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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内功少年-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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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晚上,连城宇的手机响了不下20次,可是他没接,在桥下躺够了,人也清醒了许多,就想着再买一瓶酒继续颓废。
走出桥下,他第一个遇上的人是季千裳,找了整夜,她的脚都被高跟鞋磨破了。
连城宇一看就明白她找了很久,心里一愧疚,也就不想再喝酒。
她对连城宇的感情是纯粹的好朋友,兄弟情,就像连城宇对她是一样的,可以为对方出生入死,可以为对方马首是瞻,但是不会存在友情以外的其他情感。
可这样的友情在别人的眼里并不像是那么单纯,因为季千裳平时就不穿高跟鞋,为了陪父亲参加宴会才精心打扮,但是却为了寻找连城宇而穿着高跟鞋在大路上跑了一个晚上,连城宇心里愧疚,便背着她回家。
“你其实不用背我的,打电话叫管家过来接我就可以了。”
“我们是好兄弟啊,你找了我一晚上,我得为你做点什么,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
“那行吧,好兄弟。”
如果是走路,到季千裳的家就是要经过柳家。
虽然夜深了,但是柳辉还没睡,恰好他的房间里的窗户可以看到马路,而马路上传来了连城宇和季千裳‘兄弟俩’的嬉笑声。
柳辉不可能听错季千裳的声音,打开窗户边看到连城宇背着季千裳,往季家走路过去。
“千裳怎么和城宇在一起他不是有女朋友吗?”
柳辉跟了上去,到季家门口才追上他们,原本两个人和谐嬉笑的画面再多了柳辉一个,场面就尴尬了起来。
“你们这是?”
“哦,你。”
连城宇刚想要跟柳辉解释,但是季千裳抢在前面
“我们在一起了,小辉,你,会祝福我们吧?”
这样一说,连城宇听明白,她在刺激柳辉,因为季千裳身患绝症,不想让柳辉以后守着一具灵魂难过。
柳辉强忍着冲动和难过,身体在颤抖
“可是,城宇他有女朋友啊”
“他们分手了,现在我们在一起了,你会祝福我们,对吗?”
“我嗯,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他强忍着眼泪,往后退了两步“那个,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说完,柳辉故作潇洒地转身,在黑夜里,终于忍不住流下眼泪。
他不会做任何一件伤害季千裳的事情,即使在此刻他的心里痛恨自己不够优秀,痛恨自己把连城宇当成兄弟,亦没有想过要因此而改变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
柳辉走了之后,连城宇和季千裳站在门外良久
“千裳,我觉得,你这样对小辉太残忍了”
“可是如果不这么做,我没办法安心去死”季千裳泪水崩出蹲在地上“我也希望老天爷能够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和他在一起,可这就是我的命。”
第210章 不眠夜
宴会结束之后,徐杰没有急于求成,直接把韩潇潇送回了家。
徐杰走后,韩潇潇拿出了手机,看到没有任何来电显示,不禁地心里冷笑,已经是深夜,可是某人却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来。
大马路很寂静,楼梯道也很安静,只听得见韩潇潇自己一个人的脚步声。
打开房间开了灯,屋里格外地干净整洁,所有的衣服都叠整齐放进衣柜,生活垃圾全部收拾干净,桌子上瓶瓶罐罐,几乎是属于连城宇的东西都已经不见了,只有一张纸条留在桌子上。
学校有任务,我得在学校住一段时间,照顾好自己
这是连城宇所能想到的最和谐的解决方式,留给彼此一点时间。
可对于韩潇潇而言,这个字条上的字眼太伤人。
她撕了字条随手扔到地上,然后转了个身坐在地上,头仰起看着天花板:我从岁寒市出来,学会了生存,学会了生活,把最好的青春和全部的爱给了你,可是我过得好累
这个时候,韩潇潇好像突然明白,爱和依靠是两回事,连城宇始终没有长大,留着一股孩子气。
而她自己,孤身一人在黑峡市,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连城宇。
“我一直在等你长大,可是你让我等地好累。”
连城宇搬到了大学府的宿舍,同寝室的同学是大胃王哈龙,因为他身体胖,打呼噜声音很大,没有人愿意和他住一个寝室,所以双人寝室多了一个床位,连城宇随时可以搬过去,也省了不少事。
哈龙这个人挺热心肠,因为连城宇曾经替他出过头,对连城宇颇有好感,两人很快成为朋友,所以听说连城宇要搬过去,哈龙老早就把寝室收拾地干干净净。
可能是因为胖子长得都挺像的,所以每次看到哈龙,连城宇都会想起失去联系的宋坤。
“你看起来,好像有心事啊?”
哈龙抱着一本书走过去,这时连城宇正在收拾东西,没有回答。
“不妨跟我说说,心里憋着应该很难受吧?”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
“这事儿啊”哈龙突然显得非常难过“有什么呀,我还没谈过恋爱呐。”
连城宇再仔细瞧看哈龙一眼,心说也是,这么一个平凡的胖子,看起来家境也一般,长得也不好看,确实不容易找女朋友
哔哔~~哔哔~~
临晨三点,紧急集合的哨声响起,这是大学府留宿生的选修课,偶尔就会有一次紧急集合,但是连城宇浑然不知,还在继续熟睡。
“宇哥,集合了,赶紧起床啊。”
哈龙推了几下连城宇,见他迷糊地睁开眼之后,以为他醒了,于是哈龙自己先去集合。
哪知道连城宇醒了几秒又睡了回去,直到艾丽冲进男寝室,用一盆冷水泼在他身上才惊醒。
“卧槽谁啊?找死啊。”
“是我。”
“教官好。”
“好什么好,马上给我出去集合,给你三分钟的时间。”
“是。”
不明真相的连城宇在三分钟之内换好了衣服冲到集合队伍中。
留宿生加上连城宇一共二十人,集合完毕。
对于留宿生来说,紧急集合这个课程可谓是丧心病狂,集合之后啥事儿也不做就回去睡觉了,快了没奖励慢了挨罚,吃力不讨好。
其他人回头回去宿舍就能再睡回笼觉,可是连城宇受了一盆冷水,床也湿了没地方睡了,只好留在操场数星星。
“怎么?数着星星骂我了是吗?”
听声音就知道是艾丽,连城宇没回头
“是啊,我在跟大黑投诉呢,你也太狠了。”
“呵呵呵,大学府的学生虽然不算正规军人,但是”艾丽走到连城宇身边坐下“在国家和人民有难的时候,无论是不是军人,都应该挺身而出一起战斗不是吗?”
“当教官是不是都这样,打一巴掌给颗糖,让我们怨也怨不起你们?”
“你错了,从来都是给两颗糖。”
“得了吧,那我还疼呐。”
“臭小子。”
从连城宇入学的第一天,艾丽就挺喜欢这个学生,每当大黑要罚连城宇的时候,艾丽总是维护他。
看到现今的这个连城宇,她觉得她的眼光没有看错,连城宇的确有些与众不同,别人不敢说的他敢说,别人不敢做的他敢做。
“还有一个多月,你们就要毕业了,到时候会回到自己的学校,回归正常生活,你想过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如果我说,我是为了复仇而活,你信吗?”
连城宇看着顶头的星星,然后突然躺下,艾丽在连城宇的口气里,听不到一点虚假的味道。
“艾丽教官,假如有一天,黑峡市被人破坏,成为废墟,而你活着,你会找那个破坏的人复仇吗?”
“会。”
“即使他很强,强到可以毁灭世界?”
“会。”
“我也会。”
岁寒市,依然被黑暗笼罩着,夜晚没有灯,四处弥漫着灾难的气息。
凌霄已经习惯了作为妖的生活,逐渐地可以变化妖的形态,长出了翅膀,双眼在黑夜中可以像灯一样照明。
他在空中飞了一圈,回到灵士的身边,似乎很满意这双翅膀和他刚获得的力量。
“父亲,这就是妖的力量吗?太神奇了。”
“你还没有全部开启妖能,还差得远,但是青出于蓝,日后你一定会超过为父的。”
“父亲,我想回黑峡市走走,可以吗?”
“去吧,但是小心一点,不要被人发现。”
“好的。”
灵士知道,以他们现在的力量,还不足以对抗整个华夏的科技和武者,只有躲在岁寒市才能暂时安全,一切只要等到远灵魔君将邹寒的灾难之力全部吸收之后,才会发生变化。
有了翅膀,像是可以日行千里,不一会儿的功夫,凌霄便从岁寒市,飞到了黑峡市。
收起了翅膀,变回人的样貌,行走在黑峡市的马路上,看着黑峡市寂静的大街,路灯和夜空,凌霄的心里又有一些怀念。
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大学府的校门前,正盯着校门看,没有想过这个时候,连城宇会从里面走出来。
第211章 说好的
自从凌霄正式加入妖的阵营之后,就把连城宇当成了一生的劲敌,认为自己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打赢连城宇。
昔日的手足兄弟,在黑夜中再相遇,竟然变得非常生疏,两个人站在隔着对方十几米的地方四目相视,久久没有说话。
欲言又止的凌霄最终选择沉默,转身欲走。
“聊一聊吧?”
此时连城宇先开了口,凌霄被叫住,停下脚步。
因为变成了妖,凌霄已经不能自由出入大学府的结界,连城宇把他带去了侧街的一个小摊。
时间已经是临晨五点,小摊已经开了店,正在准备早餐的食材。
“这里每天都很早开店,很晚才打样,你记得吧?”
“我的记性没那么差。”
两人对坐在桌子上,老板和蔼地过来。
他看了两个客人一眼,认出是常客,便说道:“两位小哥今天这么早?还是一样两碗阳春面吗?”
连城宇点了头,凌霄也点头,老板笑着走开。
“最近过的怎么样?”连城宇把筷子推过去
“有点孤独。”凌霄接过筷子
“下一次人和妖开战,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了。”
“我也一样。”
“喝点儿酒吧?”
“不了。”
早上的客人不多,说不上几句话,两碗阳春面就上来了,趁着热乎就下了肚。
面的味道没有变,吃面的人也没有变,变的是感觉。
“这次轮到我请。”凌霄很快吃完然后放下碗筷“这是最后一次了。”
“行。”
“再见。”
“哦,好,天转冷了,别着凉。”
连城宇每次都吃得比较慢,这一次也没有例外,凌霄走后,他的面还剩下半碗,不知怎的,突然就觉得剩下的半碗面难以下咽。
东方有了一丝太阳的曙光,即将天亮,老板过来把碗筷都收走,并没有过多的客套。
和连城宇分开后,凌霄来到季千裳的家宅,天亮了,季千裳已经起床正在洗漱。
二楼的阳台上突然来了不速之客,以季千裳的机敏,立刻就可以发现。
“凌霄?”
“嗨,你过得好吗?”
时间尚早,季千裳把凌霄请进了屋子。
曾经的香草西高,在凌霄的统治下,还有十个班级老大,但是各个老大之间的关系都很差,只有凌霄和季千裳算得上是朋友。
“你来找我,不会是想蹭一杯牛奶吧?”季千裳倒好了一杯热牛奶“可是我今天没有准备两份。”
“我可以治好你,你不用死。”
凌霄说出这样的话,显然已经知道了季千裳身患绝症。
季千裳皱了一下眉毛,喝了一口牛奶,表情又恢复自然。
“你在胡说什么?咒我死啊?”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患了脑血胶质瘤,以前我无能为力,但是现在我有办法医治好你。”
“和你一样变成妖吗?”
被季千裳一语道破,凌霄沉默。
她猜的没有错,妖的身体可以抵御人类无法抵御的病毒,长生不死,不老不灭,只要凌霄在季千裳的身体里种下魔种,待魔种成型之后就可以把脑血胶质瘤的病毒吞噬,副作用就是季千裳会永远成为妖。
“即使变成了妖,你也有可能保留自己的意识,起码你不用死。”
“凌霄,谢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去学校了。”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季千裳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活下去,此刻她并不想死。
当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的时候,余下的每一天,都会用尽全力去活着,给自己,家人,朋友一个告别。
出门前,季千裳轻轻地敲了一下父亲季百万的房门
“老爸,我走咯。”
这是习惯,即使她知道父亲还没有醒来,即使知道里面不会有回应。
她不知道,每一次她敲完门出门后,父亲都会从房间里出来,在楼上阳台看着她出去。
管家已经在楼下等着,季千裳从屋里蹦跳着走到车前面,笑得很可爱,让管家觉得意外。
“小姐,今天怎么那么高兴?”
“孙叔,我今天想走路上学,你不用送我了。”
“可是小姐”
“没事,时间还早,我来得及,不用送了。”
她执意要求,管家不敢多管,就随她去。
秋天早晨的阳光很温暖,照在脸上不烫不热,刚刚好,一路上,季千裳走走停停,无论是认识的人和不认识的人都跟他们打招呼,甚至和花花草草说晚安,像是第一天上学的小学生。
季家到大学府的一段路大概五公里,以千裳的脚程并不算远,只需要半小时就可以到达。
但是这一天,她走了近一个小时,在即将到校门口的时候,季千裳已经浑浑噩噩,脸色苍白,几乎失去了所有力气。
“还有几步,就到学校了”
离校门口就差一百米的距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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