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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光光-第3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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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的年轻人惊到,拍打着翅膀想要飞起来。但或许是受过伤,或是翅膀早已在寒风中被冻僵的关系吧,只扑腾了两下,它便又从空中跌落下来,只绝望地,用那两条细若麻杆的长腿一蹦一蹦地跑。



好在保罗并没有拿它打牙祭的意思——冲到河边之后,他便将脑袋整个地埋入了冰冷的,似乎还泛着臭气的河水中,似乎只有这样的刺激,才能让他已经昏聩的头脑再次清醒。



只是真正唤醒他意识的,并不是冰冷的河水,而是耳边那清脆的“叮当”声。小保罗拔出脑袋一看,才发现弄出声响的,居然是刺客逃跑时遗落的那支长剑!



在辩解的时候,好像这支剑就一直握在自己手里,而自己,还用它与那些想要“处决”自己的人对峙来着。后来……大概是逃跑时,下意识给带出来了吧!



然而带出来,又怎么样呢?诚然这把剑,是寻找那冒牌卫兵的唯一线索,可自己又不是狗,难道还能通过握柄上的气味,寻到对方的老巢不成?别开玩笑……等等!



狗?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八十章 啸日的小人物



对了,乌吉娜那里,不是还有一条唤作“爱人”的母狼么?那家伙如此厉害,嗅觉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吧!——至于那相对正牌的“老布”……拜托,那玩意能算狗吗?分明就是一变了形的妖孽啊!



一想起那只秃了毛的老狗,竟然拖着自己跑遍了半个城市(剩下的山路基本都是在昏迷中度过的,记忆反而不深),小保罗的胃就禁不住往上直反酸水儿,连带着整个肩轴,也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那种令人“欲仙欲死”的经历,他可是不想再多来一次了。因此在小保罗心里,还是这头瞧着赏心悦目的母狼更可靠些。



也更安全。



唯一的问题,就是当初那些冒牌卫兵找上门来,理由便是这条美狼咬伤了某个“莫须有”的人物;害得他们不得不将其放出去躲避,以免被撞个正着,连推脱的余地都没有。如今想来,这也是整个计划中极为阴险的一环吧!



虽然保罗料定了这头狼不可能跑得太远,应该还在这附近盘桓,但毕竟那玩意长了四条腿,一时半会之间,他又怎么可能找得到?至于乌吉娜常用的那种口哨,小保罗更是无论如何都吹不出来。



不过,小保罗也有他自己的办法——小时候,每次他在吃晚饭时唱歌,费舍尔大婶就会用盛汤的木勺敲他的脑袋,一边敲还一边在嘴里呵斥:“别嚎啦!回头再把狼给招来!”



年幼的他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唱歌还有召狼的功效,直到长大后才听一位瘸了腿的老猎人说:原来狼这东西,对地盘的观念是相当强的;根本容不得自己的地盘上,有属于其他群落的狼出现。因此只要是听到附近有狼叫唤,无论真假它们都会过来看看究竟的,而且一来还不止一头,是一群。



——狼的尊严,不容冒犯!



是以在那之后,小保罗就没怎么再唱过歌;除非是和朋友在一起喝得眼花耳热,拎着酒瓶板砖满大街“打狼”的时候(当然每次到了最后,挨他们打的都不是狼……)



好在长时间不唱,并不代表就忘了该怎么去唱——只见小保罗左右看了两眼,蹲在那挺直了背,让噎在裤腰带底下的气息能够顺利地直通顶门;同时他的一双前手,也深深地插进了河滩的卵石中,攥紧,使劲……



“她要来了,这是真的……梯子、木床、和我的谷仓。我要把你们都打扮得漂亮,让她高兴,梯子、木床和我的谷仓……”



这首歌本来没名字,也没有什么所谓的“歌词大意”;说白了其实就打扫谷仓这么点事,表达了一个由于贫穷,而只能寄住在亲戚家谷仓里的年轻人,对爱情那种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只可惜以小保罗如今的状态,又如何唱得出那种快活的“希望”味来?因此好好的一首歌,愣是被他嚎得声声泣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人姑娘家嫌他家穷,一开始就把他给踹了呢!



然而歌曲的第二段……也许是因为作者本人的恶趣味吧!曲子蕴含的情绪居然急转直下——几乎同样的歌词,竟变成了描述婚后生活的沉闷与艰难。这一段,却是恰好合了小保罗那满怀悲愤的心境,因此被演绎得是淋漓尽致,而到了最后一段“她回来了!那又怎么样?梯子是我的梯子,木床是我的木床!”时,他的情绪更是达到了一个巅峰。



至于这么大的声音,究竟会不会引来那些想要“处决”他的家伙,他已经完全不在乎了。



幸亏先来的是狼。



而且是小保罗唯一认识的那头——只不过那双乌溜溜,好像会说话一样的眼睛里此时却充满了疑惑。似乎它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平时看起来好端端的家伙,一转眼的功夫却疯成这样?



于是这一人一狼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就这么蹲在地上,歪着头,隔着能有十来米远的距离遥遥打量着对方。



当然,最后还是小保罗先开的腔:“那个……我不知道你能否听得懂我所说的,但这次你要是不帮我的话,我可就真的无路可走了……爱人你知道吗?我的朋友死了,都死了。他们……是为了我才死的;而那帮该死的昏蛋,他妈的居然还怀疑我!”



“凭什么?”小保罗的声音越来越高,说到后来,几乎是在歇斯底里地大叫了



——虽然也不是没见过血,但毕竟是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中长大的他,又哪里承受过这种又是死人、又是含冤的打击,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殊为不易了。



小保罗大吼大叫地发泄了一阵,情绪才渐渐地平复下来:“现在只剩下一个办法:我们自己干!你跟我一起,去把这帮天杀的混蛋给挖出来,也好替你的主人出这口气……瞧!这就是那个杀手逃跑时丢掉的,叫做‘长剑’。而它的握把上,一定会留下那家伙的气味,只要你……”说着话,他将插在河滩上的长剑拔出来,倒转了剑柄,小心翼翼地朝对面伸去。



其实这个动作无疑是相当愚蠢的,因为一般的狼,根本分不出什么剑刃剑柄的区别(对它来说,那都是威胁它的武器),而武器,所代表的当然是敌意了。



好在眼前的爱人不同——也不知是因为她的智力,高到足以分辨出剑的哪一头更有威胁,还是与小保罗的熟络,让她的戒心降到了一个较低的程度;反正此时的爱人,居然默许了这种在别的狼看来,绝对是威胁的举动,踱过去好奇的对着剑柄左嗅右嗅。



但也仅仅是嗅。



接下来不论小保罗好说歹说,爱人都只静静地蹲在那里,完全没有半分要行动的意思。若不是那条拖在地上尾巴,偶尔还在河滩上划拉一下,发出“唰、唰”的声音,小保罗还真要以为自己正面对的,是一尊用水晶打造的雕像。



“好吧……我承认自己很蠢,”小保罗终于绝望了——现在他终于肯定,狼的确是听不懂人语的,至少不懂他说的这种。他颓然地跌坐在河边,向正歪着头,用清澈无比的眼神与他大眼瞪小眼的母狼摆手道,“算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守护好……你的主人,嗯,就这样。”



想到那好像老母鸡护崽一样乍开双臂,将自己护在身后的小小姑娘,保罗·多曼努尔的心中没来由地一阵失落——或许,是愧疚的关系吧!



是以他的心情,也变得愈加烦躁起来:“回去!……走开!……滚蛋!”小保罗用一切他所知道的,有类似含义的字眼来驱赶母狼,完全忘记了当初被对方的气势,吓得无法动弹的那一幕。



——也不知是真的没听懂他说什么,还是压根就不屑于跟小保罗这样的人计较吧!反正面对这南腔北调的辱骂,爱人竟没有做任何的反应;只是双眼中蕴藏的好奇,仿佛比先前更浓了。



然而当小保罗偶然间说到了“GO!”这个连他自己都不明白含义的音节时,奇迹发生了!



只见那头银狼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一挺身站了起来,并不断地转动着耳朵,接着,她突然一个轻盈的飞跃,落到了河滩的一块巨石上,蹦跳着跑远。



问题是她去的方向……好像和驻地是相反的!



“它……听懂了?……哈,我还真是蠢啊!当初那小混蛋,不就是靠这个音来驱使那条老狗的吗?”郑愕过后,涌上心头的是一阵战栗的狂喜;小保罗再不犹豫,拎着手里的剑就追了上去。



当然和爱人奔跑的速度比起来,少了两条腿的小保罗,恐怕连跟在后面吃灰的资格都没有。好在那杀手逃窜的时候,似乎有意识地选了一条沿着河边的路线,因此即便是有这方面经验的爱人想要追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为此,她不得不走一段就停下来,仔细地分辨空气中所残留的,那些隐晦的信息。



也正因为这样,喘得跟牛一样的小保罗才将将能跟上。



一狼一人就这样沿着河道出了贫民窟,又跑了一阵,一座横跨河面的大桥便出现在小保罗眼前。而桥面之上,还坐落着一栋气势恢宏的建筑,那是远看格局严谨,近看结构分明;而桥身的最醒目处,还用漂亮的艺术体写了一行令人倍感温馨的大字——大桥旅店,旅人们永远的家!



“不会吧!他们居然敢这么嚣张?……还有王法吗?”小保罗当然不敢相信,那帮刺客在行动失败之后,还敢如此堂而皇之地在这种公众场所逗留;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怕自己这些苦主报官?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如今的浮冰港早已乱成了一锅粥,那些个大官小官,几乎被老包他们给一勺烩了;而基层的卫兵,又要忙乎着镇压码头区那边的暴乱。因此就算是报官,只怕也没什么人会出面管他这茬子事。



尽管受到波及最小的大桥区,眼下还歌舞升平。



当爱人开始围着大桥旅店范围内,一座造型别致的副楼打转时,小保罗才终于不得不相信他要找的人,恐怕真的就藏在这座副楼里了。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有三个选择:一、立刻报官;可紧接着小保罗又想到,对方既然敢将这种地方作为据点,很明显是有一定势力的,卫兵是否真的敢管……或者说,会不会管?



毕竟蛇鼠一窝的事,浮冰港难道还少吗?别到时候自己报官不成,反被栽一个攀扯诬陷的罪名,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不妥!



第二个选择,立即回去通知那个戴着金色面具的女人(库瑞娜的面具是纯金的,因此只要不瞎,就很容易分辨出那一群人里面究竟谁了算);但问题是……这帮人早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叛徒就是自己,还会相信自己所说的话吗?只怕刚一露面,什么长矛弯刀的就都飞过来了吧!



而且这一来一回的,又要多耽误不少时间,到时候还不知道生出什么变故来呢!



所以,他真正能走的路其实就一条,那就是豁出一切,靠自己的这双手将那个天杀的刺客揪出来;一来洗刷自己身上的冤屈,二来,也可以亲手为死去的朋友们报仇!



“不要小瞧我!”小保罗在心中狂吼,“很快你这混蛋就会知道。当时没杀我,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你等着啊……你等着。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八十一章 复仇者的装备



若按大多数人的想法,一个连战斗职业都没有的升斗小民,竟然决意只身,向一位受过专业训练的高级刺客复仇,那肯定是要笑掉大牙的,此中荒谬,实在不亚于痴人说梦;但小保罗自己,显然并不这么想。



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对方仅仅是高级“刺客”,而不是高级“战士”!这就意味着双方在正面对决时,小保罗并不见得就没有一拼之力!



至少,对方没办法在短短的一瞬间解决战斗,这一点,在先前的交锋中无疑就已证明过了——好歹那小保罗,也是曾经抡过片刀、见过血的;在胆气与反应方面,普通的“良民”根本就不能望其项背。



虽然并不知道对方在几天前,才被寇拉拉一记脱胎于武僧穿震掌的“最终冲击”打折了胳膊,到现在都没好利索,因此运转之间还不甚灵便——这也是西蒙无法在瞬间将小保罗拿下的根本原因,毕竟胳膊受伤,对平衡、灵活、以及反应速度上的影响都是巨大的;但在激烈的对决中,小保罗一样能察觉到对方,似乎有暗伤在身的样子。至于最后西蒙吐血逃窜的那一幕,则更是被他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所以小保罗判断,对方此时应该是伤上加伤,就算已经得到了救治,在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回复到先前的战力;如果想要亲手报仇,恐怕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当然小保罗心里也清楚,即便那刺客如今已经是五劳七伤,但真要铁了心刺杀自己一个门外汉的话,自己怕是仍没有半分活命的机会(这就是专业与业余的区别),但现在正要去行刺的那个……是自己啊!



虽然五发连射的“无敌”已经在先前的战斗中损毁,但至少能够三发齐射的“英雄”,还在!那种地下城出品,抹了剧毒的弩箭还在!



有了这两样东西,在空间相对狭小的室内,就已经足够让任何人喝一壶了;更何况,他还可以事先再多做些准备。比如说,将弩箭上的毒药刮下来,抹在原本属于对方的那把长剑上。



当然整个过程小保罗必须得小心谨慎,谁让他仓促出逃的时候,没想着将解药也一并带出来呢?



当然,他也没机会想。



不过最大的遗憾,还要属无法利用到爱人那超绝的战力,否则他这次行动就可以说是十拿九稳了——毕竟再漂亮的狼,也是狼啊!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在街上溜达,不引起恐慌那才奇怪了。



毒还没“蹭”到一半,街上就已经尖叫了好几回了,也引起了不小的骚乱。这下,旅店中的护卫人员就不得不对此作出反应了,只是一时之间,他们显然还有些畏惧,又或者是不想将事情闹大的样子(你想能养得起这么大一头狼的主,那能是普通人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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