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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武之路-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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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最终他们得出结论,想要做到使元力和血液瞬间结合,血液必须要发生一种深层次的蜕变,能极大地提升它和元力的亲和性才可以,他们将这种血液称为真血。
真血概念的提出,给了武修们很大的兴奋,他们开始接着研究如何将血液蜕变成真血的方法,经过研究后,他们总结出三个方法。
第一个就是使用珍贵的元药和灵药,运用强大的药力,强行将人的血液转化成真血。
第二个则是突破到炼髓境,成就武道大师,我们都知道,人的血液是由骨髓产生的,武修一旦达到炼髓境,洗炼骨髓后,所产生的血液就是真血。
第三个就是你这种情况,能够提前就领悟了入微级控制力,控制元力进行细微的震荡,使血液产生蜕变,化为真血。
这三个方法,第一个姑且不论,那种药物太过难得,没有大机缘几乎不可能遇到。
而第二和第三个,仔细一想就会发现,它们说的其实是一回事,武道大师本身就必须拥有入微级控制力,他们不但能做到使元力在血液中游走,更已经做到使元力在骨中游走了,这个方法本来就是多此一举。
至于这第三个方法,提前领悟入微级控制力,这本是武道大师才能领悟到奥妙,一旦被更低级别的武修领悟了,那就当于提前拥有了一部分武道大师的威能。
所以虽然有这三个方法,但却一个比一个难,几乎不可能普及,因此那些大势力都没有将这种事公布天下,只在高端圈子里流传。
他们将蜕变出真血这个过程称为换血重生,可想而知它的重要性。
而经历了换血重生的武修称为真武修,意思是同等级别中,只有换血重生成功的武修才是真正的王者,其他的武修在其面前,都是虚的。
所以你既然已经换血成功,意味着比起普通武修,你瞬间能爆发的力量,要强大十倍甚至数十倍,加上原本的身体基础,那些散修,怎么会是你的对手!”
路凡没想到,在炼血境还有这么一个说法,他突破之后,就觉得自己的血液显得比较虚浮,下意识地就开始按自己的想法凝炼血液,没想到无意中居然就成就了真血。
难怪在炼血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力量强大了很多,比传说中要强得多,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过,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那既然武道大师都能凝炼真血,那岂不是说,领悟了入微级控制力,提前换血,那也只是在修炼前期占尽优势,等到了武道大师级别,大家岂不是又站在同一起跑线了?”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别忘了,提前换血,拥有真血后,强大的真血,同样也会影响到武修身体的其他方面,不断全方位地增强身体的潜能,打下无比深厚的根基。
根基的深厚程度,几乎决定着武修能否冲击更高武道境界的潜力,你说重不重要?
修炼一途,一步先,步步先,真血的凝炼,自然是越早越好,早一日凝炼,就代表着你的根基就能深厚一分,炼血境凝炼真血,自然要比炼骨境要好。”
“福伯,前面你一直说,元力要血合,与骨合,难道这其中也有说法?”
“不错,修炼一事,分三个方面,心,体,技,其中体就是身体,**是一切力量的载体,没有身体,一切都是虚妄。
武道九品境界,实际上就是针对身体的开发,每一重境界,除了使**本身力量增强外,还是为了能够使**能够更好地和元力融合,两两合一,才能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
原来如此,福伯的一番讲解,不但使路凡大有收获,原本心里还有的一些武道的疑问,都豁然开朗,就连懵懵懂懂的胖子,都对修炼一事了解不少。
第九十六章 阿七
这一天清晨,青阳城那巨大的城门被守卫们合力推开,然后他们惊奇地发现城门外居然睡着一个人。
守卫们面面相觑,这人是谁,不会是昨晚没来得及赶回来的人吧?
要是真这样,那倒是够倒霉的,城外可不好受,夜晚不但寒冷,还要随时提防那些虎视眈眈的野兽,够提心吊胆的。
一看这人就是担惊受怕了一晚,恐怕是到天亮才睡着吧,连开城门这么大的声音都没能吵醒他。
虽然有些可怜,但是挡住城门可不行,关键是该交的费用还是要交的,本着这样大公无私的精神,一个守卫就要上前把人叫醒。
这守卫正是路凡进城时的那个小何,他走到那人跟前,才发现这居然还是一个少年,看年纪不过十六七岁,睡得正香,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虽然有些意外,但小何可不管你是不是少年老年的,赶紧起来交钱才是。
就在他正准备将人拍醒时,那少年忽然身体一动,用力地伸了个懒腰。
“啊——这一觉睡得真舒服,连夜赶路,终于还是我领先了,要是发现任务牌不见了,老五那家伙估计要气疯了吧。咦?大叔你是谁?”
小何原本就一脸黑线地看这家伙在那自言自语,听到这最后一句话后更是青筋暴现,什么叫大叔?老子才二十六好不好,虽然晒得黑了点,但好歹还处于风华正茂的年龄。
要是以前,小何肯定要好好收拾这家伙,但上次经过队长的一番教导,尤其是前阵子见识了点将台那场大战,使他深深庆幸,知道了做人要低调的道理。
所以尽管心里不爽,小何还是沉住气,黑着脸说:“你管我是谁,我还问你是谁呢,说!为什么要睡在城门这里?”
“这不是你们把城门关了嘛,我没地方睡,就只能睡这里了,咦?城门开了,那不和你聊了,我还有事,大叔再见!”
少年一惊一乍的,发现城门开了之后,顿时大喜,提着自己的包袱和短剑,兴冲冲地就要往里面去。
“慢着!”小何喝住了他。
“大叔还有什么事吗?”少年奇怪地问。
“小子第一次来青阳城啊?”小何笑眯眯地问。
“是啊。”
“难怪不懂规矩,不知道进城要交入城费吗?”
“好像是有这么个规矩。”少年想了一下,决定遵循别人的规矩,“那要交多少?”
“新人第一次进青阳城,交入城费,一两银子。”
“什么?!”少年一下子跳了起来,“一两银子!这么贵!”
要知道现在他身上就只剩下一两多银子了,交了入城费之后,恐怕连饭都要吃不起了。
“怎么,嫌贵?这是规矩!你想一下,这方圆数百里荒野,只有我们青阳城才能给你们提供庇护,收一两银子不过分吧?”
好吧,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的,少年虽然不舍,但还是交了一两银子。
交了银子后,小何还要给他弄一个身份牌,作为以后进出城门的凭证。
“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刺,叫刺七,大叔你可以叫我阿七,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天底下最伟大的刺客,阳光下的刺客!”
小何手一停,惊讶地抬起头,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却看到少年说这话时那语气坚定,脸上充满认真的样子,仿佛只是阐述一个事实,而毫不怀疑自己是否能做到这样的事,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竟折射出一股金色的光芒,
小何有些出神地看着他,再感应到他那连一品都不到的实力,不禁有些恍惚。
刚才的话他太熟悉了,因为当初离开家的时候,他也曾是这样向村里的人宣布的。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觉得天下英雄不过如此,也有过这样类似的愿望,不过当时他想要成为的一名震惊天下的刀客。
如今,当年陪伴他的长刀早已缺口斑驳,而自己也成为一个守门人,每天就为了如何能再搜刮多一点钱财而绞尽脑汁,昔年的雄心壮志,如今都烟消云散。
就连那个魂牵梦萦的小山村,都再也回不去了,只能当一个四处漂泊的散修。
眼前这少年,不就是当初的自己么?小何不禁感叹。
不过他并没有出言讽刺,因为他知道,对于一个少年来说,梦想,是多么重要,那是他在面对残酷现实的种种磨难时,唯一的支撑力量,没有梦想的年华,注定暗淡无光。
小何刷刷地在身份牌写下“刺七”两个字,并在记录上登记好,递给他。
“阿七是么,欢迎来到青阳城,还有,希望你能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伟大的刺客。”
阿七眼睛一亮,接过身份牌,满意地说:“大叔你很有眼光嘛,谢你吉言,你就等着我扬名天下的那一天吧,到时我请你喝酒!”
摆了摆手,阿七提着自己的短剑和包裹,往青阳城内走去。
这时旁边一个守卫说:“哟,小何最近转性了,居然这么和气。”
小何笑了笑:“还只是个孩子嘛,何必难为他,况且现在的年轻人都惹不起啊,前阵子那阵势你们又不是没见到过,万一又惹出个什么妖孽来,我们哪里吃得住啊。”
几名守卫一想也是,小心使得万年船,能不惹事还是少惹好,最近风头紧啊。
这不过这话口一打开,大家就又忍不住讨论起那场大战,这简直是经久不衰的话题了。
小何没有参与进去,他看着阿七的背影,有些发呆,显然刚才的话引起了他的一些感触。
良久后,小何才回过神来,自嘲着笑了下。
梦想么?那东西早就被自己丢了,天下第一刀客,当年的自己还真是可笑啊。
天下,终究还是天才们的天下,像自己这样的平凡武修,唯一的作用,就是为那些光芒四射的天骄们喝彩吧,小何脑里闪过一个少年的模样。
现在的自己,能够得到一份油水丰厚的工作,已经是算运气了,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才是最应该的选择。
尽管小何尽量说服自己,继续自己的收钱工作,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接下来的时间里,以往他最喜欢的请点钱财,今天做起来,却觉得索然无味。
他的手,总是无意识地摩裟着自己的长刀,那把已经陪伴了他多年的老朋友。
第九十七章 冲突
站在青阳城的街道上,阿七现在有些茫然,因为他一时想不到自己应该先去哪里,最主要的是,他没钱了。
投宿客栈是不行的了,自己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估计吃饭都快成问题了。
他倒是想到城主府把剩下的钱给先拿了,七杀楼可一直都是先拿钱再做事的,可惜自己这任务是抢来的,估计那边也不认账。
抢?开玩笑,他刺七可是立志成为一名最伟大刺客的人物,怎么能做抢钱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勾当呢。
刺客,是黑暗中的精灵,阴影中的王者,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最讲究原则了。
刺杀,更是一门高贵的艺术,于敌人无边绝望中摘取性命,这是何等充满美感的行为!
所以身为一名有原则的刺客,他是绝对不会去做抢人钱财这种事的!
“咕噜咕噜。”
就在阿七为自己的高尚节操而感动时,肚子忽然叫了起来,将他从梦想拉回现实,提醒他,在他成为最伟大的刺客之前,要先把肚子填饱了。
摸了摸肚子,再掂量一下手里的碎银,阿七看到前面路边有一个卖馒头的小店铺,眼睛一亮,就往那走去。
店面很小,几张桌椅,里面只有一位老伯在忙碌,蒸汽缭绕,食物独特的香气引得阿七直咽口水。
“老伯,你这馒头怎么卖?”
那老伯一看有生意上门了,连忙跑出来:“客官你好,请进请进,我这里的馒头一文钱一个,量大料足,童叟无欺!”
一文钱一个,阿七盘算了一下自己的钱,然后豪迈地说:“好,给我来二十个!”
“二十个?”老伯一呆,然后看了一下阿七那身板,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客官,我这馒头可是个头很大的,二十个,估计你吃不完啊。”
“没事!我饭量大着呢,二十个还是小意思,再说,吃不完我还可以带走嘛。”阿七拍了拍胸膛说。
老伯一想也是,就不再说什么,只是请阿七坐下,然后就去张罗了。
不一会,二十个馒头堆成小山似的被老伯捧上来,引得店里后面进来的几位客人一阵侧目。
随后阿七以一口咬掉半个馒头,两口消灭整个的速度,一口气干掉十个馒头,将店里的人惊的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见过能吃的,但没见过吃得这么快的,这简直就是饿鬼投胎啊,吓得老伯赶紧去端一壶水出来,生怕这客官噎着了。
一口气干掉十个馒头后,再灌下半壶水,阿七才感到肚里的饥饿感慢慢退去,剩下地他倒不急了,开始慢慢地吃起来,享受食物的美味。
同时他也一边观察店里的情况和街上人们的行为举止,并默默地在心里分析。
刺客基本原则之一,身为一名刺客,应该时刻都要对自己身处的环境了如指掌,以便随时开始任务或者逃跑,这已经成为他的一种本能了。
没办法,从小就被他那变态的师傅训练,折磨得生不如死,如果警惕心不够,他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那老女人可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手下留情的,下手极狠。
难怪单身一辈子,凭她这性格,谁敢娶她!
嗯,这老伯人很不错,阿七嚼着馒头,心里想。
刚才他已经看到老伯施舍给了好几个流浪儿馒头吃,是新鲜出炉的馒头,而不是那种客人剩下的,并且他脸上并没有丝毫不耐,就像是很平常的事,可以猜出这事他经常做。
流浪儿拿到馒头后,也自觉得跑到小店对面蹲着吃,并不会在门口妨碍别的客人,双方好像保持着一种默契。
这让阿七想起自己,他也是一名孤儿,要不是那变态老女人师傅将自己带回七杀楼,恐怕自己也就像这些流浪儿一样吧,并且还不一定能碰到这么个好心的老伯。
虽然老女人师傅有诸多不好,但在这一点上,还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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