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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瑞by:聿日(懂得坚持的一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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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荡乐阁”是个怪地方,可是它的名字却在每一户贵胄人家流传。说起来它也不过是一座舞坊,但是听说坊主乃世家子弟,喜爱汉唐流传下来的歌舞,因此花了半生的时间在收集已经失传已久的歌舞,并且买下骨骼清奇的少年娃儿,从小教唱练舞,终于将那些失传已久的舞蹈流传下来。 




      第一个请“荡乐阁”献舞的不是别人,就是当今太子,在皇帝大寿当天,将隋炀帝阳广夸耀王朝强大富有的,在突厥染干来朝时,调集四方散乐苍于东都洛阳的歌舞,再一次呈现于京都。 




      参加表演的人虽不及当年三万之众,但表演者个个貌美舞技精湛也教皇帝看欢了心,从此之后,凡是官家喜庆或是遇到特别的日子,都会邀请“荡乐阁”的人来搭台表演。 




      在他们的眼中,虽然舞伎依然属贱民阶层,但是“荡乐阁”的舞伎却不一样,在表演的时候总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尊敬,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荡乐阁”坊主的身份必然不凡,而且当今皇上喜爱他们的表演,若是得罪了他们,也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哇!这官家就是官家,瞧瞧这些庭园水榭,光是一个小池塘就比咱家还要大个四、五倍。”孙二毛扛著这一次尚书府尚书大人大寿需要的糕点跟随著老板,从后门穿过庭园,往深处的膳房前进。 




      来做这糕点学徒还真的是对了,没想到居然有机会可以出入官家,过去他也只能够张著一双眼睛远远看著,连里头是怎生一个模样他都不敢想像,现在进来了,才晓得原来里面的样子,光在外面猜想是没有用的。没看过就是没看过,完全无法想像起来。 




      唐朝阳笑了一下,温厚的脸庞笑容温煦得好似冬日阳光一般舒适温暖。“你啊!小心走著,这样四处张望.一个不小心跌到池子里,你扛的那些糕点就全部完了,你若不小心淋湿了身子还不打紧,到时候不知该怎么跟尚书大人交代才是真。”这些糕点他花了不少的时间才准备好材料做成,因为尚书大人平时待他不错,每次到了节庆日子都是请他来替他们做糕点,这一次又可赚取不少银两。尽管现在的日子并不缺这些银子,但是钱多一点总是有脚踏实地的感受,要是哪一天需要一笔钱时,才不会凑不出个数目来。 




      “师傅哦!您别吓我,我这可走得好好的,被您这么一说,还真的脚步颤起来了。” 

      双手稍微用点力气抓住叠得高高的蒸笼,里面的糕点他也有一小部分的功劳呢!那里头的馅儿有不少是需要好好熬煮入味的材料,这些天他光是瞪著锅子等待馅料熟成,就差点将眼睛一起给瞪到锅子里去了。 




      唐朝阳无奈地摇摇头,想不透自己怎么会收了这么个宝徒弟,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过四岁,偏偏二毛的性子却跟只猴儿似的。幸好当年看上的是他肯学习的态度,这些年的确是帮了自己不少,要不然以他这个性子,闯的祸说不成比办的事情还多。 




      肯学就好,肯学就懂得认真的态度,再怎样,也不会有多大的闪失。 

      心头念著,一边顾著后头的二毛,一边专心将自己做好的糕点顺著已经熟悉的路径带人膳房。隐隐约约可以听到间隔著一面矮墙的另一端十分热闹。 

      毕竟自己不过是个作糕点的师傅,尽管尚书大人人挺和气,对他们这些附近的邻居也好,但是自己熟悉的路也不过就是这条,其他的路不是他们可以擅闯的。 

      每次的节庆,都可以听见那一头有热闹的声响,听王管事说,那儿是比较大的院落,每次老爷夫人大寿的时候,都是在那儿搭棚子,邀请权贵来观赏“荡乐阁”的舞戏。 


      很多他做的糕点,也是在那个时候让众位客人一饱口腹之欲。 

      说来,他“四色斋”的名声也是这么传出去的,因为尚书大人喜爱他的糕点,每每都用他的糕点来招待客人,大部份的人吃了都会问起这糕点是哪儿来的,“四色斋”的名声也就这么传了出去,听说每次来斋里的小玉,还是太子偷偷派出宫买零食回去的侍从。 




      瞧那小玉的样子的确是像宫里头的人,但是如果不是客人自己说,他向来是不会询问人家的身份。喜欢他做的糕点就好,没事道人长短问东问西干什么。 

      “朝阳啊!太好了,你来得正好,我这里正忙不过来,还缺一道点心,就先用你的糕点来替代吧!”尚书府厨房的李大厨一看见唐朝阳扛了好些笼的糕点进来之后,原本忙得焦头烂额、连说话时间都没有的紧绷神情马上松懈下来。 




      “这么忙啊!二叔?”唐朝阳将一个个蒸笼叠上灶上头的水锅,孙二毛扛的冷糕点就放在另外一头已经滴著水的大冰块上。 

      因为他长跑尚书府的关系,跟厨房的大大小小仆,人都熟悉得很,还跟厨艺直逼御膳房的李大厨成为好朋友,两人私下常常交换不少心得,所以即使要唐朝阳当场献出几道知名食膳,那也不是一件难事,而且保证做出来的菜肴盘盘色香味俱全。 




      “这一次的客人比往年还要多不少,毕竟不只咱老爷在朝当官已久,我们家少爷也有了高位,这一次啊!来的不仅是老一辈的大人物,连年轻一辈的官儿都来少不少。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这些官儿就喜欢携家带眷,可以在这种热闹的时刻里顺便替自己的儿女找找亲家。看来你这几笼糕点大概也撑不了多少时候,我等等去跟王管事说一声,再跟你包几笼,你方便吗?”李大厨手里一边俐落地替还活绷乱跳的鱼儿去鳞,手中的尖刀轻轻一划就将里头的内脏取出,下锅时整条鱼都还活著呢。 




      “当然方便,您要哪几种糕点?” 

      李大厨皱眉,大锅往上一甩,仍在跳跃的鱼翻了面,面上的部分已经呈现漂亮的色泽,鼻间闻到的尽是生姜青葱及辣椒花椒混在一起的香味。 

      “这你去问问王管事,那些新来的公子千金我一个也不认识,不晓得他们喜欢吃些什么样的糕点,王管事可能清楚些。他现在应该是在多福轩,你知道在哪里吧?你绕著池子的长廊过去,那儿是戏台子的后面,虽然远了点,但是不会遇到那些公子千金。” 




      他不是不想让唐朝阳有机会跟那些官人认识认识,而是以朝阳这温厚的性子,笔挺的身材,还有俊挺的容貌,再加上一身的粗布衣,一定会被人给嘲弄。 

      并非他爱说,那些少爷千金,个个都被家里的大人给惯坏了,没事就喜欢欺负下人,也不是恶意,但是玩起来还真的会伤人。 

      “我知道了,二毛,你就先在这里待著,看看能不能顺便帮李二叔的忙,我很快就回来。”要人内院呢!虽然他并不是很羡慕好奇这些奢华的园景,但是尚书大人的园景盖得很美,能看看也是一种见识。 




      孙二毛不挺认真地应了声,很好奇地看著李大厨放到盘子上的那条鱼,整个身子已经被油淋得金黄酥脆,偏偏那鱼嘴巴遗不停开闽动著。 

      有钱人真是怪,连这东西都敢吃,换成是他,光是在餐桌上与那只鱼眼瞪眼嘴对嘴就可以耗一个上午的时间。 

      果然……还是个孩子,瞧他傻丁眼的样子,唐朝阳无奈轻笑,想起当年自己第一次看见李二叔做这一道菜时的脸,不晓得是不是也跟二毛一样,目瞪口呆的傻楞模样。 

      自己……已经不是个少年了…… 

      走出厨房,虽已经过了艳阳高照时刻,阳光仍刺眼,这样好的天气,不能出去走走真的是太可惜了。 

      虽然是说绕了一段路过去,但是这种林木与琉璃墙扶疏相间的设置,还是可以隐约瞧见另一头热闹的景象,一群世家子弟坐在阴凉的亭阁中,专注看著小池上亭子里头的节目,在这里他也可以听得很清楚,可惜他不爱看戏,听不出亭子里头的人唱的是那一出戏的曲子。不过唱曲的人歌声婉转,原本浑圆的嗓音逐渐地拔高,一层叠著一层,像攀梯子似地往天际传去,开始尖锐的嗓音不会令人觉得刺耳,倒有种整颗心被悬起来似的难以呼吸,直到嗓音顿止的那一刻,还不晓得到了吸气缓息的时间,非要到下一段曲子开始,才恍然回神,但是刚刚的了亮依然盘旋在耳中。 




      怪不得不管王宫贵族还是他们这等市井小民都爱听曲子了,虽然他不明白曲子里的内容,但听著也觉得舒服。 

      “第一次听戏?”柔柔微带俏皮的声音在身边不远的地方响起,让唐朝阳好生吓了好大一跳,连忙半转过身,怕自己的一时失神,得罪了那个官家子弟。 

      这不转身还好,一转过身就瞧见了此生从未见过的美丽容颜在距离自己不过半个臂长的地方浅笑著。这半个臂长还不是指两个人之间的间隔,而是高度。美丽的人儿几乎是贴著自己站著。 




      古铜色的脸庞立刻诚实反应思绪,颊上的色彩不断加深还开始发烫。 

      凤舞瞧他的反应,本来浅浅的笑容器出洁白贝齿,这人真是可爱,就跟他的外表一样忠厚老实。 

      本来他一个人在屋子里无聊著,外头唱戏的声音根本吸引不了他,这曲子几乎是天天听,听得都腻了。尤其还是每天晨起时,凰曲、夜莺几个师兄师姐的拉嗓,更是讨人厌地扰人清梦。唱得再好听也没用,记忆深刻的依然是吵他起床的拉嗓拔尖。心里正想著该不该先练习一会儿,等一下就换他上台子了,这个傻大个儿就这么跑进他的眼睛里头。 




      一身粗布白衣,不像是尚书府里头的下人,这尚书府里的人,连个喂马的小厮都穿得比他好。 

      当然更不可能是来看热闹的官人,离了这个范围,他也就猜不出了,大半个日子与之为伍的不是下人就是那些官啊富贵人家的,要他分辨哪一个官大哪一个官小他倒是可以很清楚告知,但是像这个大个儿,给他一辈子的时间也猜不出来。 




      瞧瞧他听曲子时专注的模样……哼!要是看见他的表演,那一双好看的眼睛肯定会掉到地上。 

      就是被那一双眼睛、还有那高大的身型给吸引住,在这种地方待久了,还没见过那样乾净温暖的眼珠子,精壮的体格也难得一见,虽不如护院那般强悍横肉,可是看起来就是实实在在得教人觉得舒服。 




      “傻了吗?还是你原本就是个傻子?”呵呵笑,笑唐朝阳过了半天仍不见回转的精神,早知道自己生得好看,但是被这样无声地赞赏还是第一次,心里头甜滋滋地。 

      “我、…我不是傻子。”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老实的个性马上反射般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唉唉!果然是老实人,虽然他不用像花街的小官一样卖身,但是对他垂涎三尺的男人可以绕京城一圈了,难得他自己先靠近,这傻大个儿却笨笨地先一步拉开距离。 

      “不是傻子,怎么在这里发愣?” 

      “我听曲子听得人迷了,真对不住。”回过了补,自然连性子里头的镇定稳重一块儿恢复,打量跟前;这个美丽的人儿,身上衣服穿得轻飘飘的,即使自己小小的一阵风,也可以吹得衣裳拂抚动,好似会这么连人一起给吹跑一般。 




      好娇小的模样,年纪绝对不超过十六吧…… 

      “没啥好对不住的……我是男的,你不用猜了。”看他眼神直在自己身上打量,想也知又是一个搞木清楚他性别的傻瓜。 

      “我知道。”岂知,唐朝阳露出淡淡的笑容对着他,害他愣了好半晌。 

      “你知道?”没忽略掉他的笑很好看。 

      “是啊!要是个姑娘,身子会丰腴圆润些。”跟他买糕点的大多都是女性,看多了自然可以分辨得出。女娃儿跟男孩子就是不同,女娃儿瘦归瘦,但构架整个身子的仍是圆融的线条,可是男孩子若是一瘦,就给人一种平板的感觉。 




      其实那感觉很巧妙,大多数人还是分不清楚,他是因为看多了人,才能够发现。看著他温和的脸庞,莫名地,心头有说不出的温度,暖得连自己双唇挂上微笑了也不自觉。 


      “荡乐阁”的歌者舞者多半是孤儿,有的来自战地、有的来自各地的灾区、还有不少是城里的乞儿……当然,还有被父母卖到这里来的孩子。 

      他就是被父母卖来这里的孩子,可是他从来也不曾怨过,他在这里生活得很好,虽然累了点,身份低贱了点,但是他一个人就可以使全家温饱,对这一点,他很自得。 

      若是他一个人就可以养活全家十一口,那也没什么好难过的了。 

      十一口,多惊人的数字,除了爹娘之外,还有奶奶跟八个弟弟妹妹,当然不全是爹娘生的,有几个是在战;场中死去的伯伯留下来的孩子。家中九个小孩,他年纪最大,也是最好看的,还有著比一般人灵巧的身子。这样的条件,被卖到这里来的,自然是他。 




      都多少年的岁月了? 

      记得是在娘生下第二个孩子,家里不过七口时被卖到这儿,那时他才五岁大的年纪。 

      五年的生活,不记得有人的脸上有过笑容,每一天爹娘就在田里忙活,家里的孩子也还小,没啥粮食的生活哪来的力量让他们跟其他孩子一样满山满地乱跑。一早睁眼爹娘就离开屋子,中午吃著水水的又没啥米粒、满是菜跟甘薯的东西,才几口的量怎么也吃不饱。 




      同样地,晚膳也是这么过了,接著闭上眼睛,又是一天过去。 

      这样的生活,连含泪的时间也没有。 

      直到那天,坊主的人经过村子,瞧见蹲坐门边的他,这一见,就决定了他接下来九年的生活。 

      他被爹娘卖到“荡乐阁”,一个听都没听过的地方。 

      忘了那一天大家的脸上是什么样的神情,只记得那一天午膳,每一次都是米汤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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