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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卿3 碧海情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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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他所有的爱恋,所有的牺牲,所有的痛苦,全都是一场空,他从不曾爱过白赤宫,只是中了情人果的毒?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些年来他所做的一切,真正变成一场笑话。不知不觉,白衣剑卿的手不停地发抖,几乎就要握不住手中的茶杯。
这一夜,变得格外漫长。
几天之后,穆天都终于成功的把白衣剑卿手中的锁情针取了出来,用清水洗去上面粘附的骨肉血迹,对着阳光他细看了很久,终于确认这半截银针,的确是传说的锁情针。
“没有道理啊……”
穆天都怎么也想不明白,中了锁情针后的白衣剑卿,理应一生一世都不会对任何人动情,却为什么又会对白赤宫那么痴狂。难道是锁情针已然失效?
为了弄清楚原因,穆天都第二天就离开了红枫谷,先找了一对情侣,分别刺入锁情针,这对情侣不但没有断情,反而更恩爱了,穆天都心中生疑,又找了一男一女两个互不相识的乞丐,将锁情针刺入他们体内,却不料这两个乞丐竟然立时仿佛相爱至深的情人。
穆天都当时就一惊,这锁情针哪里是记载中所说的锁情针,分明和情人果一般无二,难道这就是……白衣剑卿爱上白赤宫的真相。回到红枫谷,他在白衣剑卿的屋外站了许久,不知为何,他心里竟然感到深深的难过,他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事实告诉白衣剑卿,为了白赤宫,白衣剑卿已经什么都没了,名声,地位,尊严,武功,包括一个健康的身体,尽管服下那枝老山参,白衣剑卿的身体,仍旧比普通人要差一点。
门开了,白衣剑卿的身影出现在门后,看见他站在门前,不由一怔。
“穆兄弟,你回来了。”
他微微笑着,脸上的神情一如平常,裹在手上的白布已经取下来,证明他手上的伤口痊愈了。但是他的肩上,却背着一个包袱,穆天都脸色顿时一变。
“剑兄,你这是?”
白衣剑卿道:“穆兄弟,我们聊聊吧。”他对着穆天都一笑,率先往枫林里走去。
穆天都随后跟上,两人走到当日白衣剑卿煮泉之处坐定,泉水依旧叮咚,头也不回地向谷外流去。
“穆兄弟,我在谷中叼扰已久,实在是闷得慌了,想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
“剑兄,当日我以红叶试你,你言道‘红叶随水去人间,我留深谷自悠闲’,为何今日却又改了注意?”
白衣剑卿注视着穆天都,见他满脸都是担忧之色,心中一暖,缓缓开口道:“穆兄弟,这两年你对我关怀有若亲兄弟,我也不瞒你了,当日我之所以愿留谷中,一来是因为身体孱弱,不利于远行,二来,我确是还未曾对白赤宫完全忘情。”
这是他两年来第一次从自己口中说出白赤宫的名字,语气平静得没有半丝波澜,仿佛那只是一个陌生人。



“而今,我的身体已与平常人无异,对白赤宫,亦再无牵挂,区区深谷,一片枫林,岂得羁住我,策马西风一壶酒,细看江山万里遥,人生尚有三十年,岂可闲置在山凹。穆兄弟,我与你不一样,我的心……比天高,比海阔,昔日被一缕孽情所牵,以致失了自己,现在,我已经找回了自己,所以,我要走了。”
穆天都细看他的神情,果真已是一派潇洒自得,再不见半分往日故作轻淡,暗忖这才是传言中问世间潇洒无人堪比的白衣剑卿,令人不得不折服,于是点头道:“剑兄,你终于摆脱了,恭喜你。”
“先前你没有回来,我擅自从你的药房里拿了许多丹药,想着路上能用着,穆兄弟勿怪。”
“无妨,灵药再好,若不能救人,与废物一般无二,我这性子不适合往人多处去,剑兄能用我的药救些人,也算是好事一桩,帮我积些阴德,免得我百年之后,要被那些不能安息于地下的怨灵报复。”穆天都哈哈一笑,嘴上这么说,神色间却是不在意。
“穆兄弟也是豁达之人……”
两人相视一笑,白衣剑卿扶扶包袱,拱手道:“穆兄弟,我走了。”
“剑兄,我送你出谷。”
“穆兄弟,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不如不送,我们在这里告别就行了,你可还有话要对我说,或有什么事要我去做?”
“剑兄……”穆天都语声一顿,转而从怀里拿出一本草药图谱道,“剑兄,这本珍草录里,记载的都是些难得的珍贵草药,你此去遍走天下,若是遇见了,便帮我捎回来。”
“好,我定会帮你留意,穆兄弟,告辞了。”
白衣剑卿转过身,沿着泉水流去的方向,大步而去。
穆天都目送他离去,一阵风吹过,漫天的枫叶沿着白衣剑卿留下的足印,一片片地覆盖上去,直到再也看见一个足印,那片白衣,消失在漫天飞舞的枫叶中。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也转过身,向着相反的方向走去。锁情针的事,他终究没有说出来,但是就算他不说,白衣剑卿心里也是明白的,否则,他又怎么会在锁情针取出之后,才真正对白赤宫忘情。
但是……尽管一开始的爱恋是在药物作用之下产生的虚假幻像,可是如果长时间把假的当成真的,假的,也会变成真的。白衣剑卿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但忘情二字,又是这么容易能做到的吗?纵然他胸怀涛阔如海,心底深处,未必不是激流暗涌。
不过,这不是他要操心的事了,医者医身不医心,何况白衣剑卿是个并不需要别人为他担心的男人。抬起头,望着天空,一排云雁没入云层,白衣剑卿就像这南归的雁,他属于天空,只要他不甘心收翅,这天下再无什么能牵拌住得他。
白赤宫……算个屁,他微微笑起来。
仿佛一夜之间,燕州城外的草原,绿了。少女们脱了厚厚的裘衣,开始显露出婀娜的身姿,小伙子纷纷赶着羊和牛,开始到水草肥美的地方去放牧。一时间燕州城外的草原上,到处是帐篷和牛羊,不过却有一大块地是空着的。
那里就是温家马场。



草原上的风,都带着浓郁的青草气息,还有一股从燕山顶上吹过的冷意。但放牧人的热情呼喝足已驱散这股冷意。古老的商道也开始喧嚣起来,每隔一两天,就有一路大商队从这里经过,间或还有零散的小商队穿梭于附近几个小城镇。
晨光中,一黑一白两匹马向着温家马场飞驰而去,黑马之上,红衣如焰,长发飞扬,面若芙蓉,气盛似火,正是温家大小姐温小玉,紧随其后的白马之上,却是一位面色冷峻的青年男子,眉宇之间,带着一抹冷傲,可是落在温小玉身后的眼神,却是极为温柔。
马场里,尹人杰头疼看着哇哇大哭的剑无情,这个才两岁的小娃儿,每天早晨一哭,风雨无休,搔搔乱蓬蓬的头发,他把剑无情往桌上一放,拎起昨夜喝剩下来的酒,用手指沾了一点,往小娃儿的嘴里塞。
小娃儿也不是第一次尝到酒味,立刻抱着尹人杰的手指,津津有味地吸吮,当然,他也不哭了,让尹人杰大松了一口气。
“尹大叔,我回来了……”
人未至,声先到,温大小姐刚进温家马场的大门,她兴奋的声音就已经传到尹人杰的小木屋里。
“坏了,这丫头怎么提前一天回来了。”
尹人杰赶紧把手指从剑无情的口中抽出来,手忙脚乱地收拾屋里的酒坛子,但已经迟了,木屋的大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一道红影旋风般的卷了进来。
“小情儿,让姑抱抱,一个月不见,又重了……咦?怎么有酒味?”
温小玉冲进屋里后,一把抱起剑无情,又亲又捏,逗得小娃儿哈哈大笑,一股酒味就喷了出来。闻到酒味,温小玉脸色一变。
“尹大叔,你怎么又喂小情儿喝酒,他才两岁,你要把他变成跟你一样的酒鬼吗?
温小玉气得柳眉倒竖,指着尹人杰的鼻尖怒道。
尹人杰被她的气势逼得连退几步,苦笑道:“温丫头,我才用手沾了点让他尝尝味,男人哪有不喝酒的,现在就让他学着,长大了才不会被人笑。”
“胡扯,谁说男人就一定要会喝酒了……”温小玉脱口道,想想又不对,不会喝酒的男人确实有够让人瞧不起的,“我是说,就算要喝酒,也要等他长了,小情儿现在连走路都走不稳,你就让他喝酒,太早了。”
“是是,你说得对……那小情儿现在饿了,你快抱他去找吃的吧。”
“啊……小情儿,走,姑抱你去吃饭,不理坏人伯伯……”
“女人啊……”
尹人杰摸摸鼻子,跟着走出了屋子,却见外面站着一个面生的男子,高昂身材,冷峻面容,看到温小玉的时候神色间才透出一抹温柔。
“咦?你还在这儿啊……”温小玉仿佛这时才想起还有这么个人跟在身边。
“这位是?”尹人杰眼光一扫。
“在下上官渚,见过前辈。”冷峻男子一抱拳。
“尹大叔,他是我朋友,在江湖上还算小有名气,话少了点,还算看得顺眼。”温小玉在旁边补充了一句。
“原来是上官少侠,久仰……”尹人杰说到这里,眉尖突然一拢,“不知新任江湖盟主上官沅是你是什么?”
“正是家兄。”上官渚道,脸上表情淡漠,并无一般人的得意之态。
“原来如此。”尹人杰神色也没什么变化,拱手道,“上官少侠,我要去喂马了,你请自便。”
语气中明显的生疏了,上官渚虽不知其因,但他也不在乎,回了一礼,见温小玉抱着一个小孩儿往外走,他自然是跟了过去。尹人杰也没有阻止,看他们男俊女倩,走在一起倒像一对壁人,他不由心头一塞,想起了白衣剑卿,如果……唉,人都那样儿了,他还想什么如果,就当他从来没有这个……兄弟……
走向马厩,早起的工人们已经开始放草料,尹人杰走上前,解下一匹马,正准备到马场里飞驰一圈,蓦然,一声响彻底天地的马鸣声遥遥传来,声音清昂透亮,直穿云霄。
尹人杰身体一震,转过身不由向马场外望去,远远的,一道红影,仿如一团火焰,从天边飘来。
“火影……是火影……”
温小玉激动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了过来,连门都来不及走,直接从窗户里跃了出来,脚下一点,娇小的身影化做另一团火焰,对着天边的那团火焰飞了过去。
火影……
尹人杰望着那团红影,当年放归草原的神驹,竟然又回来了,马还是那匹马,当年骑马的人却已经……物是人非,他突然间百感交集。
火影归来,白衣安在?


十一
一队车马缓缓从东门进入燕州城,车马阵容极为惹人羡艳,前面开道的,是四匹雪一般白的俊马,马上坐着四个装束一模一样的少年,个个眉清目秀,额缠玉带,腰佩长剑。
中间是一辆马车,宽大舒适,由两匹黑马拉着,走得四平八稳,驾座上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车夫,另一个也是少年,容颜俊秀,眼神灵活,四下顾盼。马车的门帘垂了下来,看不见里面坐的人,只是不时有小儿的咯咯笑声,于是有人猜测里面坐的应该是女眷。
车后,还跟着十二个青年侍卫,个个神情沉稳,青色劲装,腰带配刀,坐在马上,身体连晃一下也没有,显然全都是高手。
这队车马引起了燕州城里无数人的围观,毕竟,这个边陲之地,极难见到这样整齐华丽的阵容,纷纷猜测,这不知又是哪里来的贵家子弟,带着家眷出来玩。
车队最后在燕州城里最大也是最好的客栈悦来居前停了下来。悦来居的掌柜在里面一早就看见这队车马,心里惊呼一声大主顾来了,赶紧巴结着出来了。
“诸位大爷,光临小店,万分荣幸,请进请进。”
坐在驾座上的少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笑嘻嘻地问道:“掌柜的,我问你,你这店里,可有干净的雅院?”
“有有有,小店里有春夏秋冬四雅院,目前都空着。”
“那就好,四雅院我们都包了,这是定金,掌柜的你收好了。”少年拿出一锭银元宝放在掌柜的手里,把掌柜的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
少年跑回马车边,道:“公子,可以了。”
“嗯。”
马车里传出一声低哼,声音低沉带哑,带着余余颤音,听得人心跳几乎漏掉一拍,这声音,实在太勾人了。
马车前的布帘被人掀开了,走出一个白衣男子,随后跟下一个绿衫女子,手里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儿。
“公子、夫人,里面边。”
掌柜的殷勤地迎接,一抬头,正对白衣男子的一双眼,禁不住倒吸一口气,好冷漠的眼神,明明是一双桃花眼,可是因为眼神太过冷漠,以致让人第一眼望去,竟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尤其是从眼角处斜斜插入鬓角的两条暗红血痕,更显得出这张脸的冷魅之处。
好一个美貌公子,够美,也够冷,掌柜的也自诩悦人无数,却从不曾见过这般美丽的男人,一时间竟有些发呆。过于放肆的目光,惹来冷冷地一哼,掌柜的这才回神,旋即又发现自己犯的另一个错误。
那绿衣女子哪里什么夫人,虽然生得也是娇俏可人,但却明显是丫环打扮,她怀里抱着的小孩儿,穿金带银的,倒真是位小公子。
“里、里面请……”掌柜的再不敢乱说话,也不敢乱看,只是殷勤迎客。
白衣男子的眼睛在客栈周围扫了一眼,围观的人群中不时出现抽气的声音,显然都被这位公子的美貌和冷漠所震。白衣男子脸色一沉,正要走入客栈,蓦地眼角处闪过一抹白色,他脸色忽然一变,身影已如鬼魅般消失在当场。下一刻,却出现在这条街的尽头,拐角处,一缕白色的发丝从墙角边闪了一下,白衣男子的眼中的冷漠,在那一瞬间,化做了刻骨的失望与哀伤,只一瞬,又恢复成冷漠。
“公子……”那个少年追了过来“发什么事了?”
“无事。”
白衣男子转身回到客栈,谁也没能发现,衣袖之下,他的手紧紧握成了拳,指尖微微发白,仿佛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让他维持住脸上的冷漠表情。
他就是白赤宫,江湖第一美男子,两年前,白家庄的男人一夜死绝,两年后的今天,白家庄已是江湖第一庄,他仍然是白家庄的庄主,威名更盛。


十二
又到燕州来。
驻足在燕州的街头,看着来来去去的人群,白衣剑卿仿若回到当年,燕州一点也没有变,东街的食馆,西街的衣铺,前面还有一间铁铺,打铁的声音叮叮当当传来,一块马蹄铁在铁匠的手下渐渐成形,他在旁边看着,渐渐失神。
火影不知可好?矫健的神驹宝马,本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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