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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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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不同。



大公爵的女儿啊!那是什么分量?就算将浮冰港所有的达官贵人绑在一起,只怕也没有人家一根寒毛粗,何况你一小小的卫兵?



因此斯科特非但不惧,反而还很有些期待当对方看到洁西卡小姐时,脸上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只是让斯科特失望的是,对方……居然什么表情都没有。“尊敬的女士,很抱歉打扰到您和您的朋友,”卫兵说,“不过您也看到了,前方不远处,发生了一点小小的骚乱;为了您和您朋友的安全,我还是建议您能够稍做等待,抑或是绕路……”



这一番话,可以说相当的不客气,最关键他竟然还是冲着艾莉婕,而不是对着洁西卡说的!



于是不但将车外的斯科特被彻底震傻,连带着车里的几位女士,也一齐呆住了。



要知道艾莉婕虽然漂亮,身上的服饰也足够华贵,但无论仪态还是风度气质,与出身名门的洁西卡还是有点差距的——尤其是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范儿”,更不是像艾莉婕这样的平头百姓所能够拥有;即使洁西卡的性子再迷糊,身体的状况再不适,这种味道仍然如此特别,以至于明眼人,几乎不用费什么劲就能看出来。



可是这卫兵……居然偏偏就认错了?!



最后还是骑在毛驴上的安东尼第一个反应过来,他虎目圆睁,伸出一根手指颤颤巍巍地指定了秀眉微蹙的洁西卡,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动作其实有多么失礼。



“咳,”只听他干咳一声,吃吃艾艾地说,“我说兄弟。你真的不认识……这位尊贵的小姐?”



这不是为了替洁西卡张目,而是怕自己的心上人,被那白痴卫兵连累而引来麻烦——天知道在那些大贵族的心里,究竟在不在意这种被抢了风头的事?



谁知道,那卫兵居然不答反问:“我应该认识?”



安东尼被噎得一阵无语。但身为一个从小就被刻意培养的商人,嘴皮子又怎么可能笨了,因此他很快又恢复过来并且反击道:“那当然。身为卫兵如果连那些受人尊敬的大人物都认不出来,又如何能让民众相信,你们能揪出众人之中的害群之马,又或是察觉到那些,隐藏在阴影当中的罪行呢?”不过作为商人,安东尼显然也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不会无聊到得理不饶人,而是很自然地“嘿嘿”一笑,从驴上跳了下来,拍着那卫兵的肩膀道,“兄弟是刚入行的吧?……没事,我教你个乖。”



说着话,他用下巴点了点半开的车门上,那镂空了的巨大家徽——在盛开的紫荆花背景下,矫健的双头鹰一爪握着宝剑,另一爪则攥了象征着吉祥的橡树枝,正顾盼自雄地展翅欲飞;让人一见之下,便感觉一股极为雄浑的威凌之气扑面而来,几乎不能正视。



这,便是洁西卡的纹章!



和大部分贵族的纹章相比,洁西卡的这个虽然恢弘大气,但总嫌少了许多零七八碎的东西,有些过于简洁——当然了,这也是因为她刚刚成年,还没有任何的功绩值得往上添加;至于逃婚和离家出走该用什么图案表示……似乎《纹章学》里面还没提过。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简洁,所以才格外的好认!就这么几样东西还认错的话,那显然就不是“粗心大意”的范畴了。



然而那卫兵,偏偏就无动于衷。“有什么特别吗?”他随口咕哝了一句;紧接着,似乎不想将精力浪费在这方面了,于是脸色一整,义正词严地说,“虽然你的主人(他把安东尼当成侍从了)出身高贵,但是,也不能就此干扰我们执行公务吧?要知道这可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一番话,倒是掷地有声;如果是当着广大民众讲演的话,想必会获得如潮的掌声吧……不过此时在场的听众,可没有半分鼓掌的意思,只用一种古怪的,好像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盯着他。



而刚刚跳下马来的斯科特,对此心中还多了一层思量:他不知道这位是真的眼瘸还是在故意装傻——要知道对于总要跟人打交道的卫兵来说,越是那认不出来的主,就越是要小心行事,以免阴沟里翻船踢到铁板;除非是那种天生无知也无畏的浑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若对方真是浑人的话,那小队长干嘛还偏偏派他过来接洽,总不成缺心眼都缺一块儿了吧?



“肯定有问题!”斯科特心中暗暗警惕,并顺手扯住了一个同为“节气众”的同伴,压低了声音道,“让弟兄们做好准备……一旦有什么变故发生,就……”



只可惜还没等他布置妥当,老金那边的人群中就传出来一声大吼:“你不用再假惺惺地做戏了!……我眼睛又没瞎,难道还看不出你和他们其实是一伙的?”



斯科特打眼一看,原来是那个一直揪着人大吼大叫的高个子。只是此时此刻,或许是因为老金总是替他对面的小个子说话吧,他终于忍不住,向老金发难了。



“哈!大人您都看到了吧?”接茬的不是老金,而是那一直被人揪住胸口的小个——虽然声音略有些尖厉,没有对面的大个子那般浑厚,但不论音量还是气势上都不弱半分。那队长被他吵得也有点头大了,一脸痛苦地抚着前额说:“不要叫我大人……是‘拉纳克中士’,明白吗?”



这倒不是他自谦,毕竟从新兵训练营出来就是“列兵”,一年之后只要没犯什么错误,基本上就是“下士”了。再混两年,就到了“中士”,因此实在谈不上有多“大”。



“是的,中士大人!”那小个子理直气壮地说,“您看这家伙,简直就是一条疯狗啊!逮谁咬谁……您要相信我,我是真的不认识他!”



小个子一张嘴“叭叭叭叭”地喷出一串来,连挖苦带指责,极尽羞辱之能事,到后来,那大个子几乎连话都插不上,不由得火冒三丈道:“好,好!你不认识老子是吧?那老子的这把刀,他妈的也不认识你!”说着话,他从腰后拽出一把足有二尺长的砍刀,揪住小个子当头就砍!



——丫居然,敢当着一众卫兵的面行凶!



众人大哗,而卫兵们,也纷纷出声喝止,只可惜他们为阻拦看热闹的人群,一开始就分得太散了,实在是鞭长莫及。



好在老金和那卫兵队长就在旁边,又怎能让那大个子得逞。“给我住手!”怒喝声中,一支长剑和老金那造型怪异的短杆,便飞快地递了过去,正好拦在砍刀与脸色大变的小个子之间。



砍刀停下了——他不停也不行。就算他继续一意孤行砍下去,也只能砍在老金那根非金非铁的短杆上,伤不到任何人;而自己喉咙,却有被卫兵队长的利剑刺穿的危险!



这时候小个子也看出了便宜。虽然脸上还惊魂未定,但其人,却卯足了力气在那里穷吼:“杀人啦!杀人啦!”



他这一吼,周围他的同伴才反应过来,赶紧掏出随身的武器对准那持刀的大个子;于是人群中,便又响起一片整齐的惊呼:因为他们掏出的,是清一色精致的短弩!



这些手弩的造型完全相同,根本是一个模子卡下来的,虽只有两个巴掌长,但弩身宽大,上面的卡槽还竖着卡了五支蓝汪汪的细小弩箭——很明显这不但是连弩,而且还淬了毒!



如此精巧,且又威力巨大的弩弓,即使军中也找不到几把,又怎么会同时出现在几个小混混一样的人手里?



不惹人怀疑都出鬼了!



因此乍见到这帮不成气的家伙掏出短弩,老金就知道事情要坏——果然原本还维持着秩序的卫兵们,注意力也都被吸引过来了。“放下武器!”一个脸上有道醒目疤痕的卫兵厉喝道,“你们想干什么,造反吗?”



说着话,他凶猛地踏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了众混混手里的弩弓;而他的同僚,一名个头比他稍矮一点的卫兵,也拔剑出鞘,靠过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肃容道:“不知道平民是不得持有弓弩的吗?……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浮冰港的法律!……所以,不要试图反抗,以免自误!”



此时第三个卫兵也靠过来,不过这家伙,显然比那两个同伴想得更深一点:“还有,你们的弓弩是从哪儿弄来的?”



三个卫兵就那么大刺刺地用胸膛,挡住了弩箭发射的路线;直将那蓝汪汪,淬了剧毒的箭头视作无物;如此胆气又怎不令人佩服,也难怪周围的看客们会纷纷叫好,为“人民卫士”的壮举加油打气了。



人群这一起哄,混混们的心里面就更虚了——其实他们本来也没那胆子射,开玩笑,卫兵再小也是个官啊!就算是混混们再不懂法律,也明白“杀官即是造反”的道理,谁敢射?



因此大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将求助目光朝老金那边投去。



“看,看个屁!都闹到这个地步了,看我有什么用?”对此老金只有苦笑,毕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难道还能真个喋血大街不成?是以他垂下眼睛,用微不可查的动作轻轻摇了下头。



可就在他一低头的工夫,异变突生!只见那本来被卫队长用剑顶住喉咙的大个子,竟然无视那精芒闪烁的剑尖,猛一发力;那原本停下的砍刀忽地一动,便“咔吧”一声,锁住了老金手中的短杆儿!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七十三章 明目张胆的暗杀



锁住老金兵器的,是刀刃上面的一道豁口。



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老金就注意到这把被大个子插在腰后的砍刀了。只是这把刀的卖相实在太破、太旧——锈迹斑斑不说,刀刃上还崩了好几处,就好像一副残缺不全的牙齿,看上去非但不会让人感觉到威胁,反而还很有几分搞笑。



然而当短杆被锁紧,老金却笑不出了——巧合吗?不!只怕对方的刀不是破旧,而是故意打造成这个样子!为的,就是要锁拿住敌人的兵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眼前的事,恐怕也不是什么突发性的事件了,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



想明白这一点,老金便再不留手,飞起一脚直朝对面大个子的膝盖踢去。



像这种仓促的反击,当然是没什么威胁可言的,就算真踹上了,也不过让人打个趔趄;不过身经百战的老金,显然也没指望这一脚能将人怎么样了,只是想借着踢腿的力量向后飞退而已。真正的杀招,还是要落在他手中的短杆儿上!



就听“腾”地一声脆响,那本来被锁住的短杆顶端,突然喷出了一蓬细若牛毛的钢针!



这蓬针雨射的极为突然,距离又近;让对面的大个子根本来不及反应——他哪里想的到,本来被锁住的兵器还有这么一道机关,正自以为得计地在那里狞笑呢。



结果一蓬针,至少有一半射在了大个子脸上,登时星星点点,雨落沙滩,连一只眼睛都被扎瞎了;疼的那大个“嗷”地一声跳了起来,也顾不上手中怪刀,踉踉跄跄地,就往旁边的人群中钻去。



——这当然不是他有什么不死蟑螂小强命,实在是因为针数虽多,但无奈质量太轻,所以射出去也没什么威力,更何况佣兵毕竟不是职业刺客,除非是面对生死大仇,否则一般情况下他们所使用的弓箭啊,暗器啊,大多都是不抹毒的。



他们的想法便是只要重伤了对手,剩下棒打落水狗的事自然就没什么难度了,到时候看情况是要抓活口,还是追上去补一下,还不都是自己说了算。



然而此时此刻,老金却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对手退入骚乱的人群中,因为就在大个子中招的同时,一道若有若无的锐风,便突兀地直奔他本人的后腰袭来,冰冷的杀意,沿着脊椎骨一路直冲头顶,几乎让他整个头皮都炸了起来!



肾击!



老金都不用看,就知道在身后偷袭的家伙是谁——因为在这个时候,只有鸡胸小矮个,大个子操刀男,他,和那个长相帅气的卫兵队长站在一块,其余的人,最近的离他们都有三米多远。这其中,小矮个是自己人,大个子又受了重伤逃逸;唯独那个卫兵队长由于剑比较长的关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自己后面……偷袭者是谁,这不是明摆着吗?



“该死……他们居然是一伙的!”老金是又惊又怒,可惜他虽然想到了这一点,但已然没有办法躲开这一记阴险至极的背刺了。



毕竟他此时的姿势,是一足抬起飞踢,身形却向后倒退,因此几乎没有左右闪避的可能;而后退的势头,又偏偏是最难阻止的——这与功力什么的无关,纯粹是由人类的生理特性所决定。



他这一退,就等于将自己的要害拱手送在了刀口上。



“噗嗤!”刀锋入肉,剧烈的疼痛,让老金整个人都好像触了电一般;不过就是在这种危急时刻,几十年的经验却让他做出了最为正确的选择。



要知道人的背部遭受剧痛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个类似向上蹿的反应;此时如果刀口是竖着的,这一蹿便很容易让刀锋滑开,导致这一刀没刺中真正关键的部位;更别说创口变大,就意味着出血更多,有时候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此越是老手,对自己有信心的潜行者,就越喜欢在背刺时将刀口放平。



而老金,就是抓住了这个特点,在刀锋入肉的一刹那,猛地使劲扭了一下身子,他不赌别的,就赌对方是一个老手!



——那么会装蒜,居然连自己这个老兵油子都能给蒙了的人,不是老手才奇怪呢。



很明显,他赌赢了。虽然这样强制性的扭动会让伤口变宽,以至于整个右背的肌肉,几乎都要被切断了,但是那致命的刀锋,却终于如愿以偿地从他的腰侧透了出来!



这一刀,没捅正要害!



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显然也没料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变故,不由得微微一愣;而就是这一怔的工夫,老金却已经连滚带爬地逃到了三米开外,地面上那一长串触目惊心的血迹,又在人群中引起阵阵的惊呼。



“该死!”伪装成小队长的刺客暗骂了一声——要知道他刚才的手法极其隐蔽,外人看来,就好像是老金摔倒而他上去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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