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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长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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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的时间在忙碌和平安中度过,肯尼和劳伦斯带着大军回到了卡尔塔城,路上并没有遭遇到和平军的拦阻,这一切和迈克设想的都不一样。
久未逢面的三人坐在大殿里,家乡最好的葡萄酒洗刷着一路来的艰辛。迈克将他到达卡尔塔城后,发生的一切告诉肯尼和劳伦斯,没有经历事件的两人也分析不出赖安退兵的意图。
在经历圣德城一战后,肯尼在路上便派人去搜集和平军的情报。士兵回报说比尔一周前就已经返回罗宾城,在这种时候回城只有一种可能,比尔已经在做准备,与联盟军大干一场。
很显然肯尼知道比尔不会撤销刚颁布的奴隶法令,他提出的条件对比尔来说,无疑是一则霸王条款,这场战斗已经是在所难免。
圣战后,这是联盟军第一次齐聚到一起,肯尼制定了两个作战计划,一是越过布莱克城攻打最西北面的罗宾城,如果这样攻城的话,他们便可以倾巢出击,不必在留人镇守卡尔塔城,倘若罗宾城受攻击,南面的赖安一定会去支援卡尔,但这个方案的弊端也正是这个,如果南面的赖安从背后包抄,联盟军很有可能腹背受敌,将自己至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决议再三,肯尼最终决定举兵攻打赖安把守的德拉曼城,虽说这个黑魔法巫师阴险狡诈,经常弄出些奇奇怪怪的药剂,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那些把戏如跳梁小丑般不值一提。
迈克对肯尼的作战计划提出异议,如果比尔不顾受攻的德拉曼城,直接绕过布莱克,从北面袭击兵力空虚的卡尔塔城,到那时便会断了他们的补给。
肯尼思考着迈克的提议,他决定留下五分之一的兵力镇守卡尔塔城,即便是比尔来袭,两万的兵力也足以暂时应付,毕竟卡尔塔城易守难攻,这在第一大陆无人不知。
事不宜迟,休整还未满一天的军队再次踏上征程,战争如一把利刃割斥着第一大陆的和平。
在历史的长河里,权利很像一块放在盘子里的蛋糕,有实力的贵族们穿着奢侈华丽的服装,非常绅士的端坐在椅子上,殊不知桌子下面,早已秣兵历马,长征万里。
第030章 迷之大雾
红十字旗飘扬在浩瀚的联盟军队里,肯尼骑着乌央走在大军的最列,他身后是名满第一大陆的铁人军团。
深秋的风吹过士兵们的甲胄,他们穿着黑色的制式铁甲,头上的铁盔竖着两根铁牛犄角,身后背着刻有露出利牙的狼头盾牌,整齐的步伐踏在平地上发出震撼声响,人们只能从头盔缝中看到他们坚毅的眼神。
熊头佩剑在迈克的腰间上下摆动,季节已入深秋,身强体壮的安哥拉骑士团依然****上身,长年累月的战争让他们早已习惯了寒冷,他们每个人的身上纹有安哥拉草原特有的图腾,红色的乌鸦血侵入皮肤,平时看上去是黑色,若当他们开始屠杀,随着血脉的膨胀,那些图腾便会变成血红色,格外刺眼。
劳伦斯带领着步骑团为联盟军压阵,这支来自荒原的部队走在大军的最后侧,如一堵铜墙铁壁般不容侵犯。马丁王统治时的军政大臣曾说过,如果在战场碰到劳伦斯的步骑团,那我们最好还是先研究撤退路线比较稳妥。事实也确如大臣所料,圣战时劳伦斯带领着两万步骑团,仅仅两天就撕开了铁一般的布莱克城。
妮娜站在卡尔塔城的西城墙上,目送这支为自由而战的联军,她不断的在心中祈祷,伟大的纳穆神明,请您眷顾这支联军部队,让他们早日凯旋吧。
大军渐渐消失在妮娜的视线里,她和肯尼一样,已经不记得这是他们第几次分离。
连日的行进让联盟军疲惫不堪,此时他们已经穿过荒原到达德拉曼城的东南边境。肯尼下令在边境处休整两日,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很可能会遭遇来自和平军的袭击。
说来也真是奇怪,自从他们进入德拉曼境内,便遭遇到北方特有的大雾天气,就连白天也不例外,这突如其来的大雾让大军几度迷失方向,肯尼不得不派出骑兵小队在前方引路。
入夜后的领主帐内,肯尼正伏在桌前,借着油灯昏暗的火光给远在家乡的妻子写信,桌前的笼子里,一只白乌鸦扑腾着自己的翅膀,仿佛它已经迫不及待要把主人的信送回家去。
马文走进领主帐内,肯尼放下手里的笔。他向肯尼报告,搜集情报的骑兵来信,比尔并没有出征卡尔塔城,而是一直在罗宾城按兵不动。
肯尼听完马文的话,开始揣测比尔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此时距离他们出征已有半月之久,比尔那边还没有动静,即便是他现在进军卡尔塔城,怕是还没到那儿,自己的联盟军就已经横扫北方大陆了。
马文报告完便退了出去,肯尼拿起桌边的笔,继续给妮娜写信。
不一会功夫,肯尼抱着白乌鸦走出帐外,他放开手里的白乌鸦,鸟儿颇有灵性的向东方飞去,消失在茫茫大雾中。
肯尼将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白色的热气舒缓了刚刚写字冻僵的手,气温已至深秋,营地的火盆烧的再旺,也比不上家里的壁炉温暖,肯尼转身撩开背后的帐帘。
帐里矮小的人影吓了肯尼一跳,如果不是油灯还亮着的话,搞不好他会立刻拔出佩剑刺死这个家伙。
卡米尔看着一脸惊恐的肯尼,感觉自己好像惹怒领主了,他咽了一下口水,抢在肯尼还没发火前说,“领主您先别生气,如果不是事情紧急,我肯定不会擅闯您的帐篷。”
肯尼旁骛无人的走到桌前坐下,鄙夷的看着卡米尔。
“领主,从我们进入德拉曼边境开始,就遇到这样的大雾,北方秋天有雾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如果白天雾都不散的话,是不是太奇怪了?我们已经连续两天白天在雾中行军了,我怎么琢磨都觉得这雾来的有点太突然,所以今天我让一只麋鹿去探了探路,事情的结果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那只麋鹿回来跟我说,它顺着我们的行军方向一路向西,越过我们联盟军的范围天空便放晴了,它也觉得很奇怪,所以不信邪的又向远处走了走,结果发现一团巨大的雾气围绕着联盟军,紧随我们寸步不离。”
肯尼听着卡米尔的话,眼神中露出一点惊愕,他知道联盟军即将面对是赖安,可圣战中赖安曾是他的盟友,那个家伙只是爱研究一些奇怪的药剂罢了,改变天气这种事,赖安绝对做不到,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得知这个奇怪的事后,肯尼派人叫醒了正在休息的劳伦斯和迈克,三人策马向联盟军的驻地外围奔去。
卡米尔向领主报告完这一切后回到帐篷,心想这次领主该是又要好好赞赏自己一番。他吹灭行军床前的油灯,满心欢喜准备躺下休息,就在这时,一个联盟军士兵走进他的帐篷,卡米尔本以为是哪个士兵走错了帐篷,不等他开口,那名士兵将一个东西丢在桌子上,转身离去。
黑暗中的卡米尔感到奇怪,他点亮床头的油灯,看见那名士兵丢在桌上的是一封信。他起身拿起桌上的信拆开,借着床头上微弱的火光,他仔细的读着信的内容。
这封信并不长,读到信的第二行时,卡米尔握住信的手开始不停的颤抖,接下去的内容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经过一段路程,三位领主穿越了自己军队的驻地,他们在不远处的几颗大树边下马,远远的看着自己的军队。
情况确实如卡米尔所说,一团浓浓的大雾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醒目。自从他们进入德拉曼境内,遭遇的根本不是什么北方大雾,而是有人刻意在给他们制造麻烦。
肯尼回过神看着满脸惊愕表情的劳伦斯,很显然他还没有见识过炼金巫师的能力,如果他见过一小瓶药剂能燃起一片火海,恐怕此刻就不会这么惊讶了。
肯尼拍了拍劳伦斯的肩膀,劳伦斯转过头一脸吃惊。
“你怎么了劳伦斯,只是一团雾而已,又不是天降巨雷把我们都劈死了,事情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糟糕,或许只是有人在跟我们开玩笑呢。”肯尼乐观的对劳伦斯说。
“领主,这不是玩笑,你还记得纳尔村的丽莎吗?”
第031章 贵族少爷
十年前,劳伦斯还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年,出生贵族的他早已是埃文堡的小城主,也是荒原的下一任领主。
埃文堡坐落在偌大的荒原北部,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堡建成已有三百年之久了。城堡的墙壁用荒原特有的青岩石块筑成,从正面看去,两座巨大的房屋通过狭长的走廊连接着巨大的塔楼,中间留出一块足以容纳五千人并排站立的广场,百叶窗随着年月的更迭已变得十分老旧,常青藤爬满了城堡的外墙。
从南面的草坪走进城堡,一条二十米宽的小河拦住去路,小河上横跨着三座大小不一的青石桥,中间的那座长桥最宽,桥柱上刻着各种神明的图案,据说只有埃文家族的成员,才有资格走中间的这座桥。
踏足桥上时,桥下的河水川流不息,据城堡里的老侍从们说,当年为了这条活水河,埃文家族的先祖们动用了上千名奴隶,整整挖了两年,才从墨奴河支流引来这条人工活水河。
走近城堡的大门,碧绿的草坪向两边的城墙延伸,足足覆盖了整片城堡外围,在荒原上维持这样大面积的草坪,真不是十几二十个奴隶能做到的。
城堡的大门足有十余米高,巨大的像木门上镶嵌着埃文家族的铁艺族徽,只有一只翅膀的秃鹫看起来有些奇怪,家族的祖训曾提到过,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是荒原上的秃鹫,即便有一天失去一只翅膀,也是这片荒原食物链的最强者。
穿过雄伟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敞的甬道,一个巨型的人工湖坐落在宽敞的庭院中央。
在劳伦斯的记忆里,每当节日来临,庭院里会来很多爵位加身的贵族,他们贴身穿着紧身的白色长袍,裆短腿长的裤子让他们不得不把腰带系于脐下,大多人的腿上都会绑上布条,丝制刺绣的外衣显得格外宽松,圆形的斗篷固定在肩膀上,他们的胸前往往都会别着自己家族的族徽,享受着先祖带给他们的无上荣耀。
男人们大多绅士的端着一杯葡萄酒,和贵族小姐们吹嘘着自己先祖的伟大事迹。那些小姐们同样身着华服,系带的紧身衣将她们的身材凸显的琳珑有致,上衣紧紧的贴着身体,下身则相反的穿着宽大长裙,仿佛她们每个人的裙子下边,都能钻进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
走过巨大的庭院便是埃文家族的住处,三百年来他们世代生活在这里。宽敞的大厅铺着夯实的青石板,大厅中央有一个八角形的炉子,外面围着一个铁丝的炉网,晚餐过后他们会坐在这里说各种故事。
每天清晨七点,劳伦斯都会准时的起床,淑过口后他会直接去侧院的修神院祷告,祈求纳穆神保佑。从修神院回来,十几年如一日的起司加冷肉香肠,胆子大的侍从们曾经偷偷议论过,这位未来的领主是不是没有味觉,要不怎么会永远只吃这一种早餐。
早餐过后劳伦斯会去后院练习长枪,他一直非常崇敬自己的父亲,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朝一日也能率领步骑团保卫荒原,征战沙场。
一杆长枪伴随着吼声戳穿一个稻草假人的心脏,满头大汗的劳伦斯放下手里的长枪,这已经是他今天早上练坏的第三十个假人了。
母亲从长廊深处走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和一个杏仁布丁,布丁上撒着玫瑰瓣,这是劳伦斯最讨厌的两样东西。
他不想枉费母亲的一番好意,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如吞药般一口将整块布丁吞下,奶黄色的布丁划过他的味蕾,甜到发齁的固体伴随着一点点蔷薇味,让他差点呕出来,他使劲捋了捋胸口,对回过头的母亲说,“谢谢。”
一早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吃完午餐的劳伦斯骑着马出了埃文堡。
劳伦斯最喜欢这种在马上疾驰的感觉,每次挥鞭抖缰都让他感觉自己超过了周围的风,今天他要去接自己的朋友,道尔顿家族最小的孩子肯尼,估计这会儿那个家伙已经快到纳尔村了,一周前他们在信上约在那里见面。
骏马疾驰过一片荒草丛,半秒钟之后草才被风带向马匹奔去的方向,脚下的小路渐渐变成宽阔的大道,三叉路口的牌子上用标准语写着,‘纳尔村’。
当劳伦斯到达目的地时,肯尼早已在马厩边等他了。他们在马丁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一见如故的两人从认识起,便经常相约来这里钓鱼,纳尔村是荒原里唯一拥有天然活水的村庄。
肯尼带来了劳伦斯最爱的葡萄酒,这种葡萄酒在荒原可是不可多得的,虽然埃文堡里也有,但父亲从不让劳伦斯在节日以外的时间饮酒,每当劳伦斯路过城堡的酒窖,他都会想起父亲板着脸对他说,‘这东西会让你丧失冷静的,小家伙’。
荒原上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到处都是石子堆积成的戈壁滩,劳伦斯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荒原北面有这么块风水宝地,在认识肯尼后,他迫不及待的带他来这里钓鱼,很显然,肯尼也非常喜欢这个美丽的小村庄,这和卡尔塔城领土的平原村庄比起来,显得更加安静惬意。
他们拿着自制的鱼竿走到木板架空的水边,村民门常在这里洗衣打水。两个好友在河边脱下长长的靴子,将脚插进冰凉的河水里,他们将铁钩上勾上地龙,轻轻的将鱼线甩出去。
鱼竿被他们放到一旁,两人分享着肯尼带来的葡萄酒,开始聊着最近各自经历的事情。
糟糕的钓鱼技巧让这两个家伙一无所获,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劳伦斯邀请肯尼去埃文堡留宿,肯尼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在埃文堡了,劳伦斯的母亲非常喜欢肯尼,肯尼更喜欢他母亲做的杏仁布丁,劳伦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简直不想和这个家伙做朋友。
正当他们准备收起鱼竿的时候,劳伦斯的鱼竿动了一下,居然有鱼咬勾了,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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