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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府-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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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琳笑道:“你大可放心,通往山谷中的三处道路,以被我、易弘信及朱自在封锁,他们插翅难飞。”
麻桑松了口气道:“那我就放心了!”
丛琳道:“万无一失,只要天一亮,独孤大人,就会发起总攻,到时候药王谷将会成为一片血海,为你们报仇。”
“好。”麻桑点了点头,领着四名“七色”高手向着驻地走去。
丛琳沉了沉气,静静地思索着,良久,他微微摇摇头,说道:“奇怪,他们怎么绕到药王谷后山来了?如果他们是从药王谷撤下来的,应该是向着易弘信跟朱自在的方向才对呀!怎么跑到我这来了。”
一名贴身护卫笑道:“也许,他们是迷路了,来回乱撞,才会误入咱们的防区。”
丛琳直视着护卫,一脸迷茫,缓缓地摇头,说道:“不对,不对,我总觉得这里面有哪不对劲?”
护卫连忙问道:“大人,有什么不对劲?”
丛琳眼前一亮,突然,他愣住了,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坏了,那个人,是假的。”
五人趁着夜色,从丛琳防守的后山,一路西去,一口气狂奔了数十里,终于远远望不见药王谷,又没有发现追兵而至,这才停下脚步,喘了口气。
“麻桑”的眼神中,露出一丝冷冷地光芒,缓缓地抬起手,揭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正是李猩红,他面无表情,警惕地环顾四周。
除了叶宸玺,其余的人,都揭下自己脸上的面具。木风搀着叶宸玺,笑道:“少主,我们终于逃出来了。”
扮成“奕棋”的叶宸玺点了点头,说道:“扶我到林子里去。”
木风知道他的意思,就扶着他走进了路旁的林子,过了一会儿,二人才出来。叶宸玺又戴上了冰雕面具,走到众人面前,叹道说道:“大家相安无事便好,只可惜守护药王谷的那些兄弟们,他们却没能活下来。”
苏素铃狠狠地说道:“总有一天,我让他们血债血偿。”
木风问道:“少主,我们现在去哪?”
“先赶路吧!”叶宸玺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地方可以去。
这时,唐奕站出来,轻轻地说道:“大叔跟叶少主都受了伤,需要找个地方静养。我爷爷有个故人,就住在离此不远的地方。我想,六扇门的人也不会追来,更不会想到我们会避难到何处。不如,咱们就先去那里躲避几日,在做打算。”
叶宸玺问道:“不知道唐老爷子的故人,是何许人,可靠吗?”
唐奕点了点头,说道:“他就是这一带有名的商人,虽不是江湖中人,却喜欢结交天下英雄,人人都称他叫贝大善人。”
叶宸玺与木风相互看了一样,面面相觑,不由得点了点头,笑道:“贝兼钱,贝员外可是江湖上很有名声的大善人,听说富可敌国,当年还曾资助过福王南征北战。可是,我们是福王的仇家,他会收留我们吗?”
“啊?”唐奕长大了嘴巴,挥了挥手道,“我不知道他帮过福王,既然,他跟福王也有旧,那就算了,当我没说过”
叶宸玺笑道:“唐掌门,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们的身份,当然不便透露给他。这样省的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唐奕一听,不由得笑道:“这么说,叶少主是答应了?”
“不可。”李猩红打断了二人的对话,冷声说道,“此人,若是福王一党,那我们岂不是刚出虎穴,犹如狼窝?”
木风点点头,与李猩红想的一样:“猩红说的没错,我们每一步都要小心谨慎。”
“没事,我自有分寸。”叶宸玺笑了笑,看着唐奕,又道,“还请唐掌门为我们引路。”
“引路?我责无旁贷,但是听了刚才大叔跟木管家的话,我又不敢带你们去了。”唐奕见几人有了分歧,一时竟有些后悔提议让他们去找贝兼钱。
叶宸玺见此情景,只能坦言道:“其实,没有唐掌门的提议,我也想要去见一见贝兼钱。希望他能借我些银子,用以重建鬼神府所用。”
苏素铃迟疑的问道:“他与咱们素无往来,怎肯借钱跟咱们?”
“对啊!”木风皱着眉头,也有所担忧,说道,“若是,我们告知其来意,又表明身份。他知我等与福王是仇家,又怎肯借钱给咱们?”
“啰嗦!”叶宸玺听了二人的担忧,不羁地笑了笑。“我自有妙计,苏姐姐与木二哥,你二人勿要在多言。”
“宸玺,你告诉我,你又几层把握?”李猩红问道。
“十层。”叶宸玺坚定地回答道。“放心吧!咱们不向他表明身份,一样可以借到钱。”
李猩红抬眼望着唐奕,淡淡的说道:“带我们去吧!放心,就算遇到危险,凭我、魅妖与鬼医,也能护着少主跟你安全离开。”
唐奕笑道:“好吧!其实,他所住的地方,离这里还有十几里地,我记得他家的院子,种满了桃花,漂亮极了。”
第165章 桃园
贝兼钱的庄园,种满了桃树,桃花盛开,满园里姹紫嫣红,远运望去,像是从苍穹陨落的一块朝霞,散发着阵阵诱人的清香。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苍茫的大地上,同样,也照耀在美丽的桃花上。
“叔父,你好。”唐奕与李猩红一行人,来到贝兼钱的花园,向站在自己面前的中年人问好。
只见贝兼钱一身锦衣长衫,面如冠玉,器宇轩昂,彬彬有礼,从容貌上看,竟不知他青春几许。不熟知他的人,一定不知道,他今年已是三十六岁的中年人了。
“你就是唐奕,唐宽的孙女?”贝兼钱一脸诧异,犀利的眼神打量着眼前的唐奕。遥想当年,他拜会唐宽时,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少女,唐家堡的掌门人了。
“是,我就是唐奕。”唐奕见贝兼钱一脸冷面,仔细打量着自己,想必是对她的身份,有所怀疑。于是,她对着贝兼钱甜甜一笑,说道,“叔父。我等只是途经此地,冒昧拜访,有失礼数,还请见谅。”
她甜甜的笑容,露出了两个深深地酒窝。这让贝兼钱深信,她就是唐奕无疑。因为,他永远都会记得,她的灿烂笑容,还有那美丽的小酒窝。
他的目光透过唐奕,向她的身后张望。看着她身后的几人,各个气度不凡,不像是一般人物。
猛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叶宸玺的脸上,见他戴着冰雕面具,疑惑的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唐奕笑道:“他们都是江湖上的朋友,随我路经此地,想要借住几日,不知,叔父可否行个方便?”
贝兼钱盯着叶宸玺,面无表情的问道:“看样子,你受伤不轻呀!”
叶宸玺微微点头:“前辈果然好眼力,竟然知道我受了伤?佩服,佩服。我等被仇人追杀,想借贵宝地暂住几日,等伤好之后,自会离开。”
“哼!”
贝兼钱蹙着眉,似乎有些恼怒,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竟然说道:“这桃园,从建立之初,直至现在,就从未收留过被追杀的江湖人士,各位还是打哪来回哪去吧!我可不想摊上事,得罪了谁,都是亏本的买卖。”
唐奕见贝兼钱如此直截了当的回绝,她当然不会就此罢手。
“我这几个朋友,遭到仇人追杀,逃难至此,还请叔父收留。”唐奕目光真诚,坦率的对贝兼钱说道。
贝兼钱没有吭声,只是直直地盯着叶宸玺与李猩红,似有怒气,也好像是在等唐奕把话继续说下去。
唐奕笑道:“叔父,你不说话,我就全当你答应了。”
“且慢!”贝兼钱冷笑一声,摆了摆手,“小丫头,你知道桃园的规矩吗?”
唐奕一歪头,瞅了瞅李猩红,又转过来面向贝兼钱,默默地摇了摇头。
贝兼钱一字一顿的说道:“桃园,只接纳来此贩卖的商人。而江湖上的朋友,一律不得入内。”
唐奕一脸惊讶:“为什么呀?”
贝兼钱一脸凝重的说道:“没错,我与你爷爷,是忘年之交,你来投靠我,说明你对我很信任,我感谢你的这份信任。可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桃园,只接纳对自己有利可图的人。假如,今日,我收留你们,他日,那些追杀你们的仇人,就会找上我,那时,桃园将会面临灭顶之灾。”
唐奕微微一笑:“叔父,你怎么就知道,接纳我们,对你就没有任何好处呢?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朋友就一定会对你有威胁?还有,你是怎么知道,收留我们,这座桃园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好一张伶牙俐齿的嘴。”贝兼钱叹了口气,嘴角微微抽了抽,心想,果然有唐家人的风范,胆色过人,又有情有义,不愧是唐门女侠,不得不让他佩服,果真是唐家无犬女!
唐奕羞红着脸,低下头道:“叔父,过奖了!”
贝兼钱冷笑一声道:“你们身上有伤,避难至此,这就说明,对手比你们要厉害。所以,如果你们把仇人引来,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这是一笔亏本的买卖。你的朋友,个个身怀绝学,而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这难道不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吗?还有,如果你们的仇人,找到这里来,这座桃园,将永无宁日。”
唐奕说道:“所以,你不打算答应这件事咯?”
“桃园,自有桃园的规矩。”贝兼钱面露笑容,似乎砸盘算些什么。
“既然,贝大善人是个生意人,那,我叶宸玺今日就跟你谈一笔生意,如何?”叶宸玺走到唐奕与贝兼钱的中间,并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叶宸玺,你说你是叶宸玺?”贝兼钱一脸惊讶地看着叶宸玺,不由得嘴角颤抖。
“没错,我就是叶宸玺。”
“鬼府少主,叶宸玺?”
“没错!”
贝兼钱摇摇头,说道:“那我更不能留你们在这里了。”
叶宸玺笑道:“刚才说了,既然贝大善人是个生意,那咱们就谈一笔生意。你若是觉得,这笔生意,对你无利可图,大可以拒绝。”
贝兼钱面无表情,看着叶宸玺,问道:“你说说看,如果,这笔生意,我觉得不划算,就请你们离开。”
叶宸玺开门见山的说道:“贝大善人,还记得当年,你曾花了三千万两黄金,卖你这颗项上人头的事情吗?”
贝兼钱脸色突变,说道:“你难道是想食言?鬼府少主不能言而无信,出尔反尔。”
“哈哈……”叶宸玺仰天笑道,“贝大善人,当年的事情,我可记得一清二楚,有人前脚到鬼神府买你的人头,你后脚就派人来抬着三千万两黄金,摆平了这件事,对不对?”
“哎呀!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自家人不认自家人了。”贝兼钱咬着牙,站在原地,笑着说道,“你若是早告诉我,你是鬼府少主,我不就答应唐掌门,让你们留下来了嘛!”
“这么说,贝大善人,这是答应了?”
贝兼钱满脸的笑容:“当然,别说是几日,你就是住上几个月,几年,都没问题。”
第166章 誓约
世人都知道,桃园的主人,是贝兼钱,他是一个商人,从不与江湖人打交道。
那么,当年要买贝兼钱人头的,究竟是谁?这个人为何要让鬼神府出面,杀掉他呢?随着鬼神府的笔录被销毁,人们不得而知。但是,叶宸玺与木风,应该知道的一清二楚。
然而,对于这件事,仅有叶宸玺一人知道,他从未对任何人提及,也从未做过笔录。
说起这个事,叶宸玺就忍不住笑了。
贝兼钱今年三十六岁,年长叶宸玺十岁,却仍是单身。所以,自他弱冠之龄起,娶妻生子,就成了他人生第一大事。
每年,登门求亲的媒婆,就络绎不绝的来到桃园,说这家的姑娘如何漂亮、那家的姑娘如何贤惠。而他,始终无动于衷,散散财就把人家姑娘打发走了。有人曾戏言,贝兼钱娶个老婆,比皇帝老儿选妃还要隆重。
的确,在每年的七月,来到桃园求亲的对象,声势浩荡,人山人海。据说,贝兼钱一日最少要见一百九十三个姑娘,最多一日能见上三百七十一人。
有很多姑娘,甚至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发回去了。这些姑娘,明知道自己不会被贝兼钱看中,却还鼓足勇气,不辞辛劳的要来碰碰运气。是因为,即便不被他看中,也会得到一笔数目惊人的钱,作为回家的路费,以表歉意。得到这笔钱,就可以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
贝兼钱天下首富,富可敌国,一般的庸脂俗粉,他岂会放在眼中?
这倒是说明了一个问题,贝兼钱很有钱,舍得花在女人身上,但却买不来他想要的爱情。可他从不气馁,也从不吝啬将钱花在这种没用的地方,以寻求内心的一点小安慰。对他来说,他的这种行为,就等同于施舍行善了。
按照常理,像贝兼钱这样财大气粗,出身纨绔子弟的人,身边应该不会缺少美女,别说娶妻生子了,要是再添个十个八个小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为何到了这个年纪,还是孤身一人呢?
显然,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不过,贝兼钱最大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他的钱,而是他把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幸福,当成了一笔买卖。
这件事说起来,要追溯到他的父亲,曾生前与两名至交好友约定,三家永世交好,所生的孩子,男孩结为兄弟,女孩结为姐妹。若是有男有女,则必须联姻。如果,谁有女不嫁,或是有子不娶,所延续的后代,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
这个誓约,是他父辈之间的约定。而他本该遵守,只是,这件事看似简单,却着实棘手。
他父亲的那两个好友,一个姓凌,名森,身在帝都,乃是官宦之家,身居大理寺丞要职,很受福王器重;另一个姓沈,名千鹤,世居江南,执掌归云山庄。归云山庄,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帮派,沈千鹤也是一身武功卓绝,这才名扬四海。
而这两家人,却都只有一个女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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