祈祷了,他俩也干脆同时进行。
祈祷当然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它是牧师和圣武士获得每日神术的指定途径!当然,在绝大部分神职人员的口中,祈祷却并非是功利地只为了获得能力,而是为了向神祇展现自己的虔诚。姑且听之吧!或许只有他们的神祇才能知道这些人心里是否真的如此之想。
弗兰克正坐在角落捧着一本厚厚的法术书默记咒语。
这是在准备法术,而默记咒语只是其中一部分。
相对于祈祷之于牧师,准备法术之于法师可能更为重要,因为准备法术是奥术施放的基础,吟诵不出正确的咒语,做不出相应的施法动作,没有合适的施法材料,就无法施放出任何一个法术(掌握了超魔专长的法师例外,但他们一样还是要准备法术的,只是简略一些),而身娇体弱的法师,一旦无法施放法术,其战斗力无疑是几近损失殆尽。
正因如此重要,所以没有人会过来打扰弗兰克,他的周围是安静的,或许他也在自己身边施放了一个静音结界。
另一边,薇丝在默默地擦拭着武器,更远处,麦卡提和德克库也在整理装备。身为战职者,他们的准备工作要简单得多,总结起来不外乎养精蓄锐四个字。不明白?没关系!翻译过来便是好好呆着不要乱动以免浪费体力。
突然间,叶孤云的心头泛起了一阵荒诞之感。眼前的这支队伍,不正是一个网游副本团队的标准配置么?战法牧齐全,远程、近战、坦克、斥候,各种职能一概不缺——确定这真的不是在刷副本?
「那么,我的角色又是什么?混子?还是包团老板?」
第七十七章 包团老板叶孤云
叶孤云很快便确认了自己包团老板的身份。
叮~
他的长剑准确地磕在了一根颈椎之上,对面的骷髅顿时分成两份,骷髅头飘飞而去,余下的部分则散架倒地。骷髅被消灭了,然而他的长剑的刃上却因此出现了一个豁口。
皱皱眉,叹口气,叶孤云将残剑收归于鞘。到底只是一把普通铁剑,不比剁骨刀,砍在骨头之上就是容易将剑刃磕坏,特别是此间的骨头架子,都经过了浓厚的负性能量的长时间淬炼,变得分外坚硬,偏偏他所使用的这种中式长剑,轻盈飘逸,追求锋锐和坚韧,在刚度上则稍显不足,更易遭遇此类问题。
「唉,划水吧!」
叶孤云可不想将自己所有的长剑都弄坏。
他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被骷髅这种堪称最低级的不死生物克制得死死的。
不是说毫无办法。
事实上,他大可以用纵横捭阖的剑气或者浑厚刚劲的拳掌将这些该死的骷髅成片成片的撂倒。但是,不能那样做,太不值得了!怎能将有限而又宝贵的内力消耗在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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