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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剑情花-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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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吧!” 

她用出奇温柔的声音说。 

午正,碧湘老店安静如恒。 

怡平的房门是敞开着的,在房内可看到外面的景物:走道、走廊、天井、廊口…… 

邻房没有住客,附近不见有店伙,似乎,整座店已经空了,死了,静得可怕。 

夏日炎炎,屋子里热流荡漾,人容易疲劳,疲劳就容易入睡。无事可为的人,偷懒睡睡午觉,也是一大享受。 

这时正是午睡的好时光,尤其是饮后的午睡,睡下去就不想起来。 

怡平坐在桌旁,面对着房门,可看到外面的景物,任何动静也逃不过他的目光。 

天都羽士大概不会来了,走狗们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带走。 

走狗宁可给他价值万金的金珠,不愿把小云飞交给他。这小霸王的身价,真高得吓人。这年头,买一个美丽的少女作妾作婢,百余两银子尽够了,最多二百两。 

奇怪,天井的地面,怎么凭空长出一株带有两张叶片的菊花。 

不,是花苞,菊花的花苞。看外表,苞大如茶杯,盛开时必定其大如饭碗。不错,是蟹爪黄。 

真是见了鬼了! 

夏天那来的菊花?紧硬的地面上,更不可能长出菊花,或者长任何花。 

天井,也有人叫小院子。 

在大户人家,有大院、前院、中院、东院、西院、后院……在居民众多房屋拥挤的地方为了采光、通风,就有天井的设置。 

在客店里,天井就是客人活动的地方,有些设有水井供客人用水,甚至洗澡,所以叫天井而不叫院子。 

也因为这地方通常是方形或长方形的,像是在房屋中间开了一座天窗,四方当然像井,天井两字十分传神。 

目光透过房门,可清楚地看到插在天井——或者是长在天井的那株菊花。 

怡平当然看到那株花,而且看得真切。 

他从怀中取出一些东西,吞下一些东西。 

人是好奇的,目光会本能地被奇怪的事物所吸引;除非他是瞎子,不然决不会放过出现的景物。 

怡平也不例外,他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朵菊花。 

怪事,菊花原来是活的。 

花苞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茁壮、浑圆。然后,慢慢地,外瓣开始外张。 

不久,含苞待放的菊花终于绽放,金黄色的爪瓣绽开,真是饭碗一般大。空间里,流动着淡淡的菊香,客房内也有清香飘入。 

从含苞到绽放。中间经过半刻或一刻时辰。注视久了,眼睛难免疲劳,再加上没有其他声响或事物引开注意力,疲劳之后便会昏昏欲睡。 

这时,正是午睡时光。 

怡平注视得太久了,兴趣索然,久久,双手放上了八仙桌,头往手臂上一搭,一阵倦意袭来,不片刻,便沉沉睡着了。 

日有所思,夜必有所梦;人作梦是极平常的事。据说,白痴不会作梦,只怕未必。 

日有所思,他所思的是小霸王,高嫣兰。 

哦!高嫣兰!那他第一眼所看到的、风华绝代的高嫣兰。 

人与人之间,见面的第一印象极为重要,第一眼你看某人不顺眼,以后即使有所改变,也改变不了多少恶劣印象,反之亦然。 

他第一眼便被高嫣兰的绝世风华所震撼,便无法把高嫣兰的音容笑貌从心底抹除。 

“高嫣兰……” 

他喃喃低呼。 

高嫣兰正裙袂飘飘,嫣然微笑着跨入房中,临凡仙子似的站在他面前。 

高贵、雍容、绮丽、矜持……那不沾人间烟火味,超尘绝俗的气质和风华,令他感到目眩神移,情难自己。 

几天没见到高嫣兰了,思慕之情可以想见的。 

在刀光剑影中,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午夜梦迥,他仍然想到高嫣兰;在幻觉中,自然也出现高嫣兰…… 

现在,高嫣兰终于出现了。 

他情意绵绵地低唤,正想伸手去接那双莹洁如玉的纤纤素手;因为高嫣兰己不再对他冷若冰霜,不再矜持,正绽开令他心动神移的嫣然微笑,向他伸出双手。 

中间隔了一张八仙桌,他必须站起来才能接住那双可爱的小手。 

但他无法站起来,站不起来。 

蓦地,房门内出现了公孙云长的身影,英俊、雄壮,有如玉树临风,傲视天苍的气概超尘拔俗。 

他伸出的手僵住了,情敌见面,即使不份外眼红,也不是滋味。 

公孙云长冷然到了桌旁,冷然注视着他,像是天神,而他却是小鬼。 

“这傻鸟在做什么?”公孙云长说话了。 

“他看到了他日夕思念的人,日夕思念的女人。”高嫣兰说,收回手,笑意更浓。 

“什么女人?” 

“高嫣兰。”高嫣兰说:“是不是天马行空的女儿?我不会听错,他咬宇很清楚。” 

“可能是。”公孙云长点头。 

“那丫头不错。” 

“可惜一直没把她弄到手,一而再碰上意外。本来。洞庭王有把握接到她的,等了两天却依然落空。” 

“你可以把他带走了。” 

高嫣兰退至一旁。 

“就这样带走?” 

“是呀!” 

“他会走?”公孙云长意似不信。 

“会的。你说他是傻鸟,他就是傻鸟。你叫他跳井,他也会毫不迟疑地爬上井栏。” 

“很容易嘛!你真了不起。” 

“夸奖夸奖。” 

“我把他带走了。” 

“请便!” 

“喂!傻鸟。” 

公孙云长向他嘲弄地叫:“跟我走,你这比白痴更糟的傻鸟。” 

他真像个傻鸟,目光迟滞,张大着嘴,伸着双手,真比白痴更糟。 

“咳!他怎么没有反应?”公孙云长讶然叫。 

高嫣兰一怔,伸手在他双目之前晃动几手,香喷喷温润腻滑的玉手,几乎擦过他的鼻尖。 

他丝纹不动,双目毫无眨动现象。 

“他大专情。” 

高嫣兰笑笑收回手说:“已经听不到旁人的指示。” 

“那……怎办?” 

“必须让高嫣兰指引他。” 

“要我变成高嫣兰?”公孙云长摆出拒绝的神态。 

“只好由我来带他了。”高嫣兰慨然地说。 

“那就谢啦!” 

“来啊!我们走,手牵手。” 

高嫣兰伸出一只手,媚笑如花,风情万种,说的话像唱歌,唱小调。 

高嫣兰没有这种恶形恶像,没有这种荡妇的风情。 

? 

他欣赏高嫣兰的绝代风华,超脱如仙的超凡气概,高嫣兰在他的心目中,绝不是别的人所能取代的。 

他的手移动了,移向高嫣兰。 

“这才对,站起来走。” 

高嫣兰握住了他的右手说:“看来,你可真是个专情的男人……哎……” 

高嫣兰惊呼一声,被他拉倒躺在膝上,左手叉住了咽喉,那高耸的酥胸矗立在他眼前。 

“嗤!” 

“啊……” 

高嫣兰发疯似的挣扎,叫声微弱含糊。 

“咦!”公孙云长讶然惊叫,抢进伸手抓人。 

噗一声响,撕破拉下的长裙像渔网,扑上了公孙云长的头脸,成了裙中之鱼。 

“嗤嗤……” 

裂帛响再起。 

公孙云长手忙脚乱,拉掉蒙住头面的破裙,大喝一声,一掌劈向他的耳门。 

他用来撕衣裙的右手向上伸,奇准地扣住劈来的巨掌,猛地一挥。 

他坐在中间,高嫣兰在他右首被他拉按在膝上。公孙云长在左面向他攻击,被他扣住了手掌。 

“砰!” 

公孙云长被拖起,飞过桌面,重重地摔掼在右壁上,反弹落地挣扎难起。 

他挺身坐起,将高嫣兰向外一推。 

“哎呀……” 

高嫣兰尖叫,双手掩胸,发狂般奔向内问。 

地下,破裂的罗衫、长裙、裘衣、里裤……七零八落,女人身上蔽体的衣裤该有的全有,仅缺少弓鞋裹脚布。这是说:高婿兰身上除了裹脚布和弓鞋,什么都没有了,难怪往内间躲。 

女人到了这种地步,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施展。 

“哈哈哈哈…… 

他狂笑:“销魂菊,你大概是刚到岳州,就冒冒失失来捉我,知己不知彼,失败自在意中。不过,你几乎成功了。我以为你菊中有迷魂药物,却没料到菊本身就有迷魂的作用,几乎着了你的道儿。我不知你身上还有些什么法宝,我怕你,剥光你,你就无所施其技了,我不信你敢出来大展魔功。 

“我发誓,我绝不放过你。” 

销魂菊在内间尖叫:“没有人胆敢用这种手段来戏弄我,没有人……” 

“总该有人用这种手段来戏弄你,我就是第一个!” 

他走向幻觉中误认的公孙云长,一把将人揪起:“阁下,你也变成了傻鸟?打起精神来,你贵姓大名呀?” 

“我……我戈胜……” 

那人的一身骨头似乎已被掼松了,无法打起精神站起来。 

“哦!翻天鹞子戈胜,杭州的杭州一公子,难怪我把你看成武林一公子了,这小小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 

“在……在下认栽。” 

“好吧!认栽就算了。你绰号叫鹞天鹅子,只能翻过一张桌面,绰号要改。” 

他放手,翻天鹞子重新跌倒:“硬的不来来软的,你们真勤快是不是?一点都不肯放松呢?我猜,武昌来的人已经到了。识时势,明利害,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在下只好躲你们!走也! 

说走便走,匆匆举步出房。 

隔邻的院子里有九幽客几个人,是派来监视的眼线,不可能逞强动武拦截,所以他并不在意。来硬的,这些人占不了便宜。 

脚步声杂查,廊口出现一群人,由店伙领着沿走廊而未,原来是有大批旅客落店。 

他站在房门口,不走了,喃喃地说:“他们真来了,何其愚蠢?” 

他认识一些人,对领先的那位脸圆圆、笑容满面、年纪花甲颇有气概的青袍人,不算陌生,虽然从未见过面,但一看后跟的人,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仁义寨万家生佛吴仕明,江湖朋友公认的武林领袖。 

共有二十余人之多,男女都有。 

这一院共有三排上房,二十余位男女旅客足以安顿。 

万家生佛住在左侧的一排乙字第二号房。在经过他的客房时,每个人都本能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人认识他。 

过去十年来,他随乃师灵怪邀游天下,多听多看少管闲事,当然没有任何高手名宿武林豪杰认识他,他却暗中留意某些人。 

这些人当然是白道英雄;万家生佛便是白道人物的代表,众所皆知的英雄豪杰。 

这两年来,万家生佛的领袖地位已摇摇欲坠。 

据说,船将沉,老鼠都会预先知道,逃得精光。万家生佛与拔山举鼎不时冲突,追随他的人死伤惨重,声威日堕,将近日落崦嵫。 

那些仍怀有侠义肝胆,敢与拔山举鼎拼骨的人,纷纷转投乾坤一剑公孙宙;因为公孙宙经常把拔山举鼎逼得手忙脚乱暴跳如雷,经常获得小胜。实力互相消长之下,万家生佛身边的人愈来愈少。人多人强,英雄是人捧出来的。事实上,乾坤一剑已取代了万家生佛的武林领导地位,再拖下去,要不了多久,万家生佛鞠躬下台,指日可待。 

总算不错,总算还有一些够朋友重义气的朋友,仍然死心塌地追随在万家生佛身边,同甘苦共患难,不肯离去,赴汤蹈火义不容辞。 

这局面能维持多久,谁也不敢预料。也许有那么一天,这些人也会像将沉了船的逃鼠,逃得精光大吉,转投乾坤一剑与拔山举鼎一众走狗周旋。 

现在,碧湘老店虽然是安全的,但也可能更为凶险,反抗走狗的主将在此落脚,任何凶险的事皆可能发生。 

总之,不发生冲突便罢,发生了,决不会是小冲突,而是大灾祸。 

他不走了,叫来店伙,买来一些衣裙,打发销魂菊带了翻天鹞子滚蛋。 

这些事,瞒不了有心人。 

有心人只看到他房中有美丽的女人走出去,而这女人不是泛泛女流,不幸的是,知道这鬼女人底细的人真不少。 

闭上房门,他留心外面的动静,坐在桌旁,颇为用心地察看到销魂菊遗留下来的那株怪菊花。 

是用一种奇特的怪纸制成的,制得巧夺天工、花托内盛了水,纸制的花瓣徐徐吸满之后,束成花蕊花苞,放在通风的地方或阳光下,花瓣的水份挥发,逐层干燥,也就逐渐绽放,构成一幅奇妙的图案,令人注视久了,即发出催眠(离魂)作用。如果要加强效果,花蕊中可置放迷魂药物,双管齐下,威力倍增,触及花朵非倒不可。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他总算获得一次宝贵的经验,那就是:不要对奇异的事物好奇,也不要对不明的事物掉以轻心。 

外面有人来来往往,人声此起被落。旅客落店,这是正常的现象。 

久久,他听到了熟悉的语音,熟悉得令他心跳加剧,令他心中暗惊。 

“老天爷!这白痴害人不浅。” 

他悚然自语:“高嫣兰,你万花山庄终于被拉下水了,哀哉!” 

来拜会万家生佛的人,赫然是公孙云长和高嫣兰。两人冲破封锁线回到城内;得到万家生佛抵达的消息,便相偕前来拜会。 

乙字一排客房,全由侠义英雄们包下了,中间有一座小小会客室,作为旅客接见外客的活动处所。 

通常,女客是禁止在客房接见外宾的,只能在会客室相见。 

会客室中,侠义英雄们济济一堂。 

公孙云长是武林后起之秀中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与万家生佛保有良好的友谊,与其他的人更是道义之友。 

高嫣兰也不算陌生人,在座的人中,就有不少是眼看着她长大的武林前辈,与她老爹天马行空高骏交情不薄。 

万家生佛也秘密派有先遣人员,和追综侦查走狗动静的眼线,对岳州的情势略有概念,但不够深入。 

公孙云长花了不少工夫,将到达岳州后所发生的变故—一说了,等于是为万家生佛提供最可靠的消息。当然,他把自己灵智大开、武功突进的事隐下了。 

有关姓卓的神秘少女与快活刀,逼公孙云长两人夜袭杨家的事,万家生佛大感诧异。其他高手名宿,也猜不透神秘少女的来历。 

坐在万家生佛下首的一位长了一张朴实面孔,留了山羊胡的人,在引见自称姓何名方,一位藉籍无名的小武师,默默地听完诸人的意见,便以平静的口吻说:“其实,有人向走狗们袭击,不足为奇,天下问恨透了狗官,仇视助纣为虐的走狗,意在向他们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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