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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死者说话-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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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邻居家打听了一下,老黑子家的猪,以前总共有六头,老疯子不疯的时候,是个干活能手,猪全部是她一个人在打理。这几年她一直没犯过病,家里每年养了好几头猪,这两年日子过得好多了。
老黑子一直想靠多养猪,给根儿娶个媳妇,可是现在的世道哪里跟以前一样,想买个媳妇难多了。而且根儿的病也是远近都闻名的,不疯的时候跟正常人没区别,发起疯来,跟野兽一样,又是咬又是拿刀砍的,老黑子和老疯子被他砍伤过好几次了。
你说这样的人家,好姑娘哪里肯嫁给他?再给他找个疯子?那也要找得到疯子才行啊。本来老黑子想靠卖猪多挣点钱,然后去外地再给根儿找个媳妇,但是现在猪也被偷了。
也怪,根儿平时啥都不知道怕,但是猪被偷的那天晚上,他倒是不发疯,也不知道闹,结果猪白白被人偷走了,老黑子也被带出去老远,快天亮才跑回村里叫人,那个时侯,贼都跑得没影了,哪里还追得到。
邻居家的唠唠叨叨,萧晓白没听进去多少,他在仔细的查看着老黑子家门上的刀痕和门前地面上一块深褐色的痕迹。
“哎呀,这好像是血吧?不会是前几天夜里根儿发病砍的吧?怎么没听老黑子说呢?”邻居家已经惊叫了起来。
手指煲汤 第十三章 玩藏猫猫
这块血迹,在紧挨着门框的地面上,看了一下房檐的长度和两边堆放的杂物,萧晓白差不多清楚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你说他们家前几天夜里有闹,是多久前的事情了?”萧晓白向邻居家女人问道。
“有差不多五六天了吧?我也记不太清了,那几天恰好农忙,夜里困得不得了,听到闹也没起来,闹了一会就没闹了,我也就继续睡觉了。”
萧晓白点点头。这片血迹,假如推测的没错的话,应该就是在一个星期左右前留下的。
从人体流出的血液,经过一定的时间,红细胸逐渐受到破坏,血红蛋白变为正铁血红蛋白,再变为正铁血红素,因此颜色由鲜红色—暗红色—红褐色—褐色—绿褐色—黄色—灰色逐渐变化。在非直接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一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再放置数周至月余,仍保持暗红色至红褐色,数年变褐色以至灰褐色。在弱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半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周后呈灰色。在阳光直射下,鲜红的血迹经十分钟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小时即呈灰色。
门前的这块血迹,有屋檐挡着阳光,只有在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才能短暂的照到一点阳光,时长大概每天不超过半小时。按照颜色变化和日光照射的时间推断,应该是几天前留下的。这也刚好和邻居家所说的,在五六天前,这家人夜里曾经闹腾过的时间吻合。
“老乡,你来帮个忙好不?我们准备进他们家里看一下有没有其他情况,你是村上的人,你来做监督,配合一下工作。”萧晓白想了想,对邻居家的女人说道。
“好,你等下,我把门口放的玉米先收一下,怕被鸡子进去刨。”女人慌忙跑回去,收拾完之后,又跑了回来。
房门上的锁,是农村常见的铁锁头,萧晓白在门洞里、墙角根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钥匙,从门前的杂物堆里找到了一根钢筋棍,直接给掘开了。
屋子里一股腥臊之味铺面而来,冲得人直皱眉头。“靠!这是什么味儿啊?”小钱禁不住骂道。
“根儿和老疯子两个人,脑子都不好使,夜里有时候不会起夜,尿床。”邻居家女人也捂住了鼻子。
堂屋里还算正常,桌椅摆的还算整齐,萧晓白发现,几张椅子的腿,都有些不一样,有的新,有的旧。问了一下邻居家女人,说是被根儿发疯时砸断的,又换了新的腿。
堂屋的地面上,有一滴滴的血迹存在。萧晓白蹲下仔细的看了看,这些血滴,大部分形成的形状都是大血滴周围分布小血滴的样子,小血滴已经很模糊,无法分辨,但是从面积上来看,这是从超过一米高度落下的血滴留下的痕迹。
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这家人中的一个,上身受伤所滴落的血迹。
也有一些边缘呈锯齿状的血滴存在,但是主要集中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这种血滴,是大概半米高度低落血滴的形状。
里间基本上没有血迹,只有一些被摔坏的日用品和一些扯破的衣服扔在角落。
萧晓白想象了一下,身体上超过一米高度的伤口,然后又会在半米高度处出现。手臂?手臂在举起时,高度会超过一米,而且特别在争斗中;但是在垂下手臂时,假如血液顺着手指滴落,高度差不多会在半米出现。
假如这里就是自己要找的凶杀现场,又有点不合情理,假如对方手臂被砍下喂猪,那么,屋子里肯定会有溅射性血液痕迹,但是这里基本上都是血滴。
而且,假如人是在这里被杀死的,地面上一定会有大片的血迹留下,但是屋子里并没有发现,这么少量的血迹,只能说明搏斗和受伤的存在,却不能确认是否有人死亡。
难道是在猪圈里被杀死的?或者这里根本不是凶杀现场?萧晓白正在皱着眉头思考,忽然在门口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们在俺家里干啥?”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
萧晓白抬头一看,一个差不多四十岁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正站在门口。
“根儿……我的妈呀……根儿,你咋回来了?”本来站在自己身旁的邻居家女人已经开始抖了起来。“警察同志,根儿这个样子,十有八九是又犯疯病了,我的天啊,这可咋办哩?”女人一个劲的抖,两手死死的拉着萧晓白的胳膊。
萧晓白看了一下,屋子里还有小朱在,小钱刚才说出去撒尿了。小朱的脸色也有点不自然,遇到凶犯还好,至少还可以谈判,但是面对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该如何去说服他?
“大家都不要动,大幅度动作会刺激他,他现在还正在思考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要激怒他,不要直视他的眼睛,更不要笑,保持平静。”萧晓白压低声音对屋子里的人说道。
“你们在俺家干啥哩?我问你们你们怎么不说话?”根儿好像变得有点焦躁,舞动着手里的菜刀。
“根儿,我们在你们家藏猫猫呢!有一个人钻到地下出不来了,我们都在地上找他呢!”萧晓白一开口,小朱跟邻居家的女人都吓了一跳,难道萧晓白也疯了?
“真哩?俺来找,你们都笨,找不到。俺爹不准我玩藏猫猫,我偏要玩。”根儿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拿着菜刀在地面上连连回回乱砍。“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钻下去的?”
邻居家女人看着根儿手中使劲在地上砍着的菜刀,吓得浑身乱抖。萧晓白拉了她一下,指着门口的地面说:“就在这里,你能不能把他挖出来?”
“你们都闪开,我来挖他出来。”根儿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喊道。
萧晓白拉着女人和小朱,退到了堂屋的墙角。
根儿的眼睛里充满了兴奋和疯狂,他背对着房门,蹲在门口,拿起手中的菜刀,朝地面狠狠的砍去。
门外闪进来一条人影,只听到“啪啪啪”一连串的声音,根儿身体先是一阵抽搐,然后软软的躺了下来。
手指煲汤 第十四章 精神疾病
“怎么样?危难时刻还是要我我钱鹏钱大英雄出手吧?!哈哈!”小钱晃着自己手中的电击棒,得意的对屋子里的人说道。
钱鹏这小子,在收缴养殖场那帮盗贼赃物的时候,觉着好玩,偷拿了一个电击棒,想带着玩几天,没想真的给派上了用场。
“不错,不错,钱串子,你这小子关键时刻还能顶点用处。”小朱装作领导一般,点点了头:“小伙子,不要骄傲,继续努力,前途很光明啊!”
两个人一唱一和,把邻居家女人唬得愣愣的,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萧晓白摇摇头,这两个活宝,真是没一点正型,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开玩笑的方式,倒是缓解紧张的好办法。
“小钱,先把他拷起来吧,免得醒来又是疯疯癫癫的,那可就麻烦了。刚才是凑巧,假如没有引开他的注意力,我看就算小钱是偷袭恐怕也是够呛。”
小钱和小朱两人把根儿手中的刀取了下来,然后将他用手铐拷上。忙完了这一切,几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是太悬了。
邻居家的女人显然是吓坏了,借口家里还煮着饭,赶紧离开了。下午三点钟,哪里有人煮饭?不过萧晓白也没有拆穿她,毕竟经历过一场这样的惊吓,害怕是很正常的。
“萧哥,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等他醒来,然后问清楚?”小朱有些不解。
“其实都不用问了,这里应该不是我们要找的现场。”
“为什么?”小朱和小钱都有些不明白,“这里那么多的血迹,而且他们说的老疯子,年龄跟发现的尸体年龄吻合,老疯子现在又找不到了,猪也被偷了,那么多的吻合,为什么说这里不是呢?”
“这里虽然有血迹,但是都是滴落型,并没有大动脉受伤形成的溅射型血迹,而且这里的血迹,按照血迹形成的量来看,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受伤时的简单出血,远远达不到失血死亡的地步。按照血迹的分布来看,屋内有血迹,但是院子里却没有,说明有人在受伤之后,伤口又被包扎了。”
“按照我的推测,那天晚上老疯子或者老黑子被根儿砍伤了,但是根儿也被老黑子和老疯子给制服了,包扎好伤口后,一家人睡了。大概是因为害怕之类的,老疯子在夜里偷偷跑了。屋子里撕破的衣服,大概就是包扎时用的。”
小钱一边听,一边找来一根绳子,在根儿的身上缠了好几圈,绑得紧紧的,然后开始对着根儿的人中猛掐,萧晓白看他那使劲的样子,很怀疑他是不是有故意报复的意图。
“妈呀,疼死我了。”根儿是被掐醒了,可是人中那里,愣是被小钱掐破了一个血口子。
“妈了JB,你掐我!”根儿狠狠地瞪着小钱,骂了一句脏话。萧晓白一听,知道这个家伙现在是清醒的。
“根儿,我们是跟你闹着玩的,别生气,一会我给你买糖吃。我问你,你爹妈在哪里?”
听到有糖吃,根儿马上移开了盯在小钱脸上的目光,将头转向萧晓白:“你真给我买糖吃?”
“肯定买,只要你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萧晓白感觉自己像骗小孩子的人贩子一般。
“我妈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胳膊流血了,夜里偷偷跑了。这几天我跟我爹天天去找她,找到了,我先跑回来了,我爹在后头劝呢。”
听了这句话,萧晓白知道自己并没有猜错,这一家人只不过是受伤而已,并没有人死亡。根儿说完就开始闹腾着要糖吃,萧晓白从兜里摸了半天,找到了一块巧克力给他。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一个黑瘦的农家老汉拉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回来了,萧晓白看了一下,女人的胳膊上包着一块破布,上面的血迹已经干了。
说明了来意,又留下了十元钱赔偿撬坏的锁,萧晓白三人收拾好一切出发了。他们要赶往下一个村子。
“萧哥,当时根儿那样拿刀要砍人的时候,你说的那些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要那样?”小钱一边开车,一边问道。他显然在回忆刚才那惊险的一刻。
“精神病人的思维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世界在他们的脑子中,很有可能是扭曲的。大幅度的动作,很有可能被他们当做是攻击性的表现,他们会进行还击。而目光的对视,也会引起某些精神病人的紧张,这种精神病人通常是有交流障碍的,目光的对视会引起他们的焦虑。笑也同样是一样的,他们会觉得你是在嘲笑他们,更多的,按照动物本能角度讲,动物露出牙齿,一般是威胁和进攻的前兆。所以,笑容在很多精神病人的眼中也是危险的代名词。”
“我当时只是按照我自己知道的常识,让大家不要乱动,乱看,乱笑,没有想太多。”
“萧哥,我觉得你懂得真多,不过你有时候又很傻。”小钱一本正经的凑了过来。
“傻?!怎么会这么觉得?”萧晓白一头雾水的问道。
“你觉得,谁在面对一个挥着菜刀的疯子时,能笑的出来?能笑出来,差不多也是疯子了。”小钱摇着头,故作惋惜道:“那么聪明的人,却是一个傻瓜。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智若愚?”
“臭小子,你皮痒了是不?”萧晓白跟他掐成一团。
闹了半天,两个人喘着粗气停了下来,小朱又插嘴了,“你当时怎么会想到他会喜欢玩藏猫猫?”
“我听老山说过,根儿在小时候并不疯,是长大了才疯的。这应该是一种遗传性精神病。他对自己小时候的一切应该是记忆很深刻的,因为每一个人童年的记忆,往往可以影响自己一生。作为一个精神有疾病的患者,他对童年正常生活的记忆,会是他主要的记忆之一。农村的小孩,藏猫猫是最常玩的一个游戏,我只是误打误撞,凑巧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而已。这些只是我的推测,毕竟我没有真正的研究过精神类疾病。”
说话间,小朱刹住了车:“大寺村到了。”
PS:类似遗传性精神疾病,我曾经见到过,我姐姐的一个初中同学,一个好好的女孩子,长到了二十多岁,精神就出了问题,她还能记得我姐姐和我,还能记得上学时的点点滴滴,还能背诵古诗和课文,但是对现在的记忆,却相当的混乱,逻辑根本无法讲通。发病时也是乱抓乱咬……让人很感慨。
我并没有研究过精神疾病,只是按照心理学的某些知识进行了以上章节中出现的推论,假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懂得这方面知识的人,多多指教。
手指煲汤 第十五章 一块泥巴
大寺村是一个相对上桥和下桥两个村子大很多的自然村,这里有近五六百户人家,为了便于管理,大寺村自己把村子分为了东队和西队。
这一次,单靠站在村口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人太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凑热闹,这个村子更多的人热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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