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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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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的格局,和包光光想象中的饭店不太一样,倒是有几分像个小酒吧。一张U型的石桌既是吧台,也是客人就餐的地方,大概是店里客人不多的关系,坐在“吧台”内的绿皮地精也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见老包来了,他只是略微抬起眼皮望了一眼,然后又趴在石桌上开始打他的盹。



老包没有拉下兜帽,只径直朝那个地精走过去,用手在柜台上敲了两下,刚要开口却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叫酒保?不知道这里是否也卖酒;叫服务生,小二之类的对方听得懂么?



“喂,帅哥。”于是他压着嗓子说:“你们的老板在吗?你把他叫出来,我有点生意要跟他谈。”



“对不起,”那地精头也不抬的说,“我们这里既不需要精盐,也不需要熏肉干和咸鱼;至于其他城市贩来的酒我们更买不起。所以,你就不必再白费心机了!”



一句话噎得包光光哭笑不得,心说好嘛,这是把老子当推销的了?看来老虎不发威,你还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一抹坏笑浮现在老包脸上,紧接着,他按在桌面上的右手中紫光一闪——这是“冻结术”!



为了不伤到对方,他小心地控制着魔力的输出,可即使这样,那打磨光滑的桌面上,还是现出了一层白花花的物体,就好像打翻了桌上的盐罐子。这,是空气中水分结成的霜!



“哎哟!”趴在桌上假寐的地精这下子可趴不住了,他就好像被烫到一样跳了起来。右手抚着冰凉的脸颊,一脸的骇然。



“这反应还真够慢的。”包光光翻着白眼想,“据说恐龙被踩了脚趾,六秒钟也会知道疼;你这家伙竟用了八秒……早知道刚才就顺便再放一个‘电爪术’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就是个厨子



诺莫是真慌了。尽管他从没有近距离接触过魔法这种神奇的东西,但用膝盖也能猜到,只有学院中的那群魔法师,才有本事让好端端的桌子忽然变得冰凉——如果是牧师,这时候只怕蛇首鞭都已经挥到他脸上了吧。



但他更不敢开罪魔法师。毕竟牧师顶多打他一顿,还不至于要了他命去,而学院里的那群魔法师却是他的衣食父母!



因为这间“喷香蘑菇”,本就是他的店。



说起来,诺莫的姓氏“贺尔加克”,虽然在地精语中是淘金者的意思,但他对生意上的事还真不怎么感冒,也不像他的同胞们一样没事就捣鼓那些稀奇古怪的魔动机械。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做菜!



有时候诺莫自己都怀疑,身为地精,是不是众神和他开了个玩笑,而他本来,应该是一个快乐的半身人才对。因为那样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吹嘘自己的手艺,从而引来更多的食客来他这大快朵颐。



只可惜餐馆的位置不好,全靠给那群懒得出奇的魔法师送餐才勉强维持。一旦他们不在这里订餐,无力支持餐馆开销的自己必将破产,被贬为奴隶。从今往后,他所赚取的每一个金币都不再属于自己;更可怕的是,他就要跟生命中唯一的乐趣说再见了。



想到这里,诺莫那打着弯的小细腿也开始瑟瑟发抖,连原本店里的那两个客人什么时候走了都没注意到,更别说去计较他们给没给钱了。他谦卑的低下头,用诚惶诚恐的语气说道:“真的很抱歉,我,我不知道是大人您……不知道您有什么要求,我一定想办法……”



“我要见你们老板!”



“这道菜我们还真没有,不过……哦,老板啊,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了。”诺莫是越怕出错就错得越多,这下子连脑门上都见汗了。



“啊?可是我怎么听说,你们这的老板是个半身人?”



诺莫抹了一把汗水,急忙解释道:“大人,您误会啦!那是说我这个老板的手艺,是半身人手把手教出来的!谁知道那些无聊的人传来传去,就给传成了另一个样子,这简直是……”



地精一边说,一边偷眼瞧着眼前的魔法师。只见对方身穿了一件深褐色的旅行者长袍,头上还扣着兜帽。诺莫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因为那张脸上似乎还戴着什么东西,不出意外那应该是一个面具。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见到面具下那半个光洁的下巴。



只是那下巴,皮肤是黄色的!



人形,黄色皮肤,身材比普通卓尔略显高壮——这是人类!诺莫猛地打了个激灵,因为他突然想到,在整个幽暗地域中,人类的踪迹都相当罕见,尤其是布莱梅门中,这样的人物更是只有一个!



占星塔,诅咒之子!当年的魔法大师抗拒之理查德·汉密尔顿,与无光家辛提蕾娜的儿子——吞森,包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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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来这里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和库瑞娜见面。之所以当时没直接答应海勒温,是怕杜阿格斯这个大嗓门给宣扬出去,毕竟那家伙似乎永远学不会什么叫守口如瓶。



可是这家伙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尽心尽责。因此将所有学生都安排自习之后,老包交给杜阿格斯一个任务:盯着所有的学生,不要让他们出真知塔一步,以防止有人偷跑出去报信。而他自己,则套了件旅行者长袍就直奔“喷香蘑菇”来了。



这算不算“微服私访”?



没错,就是“微服”,因为袍子是小光头的,穿在他身上实在有些拘谨。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惴惴,怕被人注意,但后来也释然了。



因为他已经明白到一个人类在满是卓尔的城市中,所谓变装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他肯用颜料将全身涂得跟蓝精灵似的,那明显比一般卓尔粗壮的身材也同样引人注目。



“就连眼前这个从未谋面的餐馆老板,都可以毫不费力地认出自己了。”包光光心中苦笑,嘴上却打断对方的话道:“不用解释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其实开餐馆也没什么不好啊,毕竟谁也没规定是地精就得拧一辈子螺丝。”



而且在他看来,对方用半身人的招牌打广告,实在不算什么出格的事,那边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多了去了,抬高身份也是必要的,举个例子吧:油条一根三毛钱,但如果挂上名厨,营养早餐之类的牌子,它就敢卖到三块。



可是有天晚上回家经过那间店,他居然看到那店的工作人员,正在门口的下水道中掏废油……



“咦?”诺莫的眼睛一亮,心中大起知己的感觉。“您真不愧是大人物,胸襟广阔,智比渊海!”



紧接着颂词便如潮水般涌来。直到让老包这般成天念叨着老子大把人品的家伙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咳了一声道:“说正事。我今天要要在这里见一个……卓尔,你能联系到她吧?”道理很简单,库瑞娜想约他在这里见面,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一晚上的时间已足够她们做许多事了。



“是的,大人!”



包光光点了点头,道:“叫她单独来,不然她什么也见不到。还有,我有点饿了,你这有什么现成的没?”



诺莫嗫嚅着说:“刚做好的,只有蘑菇浓汤……”



“就它了。你这的蘑菇汤我喝过几次,味道还不错。就是火候上还差了点。教你个秘诀啊,以后炖汤的时候,在盖子上铺张纸,没纸用密实一点的薄布也行。这样能将汤的香气封在里面,炖出的汤才更香浓,明白了吗?”



小地精的眼神都变了,就跟归来的游子见了亲人一般。他甚至不惜将一瓶私藏了好些年的果子酒拿出来献与老包。酒算不上好,但一个四等公民能拿出这东西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意思的家伙,”老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识破我身份的时候,他没舍得把酒拿出来;这时候倒一点都不心疼了……不会是想拜师从我这里学做菜吧?”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东主有喜



在诺莫紧倒着两条小腿,飞也一般蹿出门去之后,整个小店中就剩下包光光一个人了。只可惜地下城中,少了萧索的风进来凑趣,不然还真有一种孤灯残酒的寂寥。



对于开店,包光光其实并不陌生,毕竟他这辈子第一个职业就是坐柜台(千万不要漏看了那个“柜”字),后来抚养他长大的药剂师老头死了,他成了滚石村的巫医,也依然舍不得放弃那间小店,尽管那时候,小店更多被当成实验室用。



因此在包光光心里,对给人看店非但不排斥,还隐隐约约的有那么点怀念。但他也清楚,接下来自己与库瑞娜见面的事毕竟不宜声张,到时候要是餐馆中一屋子人,那就什么都不用谈了。



于是他在餐馆中寻了块石板,用墨水写了“东主有喜,歇业一天”的字样立在门口。本来他还想顺便把店门给关了,但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类似门板的东西。



“我靠,真不愧是布莱‘没门’……难道这里的店铺都是跟快客一样二十四小时营业?!”



其实包光光猜的没错,由于地下城本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什么时候吃饭的都有,因此这开餐馆的,也就没有打烊这么一说。既然从不关门,在家族的高压统治之下,城市中又没有小偷生存的土壤,那要门板还有什么意义?



当然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换谁都吃不消。好在餐馆平时客人不多,没客人时诺莫还可以打个盹。而且诺莫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除了他,还有他的巨魔伙伴——金吉。



几乎每只地精,都能在巨魔中找到自己的搭档;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外人所想那样只是雇主与打手,而是如兄弟般一辈子不离不弃。这并不稀奇,其实在很多文献中,也确实提到了地精和巨魔,很可能是同一个物种的两个分支。



包光光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猜想:或许地精和巨魔都是从那美克星来的,而他们共同的祖先,叫做短笛大魔王。



……



……



诺莫去联系库瑞娜,不可能马上回来。因此在挂了牌子之后,老包又回到座位上,不紧不慢地呷着蘑菇汤——自打来到布莱梅门,包光光就没享受过这种悠闲的感觉了。



没完没了的实验、备课、给装备附魔;训练那三百,还得跟几大家族斗来斗去的绕圈子……反正每天都一脑门子的事,就好像屁股后面总有人挥着小棍撵他一样,让他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发奋。



酒他没喝,打算拎回去还老牛头怪朵夫的债——算起来,他已经欠老牛十几瓶了。现在包光光才明白一天四瓶酒的工资,是多么“敞亮”的行为,如果早知道酒这玩意在布莱梅门中如此紧俏,他当时就应该直接选给老牛打把斧子。



“快点吧,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时候门外一把粗豪的声音响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牛头就出现在门口,牛头上那两只茶杯大小的眼珠,还在眼窝中叽里咕噜的转个不停。



包光光被吓了一跳,心说不会这么邪吧?人家曹操好歹还得念叨出来才能到,这牛头居然比曹操还快?



没等老包弄明白这是何方妖孽,那牛头就忽然口吐人言道:“哈,就是这家!拉乌已经闻到蘑菇汤的香气了!”紧接着,一个全身披挂的牛头怪从外面跳了进来,双足落到地上发出“嘭”的一声,可见其身上的钢甲有多么沉重。



“我倒!”这下包光光彻底傻眼了,“这家伙怎么真进来了?”



牛头怪压根就没注意屋里还有个大活人,一进来,就直奔桌上的那盆蘑菇汤而去;可冲到一半,它忽然又停下了,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桌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去,老包在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好。因为诺莫送给他的那瓶果酒还放在桌上呢!



“有酒……”牛头怪迷迷糊糊的朝酒瓶伸出双手,好像要拥抱一般,但老包的动作更快。酒瓶突兀地消失不见,让牛头怪微微怔了一下。“你把它藏哪了?快拿出来……拉乌掏钱买!”



别看牛头怪瞪着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口沫飞溅的样子威慑力十足。但老包是什么人,还能在乎这个:“那酒是陈列品,不卖。”



“你敢再说一次?”



“再说就再说。不卖,一百个不卖一千个不卖;山无棱,天地合,老子就不卖。别说是你,就算是你搭档猪面来了也不卖。”包光光又开始了他的急速喷吐。



之所以不虞对方翻脸动手,是因为他早已算准了:牛头怪这个种族天生智商就不高,那脾气更是跟六七岁的小孩似的,虽然不见得傻,但犯浑的时候远比其睡觉的时候多。再加上那壮硕的体型和不凡的武力,就跟个炸药桶没什么区别。要是没人在后面看着,卓尔们能让他在大街上晃那才奇怪。



果然如包光光所料,正在老牛伸手要抓他胸口的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个男性卓尔和一个拎着战锤的灰矮人。其中一个的男性卓尔只冷冷地说了一句话就让牛头怪拉乌安静下来。



他说的是,再不住手就真饿你三天!



“不用理他!”另一个相对矮些的卓尔道,“给我们来四份肉卷……五份吧,一份少放点盐。”听到吃的,牛头怪拉乌的眼睛又亮了,在一旁叫嚷道:“还有蘑菇汤!”



好么,都呆一块去了。老包想到这里,一种被打败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有气无力的说:“难道,你们就没看见门口的那块牌子?”



“哦?……我们没注意,上面都写了什么?”



包光光捕捉到了声音中那一丝尴尬,细细一想他就明白过来:牌子上的字是用大陆通用语写的,虽然卓尔们大多会说,但不代表他们就能看得懂啊;就算是那边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认字的文盲还到处都是呢,何况是这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老包看店



包光光一脸无奈的解释:“那上面说,由于今天老板家里有事,餐馆暂时停业一天。所以,各位明日请早。”谁知道他这一抬头,却让对面那矮个的卓尔吃了一惊。



“人类?真稀奇,我从来不知道在城里还有人类。”



“你不认识我?”包光光觉得有些不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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