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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王朝-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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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屁股先坐床上去:“那我是托你的福,我那点办案经费,只够住小旅馆的。”
马南很认真地在房间里巡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角落。
“那人为我买了车票,还预订了房间,除了这样可以随时掌握我的行踪,还方便他随时向我传递信息。我想,这房间里一定有他留下的东西,那东西可以告诉我下一步要怎么做。”马南说。
秦歌立刻点头,也站起来四处查看。
房间并不大,里面的东西也有限,所以没过多久,马南就听到秦歌叫一声,他回头时,看到秦歌正站在小冰箱前,将一个塑料瓶抓在手中。
马南凑过去,和秦歌一道仔细端详那瓶子。
塑料瓶显然是个饮料瓶,但外面栏腰处包装已被撕去,换了一张白纸粘在上面,那纸上还有钢笔画出的图案。稍微旋转,便能看到那图案又是一幅中国传统图案,乍一看跟怡景花园凶案现场那张拓片上的图案有点像,上面都有一个鸟身人面的天神,只是这瓶子上的天神长着一对大翅膀,耳朵上挂着两条小蛇,足下踏的也是两条小蛇。
“风神禺强。”马南脱口而出。
秦歌愣了一下,面上现出些挺无奈的表情:“上回出现的是木神,这回又跑出来一风神,我怎么听着就头晕。这到底是现实社会,还是神话世界了。”
马南凝眉,显然也猜度不透凶手想通过这些神话人物告诉他些什么。
“你上回给我列出来五帝和他们的佐臣,我记得里头好像没这个什么风神。”秦歌回忆,然后肯定地说,“五帝的佐臣是金神木神水神火神和土神。”
马南点头,目光还停留在那风神图案上:“禺强就是水神,他还有个名字叫做玄冥,水神玄冥其实就是风神兼海神的禺强。”
秦歌哈哈一声:“原来那会儿就有兼职了。”
“这禺强是黄帝的嫡孙,当他以风神的面目出现时,就是这样一个人面鸟身的模样,生着一对大翅,耳朵上挂着两条青蛇,脚下也踩着两条青蛇。传说当他扇动翅膀的时候,便会刮起巨风,风里面带着大量的疫疠和病毒,人被这巨风刮到,便会生疮害病,甚至会失去生命。当这禺强以海神的面目出现时,他的样子就变得和善许多,就像鲮鱼那样,是鱼的身子,有手有足,驾了两条龙。”
“为什么会是鱼的身子?”秦歌随口问。
“因为他本来就是北方大海里的一条鱼,叫做‘鲲’,其实就是鲸鱼。庄子《逍遥游》里说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鹏,鹏之背不知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马南接着解释道:“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这条叫做鲲的鲸鱼实在太大了,简直就不知道大到好几千里。忽而他摇身一变,变成了鸟,鸟名就叫做‘鹏’,这大鹏大到什么程度呢,单拿它的背来说,就不知道有几千里长。他愤怒起来,朝天一飞,两只黑色的翅膀,就好像垂在天边的乌云。”
秦歌听着有趣,自语道:“原来那大鹏鸟就是这位风神兼海神的禺强。”
马南这时将瓶子拿过来,很快发现瓶子里并不是空的,里面还塞着一个小纸卷。旋开瓶盖,将纸卷倒出来。展开后,不仅秦歌,就连马南看了都有点头晕。
那小纸条上是一组英语字母:
PCWDOJQQCOTC
马南并不惧怕这些密码游戏,如果换作平时,他一定还会对此兴致盈然。但现在身在异地,即将面对另一桩谋杀,偏偏那凶手在这时还要跟他玩密码游戏,着实让他有些哭笑不得。他把纸条拿在手中,冲着秦歌露出非常无奈的神情。
“看来,这个房间不是那么容易住的。”他说。
秦歌仰面朝天把自己摔到床上去:“这种事别找我,找我也没用,还是你自己琢磨去吧。”
马南也仰面躺到床上,把那张纸条举在眼前,上面的字母让他有点无法下手,但他知道,解开这段密文,肯定就能知道另一起凶杀案的具体发生地。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凶手为什么要由他来发现凶杀案,也不知道那些凶杀案跟他要找的人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却知道,自己必须顺着这些凶杀案走下去——天空中陨落的五颗星辰将指引你的方向,去往归墟寻找失落的贷舆与员峤——想到也许在某一天的早晨,他只要轻轻推开一扇门,就能见到美丽的女人和可爱的孩子。她们从曾经失落的世界中来,带着他这一生最大的福音。
马南眼睛渐渐湿润了,他期盼那样一天的到来,甚至在现在想起时,都忍不住要心跳加快。
但现在,他必须把精神集中到面前的这张纸片上,上面的字母是把钥匙,虽然这把钥匙打开的门背后,或者还有很多道门,但是,进入这道门,至少,他便离他要找的人近了一步。
蓦然间,他心思一动,想到了那四句话的前面两句。他立刻坐了起来,转头看边上一动不动的秦歌,眼睛里瞬间涌上些光亮来。
他知道自己或许已经找到了这段密文的密钥。
第18章
对于这一次的行动,他大惑不解,本来挺简单的事情,现在显然变得复杂了。
“你必须当着马南的面,开始水杀行动。”
这是他接到的命令。水杀是他这次出门要做的五件事中的一件,其它四件分别是木杀、金杀、火杀和土杀。木杀他已经完成了,用一根削尖的木棍刺进了雷宇的咽喉。那件事做得干净利落。本来他在行动前,就已经知道那个叫雷宇的男人身手矫健,力大过人,但他根本没把雷宇放在眼里,这才在两人交手之初,被雷宇一刀刺中。幸亏他在黑暗中凭着本能闪避,那一刀只浅浅刺中腰际,并无大碍,他亦在随后的一击中,让雷宇走向了死亡。
他跟雷宇素不相识,出手却毫不留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喜欢那种死亡的感觉。
他痛恨死亡,源于很多年前那次躲在黑暗里,父母的鲜血在他尚未觉察时飞溅而出,那浓浓的血色从此便成了他的世界里永远不能抹去的颜色。他的血管里开始流淌仇恨的血液,死亡便成为他成长过程中不断要想起的一件事。
十四岁那年,他的名字变成了郁垒,制造死亡便成了他神圣的使命。
在这次行动之前,他还根本没有杀人的经验,但长期的锻炼与等待,让他在第一次杀人时,便显露了他作为一个优秀杀手的天赋。当鲜血顺着木棍流淌下来,当那个叫雷宇的男人死亡的瞬间眼睛里流露出惊诧和痛苦,他的手仍然稳如磐石,内心没有一丝不安或者恐慌。
木杀行动完全成功。
“你必须把马南带到上海,然后当着他的面,开始水杀行动。”电话里那个熟悉而亲切的声音说。即使说到杀人,那声音仍然让他觉得慈祥而温暖,他知道自己必须完全按照电话里的声音去做,只有那样,他才能最终找到自己的仇人。
带马南去上海本来是件挺简单的事,但是,电话里的人却必须考验马南的智慧是否能够完成最终的使命。留下线索等待他去破解,那只是些考验他的小伎俩,如果他连这些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根本不值得信任。还有,这种智慧的比拼足可以激起马南的好奇心,他必定会跟随这些线索与密码,与他一道完成这整个计划。
可是,郁垒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当着马南的面开始水杀行动。
不明白归不明白,但他还得严格按照要求去做。
马南已经到了上海,他躲在暗处,看到那个安徽小姑娘把房卡递到了他的手中。那时,他心里觉得异常愤怒,因为他在马南的身边,还看到了另外一个人——那是个警察。而他之前,曾经警告过马南,不要和警察搅在一起。
当着马南的面开始水杀行动,他并不觉得有多困难,但现在马南身边多了一个警察,这就多少让他有些顾忌了。他并不惧怕跟一个警察交手,但却怕因为这警察影响整个计划。
马南与那警察已经住进了他留下的房间,他们很快就会在冰箱里发现那个塑料瓶以及里面的纸卷,凭着马南的智慧,解开密码应该不会很久。也就是说,行动已经开始,他根本没有过多的时间来考虑那个警察,如果让马南提前找到他下手的目标,那么,整个行动都会受到影响,至少,后面的计划都要随之更改。
他已经没有了选择,他要当着马南和一个警察的面,制造一起死亡事件。
他感到了压力。压力居然让他有兴奋的感觉。
现在,他必须严格监视马南的动态,这样,才能在他到达目标身边时,抢先发动,当着他的面发动水杀行动。
监视马南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他只要坐在宾馆大厅一侧的咖啡厅里,便能观察到每个进出宾馆的人。现代城市里监视一个人实在太简单了,正常人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会被监视,即使你跟踪得大模大样,也不会被他们察觉。城市里的人太多了,每个人都在冷漠地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谁都不会关心自己以外的人或者事情。
他在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好多年,但仍然不能习惯城市的生活。他决定这次行动结束之后,当仇人的鲜血染红他的身体,他一定要离开城市回到家乡。
他为了仇恨离开生养他的村落,已经在城市里潜伏隐忍了好多年。
那连空气里都飘荡着自然气息的山村,让他每次回想起来,心里都会生出暖暖的感觉。那里有他亲切的族人,那里才真正是他的世界。
咖啡厅里的他想到家乡时神思恍惚了一下,接着,便看到马南和那个警察正从电梯里走出来,在他们边上,还多了一个女人。那警察和那女人说了些什么,那女人便很矜持地笑。
他的眉头皱起,不知道这件事里怎么又多了一个女人。
“你找谁?”
听见敲门声,秦歌警觉地示意马南别动,他轻轻走到门边,一只手伸到腋下,然后慢慢将门拉开一道缝,看见外面站着一个身着黑色职业装的女人后,这才把门打开。
“请问马南是住这里吗?”职业装女人问。
“我当然在这里。”马南走到秦歌后面,脸上带着些笑意。
“她就是我早上跟你说过的秦编辑。”马南介绍道,“她也是我上本书的策划编辑,上回我们通电话,她让我到上海一定打电话给她。”
见是熟人,秦歌放下心来。但他心里还有些嘀咕,不知道马南这会儿怎么还有心思约女编辑来见面。
这位女编辑性格挺开朗,坐下没多久,就跟马南谈笑风生了。秦歌坐边上听了会儿,他们说的都是出版的事,他没什么兴趣,正觉得有些无聊的时候,秦编辑站了起来:“天到晌午了,咱们出去吃饭吧。”
秦歌正想推辞,马南却毫不客气:“我们来回上海也不容易,就让你尽回地主之谊。”
秦歌使眼色给马南,但他却假装没看见,秦歌无奈,只得跟在马南后面出门。这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钟,太阳白晃晃地悬在头顶,整个城市像个大蒸笼,天上地下一块儿冒着热气,像是不把人烤熟誓不罢休。刚从宾馆里出来,三人身上就出了层薄汗,赶快上了候在一边的出租车,这才稍微觉得舒服点。
“城市越大热岛效应越厉害。”马南感叹,“越是大城市,穷人的日子越没法过。”
“其实哪里都一样,跟热岛效应没关系。中国是个物质信仰的国家,特别是这几年,物质成了人们生活里最重要的东西,只要你有钱,在哪里都能生活得很舒服,相反,没钱待在哪儿日子都不会好过。”那位秦编辑说
说着话,出租车停在了一个酒店门口。
酒店里空调开得挺足,三人坐下,马南将点菜的任务交给了秦编辑。秦编辑也不客气,点了几样交给服务生。很快,冷菜先上来,啤酒打开,三人举杯。
“上海确实是个好地方,来了就不想回去。”马南说,“可一旦回去了,又觉得其实在哪儿都一样。小城市的优点就是活得随心所欲。比如说喝啤酒,在我们那儿就算两个人喝,也会让服务员先搬一箱过来,喝多少算多少,剩下的买单时会自动扣除。”
秦编辑看看桌上的两瓶啤酒,笑道:“看来我得给你俩搬一箱来。”
边上的秦歌赶忙摆手。
秦编辑接着说:“在不同城市生活,必然会有许多习惯上的差异。当你日常的习惯被打破,就会觉得不舒服,所以也会在潜意识里,对这个城市生出诸多挑剔。”
马南点头,但显然不愿意放弃跟秦编辑拌嘴的机会:“我前几天在网上看了篇文章,提到上海的东方明珠塔。说这个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高塔,跟法国的埃菲尔铁塔有得一拼。都是两座缺少阳刚气的城市,又都建造了一个非常男性化的建筑作为城市标志。”
秦编辑不动声色地。说:“我想这篇文章发在论坛里,必定会引得板砖横飞。”
马南微笑:“没错,论坛里但凡出现地域帖,必定会有一场口水仗。”
秦编辑也笑:“别忘了你现在身在上海,如果你发表谬论,我只要吆喝一声,说不定像论坛里一样,会有无数板砖飞过来。”
马南再笑笑,站起来:“我没忘,可能有点糊涂。你们俩先聊,我去清醒一会儿。”
边上的秦歌怔一下,刚想说什么,马南先拦住走过身边的一个服务生,低声问洗手间在哪儿,然后慢慢顺着服务生手指的方向下去了。
“刚才听马南说你是警察,马南小说里写的那人就是你吧?”秦编辑问。
秦歌目光还盯着马南的背影,随口应一声:“那没我什么事,认识马南之前,他就开始写小说了。”
“那你这趟跟马南来上海,是旅游还是公干?”
“大热天要旅游也不来上海呀。”秦歌看着马南拐个弯没影了,这才回过身来专心跟这位秦编辑说话。
那边的马南拐入一个走廊,并没有走进边上的洗手间,而是径自走下去,没走多远,走廊前头现出两条道来,他轻车熟路地向左边走去,没多一会儿,就到了厨房。
厨房后面是一个院子,从院子里出来,马南站在了一条小街上。
为了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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