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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丑小鸭-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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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澈摊手:“这是你的意思,我没这样说。”
  秦秣拳头捏紧,又放松,然后眯起眼睛笑得极是欢畅。
  “术业有专攻,我不跟你争论。”她换一台机器,又兴致勃勃地去抓那些小毛绒玩具,虽然最后什么都没抓到,但这个过程显然比结果有趣。
  旁边忽然传来小女孩子的惊呼声:“中了中了!”
  秦秣转过头,却见方澈也操纵着一台同样的抓熊机器,那机器爪子勾住一只玩具小熊,眼看便要成功。
  “抓稳啊!”旁边两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手挽着手,都一齐紧张地注视着方澈操纵的那台机器。
  “抓住!”
  “抓稳抓稳!”
  忽然有重重地叹气声响起:“唉——”
  最先出声的那个女孩子又沮丧道:“还是没抓住啊。”
  这时候又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走过来,不满道:“小真,就算人家抓住了,那玩具也不是你的,你激动个什么劲?”
  “这不是没见人抓住过,想看人抓一回嘛。”叫小真的高个女孩噘嘴道:“反正我就是乐意,人家长得多帅啊,我看他成功我高兴。”
  方澈松开游戏机,一手提起一大摞积分条,一手拉起秦秣就往柜台那边走。
  秦秣转头往后看去,只见那叫小真的女孩扯住男孩的手,似乎是在闹着要他也去玩那抓熊游戏。
  “看什么呢?”方澈抓着秦秣的那只手微微用力。
  秦秣回过头,笑道:“你怎么走这么快?”
  “我不想多生事端。”方澈摇摇头,“你没看到那个男孩子看我的眼光已经很不善了吗?我没兴致被硬拉着去为一个陌生女孩争风吃醋。”
  “那要是……”秦秣话说一半,还是咽下了另外半句。
  那种明显试探的话,现在显然并不适合去说。她就算要先下手为强,至少也该等自己的心意更坚定一点时再行动。
  用积分兑换礼品的时候方澈问秦秣想要什么,秦秣看了许久,最后挑到一个有史努比图案的文具盒。
  “这种小礼品,我就不跟你客气啦。”秦秣笑盈盈地,虽然觉得那文具盒上的图案有点太过幼稚,但电玩城里的礼品图案差不多都是这一类型的,选无可选的时候,更重要的自然是这个礼物的意义,而不是它的外形。
  不管方澈是出于什么心理才让秦秣去挑的礼品,在秦秣看来,这都是拉近两人距离的桥梁。
  出了电玩城,他们在街道上走了一会儿,因为夜风渐寒,他们便往室内商场街逛了起来。
  这条室内街的构造与地下商场类似,都是两边排着封闭的店铺,卖着服装或者小礼品。只不过步行街的东西大多是品牌,总体消费水准比地下商场高,装修得自然也更加堂皇亮丽。
  秦秣并没有多么强烈的逛街热情,只是因为跟方澈一起,所以才愿意随处走走。
  方澈显然也是很少逛街的,他随意扫过两边店面,忽然低笑道:“没有目的性的逛街,真是让人无从下手去买些什么。”
  “不买就是。”秦秣眼睛瞥过一家店,心中微动,“方澈,前面那边路口的长凳,你坐那里等我一会好不好?”
  “你要做什么?”方澈挑眉。
  “总之你去那边等我,我做什么你就别管啦!”秦秣轻轻推他。
  方澈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在她耳边道:“自己注意安全。”然后转身当先往前面走去。
  秦秣见他没有回头,便几步闪进旁边一家Diy服装店,开始挑起东西来。
  她家里虽然开着一家这样的店,她也在衣服和鞋子上画过不少画,但她却从没想过要送方澈一件有她亲手绘画的衣服。
  这时候却与从前不同,秦秣一点点试探,小心翼翼地出击,想要主动蚕食掉方澈的心,也让自己甘愿送出自己的心。
  小店里客人不多不少,有几个年轻人在手上涂满了颜料,一个个手印直往白T恤上按去,按得七零八落,总归是各自乐意。
  秦秣挑来挑去,挑到一件白色的棉质衬衣。实在是这店里男式的衣服本来就只有寥寥几款,没什么可挑的。她将衣服从背面铺开,铺到衬台上,拿起一支毫尖细细的勾线笔便从衬衣的左肩处开始画起,画米白色的云纹,低调,但是精致之极。
  秦秣行笔极快,笔下直如行云流水,不过几分钟便将云纹勾好。她等颜料稍干,又将衣服翻过一边,开始在窄窄的衣襟上用更细的勾线笔勾画米白色的兰草。画成之后,白衬衣还仿佛是原来纯白色的模样,但细微处蕴含雅致,又显出一种简约的风流来。
  旁边有个女孩子忍不住问:“你那画的是什么?怎么都看不见?”
  秦秣随口回道:“男式衬衣本来就是要简单才好。”
  这个女孩便拉住她,眨巴着大眼睛和和软软地道:“你很会画这种是不是?帮帮我好不好?”
  秦秣心里盘算着时间,害怕方澈久等,正要拒绝,那女孩已经急急忙忙地往她手上塞了一支排笔,恳求道:“就一下啦,很快的,帮我在这件T恤上画一排竹子,好不好,谢谢你啦!”
  秦秣干脆不说话,返身提笔,沾了颜料便自那T恤左下角而起,清凌凌地拨出几枝翠竹。
  “哇!果然是好厉害的画功,比这店里画好的样板都要好很多呢!你是不是学美术的啊?”求画的女孩情绪高昂起来,秦秣眼看她还要说个没完没了,连忙拿起那件白衬衣就往柜台边走去。
  匆匆忙忙结了帐,秦秣快步走出这家Diy店,一看表,才发现竟在这里面待了将近半个小时。
  她心里有些急了起来,远远一看街道那头的长凳上却似乎不见方澈的身影。
  秦秣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却发现不知何时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小跑步走到那排长凳旁边,她只见凳子上坐满了陌生人。当然,就算她近距离又仔细看过一遍,还是没能看见方澈。
  这一瞬间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好像是那茫茫人海中,本以为一回头就能一眼看到的人,本以为永远停在那里不会消失的人,却在眨眼之间,湮没无踪,声息全无。
  秦秣在心底一丝一丝地生长出细微的悲凉,虽然明知道这种情绪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明知道方澈不会真的丢失,但这一刹那,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
  她的前生一直在错失,今世就算抛开了从前的二十几年,也还是害怕错失。
  红尘沧海,要找到可以与自己并行的那一粟,多么不容易?
  也许那枝新芽,自那个人从那高高柿子树上跳下起,就已经萌动着要舒展,只是秦秣固执着自己的骄傲,不肯向这一生的现实低头。
  她以为自己早就明白,但她其实是很晚才明白——她已经是秦秣,她不是季暄,不是怀虚,她是秦秣。
  现实并不等于庸俗,也不等于妥协,现实也是一种勇气,现实的才是生活,如此而已。
  秦秣怔在原地,也不知是许久,还是霎那。
  她听到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平平淡淡地在说:“秣秣,过来。”
  秦秣转过头,就见方澈手上提着两个小袋子,用一贯的表情,唇角微扬,笑道:“怎么站着不动?我打你手机不通,看着过了挺长时间,就往回走了走。幸亏我一直注意着这边的凳子,不然也不知道你是不是会迷路。”

卷四:千山万水一线间 第二十一回:真相之外
  吃过饭后,方澈在十点半的时候送秦秣回了寝室。
  他的视线透过车窗,远远地见着秦末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高大的铁门里,手却忍不住打开旁边的储物盒,想要从里面拿烟。
  方澈很少抽烟,第一次抽烟还是雷洛斯带的。那时候他初到英国,因为想早点修够学分,便没日没夜地去接一些教授发布的课题来做,在一次夜半时分,他做得实在是才思枯竭了,才终于接下雷洛斯递过来的那根烟。
  尼古丁的气味呛得人大脑神经抽痛,方澈会在那个时候闭上双眼,感觉自己心脏的跳动。
  缓缓地倒车,悍马掉头往市中心方向驶去。方澈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夹着一根火星微弱的香烟,任那烟雾在封闭的车内缭绕,他却并不抽。
  等烟头上的烟灰积到一定程度,他便将之轻轻弹到内嵌式的烟灰缸里。一根烟燃尽之后,他阖上烟灰缸的盖子,长吐一口气,又自嘲地笑了起来。
  从高中到大学,从国内到美国再到英国,他从来就不乏被人表白的经历。在那些人心中,方澈的形象差不多就等于“完美、冷漠、高高在上”,兼且“无所不能”。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是许多人都因为距离而将他“神化”了。
  为什么喜欢,这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而当念念不忘已成为一种习惯,他反倒驻足难前。
  回到青山网络安排给他的那套两居室公寓,方澈打开电脑,又习惯性地在一个记事本里写下:
  “2009年12月20日
  我回国安顿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有点生气,居然有人用那么浪漫的方法向她表白,而那个人不是我。当然,除了【凤凰于飞】那四个字。这是一个滑稽的败笔,那个人何其大胆,竟敢向她说【凤凰于飞】?
  我赶到及时,心里其实是有点得意的。
  看到她不喜欢那个人,我又暗暗高兴。我的心思真是过分,因为居然希望她谁都不喜欢,哪怕很老了,也只等我一个。就算我要用很久才能得到她的心,但至少,她会等我。
  有人说,真的对一个人好,就该放手让她去幸福。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希望天底下只有我能给她幸福。
  她送一件有她手迹的衣服给我,普通的衣服在她手下化腐朽为神奇了。但我不想穿那件衣服,因为实在是不知道那些颜料能经得住几次水洗。
  我今天送了条款式简单的水晶项链给她,她收到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我知道她从来不佩戴任何首饰,但越是这样,我越希望她能戴上那条项链。我别有用意,就算她不能明白,可只要她肯戴上那条项链,我还是会偷偷高兴。
  我的希望真多看,我越来越贪心。“
  秦秣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竟发现钱晓起得比她还早。
  这天是周末,而钱晓从前是不会在周末早起的,她通常都会在一天挣扎于要不要亲自动身去食堂吃中饭。
  张馨灵踩着高跟鞋娉娉袅袅地从卫生间里走出,见钱晓坐在电脑前发呆,便对着她脑袋一拍,惊叹道:“哎呦,我们家睡美人今天不睡懒觉啦!这可真是,我得去瞧瞧今天的太阳是打东边出还是打西边出的才行!”
  钱晓闷闷地道:“今天没出太阳。”
  张馨灵“嘁”了一声,手指一勾就摇摇晃晃地出门去了。
  “晓晓,你……”秦秣凑到她耳边,“是游戏里那个水在火里飘让你心烦吗?”
  钱晓低下头:“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秦秣温柔地抱了抱她,笑道:“好啦,你不想说也没关系,但不要这么闷得一脸苦瓜样。当心脸上起皱纹,老得快哟。”
  钱晓用手扯住自己嘴唇两边,做了一个鬼脸,呲牙道:“笑了。“
  “鬼笑!“秦秣轻轻敲她一个脑瓜崩。
  “哎呀哎呀,反正我没事,你快去做你的事啦!”钱晓伸手推开秦秣,又贼忒兮兮地笑,“秣秣,昨天那个叫方澈的帅哥就是你暗恋的那个人吧?我看你们有戏,人家都说你是他女朋友呢!”
  秦秣淡淡地道:“他后来也说那只是权宜之计。”
  钱晓又推她:“哎呀,反正你快跟他约会去就是啦,别管我,我这是周期性神经抽风,过会就好喽!”
  秦秣哭笑不得:“周期性神经抽风,你这是什么形容词?”
  “反正你别管!”钱晓手一叉腰,噘嘴。
  秦秣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她站在自己的书桌边,犹豫了片刻,还是将方澈送的那条水晶项链取出来戴在脖子上。她今天穿着件紫色的V领毛衣i,外套是灰色呢绒短装,项链贴身戴着,围了黑白条纹的围巾,也看不出什么首饰来。
  钱晓又坐在那里发呆,秦秣临出门的时候想起江远寒,便又问她:“晓晓,后来江远寒怎么样了?”
  钱晓屁股底下仿佛着了火一般,忽然一跳老高。
  秦秣正惊讶,就见她又抓着头发坐回原位,眼珠子乱转道:“他什么事都没有,吃嘛嘛香,你不用担心他受打击啦。反正你快走,什么时候把你家那位接回娘家来请我们吃认亲饭,你就圆满啦!”
  “可能……要很久。”秦秣双颊微微一热,她轻咳一声,想到今天是要抓紧时间回邵城的,便不敢再耽搁。
  快步出了门,她又在宿舍铁门外停下了脚步。
  “方澈?不说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吗?”秦秣有点小小的惊喜。
  “车子是停在那边,我步行过来接你,正好锻炼身体。”方澈静静地站在那里,卓然的气质引来不少目光。他几步上前,轻轻牵起秦秣的手,见她全无反对的意思,唇角不由欢快地往上扬起。
  牵手与拉手的动作时不一样的,前者是双掌相合,后者是反手相拉。一字之差,一点细微的区别,代表着两种全然不同的意义。
  秦秣的手就跟她的个子一样,娇娇小小,还柔软得好像没有骨头。
  方澈将这手掌我在自己修长宽大的手心里,很细致地感觉着自己与她的区别,感受着绵绵流淌的珍惜之意。
  他们走在林荫道上,路边往来的行人不少。
  方澈目光偶尔旁落,心里想的是:“不管她怎么想,总之我先牵了她的手,别人看到我们这样走在一起,就算有些什么心思也总该要退散了。”
  若不是因为暗藏了这样的昭示之意,他又怎么会特意将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然后步行到秦秣宿舍楼下来接她?
  两人走得安静,彼此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但冬日里德寒风都吹不开他们周身的温暖。
  上了车,方澈先问:“去哪里吃早餐?”
  “往南边走,生活园那边有个早点铺子,包子很香,豆浆味道也纯。”
  那个早点铺里的包子果如秦秣所说,热热乎乎松松软软,馅儿香面粉甜,吃的人心里熨帖。
  等车子开上了高速公路,方澈才笑道:“看来你很会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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