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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相-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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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骥一直跟在魏水旁边,静静地看着。猜中了开头,猜中了结尾,却偏偏没有猜中中间。
受了威胁的掌柜一点儿都没耽搁,一边走上前来,甜言蜜语的拖住不知死活的魏水一边打发了小伙计,去找这一片的扛把子,收人钱财,关键时刻是要替人消灾的。
从古到今,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有江湖就肯定会有混混。不到一刻钟的工夫,被尊称为冯爷的混混头儿,就带着他手下的虾兵蟹将赶到了绸缎庄。
“兄弟,什么字号?”冯捷这样问道。殴打前的必须环节而已,实际上,冯捷并没有想着对方会有回答。而事情似乎也确实按照他的剧本在演,魏水只是冷笑一声,便从柜台上抽出了短刀。
冯捷一摆手,喽啰们纷纷缓慢地向魏水的方面收缩圈子。这是一种压迫,尤其是多对单的时候,这种气势上的压迫不仅有效,而且很好玩儿。
“我说,这么多人,打我一个吗?”魏水很理智的将看上去不会帮他的唐骥排除在外,笑着拉过一把椅子,抬起左腿,踩在上面。
下面发生的事情,唐骥发誓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第二次了。众目睽睽之下,魏水撩起下摆,掖在腰间。将左侧的裤腿卷到膝盖,紧接着,就用他的短刀,在自己的小腿上,一笔一划的刻下了八个字,玉宇归宁,天下太平。
当啷,短刀被扔在地上,所有目睹刚刚的一切的人,都不禁浑身猛地一哆嗦。
冯捷额头冒汗,好一会儿,才拱手抱拳,弓着身子,连连跟魏水道歉。
千军万马之中,轻取上将首级。那没意思,听过的不少,见过的有几个啊?真正想压服街面上这些自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们就是老三的家伙,就两个字儿,够狠!
虽然冯捷从小混迹市井,一天书都没有念过,压根儿就不知道魏水在自己的腿上刻的字念什么。但就凭他稳稳当当的对自己都能下这样的狠手,多年的江湖经验就已经告诉冯捷,面前这位,是个惹不起的硬茬儿!试问,能在自己身上下刀子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整天嚷嚷着玩儿命的混混们,又有几个是真的不怕死的?
“我的了?”魏水指了指脚下的地面,笑得很和煦。
冯捷打着哆嗦道:“您的,您的,今后只要是您看上的,冯捷手上有的,都是您的。”
“你说的?”魏水挑了挑眉毛,认真的说道,“可不能反悔的!”
冯捷抱拳拱手低着头,自然又是一番许诺。可抬起头的时候,却见魏水刚刚对身边的唐骥说了些什么,眼神略过他的时候,让冯捷莫名的毛骨悚然。
“二爷说了。”唐骥上前一步,眼睛直直的盯着冯捷道,“从现在开始,这些人,就都是二爷的了。”
冯捷愣在当场,魏水撑着椅子的扶手起身,轻轻拍了拍唐骥的肩膀。一瘸一拐的走到冯捷身边,低声道:“这里交给唐骥,你,跟我来。”
绸缎庄对面的太白酒楼,二层靠窗的雅座。
冯捷战战兢兢的坐在窗边,一会儿看向对面的绸缎庄,一会儿又看向魏水。魏水手中依旧拿着他的短刀,刀刃上干涸的血迹,让他更加害怕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后悔起来。刚刚人多势众的时候,他若反抗一下,弄死魏水的机会至少在八成以上。可现在,一时的胆怯,让他彻底成了光杆司令。面对魏水,似乎只有任人鱼肉的份儿了。
“你在想,刚刚就该弄死我。”魏水突然开口说话,将冯捷吓了一跳。
“没没有”冯捷矢口否认,“小的不敢,小的不敢”
当啷,短刀扔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魏水看着冯捷,似笑非笑,“记得了,我的人,不需要聪明,不需要能力,不需要背景,我只要两个字,忠诚!至于什么是忠诚,你也是做老大的人,不用我来说吧?”看着冯捷不断流汗的面颊,魏水笑道,“别这么紧张!我昨天才到南昌,在街上转了大半日,听到了不少关于你的坊间传闻。你这个人,重情义,讲道义,从不忘恩负义。但是唯独有一点儿不好,优柔寡断!如果不是这样,我还真不敢跟你玩儿这一手呢。”
留意到冯捷的眼神依旧不自觉的朝窗外看,魏水摇头道:“别再看了,知道吗?我带来的那个人,是行伍出身,百战沙场的老兵!论起服人的本事,他比你强得多。那些人,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不出这顿饭的工夫,就会是他的了。”
不是一伙儿的?冯捷的眼神终于不再飘忽,却平添了更多的疑惑。他一直以为,那个名叫唐骥的人,是魏水的跟班小弟呢!
无视了冯捷的疑惑,魏水将桌上的短刀拿起,插回腰间,“不该你知道的不用知道那么多,我就问你一句话,如果有大富大贵的日子过,你愿不愿跟我混?”
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一样样菜肴很快便摆满了桌子。魏水随手扔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吩咐了声不要打扰。
096 策马江西·不一样的魏水
“很多年前,在我还不是个骗子的时候,我就是靠两只手、一身胆,赚到了最初的倚仗。不得不说,我赶上了个好时候。有骨气的混混,早在很多年前就全军覆没了。留下来的,都是我随便付出一点儿很小的代价,就能糊弄得过的!”
魏水讲起往事,冯捷看着他不敢置信。
毕竟,以魏水在这个时代的年纪,也不过是十几岁而已。一开口,动辄就是很多年前,确实很容易叫人家误会。但魏水对此,却一直都并不在意。就算在大街上喊出来他是穿越来的,又有谁相信呢?既然明说都没人相信,他也就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了。
他所说的有骨气的混混,特指是清末天津的青皮混混。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以刺儿头闻名江湖的。各个都知道用自残的方式,来压服对方。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两伙脚行争一个码头,其中一方派了个狠角儿,架起油锅,手伸进去就捞起一枚铜钱。紧接着,另一方派了个更狠的角色,手伸进油锅里头搅和来,搅和去,然后大吼一声,太凉了,加把柴火!无疑,两人是重度烫伤,但围观的混混们眼中却全是钦佩。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历任天津知府、直隶总督都大叫头疼的青皮混混,最终在袁世凯发明的站笼面前全军覆没。死了的求仁得仁,活着的毁了字号,再也不配说自己是混混。青皮的历史,至此为止,没有然后了。
学了点儿青皮混混耍狠的皮毛,魏水很庆幸,两辈子都没碰上那样的硬茬扎堆的情况。以至于他虽然用这招的次数不多,但从来都没有白受伤过。既定的目标,往往都会在他付出了鲜血代价之后,在他面前俯首称臣,甘拜下风。
“冯捷。”魏水叫了一声,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二百两银锭子,推到冯捷的面前,道,“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我赤手空拳,能弄到这些银子。你跟着我,日后只会比这个赚得多。好好想想,混在街面上能有什么出息?跟了我,一切可就都不一样了。”
真金白银,对于冯捷来说,无疑比虚无缥缈的前程更有诱惑力。
试想,在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年的生活,也许只需要一两半的银子。虽然贫苦,但在粮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却也足以果腹了。算起来,一两白银,大概能折合五百块人民币。那么魏水此时推到冯捷面前的,毫无疑问,就是整整十万块。
要知道,这可不是朝廷废止的大明宝钞,而是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贬值的银锭子。
咬咬牙,冯捷下定了决心,“二爷,您说吧,要我怎么做。”
这是答应了?魏水很满意冯捷的态度,但仅凭市井流言,还不足以让魏水了解他真正的能力。虽然说能力在魏水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优劣,总还是可以培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魏水对他的能力有足够的了解的基础之上。
“其实,也不难。”魏水笑眯眯的说道,“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这些银子花出去。一文不差的,统统花出去。”
“花出去?”冯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二百两纹银,不是二百文银子!这是能说花出去就花出去的吗?可是魏水的眼神却告诉他,魏水没有开玩笑,给他钱,就是让他花出去的。低下头来,冯捷皱着眉头,状似思索了一会儿,才点头道,“是,二爷,冯捷明白了。”
魏水回到客栈的时候,唐骥还没有回来。看到魏水进屋时一瘸一拐的样子,田明理先是一愣,随即便跑了过来,扶住魏水道:“先生,这是怎么搞的?唐骥呢?他去哪儿了?怎么能看着你伤成这样?”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过来,魏水一概没有理会,转头对庞笑道:“今晚不用看着唐骥了,接下来的三天,去找街上一个名叫冯捷的混混,看清楚他都干了什么。别告诉我你找不到他!想睡大街你可以直说,鬼都不信的话别总是拿出来搪塞我。”
行行行,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庞笑撇了撇嘴,决定既然是明天的事情,那今天他一定需要先睡一觉,养足了精神。
打发走了庞笑,屋中就只剩下魏水和田明理两人了。田明理翻箱倒柜,又跑出去问了客栈的伙计,总算找到了伤药。急匆匆的回来,帮魏水上药。整个过程,魏水一句话都没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已经出卖了他内心的想法。
这辈子要是再麻烦这少爷给我上药,我就是茄子!别问我为什么是茄子,好好看看我的脸色你们就什么都懂了。
终于上完了药,魏水已经疼出了几身冷汗。心中也更加坚定了一个念头,果然,被乱箭射中一点儿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紧随其后的刮骨疗毒。
收拾好伤药,田明理坐到魏水身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魏水被他看得发毛,心虚的问道:“怎么了?”
田明理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先生,您在腿上刻那些字干什么?”
“字?”魏水稍稍抬起伤腿瞄了一眼,大概会留疤的,以后总是个麻烦,“自己伤了自己,是为了吓唬那些混混。至于这字我是写给宁王殿下看的。这毕竟是南昌城,自宁献王那一代起就分封在此,要说这城里没有宁王的耳目,我是打死都不相信。等着吧,听说宁王多疑,引起他的注意是第一步,让他主动来见我,才是我的目的。”
“可是”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田明理还是想不太清楚,“您弄伤自己是吓唬混混?明理不懂,您为什么要吓唬混混?”
“这个啊”魏水挠了挠头,瞥了眼门口的方向,道,“明理,记住我一句话。想要获得话语权,想要让别人考虑到你的感受,这些都是只有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才能得到的。如果你在他面前只能卑微的跪着,那他永远都不会听你说什么。”
魏水的一番话,让田明理更加困惑了。冥冥之中,他感觉到,自从离开诸暨,魏水就似乎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097 策马江西·满庭芳
好吧,问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个人给了你十万块钱,并且要求你在三天之内花出去,你准备怎么办?
花?扯淡!花毛线啊?如果是我的话,肯定先买张机票,逃离这个城市。躲到一个让那人怎么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再细细的研究这十万块钱该怎么花。
当然,这是我的想法。
对于以安土重迁闻名遐迩的古代老百姓来说,一言不合就离开这座他再熟悉不过的府城,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现在摆在冯捷面前的,无疑是一条远好于从前的财之路。他不想跑,一点儿都不想。
满庭芳,很意外,一个青楼而已,为什么会起这么艺术的名字?能问出这个问题的,恐怕都不是南昌府府城内的人。否则,绝不会不知道,这座青楼的幕后东家,正是藩封江西的宁王殿下。有这么一个明明没什么学问,还偏偏喜欢咬文嚼字充文化人的东家在,取出什么样的名字,都应该是并不意外的了。
而且,这是大明朝。把青楼叫做青楼就已经显得自己很不高雅了,没错,我说的是高雅,用这个词,形容以满庭芳为代表的明代民间勾栏,一点儿都不错。擦胭脂抹粉,穿得很简单,也很妖艳的女人,大概只有在魏水的老住处三埭街才能看得到。像满庭芳这样的地方,可以说,这里面以接客为己任的每一个女子,都堪称是才貌双全。
花了二十两银子,置办了一身好行头,还把自己拾掇的干净利落的冯捷,此时可以称得上是改头换面了。以至于当他迈着方步走进满庭芳的时候,门口迎客的龟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就看出他是那个隔个三五天就在门口转来转去的穷混混。
见了那一身华贵的衣服,龟公笑弯了腰,连连将冯捷将屋中让。
冯捷却急不可耐地抓了他问道:“晓晓呢?让她出来见我。”
听到‘晓晓’两个字,龟公一愣,直起身来。看清楚冯捷的面目,登时就变了脸色。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冯爷啊!”一个‘爷’字,刻意的拖长了音调,龟公脸上满是戏谑的神色,“怎么?这是从哪儿偷了身儿衣服,敢来满庭芳招摇撞骗了?要不是老子警醒,差一点儿就让你给混过去了!滚滚滚,趁早离着远点儿,别等着老子招呼人揍你啊!”
冯捷在街面上,混混行中,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毕竟手下有那么十来个小弟,还有一整条的买卖靠他照应着。但在满庭芳的一个小小的龟公眼里,他还真是连只蚂蚁都不如。不为别的,就凭他囊中羞涩。若是换了往日,就算是打赏的茶水钱,他都拿不出手。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对龟公的这幅嘴脸,冯捷早已看得不耐看了。听了他的话,只是伸手掏出了二十两银子扔给他道:“叫你去找,你帮我找来就是了。一会儿见了人,我另有酬劳。”
呵,财了?
不论如何,银子是真真儿的。干这一行,面子什么的,早就还给祖宗了,龟公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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