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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追你一百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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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云芸却不管不顾,迳自奔向南宫肇,立定在他面前三步远,想也不想一脚便踢他的小腿。
“唔!”他痛得闷哼一声,却不敢叫出来,一心只在意着她的怒气。“小芸……谁惹你生气了?”
“除了你这个白痴还会有谁?你说,为什么一声不吭跑出来?”
“我……”他落寞地低下头。“我看得出来,夏侯已经恢复记忆了,他是来找你再续前缘的,所以……”
“你就自动退出?你有没有脑袋?我说过几次我爱你,你都当耳边风不成?夏侯回来了,你就走,问都不问我一声我究竟爱的是谁?想跟谁结婚?”
“你是说……”他好像被人一脚踢入地狱,又猛地被拉上天堂,心情剧烈的变化让他整个人都快乐疯了。
“很开心?”说着,她狠狠在他手臂上一拧。“你别做梦了,今天婚纱照不拍了;我告诉你,你如果不哄得我开心,对我唯命是从,休想娶我过门!”话毕,用力扯下头纱丢掉,推开他,扬头走人去也。
原地就留南宫肇呆滞地看着她浑身着火的背影渐渐消失,心头满怀纳闷,要说对她百依百顺,他从来都是如此啊!还要怎么做才算唯她命是从?这真的很为难耶!
南宫肇陷入了他这辈子最大约困境中。
尾声
三年后——
云芸和南宫肇都二十九岁了,很多人不喜欢在这个年纪结婚,怕犯忌讳,但是……
“我再也受不了了!”云芸忍不住呐喊。三年前,她差点跟南宫肇步上红毯,却因一个意外而拖延了婚事,她火从心起,命令他,除非哄得她开心,否则别想结婚。
这三年来,南宫肇确实也对她千般温柔、万般体贴,但该固执的时候,他一样固执,要坚持时,他也没放弃,闹得现在他们都二十九岁了,却是除了亲亲吻吻、搂搂抱抱外,没其它逾矩行为。
有时候她都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心上人在怀里,气氛温馨甜蜜,他还有空想婚前性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搞得她满腹怨气,这会儿还是忍不住爆发出来了。“再过两年我就要变成高龄产妇啦!”
好吧!山不来就她,她去就山总行了。
于是这一天,趁着他去参加福寿鱼大赛,她买了鲜花……丢死人了,求婚却要由她开口,该死的南宫肇,为什么他能够爱得这样深,动作却这样缓慢?
真是拿他没辙啊!她守在钓鱼场外,等着赛事结束,送花、求婚、拉他去挑婚纱、赶紧将婚礼办一办,也好圆了她急欲成家的念头。
南宫肇这几年的池钓成绩可是越来越好,只要有他出场,冠军宝座几乎没有落空过。
以“肇”为名的几款浮标、钓竿更是卖得火热,说他是池钓界之皇也不为过。
曾有人劝他多方发展,既然他的名字这么好用,不如自己开公司卖钓具,胜过做代言人多多。
但南宫肇对事业从来不想费太大心思,比起追求名利,守着心上人过着安稳的日子更合他的脾性。可能就因为他这淡然的天性,很多好钓手会在赛场上紧张、失手,他却稳若泰山,今天果然又摘桂冠。
收拾妥钓具,捧着奖杯和奖金离开,至于奖品,那么大一台洗衣机,他疯了才会扛着到处跑,早早打电话叫了宅配来运。
待得出了比赛会场,见云芸倚在他的车子旁,手中一大束……瞧地上铺满的玫瑰花瓣,那原本应该很美丽的花束,奈何却被主人糟蹋得零零落落。
“小芸。”他走到她面前,小心不要踩到那满地碎花。“这花得罪你了吗?”
云芸朝他翻个白眼。“花没得罪我,不过它未来的主人得罪我了。”
“啊?”他一脸迷糊。
“你的车钥匙呢?”她突然伸手掏起了他的口袋,也一下子就掏出一串车钥匙,打开后车厢,将他的渔具丢进去,同时又把那只剩枝叶的花束塞进他怀里。“走吧!”
原来这束花是因为他而遭殃啊!了解,但是,他什么时候得罪她了?
“要去哪里?”他更加小心翼翼,以免增加她的火气。
“结婚!”她没好气地坐进驾驶座。
“啊?”这也太突然了吧?“你不是说要我哄得你……”
“闭嘴,上车!”她瞪他一眼,待他坐到乘客座。“相骂无好话,你不懂吗?”
“我懂,但我觉得你没说错,我的行为确实有问题,应当受罚。”
她好想怒吼。“是啊,你有被虐狂嘛,就爱受罚;那我请问一句,南宫先生,你挨够了没有?”
“呃?”他迟疑了一下。“我以为这种事应该是你说了算。”
白痴!她真想揍他一顿。“我今年二十九了,你是不是想等我九十二岁那年再娶我?”
“当然不是,不过……你一直没表态,我以为……”
“你不要再以为了,”她挥手打断他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公证。”
“直接公证?不用提亲、纳聘……”
“等你弄完那些习俗、仪式,我人都挂了,你娶牌位吧!”
“那……至少去挑件婚纱吧!”他喜欢看她穿婚纱,做梦都梦见她身穿雪白婚纱,嫁他做老婆。
她面上一片绋红闪过。“婚纱我穿了两次了。”不过都没嫁成。
“就再穿一次吧!”
“我都没那么梦幻,就你爱讲究。”
“没办法,谁教你穿婚纱的样子那么美,让我做梦都忘不了。”
哪个女人听心上人赞她漂亮能不心动?她羞得水眸都起雾了。“随便你了,那……要去哪里挑婚纱?”
“一生一世。”
“又去那里?”她觉得那间婚纱公司好像跟她犯冲,两次去那里都没结成婚,这第三次……
“让林摄影师再给我们拍一次婚纱照,”说着,他握住她的手。“当作我们爱情的见证。”
“你啊……”她的心又甜又酸,跟他拍了两次婚纱,想不到会有第三次。“依你吧!”她发动引擎,车子开向一生一世婚纱公司。
当南宫肇和云芸第三度造访这家婚纱公司,不仅里头的老员工吓了一跳,林摄影师更是喜不自胜地从摄影棚里跑出来。
“我就知道我们一定有机会再见的。”林摄影师说。
云芸都快吐血了。“这是最后一次,我保证是最后一次。”气死人了,这回要再嫁不成,她就剃头做尼姑,不嫁了。
“最后一次也好,第一次也罢,只要主角是你们两个,我的灵感就源源不绝。”林摄影师乐得都快跳起来了,大声招呼着公司里的化妆师准备给云芸梳头化妆。
南宫肇和云芸对视一眼,第三次了,没有头一次的新奇,也没有第二次的紧张,如今,两人就像那含苞的并蒂莲,时机一到,双莲并开,刹那间,芳华满室。
林摄影师下意识掏出口袋里新买的照相手机,截取下一幕幕平凡、却又深慑人心的画面。
南宫肇伴着云芸走过去梳妆,解下马尾,长及大腿的发瀑宛如夜幕,闪亮动人。
美发师正想为她梳一个美丽的髻。
“等一下。”云芸抚着这一头留了六年,没动过一刀的长发,当年夏侯封失踪后,她曾许愿,希望找到他,否则下剪发。后来夏侯封虽寻回,她却发现心上人原来是南宫肇,他最爱的歌就是“发如雪”,因此她决定继续留发,不知不觉都这么长了……
迟疑了许久,她向美发师要来一把剪刀,无视子众人的错愕,一刀剪去大半长发,只余不到肩膀的长度。
她将剪下来的长发递给南宫肇。“喏,给你。”
“啊!”他目瞪口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剪掉头发,还把断发送给他。
她拉起他的手,将发硬塞进他手里,嘴里轻声呢喃:“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他捉不住她,那就让她来吧!反正她是赖定他了。
他一顿,眼底起了薄雾,苦苦追求多年,他的心愿终于成真,他牵起她的手,四目相对,情意流转,不似先前的炽烈如火,却是似水长流,绵绵不绝。
“我愿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他轻唱,与她颊贴着颊。
照相手机最后截取到的画面就是现实中,一对情侣手牵着手,镜子里,恋人成双永结同心。
后记
《蝴蝶蝴蝶真美丽》、《今生不做你的妻》、《痴心追你一百趴》……
老实说,这三个故事真是包含了太多巧合。
记得年初,听说金庸大师改写历年著作的消息,其实这消息一直存在,只是今年是第三版面世。
许是因为年纪大了,我真的太喜欢二版故事,我国小就读金庸武侠,从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鹿鼎记……没有一套错过。
大师改写自有其道理,但对我而言,二版金庸,那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怀;于是紧急检查书架,趁着二版书籍尚在市面流通,赶紧补足其中缺书。
当然,补的时候不免再看一次,于是看到鹿鼎记,看到那首圆圆曲,就想起了“红颜祸水”这句话。
其实我觉得陈圆圆很冤,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与她何干,偏偏她却被骂惨了,说什么红颜倾城,唉!
于是兴起了写一个真正的祸水红颜,并且祸水到底的故事,这就是后来的《今生不做你的妻》。那时才二月。
《今生不做你的妻》之后,跟随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对情侣早早结了婚,能否通过时间的考验白首偕老?
相爱容易相处难。于是,我起了个念头,写一对夫妇婚后才频遭考验的故事。最后这个故事就是!《蝴蝶蝴蝶真美丽》。
但在想写夫妻的同时,我又想到,年轻时的志同道合可以维持多久?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改变,所以常常有交往时觉得是优点,但深切相处后,反认为那是缺点的事发生。
就好像我,二十几岁时做领队带团出国,不敢说遍尝世界关食,但确实也算吃遍亚洲了(欧美团只带过两次,只能说是尝试)。
那时总觉得外国的东西样样新鲜,但过了三十岁,突然发现,吃来吃去,最香的还是我们嘉义的鸡肉饭。
饮食习惯会改变,那人生观、爱情观呢?于是《痴心追你一百趴》的大纲出来了。
然后等我接了九月的主题书《蝴蝶蝴蝶真美丽》,和十二月的主题书《痴心追你一百趴》,一听到那两个主题书名就笑翻了,谁能说世上没有巧合呢?我年初想到一个书名,烦恼到年中,仍旧想不出其它七个字的书名,就这么巧,公司送了两个,无意间凑成一个系列了。真让我去想,恐怕想到明年都凑不完整。
而且喔……公司送的书名还意外地合故事内容。
尤其是《痴心追你一百趴》,亲爱的编编曾问过我,有没有想改?
我当时只差没喷笑,这书名合极了,根本是天上掉下来的,就要它了。
像南宫肇从国小三年级认识云芸,不离不弃,直到二十九岁才抱得美人归,他不痴心,也没人叫痴心了。
至于书中提到用电锅煮面,别怀疑,那真的可行,我自己做过。
在我家,电锅不只可以煮饭、蒸鱼、蒸蛋、炖汤……还可以用来煎大饼呢!
把面粉、水和酵母和好,等面团发。
这期间将切好的葱花拌点油和盐,搁置一旁。
面团发好,加点糖进去,再揉一遍,并且将加了油、盐的葱花也一块拌进去,擀成圆形薄饼样,记住,不要擀太大片,因为面团还要再发一遍,发的时候体积会膨胀,等面团发好,电锅……就电锅本身,不用内锅,刷洗干净,倒点油,抹匀,将面团放下去,按开关,电锅就会自动煎起面团了。
开关跳起来的时候,不要立刻开锅盖,等一下,再打开,看是否成金黄色,若成,翻面再煎另一边,等两面都酥黄了,就是好吃的葱大饼。
其实电锅的功用真的很多,从小到大,我们家的小孩出外,别的可以不带,大同电锅是一定必备的;不要问我为什么指名大同电锅,从小就用它,我怎么知道为何非它不可?
至于“发如雪”,那是周杰伦的歌,作词者是方文山先生。
因为这首歌,我还闹了一个大笑话,我以前没听过这首歌,最早是在一部叫“兽血沸腾”的玄幻小说中看到它的词,但里头的歌名是“发如血”。
我记得那一段故事是描写男主角抱着奄奄一息的女主角,看着她曾红如鲜血的长发失去了光泽,生命似即将走向尽头,高歌出她红发如血。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那歌词,每读一次就掉一次泪,本着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E给我同学,隔天接到回信,告诉我,那叫“发如雪”,不是“发如血”,是周杰伦“十一月的萧邦”里的歌曲,瞬间呆掉。
在“兽血沸腾”里,歌词只到“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那曾经是我的最爱。
等我找到“发如雪”的歌词,发现原来最后还有一段:“铜镜印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我突然发现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于是我变心了。
反复读词,不管读几次,那深情总是在心中回荡;我发觉我有点中了方文山的毒,他的词每品一次,总有不同滋味上心头,最后就是深印脑海,再难忘怀。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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