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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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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条件又不是他包光光谈的,跟他又有什么关系?他只知道这群人接触的东西太多,一旦放出去势必后患无穷;毕竟到那时候,鞭长莫及的自己,可是没办法掌控这群人的,难道还指望他们信守承诺么?别开玩笑了!这帮人既然肯投诚过来,当然也能够再“投”回去,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么?
因此他第一波飞弹,干趴下的就是这些人。
当然二五仔虽让人瞧不起,但老包还不认为他们就该死——毕竟若易地而处,没准老包也能干出来,而且还比他们还要痛快。所以一轮“飞弹风暴”之后,他也没有再做追击。
只是在吞噬了眼魔老怪的精神力之后,他的法术威力又有所提高,虽然还没到洁西卡小妞一弹爆头那么猛,也没有那恶魔量变导致质变的本事,却仍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住的。挨上几颗虽然还不至于挂,但多受些苦楚,那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第二波弹幕,倒是纯表演性质了,好给一个理由,让迭戈等自己人名正言顺地下场领盒饭。至于为什么还留下了几个——道理很简单,你总得给个机会让主角逃走啊,否则前面的不都白演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得狠狠地敲打下托尼才行。
“口桀口桀,你果然认识我呢!看来‘他’办事手脚不够利索啊,还放跑了几只小老鼠……怎么,是急着要出去给谁报信吗?”包光光邪笑着,用一种阴测测的声音道、
“你,你不是该……”对于老包突然出现在此地,托尼是一头雾水。毕竟在不久之前,他还在里边亲眼见过对方和一群魔法师们大战,而且从隐隐约约传来的闪光和轰鸣来看,那边的战斗,应该还没结束才是。
那么眼前这个挡在自己面前的人,又该怎么解释?
他当然不知道,那边的戏其实早已结束,剩下的,不过是一群魔法师在那拆布景,顺手放一些声光效果比较强的像“幻音术”之类,在那里故布疑阵呢!
而老包,显然也不会跟他说实话,只模棱两可地说:“这都不明白?给你一点提示吧!我就是他,但他……不是我。”
于是托尼更迷糊了。
好在之前就预料过这样的情况,因此“皮奈尔”及时地出声解释:“我明白了……你是想说,那边的才是‘本尊’,而你,不过是个魔法的分身而已。对吗?”
“哟,没想到这秃顶的家伙还有点见识……”
“我不是秃顶!”杜阿格斯“愤怒”地说,“我只是为了更好地聆听神谕,而剃光了顶门的头发而已!”
包光光也不接他的话,只眯着眼睛瞄着托尼道:“不过这小子看起来,可就差多了。虽然摆个姿势还有模有样的……喂,你这算是什么,‘拔棍’过来敲我吗?”
在这之前,他曾经见过托尼出手,当时就感觉有点像那边的拔刀术,如今再看到这个姿势,心里顿时乐开了花——道理很简单,既然是要打击对方的心理,自然要从其最得意的地方啦!
于是他戏谑着说道:“别逗我笑了!……拔刀术,那是要依靠刀鞘的摩擦,就好像拉弓一样,将自身的力量和速度提至最大。可你呢?没有鞘不说,拿了根棍子还是直的!难道你不明白,只有带弧度的刀身才方便蓄力吗?”
“其实蓄力之类也不是最重要的——拔刀术之所以快,并不是因为你的速度能突破极限,而是因为刀在鞘中本身,就给了对手一种‘安全’的假象,让其的反应速度跌至最慢,以至于来不及抵挡……所以拔刀术的精义,不在于蓄力的多少,而在于,你要如何做出这种假象?还摆姿势……你以为对手都是傻子吗?”
“我不求你能坐着躺着随时随地都能拔刀,但你好歹,也敬业点收敛下自身的杀气吧……”
本来还想着再暴些猛料的,但很快老包就发现用不着了——因为托尼的颤抖,已经从手腕蔓延到整个身体。
毕竟他不可能知道,在另一个世界,还有群矮子专门研究类似的技巧,只以为自己得意的剑技,对方竟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优劣,甚至感觉上,比身为原创者的自己还要了解!
——这仗还怎么打?
恐惧,正如周围这深沉到令人绝望的黑暗,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的心。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耳边一个声音说:“不要冲动!你不是他的对手。唯今之计,只有我尽量拖住他——毕竟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修炼黑魔法的,我的圣光应该会有点用。而你,就趁着这机会赶紧离开……”
说话的,自然是身为牧师的“皮奈尔”。他按照情节,特意挑了一个托尼心防最为薄弱的时候,而他的理由,也不可谓不充分
“因为我们这些人中,只有你,才知晓对方的阴谋!所以跑吧,托尼,拼命地跑,不要犹豫,也绝对绝对不要回头……”
正文 第六百九十六章 圣女到
后来发生了什么?托尼不知道。他只记得一开始,纳什还和自己一起跑来着;而他们身后光芒大作,照亮了半个天际。
可是纳什呢?哪里去了?为什么……没和自己在一起?难道说,最后还是被追上了吗……是了,一定是这样,因为纳什的那句“照顾好我妈妈的妈妈的第七个兄弟”一直在他的脑海中回荡;还有那句“跑!托尼,跑!”
于是当托尼被一群全副武装的卫兵拦住时,便发出了一声,好似野兽被追到绝路般的嚎叫:
“不——放开我!让我走!”
“哎哟!”小队长的眼圈处,被结结实实地擂了一拳,忍不住后退几步,破口大骂道,“该死的!……按住他!按住他!这个该死的疯子……看看他都做了什么!”
众卫兵一见上司被打了,那还有什么说的,赶紧围了上抱腰的抱腰,拽腿的拽腿,硬生生将托尼掀翻在地。然后,便是一顿“慷慨激昂”的暴踹。
——也难怪这帮小兵兵,有如此大的胆子,毕竟托尼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虽然在浮冰港的上流社会中,他还算有点小名气,但这些底层的卫兵可不认得他是老几。
再说人被囚禁了两天,自然谈不上什么“风度、气质”;出逃时摔得满身泥土,更让现下的他,看起来那叫一个狼狈狼狈;而最有可能认得出他身上服饰的小队长,还被托尼自己一拳给封上了眼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大少爷就成了一个普通的疯子,还是刚刚从敌营中跑出来的疯子;不打他打谁?
当然托尼也不甘心被打,可是人饿了两天,出逃时身心又备受折磨的他,不论是体力,还是精神方面都已经接近崩溃,又如何斗得过那些如狼似虎的卫兵?
结果,堂堂的五级剑士,愣是被几个卫兵打得死去活来,只蜷缩着身子,任凭拳脚如雨般落下,凄惨得就像一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老狗。
不是托尼不想表露身份,只是那时候,他已经说不出话了。
——正所谓越高的楼,留下的阴影也就越深。像浮冰港这般繁华的港口,光鲜的外表下,自然亦少不了阴暗的一面。大多数时间都要同小偷、骗子、绑匪之类罪犯打交道的卫兵。提刀砍人未必比普通士兵强到哪去,可能还有所不如;但若论揍人,那倒是练得一个比一个精到,下手又阴又狠,把人打残了,你在外面也找不到任何伤痕,托尼落到这些人手里,那还有什么好果子吃?
幸亏关键时刻,一个声音替托尼解了围。
“怎么了?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声音冷冰冰的,还有些盛气凌人——当然在军营中,很多长官说话都是这个调调,但问题是……这嗓子分明是个女声!
军营中有女人,本身就透着稀奇——尽管大陆上也不乏女性高手,但若论当兵打仗,可就是另外一码子事了。
然而这女人的出现,却没有让卫兵们觉得不妥,反而引来了不少欢呼。还有那好事的,粗声粗气地叫嚣着什么“喂,喂,给圣女让路!说你哪!”,闹得整座军营里一片嘈杂。
“喂,你们!”声音还是冷冰冰的,但语气中,却透出了几许无奈,“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我不是什么圣女!……算了,随便你们喊吧,倒是这里发生了什么,队长大人,你能告诉我吗?”
“啊,是,是的!”小队长有些慌张的回答,“没什么大事,只是撞上了一个从里面跑出来的疯子……不过别担心,那疯子已经被我们制服了。”
他口中的“里面”,自然是在说那片诡异的黑雾。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正是这一特殊的前缀,让“圣女”,对刚刚挨揍的某人产生了兴趣。
“疯子?我看看。”
于是当托尼睁开眼睛,便看到了一张帅到一塌糊涂的脸——毫不夸张地说,只有童话中的王子,才配有这般完美的长相!你看那脸上的线条,就仿佛圣殿边上的古代雕塑那样明晰,而又不失柔和;挺直的鼻管,更是给人以一种“刚正不阿”的印象。阳光从他的头顶照下来,让每一根颤动的发丝,都显得熠熠生辉。
“你受伤了……能说话吗?”王子没有笑,甚至连声音,都有些冷冰冰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份冰冷并不会让人觉得难过,反而更突显了其周身的光芒,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明亮,以至于托尼甚至都没注意到,那只伸到他面前的,白皙而又修长的手。
“如此出色的一个男人,为什么……会被人称作‘圣女’呢?”或许是身体上的疼痛,唤醒了托尼的神智吧,虽然一时间还无法出声,但他的头脑,竟前所未有的清明。
嫉妒的侮辱吗?不,不像,毕竟他们语气中所透出的那种尊敬与爱戴,都是发自内心,这一点,托尼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喂!圣女在问你话呢!……你这个疯子!”刚才打人的卫兵中,一个牙齿漏风的家伙气哼哼地说道。
“这里没你事,马斯诺。”显然圣女是认得这卫兵的,而且对他的恭维,并不怎么喜欢,“他们怎么喊我管不着,但你,作为朋友我更希望你能喊我的名字。”
“呃,是的,维多兰……小姐。”这个要求,让这位叫马斯诺的卫兵颇有些为难——显然拒绝是不可能的,但仅仅叫名字的话,又似乎显不出对恩人的尊敬,是以在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后,他又踌躇地补上了“小姐”的尊称。
……
……
没错,是小姐——其实若不是身上那厚厚的皮裘,托尼早就发现眼前的这位王子,虽然身材高大不假,但仍然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甚至比大部分女人都更有本钱。
敢长得如此“刚柔并济”的,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我们的维多兰·列·阿瓦隆小姐了。
之所以她会出现在这里,原因很简单——她那个无良的主公,给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装成被疯狗追,制造混乱以保证其“飞越”军营时,不会有卫兵因为无聊去数云彩,而恰巧抬头看天。
任务本身没什么难度,亦不需要演技有多好,毕竟任何一个少女,都知道该如何尖叫,即便是维多兰这种帅到逆天,又当了很多年大姐头的。
可问题在于……完事之后,维多兰又该干什么?他可是一点都没交代啊!
于是维多兰犯愁了。毕竟在这里,可没有什么呼机手机商务通,这要是失散了,人海茫茫的上哪找去?所以维多兰不得不想办法留在军营——她知道老包的基地,就在军营后边的那片黑雾中;留下来,没准还能找机会混进去。即使不成功,对方也有个地方找自己不是?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那个混蛋的主公,其实早就把她这新晋的追随者忘光光了……
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要留在军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维多兰还准备了许多说辞。可结果,却一句都没用上。因为在中队长刚要开始讯问的时候,营帐就失火了。
起火的原因,是因为一匹拉着草料的驽马,受惊后冲入了营帐,撞翻了帐中的火盆。
而那个火盆,也是现点上的。
——虽然天上飘着大雪,但浮冰港的气温,还不至于降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只是考虑到维多兰是个少女,又全身湿透,好心的中队长为了照顾她才点了起来。
至于那匹马为什么会受惊,恐怕就要与追维多兰的“疯狗”老布有关系了。
当干草遇上烈火,又是在空气相对干燥的冬季,结局自不必说。
有本事把这么多偶然的因素组合到一起,演变成“意外”的,无疑是维多兰身上,从珍妮那继承过来的“厄运光环”。当年还未能控制诅咒的珍妮,也是像这般走到哪,就祸祸到哪;整就一个厄运少女的化身,也因此,才铸成了她后来的悲剧。
但维多兰,却有一样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她——并不柔弱!
不管是性子还是身手,维多兰都远远胜过普通的男人,再加上两膀间几百斤力气;因此珍妮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的情形,维多兰,却能一手拖着被马撞伤的中队长,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也不知是熏晕还是吓晕的车夫,硬是从火势已经合围的营帐中冲了出来!
于是外面乱哄哄张罗救火的士兵们,便看到了这样一幅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景象:在漫天的火光下,一位少女,双臂夹着两个大男人,就好像远古的巨人般凝立不动,任凭热浪逼烤着她的皮肤;任凭烈风,吹动着她的衣裙。
正文 第六百九十七章 “扑朔”、与“迷离”
或许这一次的表现,还不足以使维多兰名声大噪,但短短的几天里,类似的事情还发生了两回。
每一次,这个叫维多兰的少女都在场,每一次她都能毫发无伤;而且还捎带手的,救下那么一两个兄弟——比如那马斯诺,就是不小心割断了一根绳索,然后被维多兰,在千钧一发之际从投石器的甩臂上硬生生抢下来的。
不是没人怀疑这一切和维多兰有关,只是追查下来,你就会发现所有的事情,全都是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巧合。
于是当场救人的少女,就成了一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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