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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兵的后宫-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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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一把一把地往下撕,山洞内不断的传来可怕的“刺啦刺啦”声。
辛西亚冰冷的目光看向卡米拉,卡米拉心中一惊,连连摆手道:“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命令他做的。”
撕扯的过程比生长的过程要漫长的多,足足过了二十多分钟雷才基本清理干净身上的血肉。
又是一剑,雷砍掉了死亡战士屁股上的半斤血肉,开始用肌体再生术生长血肉。
这一次雷的速度要缓慢的多,血肉一点一点的生长。首先顺着肋骨形成了一个胸腔的模样,然后缓慢上升,包裹住脖子和头颅,在五官的地方,还特意留出了一些窟窿。
然后血肉向下生长,雷制造了一个实体腹腔,腿部的肌肉也比较匀称,双脚上还分出了脚趾头。
最后是双臂,略微显得粗壮了一些,两只大手的比例极为不协调。
作完这一切之后,雷尝试着活动了一下身体,感觉到关节部位似乎没有以前灵活。另外因为身体重量增加了好几倍,身体有一种沉重的感觉。
不对,一定是有什么地方还不正确,怎么感觉和真正的人类相差很多呢?
雷低头思索了一会儿,他认为之所以效果不好,一定是自己对人类的身体构造了解得还不够透彻。
因此雷又三下五除二,把刚刚生长出来的血肉全部撕掉,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观察起那个倒霉的战士的尸体。
雷伸出两只手,开始仔细的抚摸那具尸体,首先从双脚开始,一直向上延伸到头部。
每一个部位的轮廓和形状都仔细丈量比对,甚至连软硬程度也在研究之列。
为了能够更好地把握人类身体的形状,雷干脆把这个战士的尸体拔了个精光,让他赤条条的躺在地上供自己研究。
轮廓弄清楚了,接下来是研究内部结构。
雷手持宝剑开始切割战士的身体,观察皮肤下面肌肉纹理的走向,观察血管筋脉的组成,当然更包括肠子,心肝等重要器官的形状。
雷仔仔细细的观察,认认真真的记忆,并且同时搜索拉法兰的记忆系统,从中寻找与人体构造相关的知识。
渐渐的,雷明白了心脏的用处,肠子的用处,知道了肌肉为什么要这样长的道理。
雷就像一个狂热的外科大夫一样,正在做着一件自己最感兴趣的解剖工作,完全不顾周围人怎么看他。
连续两个多小时,雷大体上明白了人体的血肉构造,同时也把那个战士身上的血肉切割得差不多了。
活生生的一个战士,被雷杀死了不说,现在竟然变成了一付骷髅!
雷忘我的研究着,他不知道在他身边已经汇集了十几双充满仇恨和愤怒的眼睛。
辛西亚牙齿咬得咯咯直响,浑身剧烈的颤抖。这个战士是她的手下,是她朝夕相处得好伙伴,但是她为了自然女神的大业,竟然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骷髅残忍的解剖他的身体!
这还不算,辛西亚还要安慰其他的同伴,不让他们一时冲动,和这个奇怪的不死生物打起来。
终于,雷认为自己研究得差不多了,于是他站立起来。
雷的头颅缓缓转动,两个骷髅眼眶从周围人身上一一扫过。
虽然雷没有眼睛,更不会有目光,但是所有与之接触的人都不由得从心中泛起一股寒意,似乎自己的灵魂要被他吞噬一样。
这一次雷学聪明了,他想要找一个样板,按照样板的样子,塑造一个自己。
很快,雷就锁定了一个高大威猛的战士。这个战士身高和雷差不多,四肢格外强壮,雷打算把自己塑造成他那个样子。
闪电般的一剑挥出,又是一块血肉到了雷的手上。
肌体再生术慢慢释放出来,手中的血肉开始疯狂生长。可是这一次,生长出来的血肉不再新鲜,而是一对烂肉,根本无法附着在骨头上。
这是怎么了?雷捧着一堆烂肉发呆。
迅速搜索了一下拉法兰的记忆,答案找到了,原来肌体再生术需要新鲜的血肉作种子。新鲜的肉长出来的才是新鲜的肉,腐烂的肉长出来的只能是腐烂的肉。
这个战士已经被杀死了将近四个小时了,他的血肉已经不再新鲜,因此雷不能再用它作种子了。
尸体上的肉不新鲜,那活人身上的肉一定新鲜,这里有二十来个大活人,新鲜的血肉太多了。
雷丢掉手中的烂肉,宝剑一举,冰冷的大眼骷髅锁定了自己的样板。
雷的这一个动作,的确吓坏了许多人。特别是那几个亡灵法师,他们已经从雷刚才的动作上判断出,雷要做什么了。
肌体再生术并不是一个冷僻的魔法,这些亡灵法师都知道,甚至其中的几个还会使用。只不过他们没有雷这样强大的灵魂能量,肌体再生的速度没有这么快而以。
亡灵法师之所以练习肌体再生术,并不是想要给骷髅们添加血肉,而是为了自己将来打算。
如果有一天,自己突然死亡,不得已变成了一个妖巫的话,他就可以利用这种技术给自己添加新鲜的血肉了。
几个小时以来他们一直好奇而又震惊得看着雷忙忙碌碌,为这个不死生物的举动感到莫名其妙。
无论骷髅也好,黑武士也好,他们都是以战斗力强悍著称,他们的魔法能力并不怎么样。
而面前这个不死生物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他几乎没有什么作战技巧,但是却拥有强悍的魔法能力。
一个不死生物,为什么要让自己长出血肉来呢?
“戒备,他要你的肉!”亡灵法师立刻发出警告。
“雷,不要这样!”雷是卡米拉的魔宠,这个时候卡米拉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了。
几个小时以来,卡米拉一直是怀着一种恐惧的心情看着雷,她不知道自己这个奇怪的魔宠在做什么,但是她感觉得到,自己很害怕。
毕竟有着灵魂联系,卡米拉的话适时制止了雷的冒险举动。
雷回过头来看着卡米拉,心中充满迷惑。不就是一块小小的肉吗,为什么不让我弄呢?
雷不知道,人类的血肉和骷髅的骨头是不同的,掉下来就不可能更换,而且还很痛苦。
正当雷迷惑不解的时候,他身后的空间却突然产生一阵波动,一道空间门打开了。
任何召唤魔法都有时间效应,现在时间到了,雷必须离开人类世界,回归遗弃之地。
“不!”雷无声的呐喊,想要抗拒空间门的吸引。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空间门陡然增大了数十倍,一下子笼罩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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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黑武士的财宝
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财宝
雷刚刚返回黑武士城堡,就听见穆法沙的咆哮声:“我再声明一遍,我不是骨马,我是骨龙,是比你们高贵得多的骨龙!”
透过古堡残破的城墙,雷看到作为骷髅骨马的穆法沙正在旷野上来回奔跑,而他身后是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黑武士。
“太过分了,你们又不是龙骑士,你们没有资格骑我啊!”穆法沙拼命躲闪。
可是穆法沙哪里是这群黑武士的对手,黑武士都是优秀的战士,善于团队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墙角下,无路可走了。
惊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应到雷的灵魂波动,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对着古堡方向大声喊道:“主人,这群下贱的黑武士想要骑您高贵的坐骑呢!”
一道灵魂波动散播开来,雷适时命名黑武士停止追击,解了穆法沙的围。
穆法沙穿过黑武士的包围圈跑到雷的身边放声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里去了啊,要不是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我和您之间的灵魂连线,我还以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类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和穆法沙说话:“以后我还会经常去。”
“人类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怎么能直接去到人类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唤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两个位面。主人,您有没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过,在遗弃之地她还有一个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见面呢。”
“等我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会召唤你过去的。”雷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在人类世界生活,怎么也应该带上几个不死生物同类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伟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兴的一蹦老高,他已经几千年没有去过人类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面前,一条骷髅马尾谄媚的摇来摇去:“主人,您想骑我吗?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刻苦训练了好几个小时了,我已经成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髅骨马了。”
正是因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几个黑武士的兴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骑一骑。
魔龙的灵魂之心果然不同凡响,和马的骨头相结合之后,几乎要变成一匹飞马了。
“继续训练,需要的时候我会骑的。”雷摆了摆手,命令穆法沙继续去训练。
因为拥有了拉法兰的记忆,雷对魔法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宠的召唤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卡米拉原来的魔力水平,一次顶多召唤两三个小时,时间再长的话,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遗弃之地,空间门也会自动打开,强迫雷回来。
这一次召唤之所以维持了四个多小时,完全是因为雷给卡米拉传送的那些灵魂能量很强大,已经超出了卡米拉原来的力量水平。
召唤的时间有限制,召唤间隔也有限制。每一次召唤和上一次召唤之间至少要间隔整整一天,否则的话召唤术就不能释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拥有大魔导师的实力,才能让雷在人类世界停留的时间无限延长。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卡米拉即便是不断接受雷的灵魂能量奉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大魔导师的层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类世界,只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这一次召唤,雷的收获颇丰,他终于体会到了浑身上下被血肉所覆盖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虽然雷认为即便是自己真得长满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类一样,但是雷已经很满足了。
第一步已经成功迈出去了,那么第二步还困难吗?
距离第二次被召唤,至少还有一天的时间,雷决定利用这一天的时间,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虽然也被传送回到遗弃之地,但是雷却发现了这套盔甲的一个缺陷。
当初选择盔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雷的骨骼大小做参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拥有了血肉,身体轮廓会增大一号,这套盔甲就不适合了。
另外,雷从那双加持了加速术的鞋子上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原来魔法装备的效应真得很明显。
作为一个骷髅,雷的动作比人类稍显笨拙了一些,但是正是因为这双鞋子,令雷的速度增加了许多,因此才在和那两个人类战士的战斗中出奇制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了他们。
黑武士城堡内有整整一仓库的武器装备,这都是千万年来一代又一代的黑武士们辛苦积累下来的,再多找一些有用的装备应该不难。
于是雷走进了黑武士城堡的武器库,开始在里面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因为有拉法兰的记忆,对于认识各种武器装备的属性和性能很有帮助,雷能够大体上看出这些武器装备的等级和特点。
整整三个多小时,雷把一个偌大的武器库翻了个底朝天,当他终于走出大门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
盔甲还是一套黑色的盔甲,只不过比原先的大了一号,防御能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今天雷穿的是这样一套盔甲的话,那个人类战士的宝剑根本根本不能击碎他的肩甲。
单手剑改成了双手大剑,长度足有一米五,重达四十五公斤。宝剑的剑柄处安装着一黄一百两块宝石,剑体上镂刻着一付秘银法阵。
这是一把具有三重魔法效应的宝剑,分别是虚弱,恐惧和迷魂。用这样的宝剑袭击敌人,敌人不但会感觉到虚弱无力,而且还会胆战心惊,昏昏欲睡。
只不过雷忽视了一点,这些魔法效应都是针对人类才能发生的,针对不死生物的时候毫无用处。否则的话,这么好的武器,布伦特早就用了。
除了武器和盔甲之外,雷居然还找到了八件具有加速效果的魔法挂件和一件加持了蛮牛之力的魔法腰带。
加速戒指三枚,加速项链两条,加速徽章两个,加速战靴一双,再加上一条力量倍增腰带,力量和速度相结合,雷现在的实力已经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
因为尝到了速度的甜头,因此雷寻找的魔法装备都是以增加速度为主的。
这还不算,雷还为穆法沙找到了一付镶嵌着上百颗宝石的金马鞍。
当穆法沙得知这付漂亮的马鞍是给他的礼物之后,他高兴的简直要乐疯了,在雷身边跳来跳去,拍马屁的话潮水一般汹涌而来。
雷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自己明明知道穆法沙的话大多数不切实际,而且毫无用处,可是自己为什么喜欢听呢。每当穆法沙称呼他尊敬的主人,说他仁慈和伟大的时候,雷的心中总会产生一种畅快的感觉。
雷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虚荣心,是人类特有的情感。
现在的雷,已经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
得到好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穆法沙高兴了老半天,并且在雷的示意下俯下身体,让雷把那付华丽的金马鞍安装在他的脊背上之后,他伤心地发现,这原来是为了让雷在他的身上坐起来舒服一些。
穆法沙想抗拒,但是又不敢,因此他有了一种想要痛哭的感觉。
“太过分了,我刚才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心希望你骑我啊!”穆法沙内心一个劲的咒骂雷:“一个丑陋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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