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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主义嗔-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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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行,是经山西去内蒙,到五台山那天正是盂兰盆节前日,五爷庙外便听得鼓乐罄钹,原来是有人还愿送戏。舞台一角有个牌子,《潘杨讼》。
  在酷日下的园子里,我看向舞台,很吃力地辨认,那描了惨白脸孔,是潘仁美?他们惊他吓他,而他不过是披发苍凉的老人。一个敦实的胖老太太,是佘太君吧?一直挂着一种稳扎稳打、胜算在握的笑容,她骄矜地坐下来,正在八贤王身边,但输赢还没定呢。
  自然没有字幕,我正觉得闷,忽然分花拂柳,上场一个极清俊的小生,剑眉星目,满面扑粉,腮红却红得柔和,仿佛天然肤色。而盛夏午后的太阳照在我头上。
  我站得那么近,他的厚底靴,踏踏踏,就在我头顶上,袍裾微掀,里面是大红丝裤。气宇轩昂,却线条柔和轻盈。是个女子吗?我拿不准。
  他是谁?杨家将里有这一号?可怜的我,正“杨六郎”、“杨宗保”地乱蒙,皇帝已经唤道,“寇爱卿,”——岂有这么年轻俊美的寇准。
  烈日当头,几乎是喷火的龙,毒焰。他们都避到树荫下,惟我在舞台的正下方,半痴半迷。寇准在台上忽遇难题,举重若轻,起了好主意,则眉目一场,娇憨如好女,又明明有大将之风。我越看越心惊。
  山间之戏简陋着。鬼卒着戏装就从后场忙忙冲出来,大约人有三急,再一刻,已经换了衙役,气定神闲上场。戏份完了的演员就在不远处,往脸盆里白花花倒洗衣粉,出那么多泡沫,七彩妆容浸进去,重手搓出来,一张张朴实憨厚的脸,是一部返璞归真的戏外戏。
  周围多的是散漫的游客,乱着拍照,上香,到处闲逛。大家都只是偶尔到此一游吧,想来往后,也不大记得五台山,五台山也不大记得我们。我在阳光底下,也是一种暂时的存在。然而我眼中的寇准,那么美,敷粉胭脂,黑靴红裤,大义凛然,却又聪明机巧。他哈哈长笑,我忽然看见酒窝,女子无疑了。
  那一刻,我只觉恍惚,仿佛我不是一个游客,与五台山半日之缘,而是附近乡野人家的女儿。偶尔赶庙会,烧香许愿求一个好人家。在庙里看了一出戏,便遇上前生的冤孽。
  若他是男子,我会嫁他,洗手作羹,追随他天涯海角,他是我一生唯一的爱人。若他是女子,我但愿与她结拜姐妹,双栖双宿直至白首,无论她是否红颜终改,抑或嫁作平凡人妇,我唯愿与她嫁同一个男子……
  散戏之后,乡间有多少不知所踪的女孩?
  而所有的美,都是雌雄同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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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窥不快乐
张爱玲自己设计的《传奇》封面,是一个高领旗装的少妇,在午后恹恹着,小圆桌盛着闲静。却突然有一个时装女子,在月洞门边,偷窥——没有红玫瑰的好奇,白玫瑰那仿佛隔了一层膜的哀愁,无人知晓。偷窥的快乐,绝不止于天桥底下,或者《圆舞》里的周承钰在自家窗前架一枝天文望远镜。
  那去《窥视印度》的是妹尾河童——如果你能快速、清晰、不打哽儿地念出这四个字,恭喜你,你是普通话甲级一等。他只是行走,加尔各答、孟买、德里……他什么都记录,以文字也以绘画,笔触细致工整,某一个简陋酒店的房间;看到圣河的千思百想;泰姬陵与明信片一模一样,他却又趣致地画一张俯拍,尺寸标注得很整齐,比例绝对端正,甚至做出标注来;德里街头的牛,眼神温顺到几乎诱惑——如果它说请带我走,我知道我无法拒绝。桩桩件件都得花钱,他说完卢比,再兑成日元,读者又本能兑成|人民币,烧饼也要2元一个呢,不便宜。
  印度的种性制度、懒散、混乱、街头大摇大摆的神牛们……他一直在感叹:实在搞不懂印度!几乎令人要起反感了,他无非自命是发达国家。但其实中国人,又何尝不觉得,实在搞不懂印度。
  妹尾大概是鲁莽了,他毕竟只是“舞台设计家”,说到文化便有妄谈之感。而专业偷窥者,就写《三城记——一个建筑师眼中的美国城市》。作者说她有写考察日记的习惯,在美国更不例外,于是她尽可能用最朴素的文字和语言记录上她之所见所感,用心用情去写这些看似无情的街道、公园、广场和建筑,再加上见解和点评,很有点带着读者的眼睛去旅行的味道。
  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导游,带着我们乱逛,外加评头论足,说好说歹。三城分别是芝加哥、纽约、华盛顿,当然,这是任何一个中国人不会忽略的城市,也是近百年西方建筑史不会忽略的城市。图文并茂——我不见得欣赏那风景,永远过分对称,像任何一部好莱坞电影里习见的,可是建筑之简洁、实用,那老实不客气的钢筋铁骨,美国精神,大概也就在此吧。
  都说美国没有历史,太有历史的,则是中国。母系社会,更加是历史之源,比如摩梭的《走婚》,作者轻描淡写地说:我从事摩梭人母系制研究,已近四十载。他不是走马观光,是扎扎实实地田野考察。说他们如何捕鱼、生火、养儿育女,也有她与他的口述,他说得落落大方,长长短短的情人,加起来有30个——前段日子,有人统计说中国人平均性伴侣是人,我算知道我那一份是谁给平均了;她却说得委婉凄凉,短期情人来找她,被她的长期情人发现了,男人没事,她却挨了打。还有那些缠绵的情歌:“我们相亲相爱,在大海中同舟共济”“我是狮子山上的清泉,你是门口的污水”“一个标致的男子汉,我不接触一下太遗憾。——简直和我心里想得一模一样,可惜我是“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
  他们都是闯入者,以偷窥之眼,进入人家的安居乐业,而不偷窥,则不快乐。
  
韩松落 悲情
韩松落。男,又名陈白村,1975年8月生于新疆于田劳改农场。96年毕业于兰州某师范院校。曾是不称职的养路工、称职的中学语文教师、电台电视台编辑主持、图书编辑。作品见于《母语》《散文》《人民文学》《书》《天涯》等,编著有音乐、电影类读物若干。现居兰州。
  韩松落的随笔粗看和很多其他的人物白描性质的随笔没有什么两样,但他写人情的世故与冷暖,却能直达人的内心,并逼迫得人浑身战栗,让人觉得专栏即便是普通的材料和手法,如过叙述到位也能登峰造极地催人共鸣。
  
兄弟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14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小虎说,你尽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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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成了真的。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浑身是伤,缠着绷带,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十二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他大哭着,留下小江。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他的女朋友问:“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他大怒:“他还能到哪里去?”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此后的十六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他真没想到,家里添个半大的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个碗筷那么简单。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有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五双球鞋。那年,他二十八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三十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三十四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三十六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二十五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二十八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慎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四十岁。
   
野葵花
在别人嘴里,她应该已经算是个坏女人了,不过,她不是一下子走到这一步的。她是孤儿,早几年,在城乡结合地带的一个小厂子里做工,生得非常美,所以不甘心,却也没办法。也有男人追求她,不过是小地方的公子哥儿,稍微再换个地方,立刻就露了怯的。所以,她越发地显得冷若冰霜,心里却异常焦急,再没有人把她带出这个地方,她可只有别过头去找那些本土公子哥了。
  终于有了机会。来了客商到他们厂子里来谈生意,晚上,老板陪着去歌舞厅,她们一起作陪。中间有个人,稍微有点年纪,专门要和她跳舞,一来二去的,就对上了眼。
  于是试探、进退、相处,连她自己都惊诧,自己哪里来的这些本事,好象天生就会,只为这一天预备着,也或者,所有像她这样孤零零的人,一落地,就等于是进了商业学校,只等着一个合适的价钱把自己贩出去。终于,他背着老婆,给她找了一处大房子,把她安顿了下来。她成天不做什么,甚至也不和那些和她身份处境相同的女人来往,只是细细体会这生活的种种舒适之处。
  两年过去了,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他原本是做什么生意的,什么工厂、夜总会,那都是遮人耳目的,他只要那些生意存在着,让他的钱有个合理的来路。她着了慌,知道自己一旦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势必不能干干净净、安安全全地过下去,她必须要离开他,而他肯定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他的关系里,有个比他更厉害的角色,做的事也比他体面些。有一次到他们住的地方来,给她一张名片,不是给到手里,是放在桌子上,又用一个指头敲一敲。她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却也只有冒险试一试。她捏着那名片,出了门,指甲都掐到肉里去。
  三个月后,她搬到这人给她安排的家里去,他知道原委,却也不敢怎么样。只是有天晚上,趁着她一个人在家,故意派了几个人去,用雪亮的电筒向她的窗户乱照。她躲着那光线,惊恐地发现,只要走错了道,走到野兽出没的草原上去,她也就成了一只兽,遵守的是草原上的法则。
  她还是要继续逃下去。她对这个人说,要去外地念书,很久,他应允了,开着车送她去机场。
  机场在城外,要经过一段荒凉的地方,经过一个草滩,生满了黄的绿的浅草,草滩中间,有一棵野葵花,开着金灿灿的花朵,站在凄清的天与地之间。她看着那葵花,似乎觉得那可以用来比喻她自己,不由震了一下。
  
小黑
他三岁那年,母亲生病去世,六岁的时候,父亲冒险到一间浸了水的屋子里去关电闸,被电击身亡。当天晚上,他就被送到他叔叔家去,从此寄养在叔叔家里。
  他不是一个人去的,他抱着一只纸箱子,里面装着一只半岁大的小狗,那是他父亲当初给他抱回来的,小狗是黑色的,除了眼睛上面有一点白毛,再没有一点杂色,所以,他父亲管那只狗叫“小黑”。
  他叔叔和婶婶并不喜欢他,又因为不得不接受他,更加不喜欢。婶婶是个粗俗的女人,高,胖,大嗓门,涂了劣质的粉,画着两条凶狠的黑眉毛,成天穿着线裤,到哪里去也穿着拖鞋,上厕所也不知道关门。她并不打他,只是发明了许多奇怪的名字来称呼他,管他叫“烂西瓜”,“死瘟猪”,还有一个他永远不明白的称呼:“崩八豆”,大概没什么意思,只是取其音节响亮,叫起来解气。成年后,他择偶的唯一标准,就是不能是胖女人。
  他去了没几天,叔叔婶婶就把小黑丢掉了,他躲在门后面,看着他们把小黑甩了出去,一点不敢出声。家庭不幸福,就特别早熟,知道自己和小黑的存在都属于不应该,只是躲到被窝里哭了半夜。
  小黑在门口哀叫了好几天,惹烦了他们,他们这一次把小黑丢到野外去,小黑又用了几天跑回来了。他们把小黑装在麻袋里,给埋了,还特意喊他出来,给他看见。他似乎永远是躲在门后的那个孩子,对自己所爱的一切都无能为力。
  不必穷厄病残那么离奇曲折,寄人篱下就已经是一个人最大的惨痛。他,从那时候就知道了。
  只有快快长大。
  终于长大了,离开那个家,做业务,跑江湖,有了自己的生活,他却一直没结婚。别人问为什么,他说,一定要有能力给妻子孩子非常安定的生活,他才敢要一个家。他最怕自己的孩子会寄人篱下。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坐摩托,不去一切危险的地方。他说,他不能还不等孩子长大就有意外。
  终于有了点钱,买房子,别人贷款,他一次付清,他说,要给孩子一个完全属于他的家。所有人都笑他偏执。
  终于结婚了,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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