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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国的涅盘-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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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约六亿八千万人。
所以清人编撰的《明史·流寇志》说大西军,“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这个数据显然是浮夸的,但浮夸的根源,还不在于清人,而在于大西军上下因(炫)畏(书)惧(网)张献忠而编造的数据。后世所谓清人“诬蔑”张献忠之说,多把这个数据拿出来为例,认为当时四川不可能有如此众多的人口,并进而推论连“张献忠屠四川”都是清人的栽赃。
编《明史》的张廷玉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老臣,毋庸置疑,在感情上当然会有所偏向,但他对于《明史》的编撰还是比较客观的,所言基本上都能做到有所依据,这些数据虽然不可信,但通过分析这些数据的来历,我们多少可以窥见当时的一些历史背景。
把周边破坏得差不多后,张献忠先生准备离开成都,嫌自己的兵们拖家带口太累赘,杀!嫌老弱病残人马太多,杀!连自己的家口也不放过,趁醉酒把自己的幼子扑杀,醒来又以姬妾人等不劝阻为由将这帮人也杀了……
炫)八月中,他隳成都城,焚蜀王宫,还烧掉了残存的民房,凡石柱亭栏也在其中,过大难毁者,聚柴草焚烧。成都中园有梨花数千株,每年三月三到此游赏,已是成都风俗,但这些梨树也没能躲过这一劫,被当作柴火烧掉了。
书)史书评价道:“屠城、屠堡、屠山、屠野、屠全省,甚至千里无人,空如沙漠,自亘古以来,未尝有也!”
网)他毁灭成都后,带兵北上,攻陷顺庆,屠杀顺庆居民五六十万人,并宣示城中,称四川人为“蜀獠”,说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屠之。
张献忠将刘进忠屯于保宁,所部多是川兵,听说张献忠尽屠川兵,都很惶恐,刘进忠就带着部队叛变,走投无路之下,听说清军已到汉中,便投降了清军。
五月中,李自成在九宫山被杀,余部陷入混乱,清廷遂以肃亲王豪格替代阿济格,统帅追击李自成的这支部队,转进汉中,准备入川消灭张献忠。刘进忠投降后,豪格便以他为向导,南下进川。
十二月十一日,清军探知张献忠屯兵于西充凤凰山,潜兵偷袭。这天清晨大雾,清将鳌拜率所部登山,张献忠部下发现敌情,向他汇报,他轻蔑地说:“摇黄贼耳!”将报信的人斩首,不相信清军来得这么③üww。сōm快。
直到清兵已到营门,他才穿着飞龙蟒半臂,也不披甲,腰边随便插着三支箭,嘴里还咀嚼着早饭,带几个人出帐查看敌情。当时清军前锋与他只隔一条溪流,他着装太明显,立刻被担任清军向导的刘进忠发现,刘随即指示鳌拜手下蒙古章京雅布兰:这就是张献忠!
雅布兰抽箭射之,张献忠咽喉中箭落马而死。清军大呼“献贼死矣”,大西军群龙无首,大乱,孙可望等人用锦被包裹张献忠的尸体,草草将他埋葬,然后率残部突围向东逃走。
清军清理战场,发现了张献忠的尸体,将他挖出斩首,后悬挂于成都北门示众。
一代枭雄,就这样草草落幕了。他只比李自成多活了半年,这一年,是农历乙酉年,西历一六四五年。
七、最后的大西军
清军击杀张献忠后,慕名进入已不成其为一个城市的废墟成都,可这个曾经的锦绣都市,在战略上,经济上都失去了价值——如今连来自异域的落后民族也觉得没有兴趣占有她了,清军随即退出成都城,向东追击张献忠残部。
张献忠的四个养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率部沿江东走,后折入贵州,在清军强大的压力下,也觉惶惶。
李定国、艾能奇都提议和南明政权合作,而南明唐王也表示出合作的姿态,称:“献忠所害者,兄弟也,非君父也,若降,免罪立功。”
一天艾能奇问汪兆龄:“现在老万岁死了,我们该怎么办?”汪兆龄不解他的意思,回答道:“将军们照旧行事不好么?”艾能奇大怒道:“老万岁在成都,你当宰相,不能辅佐他治国,一味劝他杀人,以致人心危惧,不肯归从,天下都把我们叫做‘贼’!今天已到如此地步,你还要劝我们做‘贼’!”即拔刀杀掉了汪兆龄,这一段对话,也客观反映了张献忠在四川的所作所为。
随后,四个养子分掉了张献忠的军队,进入贵州,在名义上投降了南明政权。
从此,这些内战英雄又走上了民族的战场。
这是一个大浪淘沙的时代。
张献忠的四个养子中,孙可望投降了清朝,并引导清军攻击自己曾经的义兄弟们;艾能奇、刘文秀先后病死,没有太大的作为;只有李定国,在南明永历帝的旗号下,和清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战,也一度取得了击杀清军敬亲王尼堪、定南王孔有德这样的辉煌胜利。
但时代的大幕既已落下,仅仅靠一两个英雄的奋战,又能改变什么呢?
一六六一年,历时十五年之久的南明永历政权覆没。
次年,也就是康熙元年的六月十一日,李定国闻知永历被吴三桂杀死于昆明,他本已重病,仍仰天大哭,吐血数升,二十七日,那个时代的最后一颗名将之星,陨落在南蛮异域,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任死荒郊、勿降也!”
这一年,李定国才四十二岁。
第九章 天朝上国之末路——乱世的太平与中兴
序言
公元一八零四年,清嘉庆九年,也就是震动川、陕、甘、楚、豫的白莲教王聪儿起义被彻底平息那一年,一个叫做阿发的十五岁小男孩从粤东家乡来到省城广州打工。他先是当学徒,干过制笔匠,还学过画工和木板印刷。
一八一五年,这年拿破仑皇帝在滑铁卢吃了败仗,大英帝国气焰正嚣张,在那半个地球上称王称霸。而在这半个地球上,阿发则审时度势地受雇于英国鬼子米怜,拎着铺盖卷去了爪哇。在当时人眼里,那可是个红毛碧瞳的鬼子世界。此时的清王朝虽已不甚中用,但毕竟老底雄厚,国民生产总值还略超出整个欧洲之总和——所以去那种番邦蛮夷之地,绝不会有人投以羡慕的眼光。
等他再次回到家乡的时候,已经是嘉庆二十四年了。虽然白莲教发动的叛乱已被平息了十五年,但各种传统宗教迷信相当盛行,给这个正走在向衰败的王朝不断地添麻烦。【炫】【书】【网】
嘉庆十八年,在北方广为传播的天理教,居然在几个太监的内应下,骤然聚众攻入紫禁城,与宫廷护卫激战于隆中门、中正殿、养心殿。这让嘉庆皇帝很是吃惊,大呼“从来未有事,竟出大清朝”。当时宫中乱得一塌糊涂,不但庄亲王四出买烧饼充军粮,连皇二子旻宁也在养心殿南参加了战斗,据说还亲自用火枪击毙天理教徒两人。这是整个事件中唯一让嘉庆感到欣慰的地方,皇帝因此通令嘉奖他儿子“忠孝兼备”,还把老二用的那支枪封号“威烈”。不过据这位二爷,也就是未来的道光皇帝自己说,当时主要是事出仓促,他身边又没有足够的警卫人员,所以只好亲自扛枪上阵,事后想想也是很后怕的。
因为社会上邪教盛行,所以当阿发回到家乡,刻版大印小册子,还四处送人时,警惕性很高的大清朝地方官员就盯上了这个蛊惑人心的家伙。探事番子报来,这厮在番邦蛮夷之地加入了个什么组织,据说叫做“受洗入教”,虽然官儿们目前看不出会有什么问题,但想来也断不会是什么良善之辈,先抓起来再说!
于是,阿发被官府逮捕,毁版烧书,笞三十。这场官司让洋人愈发看到了阿发对西洋宗教的虔诚,把他保了出来,送往国外深造。四年后,阿发被聘为伦敦传道会助手,再过了四年,又被授教士职。
阿发五十岁时,已经是道光十九年了,他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前夜又回到了广东。他刻印的《劝世良言》等书,在广州颇为流行——那是垄断中外贸易的十三行大本营,吃洋饭的人比较多,自然也容易找到读者。一八五五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前夜,六十六岁的阿发在广州死去。他到死都不知道,他那被当时的国人质疑不已的一生,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个古国前行的轨迹。
他家的窗户外就响彻着震撼历史的风雨声,可是他已经老病得听不清了。毕竟,一代人只能做成一代人的事,谁也不知道潘多拉的盒子里究竟装着什么样的妖怪——于是这个打开盒子的人,只得闭上眼睛,死掉了。
一、旧思维的新外壳
这个阿发,有个广东人常见的姓氏“梁”,所以历史上把他称作“梁发”或“梁阿发”。他小时候读过四年私塾,虽然受教育的年头连今天的小学还没毕业,但在当时多少都算个小知识分子了。因为读过些“四书”,所以他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知道如何把外来的宗教教义推销给中国人。他用了十一年时间劝说了十余人入教,而英国人马礼逊发展的教徒只有数人而已,自然望之汗颜。
梁阿发的小册子在广东流传开来,但绝大多数人读后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只有少数法力深厚的施主看出这是佛教旁支的歪门邪道而痛加挞伐,也有些博学鸿儒把它当成是传说中的明教但弄不明白为什么它事魔而不吃菜……
那是个新旧思维与中西文化激烈冲突与融合的年代,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一夜之间突兀地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历史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按传统的史学分期,是由古代史进入到了近代史),但旧时代的影子还依旧笼罩在帝国上空。指导这个王朝运作的,仍然是两千多年前就已存在的国家理论。政府以科举功名为手段,以黄金屋、颜如玉为悬饵,诱导天下英雄循规蹈矩,进则以此为安天下之道,退则独善其身,以此与天下安。
无数人在昏黄的烛光下皓首穷经,有的取得功名并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还有的则屡试不第,愤而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这两种人中的佼佼者,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
然而他们并不完全明白,他们已经走到了大变革的前夜,他们终生所学习和遵从的这套理论,即将被弃若敝履。
落第秀才们,大多对黄巢这个屡试不中的前辈抱有几分崇敬。二十来岁的花县人洪火秀,自然未能免俗,他也羡慕黄巢“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气派,偷偷写过“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之类的诗句——尤其是他参加广州府试一再落败之后,更感同病相怜。据说他在考场门外,曾得一位长发穿道袍的老者捧书见赠,说什么“功名二字,尔应大受,切勿忧,切勿病”,老者言罢飘然而逝。这个故事是非常传统的神仙传套路,更糟糕的是——我们今天清楚地知道,这个送书的断不是什么神仙,不过是洪火秀的广东老乡梁阿发而已。至于那本书么,也不是什么天书,乃是篇幅十万字的基督教免费宣传材料《劝世良言》……
这位洪火秀先生,又名仁坤,日后为了避洋神仙“爷火华”的讳(这是典型的中国特色),乃改名为洪秀全。他的老家花县,就是现在的广州花都。不管他日后有怎样翻天覆地的手段,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的那些日子里,他只不过是个一面教授蒙徒,一面刻苦攻书,颇有些狂妄而又屡试不中的落魄童生而已。不过据孟心史先生考证,认为他和冯云山还曾入过“三点会”,师从于朱九涛——但孟心史先生还说这个“三点会”就是“上帝会”。这一说似乎不妥,倒是“三点会”为“洪门”分支的说法能让人信服些。孟心史称“九涛死,以秀全为教首”,似乎洪秀全还一度担任过“三点会”的小头目。
传说他于一八三七年落第之后,既忧且病,卧病四十余天,恍惚中出现幻听幻象,仿佛上了天堂,所以醒来后俱讲天话。他说有位金须黑袍高大老者向他耳提面命,还送了一剑一印——为此他特地订做了一柄长三尺,重九斤的“斩妖剑”。但这柄太平天国的“镇国之宝”,在洪天王手里从来没有杀过生,却在一八四七年夏天去紫荆山的路上,于梅子汛被几个强人剪径劫走——一并被抢的,还有洪天王借来的路费,刻有“全”字印记的剑鞘等物。这帮天杀的强盗,总算良心未泯,还给洪天王留下一套破衣服,使得他不至于光着屁股去报案。肇庆知府托辞梅子汛不在他辖区内,所以此事爱莫能助,但鉴于大家同是斯文一脉(洪天王多少有个童生的学历),送了他价值半两银子的铜钱一串——按当时的市场价,应该有一千二三百文。
不过即便和洋神仙套上了关系,但洪秀全还是又勉强参加了几次次府试,结果一如既往,仍不及格。从此,他绝意科举仕途,在《劝世良言》的启发下,与一同落榜的冯云山开始创建拜上帝会,但初期信者寥寥,只有冯云山和他的族弟洪仁等几个人,当时条件比较艰苦,连洪秀全本人的洗礼都是自己“以水灌顶”。
那时候拜上帝会的教义还很简单,只是劝人拜上帝,不要信仰别的宗教,死后可登天堂,并规定禁止奸淫、忏逆、偷窃、赌博、游荡为恶等戒条。为了表示对新宗教的虔诚,他们几个人还砸了村里的供奉的中国圣人大成至圣先师孔老二的灵牌——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村人的愤怒,因此洪秀全和冯云山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传教,游历了粤桂边界。这年秋天,估计到家乡风头已过,洪秀全回到花县,继续他的理论研究工作,而冯云山则来到广西桂平紫荆山中,开始脚踏实地地发展群众。
两年后,洪秀全在家里写出了《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作品,把传统观念中的种种神仙菩萨,一概指为“阎罗妖”,更大逆不道的是,他居然把当朝皇帝也算在妖怪里了……此外,他还忙里偷闲,和来自美国田纳西的教士罗孝全联系看是不是能给他做一次正式的洗礼。洪天王成功地通过了面试,政审也合格,但在他成为正式教徒之前,出了点差错。在罗孝全手下工作的一些中国信徒,怕洪秀全入教后会抢走他们的饭碗,便怂恿洪天王去向罗孝全要求将来的经济保证——而罗孝全最厌恶的就是这些以受洗为名,找工作或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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