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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引(穿)-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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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的……”
“他在哪里?!”
“……已……已经死……死了……真的死了……我,我们就把他埋了……”
“妈的……埋在哪里,带我去,马上!”
“……公……公子……您去也没用……已经埋了十几天……只,只怕都烂了……”
“……烂了……”
他怔怔呆住,开始发抖,几乎连脚也软了起来,那小乞丐还说了什麽也仿佛听不见了。
手抖得捧不起水来,他反复了五六次才终於把水泼到了脸上。
淤泥层层淡开,露出一张脸。
黑而湿润的眼睛。带著粉红光泽的皮肤。纤细小巧的下巴。巴掌大的脸。
这是谁?
这是谁的脸?
别人的?抑或他自己的?
他不知道。
直到现在,才开始有莫名恐惧涌上心头。
因为他忽然发现,他居然连自己究竟长得是什麽模样,也,忘记了。
手帕。匕首。打火机和半包七星。
他看著。怔怔的看了一天。
确实是他的东西。从那奇怪衣服的男人身上搜出来的。
那麽那个被埋的就是他自己?他不过是借尸还魂?还是说那不过是另一个与自己换了衣服的人?
他究竟是怎样到这里来的?他究竟来了多久?他究竟有没有做过什麽?
什麽也不记得。
所以他怔怔的看著这些熟悉的东西,整整看了一天。
然後终於迷迷糊糊睡著了。
两个小乞丐,一个叫小七,另一个叫十八。
矮一些的是小七,高的是十八。
小七说他以前在家里排行第七,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七。
至於十八,这名字就来得更容易些。据说他这一辈子吃得最饱的时候是从木棉镇富户王家厨房後门的泔水桶里捡到了十八个饺子,为了纪念这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刻,他便给自己取名叫十八。而之前,他当然是没有名字的。
小七十二岁。十八十四岁。
而他,仿佛是十七岁,也许小些,也许大些,他也记不大清楚。
总之所有涉及他自身关键的问题,便统统忘记。
实在是非常叫人郁闷的事实。
於是他又忍不住开始不满起来。
虽然这张脸还算可爱,还算配得上他甜美的笑容。
但还不够。不仅不够,而且差很多。
比如现在,他的肚子开始咕咕叫的时候,居然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
於是他终於忍无可忍的开了口。
“喂,就算是古代就算是乞丐,也总不可能不吃东西吧?”
顺手操起旁边一块烧得发黑的木块向地上用力拍了几拍以增加自身威严,他瞪大眼睛看著呆呆躺在供桌上的小七和十八。听得他又开始河东狮吼,小七反射性的缩了缩脖子,十八却已经跳了下去,溜到关公像後面翻了半天,终於摸出一个纸包来。
“呐……你,你吃吧。”
那纸包六到他怀里时,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来。
一个馒头。半块油饼。
馒头也不知道放了多久,硬得好似石头,油饼上更是长了一层薄薄的青霉。看到这油腻腻的纸上居然有只黑色蟑螂一闪而逝,他不由艰难咽下一口口水,然后立即将这纸包丢了回去。
“喂……没有别的了?”
至少,是可以给人吃的东西。
不过这小小奢望随着两小孩呆呆的摇头也很快化做了泡影,于是他的脸色也愈加阴沉可怖起来。
“……公……公子不吃么?”
正呕得发慌,听得十八怯生生的声音,他又忍不住抬头狠狠剜了他一眼。
这算人吃的东西?
他实在很想骂人。非常想。但看着还有气无力的趴在供桌上的小七死死盯着那油纸包几乎连口水也快滴下来的样子,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泔水桶里也许有十八个馊饺子,也可能有干馒头或霉油饼,却绝不可能有满汗全席。
这实在是很浅显的道理。
既然不能适应乞丐生活,就只好自食其力——好在听说古人都不是十分聪明,所以这应该也不是太困难的事。
他摸了摸自己光润的脸颊,然后笑了。
可爱而甜蜜,动人的笑。
“十八,你看我是不是很可爱?”
不仅笑得讨人喜欢,连声音也仿佛瞬间便得温和无比。十八机伶伶打了冷战,然后乖乖点头,说,是。
这是大实话。十八活了这十四年,还从没有见过长得像他一样漂亮的人。
而这实话显然令对方十分满意,他笑颜如花,居然又低头仔细端详自己映在水盆里的脸。
“那么,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说我是女人,你信不信?”
冷汗开始从额头上滴落,十八怔了几秒,仍老老实实回答,相信。
这也是大实话。如果少开口说话,别人绝不会知道有这样一张可爱的脸的人居然是男的。
不过这和吃饭有什么关系?脸再如何漂亮也不可能当饭吃。况且,一个口口声声自称堂堂大老爷们的男人,通常不是应该绝对憎恶别人说他娘娘腔才是?
十八不敢问。非但不敢问,就连眼睛也不敢往那正顾影自怜的人身上瞥去。
而那位漂亮的公子却已跳了起来直直向门口走去——当然还带着那让人看得心情愉快的笑意——十八想问却不敢问想拦也不敢拦,正不知如何是好,他却忽然回首,嫣然道:
“喂,十八,你是叫十八吧?你说,我应该叫什么名字才配得上我这张可爱的脸?”
他问得认真。十八只得又张大了他足可以塞进三个鸭蛋的大嘴,像被掐住了脖子一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可怜这死而复生的漂亮公子,竟是个呆子。十八忍不住叹息。却见他皱了皱眉,低头拉起自己脏兮兮的衣摆,看着脚踝处系着的一个银光闪闪的铃铛,来来回回度了几次,听着细细碎碎的铃声,忽然又笑得愈加灿烂了。
“……也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我的……原来这时代流行脚环啊……配我还不错,声音也算好听……对了!简单明了,就叫丁当怎样?可爱又好记……只可惜公子我没有百宝袋,不然自己做时光机回现代不是太容易了?……呵呵……开玩笑,公子当然比那只机器猫可爱百倍不止……喂,十八,你后退做什么?又不会吃了你——乖乖在这里等着,公子我今天给你们带大餐回来。”
实验坑……时刻切记语言朴实……汗……应该做到了咯……连一句话都好长啊……也克服了乱打句号的毛病……不过……为什么……觉得没意思叻……吐血……
失魂引
高宗二十三年正月初八。
李福照例在天刚擦亮的时候便开了他的酒楼。昨夜微微飘了一点雪,门口的台阶上也积了少许雪末子。他随手拿起一把笤帚轻轻松松便把路面清理干净了。
吉祥酒楼。几乎每朝每代每城每镇都有名叫吉祥的酒楼或客栈──这名字实在是太普通了。不过也因为讨了吉利,总还有人用这名字搏点彩头。李福当然也不例外。
转眼便是十几年了。李福接手这酒楼的时候还不过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夥子,刚刚从跑堂的夥计里混出点头面来,攒了些银两,便租下了吉祥酒楼,只望辛苦几年,再赚些银子,讨个老婆,两夫妻安安份份的守著这小店到老──这野心实在算不得太大,所以往酒里兑水,菜里掺假的事他是从来不做的。以诚待人。这小酒楼的生意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转眼到了第十八个年头,吉祥的招牌在木棉镇也算有了不错的口彩,南来北往的游客商旅,凡是路过木棉的莫不到他这里来坐坐。一盘花生一碟卤肉或酱猪蹄,再加上半斤烧刀子下肚,死人的话都会多起来。人来人往,跑江湖的什麽世面没有见过,於是上至皇帝的宠妃生了第几个儿子,下至江湖好汉谁又砍了谁的脑袋,这般林林总总杂七杂八的消息是挡也挡不住。日子久了听得多了,李福也开始在闲暇时和客人们嗑嗑牙,挖些不相干的小新闻,聊以打发时间,倒也算得上惬意。
不过这几日年关刚过,跑货的商人旅客少了,吉祥酒楼也比平日里冷清了许多,从清早开店到现在,也不过接待了七八位客人。昨日里还暖得像春天的天气,今天转眼又飘起雪来。
李福生了几堆火,看著外面阴沈沈的黑天,思量著要不要早早关门歇业才是。
正想著,门外却忽然传来清脆的马铃声。李福赶紧丢下手里的抹布换张笑脸迎了出去。
“呦,请进请进!客倌们是打哪儿来的啊,小店有热腾腾的包子卤菜还有现烫的烧刀子,爷们都来点什麽?”
七八个风尘仆仆的大汉,十来匹精疲力尽的马。
李福吆喝了一声,赶紧把人给让了进去,吩咐夥计顾好客人的马,李福又立即转身回去。
“老板!切七八斤卤牛肉,来两坛烧刀子,给爷们手脚快些啊!他妈的,忽然变了天,冻得差点没把爷们的命给去了。”
七八个人乱哄哄的围了一桌。李福垂著头应连声著,瞥了一眼他们腰间沈甸甸的大刀。
三尺长。紫金鱼鳞刀。
得是手底有点功夫的江湖人才舞得动的家夥,听说除了出来跑棋的镖师和做无本生意的绿林汉这些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之外,在现在流行用比较轻灵的剑的武林,就只有万马堂的人敢用刀了。
良田千倾,万马奔腾。
苏州万马堂的名字,恐怕连三岁小孩也听过。在苏州的几千绸缎庄,当铺,赌场和银庄以及塞外万匹良驹,全部是它名下产业,无论在商界还是江湖,万马堂的名字都可谓如雷灌耳。
不过武林人都知道,只要是万马堂的人,都是用刀的。
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圆刀弯刀紫金刀胭脂刀鬼头刀……但凡看到使刀的,十个里有十个便是万马堂的手下。
所以也有人说,因为万马堂的人使刀,以致其他人都不敢再用刀。因为不敢,也因为不配。
只要万马堂的人用刀,别人绝对不敢再用刀。只要万马堂的主人用刀,就绝没任何人配用刀!
这不是夸张吹嘘,实在因为李福听得太多太久,人人都听得太多太久。而无论什麽事,一旦重复上万次,便可成为真理。没有人例外。
而这群人没有煞气也没有镖旗。绝不像强盗也不是镖师。那麽结果便只剩一种。
所以李福只是低头静静的仔细的切著手中卤得又香又软的牛肉,连一句话也不再多说。
有时候沈默岂非比多嘴要聪明得多?李福到底也是一个生意人,适时进退这简单的道理还是懂得的。
所以他的牛肉切得又厚又结实,挑的是最瘦卤得最入味的一部分,卤肉的香味,一直飘到酒楼对面的大街上去。
李福的卤肉,本就是木棉镇最有名的特产之一。他一直有少许的骄傲。
香味最浓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把肉装盘,然後李福忽然愣住,因为他忽然发现,酒楼脱漆的门边伸出了一张小小的脸。
甜甜微笑的脸。
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当然是不会变的。
而只要在木棉镇,只要是有鼻子的人,都不可能闻不到吉祥酒楼里飘出的香气。
闻香而至的人,也永远都会有的。
所以丁当现在已经站在吉祥酒楼的门口,笑得好似春天里最明媚的一屡阳光。
他在笑,那么即使他已经冷得嘴唇发青,也丝毫无损于他笑容的动人。
李福看着他,竟也似痴了过去。
“……小姑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的?”
这样冷的天气和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软,更何况李福本就是个热心肠的老实人。所以他看着这可爱的笑容,连声音也温和了许多。
丁当还是笑得说不出来的可爱,悠悠然度进店里,找了张离门最近的桌子坐了下来。七八个带刀的大汉坐在他身旁,他却似什么也没看见。
“一斤卤牛肉,老板,半斤现切,半斤打包。”
实际上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柜台里冒着热气的卤肉,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天见可怜,昨天他醒来时还是那样的好天气,偏偏今天忽然寒流来袭,他对十八放出大话说出来找大餐,结果人地生疏,在冷风里逛了整整半天,除了泔水桶里的半个馊馒头,什么也没找到。
好在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是不会变的。
丁当看着柜台上卤得金黄油光闪闪的牛肉,咽了三回口水,终于把目光转向那一脸温和的老板。
看起来是个很善良的人。
丁当叹息。
也许不必选靠门的位置也可以溜的出去,半斤卤肉实在不算太重的负担,况且看那面目良善的老板,或许根本就不介意送他区区一斤卤肉,毕竟像他这样可爱的人,并不是时时都能见到的。尤其是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
不过吃一个老实人的霸王餐,终究有违自身原则,丁当也难免有一点点惭愧。而这一点点的惭愧,也在热腾腾的卤肉送到他面前时消失无踪。
“客倌要不要温一壶酒?”
“酒?”
茅台,五粮液,人头马还是XO?
“有适合姑娘家喝的低度莲花白,天气湿寒,合点酒暖暖身子马厩算在下送的,不收银子。”
“那……多谢了……”
嫣然微笑。丁当看着李福,再回头看那盘香气扑鼻的卤肉,却忽然失去了食欲。
毕竟还是很少有人人心占老实人的便宜,尤其是这样一个真心诚意对你的老实人。
丁当终究还不是铁石心肠,甚至离厚颜无耻也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以前他一直没有混到被人称做‘大哥’的地步上去,所以现在他看着李福笑盈盈的脸,倒觉得烦恼无比。
正犹豫间,外面忽然又传来车马声。丁当抬头时,一辆马车已停在门口。
鲜红的马车。红得刺眼。
马车上摇摇晃晃的下来个绿衣的年轻男人,遍身珠玉,就像他身后的马车一样华丽得毫无品位的招摇。
而这男人的神色,就好似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的银子。
越写越像武侠小说~~呵呵,米人看也有意思……
失魂引
丁当看着这样一个满面油脂的年轻男人,倒似看得十分有趣。
确实有趣。至少对他来说,毕竟他还从未看过粉涂得这样厚并且随着面部肌肉颤动却能保持服帖的人。男人。
所以他歪着头,托着下巴,笑盈盈的看着这白粉公子一步步挪进店里。从门口到桌子不过几米距离,他居然喘得像跑了八百米,全身都软趴趴的倚在身旁扶他的少女身上。
香车美人。原来所谓纨绔子弟,嗜好千年不变。
丁当几乎快要对他产生亲切之意,于是看着他在对面桌子坐下,嫣然微笑。
那白粉公子在铺着白绢的凳子上坐定,又喘了半晌,抬头便看见了丁当。
带着可爱之极动人之极的微笑的丁当。
白粉公子的眼睛忽然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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