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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情报局-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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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路云在平地之上的战斗力是八百,那么他在水中的战斗力会是两千!
大多数人到了水中,战斗力会是直线下降的,但是路云不是,路云在水中的驾驭里不逊于一个擅骑之人对战马的驾驭。
所以他在水中的战力直线上升。
这一点,路家寨的人都知道。
不光如此,路云较之路风,兵法更为娴熟,他也没有路风的英雄气节,对路云来说,胜利才是最大的荣誉。
只要能够胜利,无法不用。
从某种角度来说,路云更适合做一个将军。
话说路风和军师随同欧阳狼及其血刃一起回金陵。
血刃的脚程很快,一天的时间,他们就到了。
欧阳狼暂且安置了路风和军师,带同陈强一起去见李煜,并由陈强把这次出兵路家寨的前后详细的做了介绍。
李煜听完之后,也是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变得如此简单,如此顺利。
血刃竟没有一人伤亡!
李煜在惊叹血刃的战力之时,也对路家寨的兵力重新审视了。
血刃能有多大的战斗力,他虽然还没有亲眼看见过,但是他可以想象的到。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路家寨竟也有和血刃相匹敌的强兵!
这还在其次,李煜更想见见备受欧阳狼推崇的人——路风。
一个能和欧阳狼站到筋疲力尽,双双晕倒却无丝毫落败的人。
一个相当有豪情有君子之风的人。
一个在历史上完全没有听过却有如此大能耐的人。
李煜对他充满好奇充满渴求。
但是,这还不是李煜最大的兴趣所在。
虽然陈强的叙述和欧阳狼的眼神中并没有流露出对那个军师太多的信息,但是李煜却是对那个所谓的军师尤其充满好奇,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独特的感觉,那种感觉竟让李煜全身有点不舒服,可是该怎么说,李煜又不知道。
所以,李煜有点迫不及待,他想看看这两个人。
欧阳狼也没有让李煜等太久,他带着这两人很快就到了李煜的书房。
在书房中接见和南唐作对多年的贼首,且是刚被打败的贼首,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
这是李煜的随便呢,还是这两位贼首的荣幸?
其实,第一是从陈强的叙述和欧阳狼的眼神中看到了这两个人的不俗之处,李煜怀有招贤之心,有揽才之意。第二则是他也不怕这两人会有什么意图,李煜的身手再加之欧阳狼在侧,这两人的能耐有多大,也不可能会伤到李煜的,这一点李煜自己有自信。
“倒真是英武不凡!”当路风走近书房之时,李煜在心中对其风采,不禁暗赞一声。
“咦?这个难道就是陈强口中的军师?”
“女的?这不明明就是女扮男装的么!妈的,老子看了那么多古装电视剧,那次出现女扮男装的不是一眼就能看穿…?”李煜看到路风身后的军师之时,心下也是微微一惊。
毕竟,南唐之时,一个女的能做军师且还是如此不简单的可不多见!
“败军之将路风参见!”路风倒没有行什么大礼,只是抱拳微微躬身道。
李煜自始至终保持着微笑,并没有责怪之意,而是直接站起,缓缓走到后者身边,油然赞道:“壮士英姿不凡,欧阳狼对你可是推崇之至啊!”
“败军之将不足言勇。”路风道。
“非也非也,你擅马而在对战之中却能舍马与欧阳狼一战,足见君子之风,而且你二人旗鼓相当,战个不分上下,没有输赢。”
“至于,你的兵将略输一筹,不是你的错,因为我对血刃的投入较你多!”
“不过,若是阁下能够助我南唐以夺天下,我愿拜阁下为将,你手中部卒依然归你,而你的那支一百人的强兵,也可以同我手下的血刃一般获得最优厚的训练资源和条件,当然,这一百人的调度权我也可以给你!”
李煜也没太多拐弯抹角,直接表明自己的拉拢之意。
“当真?”路风不禁疑惑,自己一个与南唐作对多年的山寨头子,还能获得这种待遇?
拜将?手下部卒依然归自己?
“当然!君无戏言!”李煜道。
第三十二章:脚下是血,手中有肉
“没想到这李煜倒是如此谦和,且待我等降寇都能如此李礼遇有加,倒是难得啊。”经过昨日面见李煜,路风心口的那堵巨石倒是放下不少。
或许,能有这样一个君主,也是幸事吧。
其侧的军师面无表情,却也淡淡点头道:“李煜倒是颇有风度,且对天下大势似了若指掌,有胸怀有志向,倒有几分明主之相。”
“亲眼见过这李煜之后,方才发觉之前所听传闻,倒是不可尽信啊。”路风感慨道。
“如今我们路家寨已被李煜所败,既已答应归顺,那便早日让路云带着兄弟们过来吧,欧阳将军说军中居所都已安排妥当。”军师道。
“这是自然。”
两日后,路家寨之中只留下数百兵丁看守,其余人等皆是到了金陵城中。
由欧阳狼和路风一起安排了众人的家眷,所属物资李煜也没有缴走,继续留给路家寨众人自由分配,这倒是使得一些原本心中忐忑的老幼家眷心中甚是感激。
而路风被赐将军后,按照李煜所说,其原部兵丁也是直接归他所属。
这一来,倒是直接让这些占山为王的兵寇摇身一变,成了国家的正规军,而且他们还归路风所管,倒是也使这些兵士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
路风本来就驭下有方,路家寨虽属占山为王的贼寇,但也从不行伤天害理之事,倒是常有劫富济贫之说,是以倒也并没有引起城中居民的排斥。
路风本部现有一千一百人,而其中最为精猛的当属那一百之众,是以,按照李煜所说,路风也是带这一百人加入到了血刃的训练当中。
而当真正的开始训练,路风心中方才恍然,原来这血刃战力如此彪悍,竟是刻苦训练如斯啊!
饶是他路风,在前两天的训练当中,都是感觉到了一种乏力之感。
血刃的训练强度大,伙食也是军中最好,以前,路风还曾自傲,自己打造这一百人的小队之时,也是下了狠功夫和投入了大量财力,而当真正见识到李煜的手笔,之后方才叹服。
毕竟,他一个山大王如何能与这南唐陛下相比?
光是这血刃将士每日的伙食,不仅要有猪牛羊肉,还要有一条条从河中打捞出来的新鲜鱼虾,更是搭配着数种青菜,荤素搭配合宜。
这样的伙食怎能不使那些士卒双目放光?不比别人训练刻苦又有何脸面来享用这丰盛餐食?
而且,李煜犒劳血刃,从来不分彼此,将士兵丁甚至是伙夫、车夫全都是一律平等。
像这种日日大鱼大肉的军卒,恐怕也就这血刃了吧。
转眼间,路风带着一百人的小队进入血刃训练,也有半个月之久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算是真正的适应了也融入进去了。
这日,李煜来到点将台,血刃部署全部列队整齐在下。
“你们要做战斗之王么!”李煜满意的看着眼下整齐的血刃士卒,陡然喝道。
“要!”回答的干脆利落。
“每日在碎石场上的训练还习惯么!爽么!”
“爽!”千人同时吼出,那等声势真是骇人。
“我给你们最棒的伙食供应,提供给你们最密集、强度最大的训练,就是希望你们都成为最强者!”
“脚下流血,手中有肉!血只要没流干,那就让肉食补充回来!你们都会成为战斗之王!”
“接下来数天,我会在你们之中,选出综合素质最强的一百人,被选中者每人赏金十两!”
“所以,都将自己的体能调整到最强状态,为接下来的淘汰赛时刻准备好!”
李煜说完之后,便是进入了营帐之中,欧阳狼、路风紧随其后。
“路将军,血刃军营之中的生活还习惯么?”李煜望着路风温和笑道。
路风抱拳恭敬行礼,这段时日一来,他对李煜的改观不少,之前所听说的那些,实在太狭隘了,他所看到的李煜才是真真实实的。
“禀主公,末将很是喜欢这样的军中生活。”
李煜摆手示意其坐下,道:“习惯就好,路将军乃当时豪杰,军中虽苦,但想来也是难不倒将军的。”
“不过,要想建立一支强军,各方面条件都是要提供最好,这方面,血刃基本具备,是以,我期待着他们的成长。”
“接下来,我要举行一场淘汰赛,一来是对血刃实力的检验,二来也是想从这血刃部卒之中选出一百人,留作他用,二位没有意见吧?”
“一切听从主公安排。”路风倒是直接回道。
欧阳狼也是点头回应。
“好,既然二位将军没有异议,那我便将详细安排与二位说一下…”接下来,李煜便将一系列的考核方式和注意事项及其需要事先安排的一系列事项全部讲解和分配了下去。
欧阳狼和路风对其中一些事项虽然也有不解,但是却都没有多问,只是默默记下李煜所说。
这是他们对李煜的一种信任。
“好,既然事项已经安排妥当,那二位将军就早早准备,三日后,淘汰赛便正式开始。”李煜起身道。
“这些时日,我不能与血刃一起训练,军中一切均有二位将军操心了。”李煜笑道。
“主公太客气了,血刃纪律严明,根本没有什么可操心的,倒是我路风,在军中学到很多啊!”
李煜微笑着点点头,欣慰的拍拍路风肩膀,随后便是出了营帐,直接回到宫中。
路风携一百士卒加入血刃训练行列的这半月之中,李煜虽再没来与军士一起训练,但他也没闲着,他在想着接下来的计划。
血刃与路家寨一战,虽然收效显著,让李煜看到了血刃的战力,但是对此,他并没有感到满足,他想要再建立一支,专为刺客暗杀为主的特种兵。
而这些人便是决定从血刃之中抽选,他们不会轻易的暴漏在人前,而每当出现的时候,则必须是要见血的!
战乱年代,大军对垒虽然常见,但是若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敌人的主要将领或是军师一类的刺杀掉,岂不是战阵之中,事半功倍?
另外,面对战争,李煜觉得自己和一些美人的安全也必须要得到保障,这也是需要一些厉害的人充当保镖的。
毕竟,李煜可不想莫名其妙的就被挂掉。
第三十三章:携美一游
石头城在今南京市清凉山,原为楚国金陵邑,孙权重建改用此名。它北临长江,南濒秦淮河,相传诸葛亮观看山头形势,叹息“钟山龙盘,石头虎踞,帝王之宅也”。
诗仙李白曾作《金陵歌送别范宜》:石头唆蠼如虎踞,凌波欲向沧江去。钟山龙盘去势来,秀气横分历阳树。便是说的这石头城。
石头城曾是闻名的军事要塞,吴、晋、魏都曾在这里打过大仗,只是后来,大江西移,这石头城的军事地位才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直到南唐大筑金陵新城,石头城也算是基本成为废弃状态。
这日,李煜便装出游,身边仅带了芊莺和欧阳狼。
而现在所在便是这石头城之上。
登上城墙,秦淮河的风光也可尽收眼底。
李煜迎风而立,看着群山依旧,环绕国都,潮水如昔,拍打岸边,一时便是想起了唐朝诗人刘禹锡的名作《石头城》,不禁脱口吟出。
“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
“陛…公子所吟乃是刘禹锡组诗金陵五题的第一首,诗调莽苍,境界阔大,感慨深沉。”芊莺分析道。
李煜深知芊莺虽为娥皇侍女,但是却从小饱读诗书,对诗词赏析别有见解,一笑间便是握着其纤纤玉手。
“此处曾是战国时代楚国的金陵城,三国时孙权改名石头城,并在此修筑宫殿,经过六代豪奢,至唐初废弃,历时二百年终成一座空城,如今我南唐修筑金陵新城,虽繁华依旧,却也不禁有着冷落荒凉之迹象。”
“繁华易逝,寂寞不饶人,但芊莺深信公子心中有丘壑,定会让这秀丽山河胜过昔日荣光。”
李煜一笑,不禁将芊莺深拥入怀,远眺秦淮河风光,任凭冬日寒风吹过,衣襟翻飞,却不觉丝毫冷意。
“石头城上,望天地吴楚,眼空无物。指点六朝形胜地,唯有青山如壁。蔽日旌旗,连云樯橹,白骨纷如雪。一江南北,消磨多少豪杰!”
“寂寞避暑离宫,东风辇路,芳草年年发。落日无人松径里。鬼火高低明灭。歌舞尊前,繁华镜里,暗换青青发。伤心千古,遣怀一片明月。”
李煜感慨之余,不禁将那元朝著名文学家萨都刺登临石头城之上的词作吟出。
这首词是采用宋代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的全部韵脚,但萨都刺文笔流畅且采取倒叙手法,描写世事变迁,抒发人生感慨,使得作品思路极为开阔,境界宽广,颇为豪放。
这与后主以往词作风格倒是颇为不符,只是那后半阙孤寂行宫内院空寂冷落的感慨和那青春年华消逝而却明月依旧的伤怀,倒是还是以往后主风格。
对此,芊莺当然是听的出来的,她以前也接触过后主,只是似这般亲昵的在一起,也是李煜穿越后才开始的,对于这般有着柔腻又不失豪放的情怀,芊莺打心底还是很喜欢的。
也或许,是因为她从小习武的缘故,只是后来伴随娥皇左右,久经诗词歌赋熏陶,所以也使得她的性格豪放中不失婉约,婉约里又有着一股子英气。
与她在一起,李煜会想到古龙笔下的朱七七。
“公子这首词抚今追昔,韵调苍凉,却有不失豪情,真好!”芊莺小鸟依人般的偎在李煜怀中,笑道。
“那我的芊莺是喜欢的喽?”李煜真是想不道,有朝一日他竟然能有这般美人在怀,公然剽窃还被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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