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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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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骨亚历山大真瘦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人。他的样子完全像一具骷髅!身上好像一点儿肉也没有。他要不是咧着大嘴和蔼亲切地微笑着,本来是会显得很吓人的。



滑稽的音乐开始演奏,他绕着舞台跳起舞来。他穿着芭蕾舞服,那样子说不出的荒唐可笑,很快,每个观众都哈哈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不跳了,开始伸展四肢。据说他是个柔体杂技演员(就是骨头像橡胶一般柔软的人,身体能朝各个方向弯曲)。



首先,他把脑袋拼命往后仰,看上去简直被砍掉了一样。他转了个身,我们看见他的脸倒挂在背后,然后他继续往后仰,最后他的脑袋居然碰到了地面!接着,他把双手绕到双腿后面,把脑袋从腿间拉出来,竖在他的身体前面。看上去,那脑袋就像从他肚子里长出来的一样!



他的这番表演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站直了,开始拧转身体,仿彿他的身体是一根弯曲的稻草!他不停地拧呀拧呀,一共拧了五圈,最后骨头都绷得嘎嘎作响了。他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待了有一分钟的工夫,然后眨眼间把身体又展开了。



接着,他弄来两根鼓槌儿,头上是毛皮的。他用第一根鼓槌敲了敲他瘦骨嶙峋的肋骨。他张开嘴巴,居然跳出了一个音符!听起来像是钢琴的声音。然后他闭上嘴巴,敲了敲身体另一侧的一根肋骨,这次发出的是一个更响、更尖厉的音符。



这样又敲了几次之后,他就张开嘴巴,开始演奏乐曲了!他演奏了《伦敦桥倒塌了》,几首披头士乐队①『注:披头士乐队,或译甲壳虫乐队,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利物浦一支四人组成的流行歌曲乐队,曾风靡一时。』的歌曲,还有一些很出名的电视剧的主题歌。



瘦子离开舞台时,大家齐声喊他再来一次。但没有一个怪物会应观众的要求重新登台。



排骨亚历山大之后,是双肚拉莫斯。亚历山大瘦得吓人,而拉莫斯则胖得吓人。他是个超级大胖子!他走上舞台时,地板都被他压得吱呀吱呀直响。



他走到舞台边缘,不停地假装要倒栽葱摔下来。我可以看见坐在前排的人都很害怕,看到他走近,有人还往后退缩着躲避他。这不能怪他们:如果他真的摔下来,准会把他们全都压成肉饼!



到了舞台中央,他停住脚步。“大家好。”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带有一点吱吱声。“我名叫双肚拉莫斯。我真的有两个肚子呢!生下来就是这样,就像有些动物那样。医生都惊呆了,说我是个怪物。所以我就加入了这个马戏团,今晚来给大家表演。”



刚才给狼人催眠的那两个女人推着两辆小车上场了,车子上堆满了食物:蛋糕、土豆条、汉堡包、一袋袋糖果和一棵棵圆白菜。还有一些东西我以前见都没见过,更别说尝过了!



“嗯,嗯,真香。”拉莫斯说。他指着一只用绳子吊着的大钟。钟停在他头顶上三米左右的地方。“你们说,我吃完这些东西需要多长时间?”他指着那堆食物问。“答案最接近的人有奖。”



“一小时!”有人大喊。



“四十五分钟!”另外一个人吼道。



“两小时十分三十三秒。”又有一个人大声说。很快,大家都在嚷嚷了。我说的是一小时三分钟,斯蒂夫说的是二十九分钟。最短的时间是十七分钟。



我们都猜完了,大钟滴滴答答地走了起来,拉莫斯开始吃了。他吃得像风扫残云一般。他的胳膊动得太快了,简直都看不清楚。他的嘴巴好像根本没有闭上。他把食物塞进嘴里,囫囵吞下去,再接着往里塞。



大家都看呆了。我看着看着就觉得有些恶心。有几个人真的恶心得吐了。



拉莫斯终于狼吞虎咽地吃掉了最后一块面包,他头顶上的大钟停止了走动。



四分五十六秒!他吃了那么多东西,只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便这个人有两个肚子。



“味道不错嘛,”拉莫斯说,“不过我还可以再吃一些甜食。”



我们大笑着鼓掌,穿闪光衣服的女人把小车推走了,又推上来另外一辆小车,上面堆着一些玻璃雕塑、刀子叉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金属玩意儿。



“在我吃之前,”拉莫斯说,“我必须提醒一句,你们在家里可别想这样做!我吃这些东西不在话下,但换了普通人,就会噎死,卡死。不要学我!你们如果这样做,就会死的。”



他说完就吃了起来。一开始是几颗螺钉和螺帽。他一下子就把它们吸到肚子里去了,眼皮也没眨一下。吃了几把以后,他抖了抖圆圆的大肚子,我们听见里面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



他的肚子起伏波动,然后他把螺钉和螺帽都吐了出来!如果他只吐出一两个,我会以为他把它们藏在了舌头下面或两侧的腮帮子里,可双肚拉莫斯的嘴巴哪有那么大,能装下那么多东西呀!



接着,他开始吃玻璃雕塑。他嘎吱嘎吱地把玻璃嚼成碎片,然后就着一口水,把碎片吞了下去。接着他又吃刀子和叉子。他用手把它们弯成圆圈丢进嘴里,一滑就下去了wωw奇Qìsuu書còm网。他说他的牙齿要咬碎金属还差点劲儿。



他又吞下一条长长的金属链条,然后停下来喘着气。他的肚子又开始抖动起来,轰隆作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最后他大喘了一口气,我看见链条一头从他嘴里冒了出来。



链条出来时,我看见那些刀子叉子什么的都绕在链条上了!他居然在他肚子里让链条穿过了那些圈圈。这真是让人难以相信。



拉莫斯下台时,我想大概没有谁的表演会比他更精彩了吧。



可是我错了!



第十一章



双肚拉莫斯走后,两个穿着带蓝色兜帽的斗篷的人走过来兜售礼品。那些东西真是太棒了,有拉莫斯刚才吃的螺钉和螺帽的巧克力模型,有和排骨亚历山大一模一样的橡皮小人儿,你可以把它弯过来拧过去。还有从狼人身上剪下来的毛发,我买了一点儿,发现它又粗又硬,像刀子一样锋利。



“待会儿还有更新奇的玩意儿呢,”高先生在舞台上宣布道,“别把你们的钱一下子都花光了。”



“这个玻璃雕塑多少钱?”斯蒂夫问。就是刚才双肚拉莫斯吃的那种雕塑。戴蓝色兜帽的人什么也没说,只是举出一个写着价格的牌子。“我不识字,”斯蒂夫说,“你能告诉我要多少钱吗?”



我吃惊地瞪着斯蒂夫,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谎。戴蓝色兜帽的人还是没有说话。这次他(也许是她)很快地摇了摇头,不等斯蒂夫再提出新的问题,就往前走去了。



“怎么回事?”我问。



斯蒂夫耸耸肩。“我想听他开口说话,”他说,“看他是不是人。”



“他当然是人,”我说,“不然还能是什么?”



“这可说不准,”他说,“所以我才要问呢。他们总是把脸遮得严严实实,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他们大概是害羞吧。”我说。



“也许吧。”他说,但我看得出来,他并不相信这一点。



卖礼品结束后,下一个怪物登场了,就是那个有胡子的女士。起初我还以为这个节目是个玩笑,因为她脸上一根胡子也没有!



高先生站在她身后,说道:“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节目。这位祖丝佳是我们大家庭的新成员。她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演员之一,真的具有非凡的天赋。”



高先生走下舞台。祖丝佳长得非常漂亮,穿着飘逸的红长袍,上面有左一道右一道的开衩和裂口。剧场里许多男人都开始咳嗽,并在座位里动来动去。



祖丝佳走到舞台边缘,好让我们看得更清楚些,然后她说了几句什么,听上去就像海豹在叫。她双手捂住两边面颊,轻轻地按摩皮肤。然后她用两根手指堵住鼻孔,一只手轻轻挠着下巴。



最离奇的事情出现了:她开始长出胡子来!先是下巴,然后是上嘴唇,再后来是两腮,最后脸上全长满了又长又直的金黄色的胡须。



那些毛发长到大约十来厘米的时候,突然停止了。她放开堵着鼻孔的手指,走下舞台,来到观众席中。她在剧场里四处走动,让观众拉扯、抚摸她的胡子。



在她走路时,胡子还在不断变长,最后一直拖到了她的脚上!她一直来到剧场后排,然后转身返回舞台。尽管一丝风也没有,可她的胡须还是四处飘舞,在她经过时扫拂着观众的脸。



她回到舞台上后,高先生问有没有人带着剪刀。许多女人都带着呢。高先生就邀请几个人上台去了。



“如果有谁能剪下祖丝佳的胡子,怪物马戏团就奖给他一根结结实实的金条。”高先生说,然后举起一块金灿灿的小金锭,表示他不是在开玩笑。



许多人都兴奋起来,剧场里几乎每个人都拼命想剪下祖丝佳的胡子,闹了有十分钟。但他们都失败了!什么也剪不断胡子夫人的胡子,就连高先生递过来的那把花园里用的大剪刀也不管用。有趣的是,那胡子摸上去仍然软软的,就像普通的胡须一个样!



最后大家都服输了,高先生请舞台上的人都下去,祖丝佳又站在了舞台中央。她像刚才那样抚摸她的面颊,然后堵住鼻子。这次胡子居然往回缩!大概花了两分钟时间,所有的胡须都缩没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了,她的样子就跟她先前刚出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她下场时,观众们报以热烈的喝彩。紧接着,下一个演出就开始了。



这位演员叫神手汉斯。他一上台就跟我们谈起了他的父亲。他说他父亲一生下来就没有腿,于是学会了用手走路,走得像其他人用脚走路一样好,后来便把他的秘诀教给了自己的孩子。



汉斯说完就坐了下来,抬起双腿,两只脚绕住了脖子。他靠两只手支撑着,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然后跳下来,任意挑选了四个男人,提出要跟他们赛跑。他们可以用脚跑,而他用手;他还保证说,如果有谁跑得比他快,就可以得到一根金条。



他们把剧场的通道当作跑道,汉斯尽管条件不如另外四个人,却很轻松地赢了他们。他声称他用手可以在八秒钟内跑完一百米,剧场里的人都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后来,他又表演了几个令人咋舌的体操动作,证明一个人即使没有腿也照样可以运动自如。他的表演虽然不是特别惊心动魄,但看着也是享受。



汉斯下台后,出现了片刻的静场,然后高先生上台了。“女士们、先生们,”他说,“我们的下一个节目也是非常独特、令人称奇的。它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我要求你们不要发出声音,也不要鼓掌,除非我告诉你们危险已经过去。”



全场立刻安静下来。经过刚才狼人的事情之后,大家都用不着他再说第二遍。



剧场里鸦雀无声,高先生走下舞台。他一边走,一边报出下一个怪物的名字,但他的声音很轻:“暮先生和八脚夫人!”



灯光被调得很暗,一个阴森森、令人毛骨悚然的男人走上了舞台。他个子很高,皮肤似白蜡一般,只是头顶上有一小撮橘黄色的头发。他的左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一直延伸到嘴角,嘴巴看上去仿佛裂到了腮帮子上。



他穿着暗红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只木头笼子。他把笼子放在一张桌子上,定了定神,然后转身面对着我们。他鞠了个躬,脸上露出微笑。他笑起来的样子更加吓人,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部恐怖电影里的一个疯癫的小丑!接着,他开始解释他的演出。



他讲话的前一部分我没有听见,因为我的眼睛不是望着舞台上面,而是望着斯蒂夫。你瞧,暮先生走出来时,全场一片寂静,只有一个人大声地喘息着。



是斯蒂夫。



我好奇地瞪着我的朋友。他的脸色几乎和暮先生的一样煞白,而且全身都在发抖。他甚至把刚才买的排骨亚历山大的橡皮模型都掉在了地上。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暮先生,目光好像粘在了他身上。我望着他瞪着那个怪物的样子,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他好像看见了一个鬼!”



第十二章



“并不是所有的蜘蛛都是有毒的。”暮先生说。他的声音很低沉。我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斯蒂夫身上移开,盯着舞台上。“大多数蜘蛛都像你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看到的蜘蛛一样,对人是无害的。即使那些有毒的,身上的毒性也只够毒死一些很小的动物。”



“但有些蜘蛛是致命的!”他继续说道,“有些蜘蛛一口就能把人咬死。这些蜘蛛很罕见,只在极其偏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但它们确实存在。”



“我就有一只这样的蜘蛛。”他说着就把笼子的门打开了。一时间没有动静,然后,从笼子里面爬出了一只我平生见过的最大的蜘蛛。它的颜色有绿有紫又有红,长着毛茸茸的长腿和一个圆鼓鼓的大肚子。我一向不怕蜘蛛,但这只蜘蛛的样子却有些可怕。



蜘蛛慢慢地往前爬,然后腿一弯,身体伏了下来,好像在等着捕捉一只苍蝇。



“八脚夫人在我身边已经待了好几年,”暮先生说,“它比普通蜘蛛的寿命长。把它卖给我的那个修道士说,像它这个种类的蜘蛛,有的能活二三十年呢。它真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动物,不仅有毒,而且还很有智慧。”



就在他说话的当儿,一个戴蓝色兜帽的人牵着一头山羊走上了舞台。山羊发出惊慌失措的咩咩叫声,不停地挣扎着要逃跑。戴兜帽的人把它拴在桌子上就离开了。



蜘蛛看见山羊,听见山羊的叫声,就开始行动起来。它爬到桌子边上,停在那里,似乎在等待指令。暮先生从裤兜里掏出一支闪闪发亮的六孔小笛——他干脆就管它叫笛子,短促地吹了几声。八脚夫人立刻一跃而起,落在山羊的脖子上。



蜘蛛落下时,山羊惊跳起来,开始大声地哀叫。八脚夫人不予理会,牢牢地粘在山羊身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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