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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一家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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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唐诗宋词乃至古今三字经,每个人都要惊掉下巴,那么我被英文摧残后的心灵该多么舒畅平衡!
少年的我,无聊地做了这样孩子气的事,却导致了后来追悔莫及的意外发展。
无论怎样,事实证明我还不算太笨。当然也许也因为“教导”沈雨浓后我对英文反而充满了激|情,在最后一次模考中,我的英文97分,总分全班第五,全年级第十。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人人过来讨教神功速成秘笈。我哈哈大笑,哪有什么秘方,运气好而已啦。
中考时发挥正常,我如愿以偿地进了重点高中。沈雨浓也考得不错,还比我当年高一分,接我的班进了我们学校。不过他一点都看不出高兴的样儿,因为我们高中是封闭式教学,全部学生必须住校。
那个暑假,天上要下火似的,热得不行。
他硬是挤上我的床,抱着我说:“哥,你要等我哦!我很快就能追上你了。”
'关于转载'
先在此谢过所有觉得星炀的文还不错,愿意拿给更多的大人分享的大人们,非常非常感谢你们的抬爱!^^只是因为我写文的速度无法保证更新,一篇文也许会拖个很久,虽然不至于弃坑,但也许有时会因为私人的原因出现长时间的中断(请参考《永恒》事件^^),所以为了不连累各位搬文的大人,星炀恳请各位等全文完结之后再搬或申请。我所有的文就将是这样的要求。
再次谢谢大家的喜欢!不再说什么点击率和回帖不高的任性话了,只要还有大人看,我就写。回帖,随意就好。^^再鞠躬!
10。
我收拾好东西去学校注册的那天,只有老爸开了车送我来,沈雨浓没有跟,不,应该说他连面都没露,一大清早就说去同学家,急匆匆地出门了,生怕我拖他去做苦力似的。
我知道他还在为我报那所学校的事怄气,笑笑,对老爸说:“我们走吧。”
本以为只是简单地注册而已,没想到还要领了被褥床单口杯饭缸水壶一堆东西去宿舍布置。老爸刚把学费交完就赶着回去上班了,把我一个人撂这儿,看着人家家长为孩子忙上忙下铺垫被架蚊帐,自己累得像条牛,呼哧呼哧地打点完,落得一身臭汗,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好容易弄完都快下午六点了,正打算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谁知道班主任通知今晚开始上晚自习,正式进入学习状态。
晚自习?!读四年制初中的人哪听过这个概念?万般震惊,难道今晚就得在这儿过夜啦?我还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还打算回去拿几本书来,打算跟玲姨要点好吃的带来,打算跟沈雨浓再好好说几句话呢!
大夜晚的坐在灯火通明的教室里,对我来说还真是难得的体验。可惜才不过二十分钟我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累了一天,什么都顾不得,还好老师只是巡堂。我跟同桌交代了一声:“哎,老师进来就推我啊。”说完“啪”地在桌上倒头就睡。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晚自习就是在我的睡梦中度过的。
放学的时候,我那根本还算陌生人的同桌推醒我说:“你很累了吧?竟然还打酣,幸亏大家都在犯困,没人理你。”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没说话。扫过去他的书封面,端正地写着“刘锐”两个字。
这时才想起要认识一下,仔细看了看那张还带着戏谑的笑的脸,我问:“你是女生吧?”
D高建在远离市区的城乡交界处,原址据说是处乱坟岗,所以各种鬼怪故事就跟传家宝似的被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口耳相传下来,跟考大学出现的频率几乎同齐。有了D高这只领头羊,于是周围很快便建起了一所师专和党校,三所学校背靠背肩并肩挤成一个三角形,三个校门各占一边,各校间又有小门相通,俨然鸡犬相闻。
这片地居于城市与郊县的中间,似乎大家都有份,其实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孩子,根本就属于三不管地带,各路人马竞相出没。所以平时校门紧锁,只在中午和下午各开放两个小时方便学生出来周围小商店买东西,也有很多人吃腻了食堂出来吃小炒打牙祭。不过进了这里只有生怕时间不够用,也不会花太多时间在外面游荡,每天四个小时已经绰绰有余了。
这所学校其实基本上只接收从下面各地县上来的学习特别优异的学生,像我这类来自城市的属于少数派,除了成绩要过得去,名额也有限,很多是靠走关系才进得来。因为本来农村孩子能出来读书就很不易了,还要被城里的孩子分去学习位置,怎么都说不太过去。而正正属于我们的市里的L高也是全区属一属二的排名,之所以会给送到这里来,大多只是出于家长们一个“锻炼”的目的。大人们都以为在一个物质条件不太富足又不是很苦的地方(太苦了他们也舍不得),周围都是积极向上的刻苦的同学,没有什么学习环境比这更适合的了。还培养了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真是一举两得。
当然事实也没有辜负大人们的期望,相对于城里全家人众星拱月的学习条件培养出的学生,乡县里的孩子更多的是靠自己坚韧的耐力和决心来读书的。挂在老师们口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经典的学习秘诀:学不会听会,听不会背会,背不会考会!
简单的字句暗示了可怕的炼狱般的学习前景,我坐在未来的精英们中间,亲眼见证了什么才是“天才=1%的天分+99%的努力”。
至少都不会是像我这样玩着过的。
我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无法紧张起来的人,但似乎又特别适合应付中国式的考试。很多人对高考一类的选材制度颇有腹诽,但我是无比地欢迎,因为它的“一试定终身”原则迎合了我这类靠突击猛背过关的投机份子。只在大考前努力,是我一贯的学习方针,也同时打算在高中继续实施到底。
只是既然我没打算随大流地刻苦努力,为什么还要选择这所学校呢?原因很简单——王烨。
王烨的初中早我一年毕业,他选了一所三流职高作为当学生的借口继续混日子。他爸在他初二那年给他找了个新妈妈,可惜跟他相处得不甚融洽,他每天游荡在外不想回家,便自然而然地晃来我家。
本来我是无所谓的,虽然对他没有什么太多的好感,但他也是个不错的玩伴,点子多胆子大人缘广,一脸凶悍又很能镇得住人,有这样的朋友一起出去总是让我很有面子。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无论怎么凶别人,也从来没有给过我脸色看,这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见过那时他最难堪难过的样子,他在我面前也强悍不到哪里去。
可是他实在也太不注意形象了,从言行举止到穿衣打扮都粗俗无比,这点我非常受不了。整天一副小混混的样子在我家进进出出,不仅玲姨跟老爸打了小报告,连邻居们后来看我的眼神都有了改变,思前想后,权衡利弊,我先是让他没事少来,继而就是慢慢疏远,直到他后来知趣地消失。我当时心里想,还算他懂得看人脸色。
结果等我考完中考在家填志愿的时候,他又出现了。拎了一提啤酒上来要跟我庆祝考后重获新生。我眼看他满不在乎地敲开我家的门,熟门熟路地进来,又熟捻地跟玲姨、小雨打着招呼,边跟我说着“考完了,轻松一下吧”边给我递啤酒,活似这家的一份子,顿时心里生出一股极度的厌烦。他以为他是谁啊?想来就来,别人说过的话当耳边风,我跟你很熟吗?
耳边响着他的絮絮叨叨,陈谷子烂芝麻的吹嘘,压抑着不断升级的烦躁,我以后还得跟这样的人混?!笔尖滑过L高的选项,在D高前打了个勾。
“啊,你在填志愿啊?”他才发现,大呼小叫地,“一定是L高吧?”
“哪儿啊?就我那分数也就是个二中差不多了。”我虚应一下,没给他看到。
“别说没志气的话。”他笑得比我自信多了,“我这么多朋友里面就你最会读书了,分数不是还没下来吗?填L高,准上!我可看好你,以后出去说我也有在L高的朋友,多有面子!”
他的笑万分得意,仿佛已经看到我穿着L高的校服在跟他招手。我心里冷笑一声,心说我要是上L高也不是为了让你有面子的。懒洋洋地回他:“是啊是啊,能上我也高兴。”
所以当后来看到他得知我要去D高过与世隔绝的日子时愣得说不出话来的表情,我就觉得就算为这让我进那个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的了无生趣的学校也值了回票价。
虽然,跟他一样愣住的还有沈雨浓。
他无法原谅我就这样把他丢下,气愤地扯着我喊:“你要去,我就去读D高的初中部!”
我立刻眼睛眯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拎到面前,冷冷地说:“你有胆量,就去啊!”
重点学校通常有个特点,一般有两个学部的,肯定是一个很好,一个很差。D高的初中部是为了照顾周围地区的小孩开设的,称不上好不好,只不过默默无名到基本上没有人当它存在。而且依据我进校以后的消息,这个初中部每年果然顶多只有一两个能直升入D高。
沈雨浓为我的语气瑟缩了一下,深绿的眼睛流露出无望和无助,一颗泪滑落下来跌碎在我的手背,烫得我松了手。他一低头,用手背胡乱抹一下,转身闷声不响地摔门出去。
其实在D高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开始后悔了。平生第一次身处这样的环境,十个人一间寝室,上下铺,一张床挨一张床,也许是晚自习的时候睡得太好,结果大半夜里我就只能闭着眼睛听别人的鼾声,忍受寒冷和寂寞。
每天早晨6点起床,7点做早操,7点半进教室开始早读,然后就是上午4节课,午饭午休,下午3节课,5点半下课,然后晚饭洗澡等等,7点半又进教室上自习。直到晚上10点这一整天的学校活动才算结束。晚上11点准时熄灯睡觉。
这样的日子我只过了三天就挺不住了。才知道意气用事真的很要命。害我开始频繁地想家起来,怀念玲姨美味的点心和可口的饭菜,想念沈雨浓跟我的撒娇,甚至连王烨,都有一点点想念了。
刘锐是个挺奇怪的女生,平时话不多,但一开口就很八卦。就像她的人一样,平时看不出来,但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女生。
她的头发很短,个子也不高。常常早操的时候可以看见她睡眼惺忪地顶着个鸡窝头出场,穿着随便又宽大,不过也可以想象得出她干瘪的身材。后来我才知道她那个头发大概是太短了,无论怎么梳理都会很桀骜地耸出一撮来,久而久之大家也习惯了。
她也是市里来的学生,胆大且直率。
第一天她就问我:“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女气?”
女气?真好的评价。
我说:“谢谢,我会转告我妈的。”
“你的名字是你妈起的?”她扬起眉毛,“那我猜她肯定看琼瑶。”
高人啊!我妈是个标准的琼瑶迷,每次上飞机都会带个两三本,所以我从不打算跟她一起坐飞机,否则她看书看到哭出来的时候我会觉得很丢脸。还是为琼瑶哭,噫!
“你还有兄弟姐妹吗?”她又问。
“还有个弟弟,叫雨浓。”我知道她要问什么,直截了当告诉她。
没想到她直接“噗”地笑出来,点点头:“烟轻、雨浓?请代我向你妈妈问好。像她这样忠实贯彻琼瑶阿姨的取名方式的读者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无关痛痒地笑笑,我妈那一辈的迷琼瑶早就不是新闻了。这女生未免有点大惊小怪。
没想到过了一会,她又转过头来:“不过,这么人如其名的,我也是第一次见。”
什—么—意—思?
我忽然很有揍女人的冲动,这也是第一次!
相处了几天,我跟我的同桌倒也相安无事。这个一点女人味也没有的刘锐,我直接把她当男生看。
没想到她进校的分数竟跟我差不多,可惜是一边倒——文科奇好,理科奇差,每天就看到她认认真真地做数学笔记,猛做习题,考试成绩还是在辛苦向及格线攀爬。我很同情她。
不仅是她,才刚开学,整个班的气氛一点都不像高一的新生,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我有些惭愧,不能做到象他们那样专心致志。因为我常常走神,而且一上晚自习便睡觉。
我们的书都堆在课桌上,竖起来排成一排,再用试卷习题集英汉字典一类收尾固定住,人伏下去写东西,从外面基本只能看到个头顶,非常具有隐蔽性。我便常常这样隐藏在书堆中睡觉。刘锐是很乐意为我把风的,因为我偷懒,便意味着她的竞争对手少了一个。其实大家都巴不得别人都在自己用功的时候睡大觉。
这里宛如个武林圣地,各路高手人手一份武功秘籍勤学苦练,只为去争那天下第一的名头。
啊,我突然醒悟——原来在我还沉迷于江湖故事中的时候,早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
我将不记得从哪里看来的话推销给把写小说当放松的刘锐,她异常激赏。更是殷勤地劝我多睡,好为她积累“可以将人听懵的好句子”。
所以当我从安然无忧的梦里被她推醒的时候,还以为下课了,可是下一秒便感觉出周围依然处于课中的静默状态,立即在被我拿来当垫子的习题集上做伏案勤奋的警醒状。这是三天来她头一次没到下课便推醒我,可见狼真的来了。
果不其然,从门口就传来细微的声响,偌大的教室只有那小小的皮鞋声在回荡,更衬托出恐怖的安静。我佯装奋笔疾书,留意着来者的动向。
我坐在靠边的一组,本以为巡堂也不过是从外围绕起,结果那脚步竟是直接冲我来的。
就知道圣地的老师个个火眼金睛,能常人所不能。尤其我们班主任,一双阅尽沧桑的眼睛在眼睛片后面闪着锋利的寒光,似乎一切都逃不出掌握。
我的心被那脚步声一下一下地踩着,心想不会这么快开始就被老师盯上了吧?一紧张,赶紧打起腹稿准备应付将要到来的关注,正想到一半,一根手指已经敲上我的桌面。“哒哒”两声,足以让我几乎是惊惶地抬头。
班主任镜片后的眼睛闪着依旧看不出情绪的光芒,表情严肃,我慌张地正要开口,他竖起手指拦在嘴边,示意我噤声。“轻点,出来。”毫无商量余地的语气。
完了!果然。我知道老师们都好这个,只要不是能简单地训几句的教训,就得拉到外面去长篇大论,就算上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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