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咒红唇-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很容易的就用手中的匕首插进窗户缝隙里,慢慢的把窗户上的插销拨开。我极其小心的把窗户推开,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她的里屋里,柔和的灯光中散漫着很轻柔的音乐,是她最喜欢听的邓丽君那甜美的歌声。这歌声,正好掩盖了窗户被推开时所发出的极其轻微的擦擦声,一直到我站在了里屋那柔软的鹅黄|色棉纱门帘外面,我才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知道她一定在这时候吓的身子陡然一僵,然后我听见她慌乱的跑过去把电脑里面的音乐声关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倾听。我又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听见里面桌椅被她那战栗的双手摇晃的发抖,她颤抖着声音问道:“谁?谁在外面?”

                                  我没有吭声。我挪开脚步躲在一边。她侧耳倾听了一会,没有任何声音。我听见她的棉拖鞋迟疑的踩在地板上朝门口犹犹豫豫的走过来,一只白皙的纤长的手指很小心的掀开门帘,那张我曾经仔细端详过无数次的美丽脸庞从门帘的缝隙中战战兢兢的望向黑漆漆的外屋。

                                  就在这个时候,我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浸透了药水的手绢朝她的嘴上捂过去,同时冲上去紧紧的钳制住她的双臂……

                                  人才是最脆弱的动物。人们早已经丧失了原始的防御本能,其实杀人的人未必有多么强大,被杀的人也未必能有多么弱小,只不过,最终的战败者,最先在心理上输给了对方,因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遇对方的主动出击而首先输了气势,然后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定义为必输的一方。其实他们不知道,往往隐藏在黑暗中的凶手,才是最害怕阳光和暴力的。

                                  时间掐算的刚刚好,当我把他也带到她那间屋子里,让她和他并排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渐渐苏醒过来。他睁开了眼睛,迷茫的眼神很快有了焦距。当他一旦想起来刚才所发生的

                                  一切,就立刻想站起来。但是他站不起来,他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他仿佛失去了自己的身体,只有大脑还强烈的活动着,他的手,他的脚,他的嘴,他的耳朵都去哪里了?

                                  我得意的望着他慌乱的蠕动着的,试图吐出一字半句的嘴唇。他的嘴唇真的很薄,像两片薄薄的刀子一样透着无情。我很想问问他,如果他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他会为了她牺牲自己吗?我甚至都能确定他的答案,我从来不相信能在这种生死关头把这仅有的一次生的机会让给别人。我多想让她亲耳听见那个会让她肝胆俱碎的残忍的答案,但是,她永远没有机会了,在我离开之前,我是不会让她睁开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的。我要做的,就是让他在自己最后清醒的时刻,睁着恐惧的双眼亲眼看着死神怎么样一步一步走向自己,而自己却没有任何办法逃避,甚至都不能发出一句恐惧的呐喊!

                                  一对幽怨的地下情人,因为感情的破裂,女人用一杯鲜红的毒酒杀死了她的情人,然后自杀未遂。当警察接到一个女人惊慌失措的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发现一个男人死在女人那张温馨的床上,面色青紫,而那女人,裹着沾满鲜血的鹅黄|色睡衣吓傻了一般钻在床角上,鲜红的血到处都是,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道,那血液还在不停的从女人纤白的手腕上流出来,染红了整个世界!最显眼的,就是四面雪白的墙壁上都用鲜血写满了触目惊心的大字:爱你,所以杀死你!

                                  当警察从地上拣起满是女人和男人指纹的还残留着毒药的高脚酒杯时,当警察看见锁的很严实的门和窗户时,当警察在找不出第三个人曾经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时,我相信他们没有理由不把你带走。

                                  当然,他们也可能会质疑,为什么你没有跟他一起喝毒酒自杀,而是选择了割腕这种血腥的疼痛的,类似于自残的方式,但他们也仅仅只能猜测而已。女人本来就是难以琢磨的动物,一个女人,本来是想跟背叛她的情人一起哀怨的死去,却因为无比清醒的神志而最终没能抵挡住死亡的恐惧,报警拣回了自己的性命。我知道,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有无数的街头小报在醒目的版面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刊登着这桩令人们在茶余饭后兴致勃勃的精心咀嚼着的血腥事件。

                                  在这个敷衍的烦躁的年代,又有谁会去有时间有耐心去追寻那窗户插销上轻微的新鲜划痕和铁门锁眼里那些细微的金属碎屑呢(那是我偷偷用她的钥匙配制的新钥匙开门锁门时留下的,当然,我一共配了两把,另一把就挂在那把旧钥匙旁边,放在她一贯放钥匙的抽屉里,我也用它在铁门的锁眼里插过。即使那些笨蛋警察发现了锁眼里细微的新鲜金属碎屑,也不会轻易的起什么疑问)?又有谁会注意在鲜血浸透的地板上和外面无数人践踏的街道上,曾经有一双被厚实的棉絮包裹起来的脚踩在上面的痕迹呢……而一个吓傻了的女人,神志偏执混乱到杀人地步的女人,她所说的话,她所承认和否认的东西,不知道在人们的眼中能保留几成可怜的可信度。

                  一个很世俗的悲情故事,一个只不过在警察局无数个悬案中增添了微不足道的一笔的案子。世界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人,世界上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失去生命,除了他自己的亲人,又有谁在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内还能想起来这个世界上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呢?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世界从来都是这样的。

                                  女人,无论你今后在哪里,你都将会在你余下的人生中,背负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噩梦,你将会受尽这残酷噩梦的折磨!这就是你应该受到的惩罚! 
第二十七章 真实还是谎言?          苏琪说的话可靠不可靠?不知道。董胜觉得,从苏琪的叙述听起来,条理清晰,修辞形象,并不像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当然也不排除她后来出来打工,阅历丰富了,可能也会懂的多一些,再加上像她所说的,自己一直喜欢看书,由此提高了文化水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是啊,似乎她也并没有说谎的理由,尽管她这种强烈的有点神经质的好奇心实在是有点超出常理。不过也不奇怪,其实人人都有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不会表现出来,或者只是在暗中窥探,外人并不知道。如果不是梅雨失踪了,又有谁会知道苏琪的这种近乎于荒唐的行为呢?

          苏琪时不时的喝一小口凉茶,润润因说话太多而干燥地连那劣质唇膏都已经褪色的嘴唇。苏琪闪着眼睛看看董胜和王华:“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认为我有任何嫌疑,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我自己心里很明白,即使你们不来找我,我也已经准备去找你们了,我必须把我所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这样才是对我自己最大的保护。我也不知道何建有没有跟你们说过我的事,我认识他的时间还短,说实话我并是不是很相信他。我在外面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上过当受过骗,对人早就已经产生了一种很强的防备心理,我是永远不会轻易相信一个人的。当然,我完全相信你们,因为你们是警察。”

          董胜含义不明的点了点头,不知道是赞同她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想法,还是赞同她这么相信警察。

          然而说了这么半天,苏琪一点都没有提及董胜他们两个此次来找苏琪的真正目标-那个奇怪的娃娃。那么照这样看来,那娃娃根本就没有引起苏琪的任何注意?难道这娃娃的出现真的只是一个巧合?一个碰巧在梅雨失踪的当天出现在她的背包里,稍后出现在何建和苏琪手里,傍晚又出现在苗灿手里的巧合?

          董胜想到这里,不动声色的问道:“好象梅雨失踪那天,你和何建去医院探望她的时候,手里都拿着一个漂亮的娃娃是不是?那娃娃现在在哪?能给我看看吗?”

          “娃娃?”苏琪惊奇的瞪起了眼睛,不明白董胜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提起了娃娃,“你怎么知道的?娃娃……跟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吗?”

          “哦不,”董胜微笑着轻轻摆摆手,“梅雨失踪那天我碰巧在医院里,见过你一面,只是你没有注意到我。那时候我看见你和何建了,你们手里都拿着一个很漂亮的娃娃。我的小女儿很喜欢娃娃,我只是突然想起来了,顺便问一句,好买给我的女儿玩。”

          “这样啊。”苏琪点点头表示了解了,“那天正好我一个老家的朋友来我家玩,我把我那个娃娃送给她带回湖南给她孩子玩了。这样,你要是想买的话,改天我去商业街那边给你买一个回来。”

          “这样啊。”董胜有些失望,“那何建要那娃娃有什么用啊?”

          “他啊?他说要买回去寄给他老家的小侄女,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娃娃,实在有点爱不释手,一定要买给他的小侄女。本来那天我是买了两个的,见他很喜欢,就送了他一个。”苏琪解释着。

          这么说来,除了何建手里的娃娃,所有在董胜视野里出现过的娃娃,都在短时间内很巧合的以各种各样看似很合理很不值得产生任何怀疑的原因消失了。这个是不是也仅仅只是巧合?

          那么下一步怎么办呢?所有涉案的人都已经接触过了,包括这个苏琪。从苏琪的口中得知这些情况,纯粹属于意外。照苏琪的叙述,本案的受害者梅雨,本身竟然也成了一个难解的谜。那么这娃娃在着案件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角色?似乎它无处不在,而又处处不在。目前如果继续追踪,只能去找唯一一个还拥有娃娃的人,那就是何建,目前来看嫌疑越来越大的何建。

          告别苏琪,从茶馆出来,王华不确定的问董胜:“我们是不是要找何建?”

          董胜并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了看头顶蔚蓝的天空,不动声色的反问王华:“你对这件案子怎么看?”

          王华早已经在心里形成了自己的意见,这时听见董胜问他,有些兴奋的说道:“董哥,我看这个何建和韩竹身上的疑点都太多了!”

          “是吗?”董胜很感兴趣的转过头,盯着王华年轻的脸庞,“那么你倒说说看,究竟有什么疑点?你应该明白,怀疑一个人是需要有证据的。”

          王华立刻流利的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出:“何建有作案时间。在医院里有十几分钟的时间,韩竹他们几个出去烧娃娃,雷聪等三个女生也走了,那时候他单独跟梅雨在一起。他完全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伙同另一个人假装护士把梅雨弄出医院。而且照他说的话听起来,从梅雨不见的那一刻起,他就断定梅雨是失踪了,并且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果按照平常人的思维,是不太可能会想到这方面的。而韩竹就更奇怪了,我不相信真的有人能预见到凶杀案的发生,还一次次的都应验了,这只能哄三岁小孩而已……”王华越说越觉得自己是正确的,他有些得意的看着董胜,期望能够在董胜平静的脸上看出些许的赞许来。而董胜只是浅浅的笑了一下,等王华说完了,董胜才漫不经心的问他:“那么两个人的作案动机呢?”

          王华显然忽略了这最重要的一点,被董胜问住了,愣在那里。

          董胜毫不留情的继续说:“你所能想到的这些,连石秀都想到了。看问题不能光看表面,尤其是在复杂的案件中,表面的东西往往会引诱你在破案当中走向歧途。”

          王华不由脸红了,幸亏董胜并没有看他,只是望着滚滚的人流说道:“走吧,我们现在就去找何建。一会在同何建的谈话中,你要紧密注意一些细节: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无意识的动作,一句看似毫无用处的话,都有可能成为排除或者确定他嫌疑的有力证据。”

          王华用力的点点头,跟上董胜稳定的步伐,两个人穿过车水马龙的道路,朝着不远处的医学院走过去。

          当两个人路过医学院旁边那个陵园的时候,董胜有意停下了脚步,站在陵园的门口,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地形。陵园一进门就是一层高高的石头堆砌成的台阶,两旁坡路上排列着整齐的苍松翠柏。星星点缀着小花的浓密草丛中,掩盖着隐约可见的块块墓碑,就像是列队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样,僵直而安静。有些墓碑前面,放着鲜艳的或者枯萎的花束,无声的祭奠着另一个世界的灵魂。已经可以看见秋天的影子,繁茂的荒草有些枯萎的迹象,偶尔有些不知疲倦的长尾巴喜鹊聒噪着在松树上跳跃着,间或还有一些松鼠机灵的一闪而过。

          董胜默默的站了一会,才抬脚朝陵园中走去。陵园高高的铁栅栏门半开半掩着,董胜轻轻的挤进去,门右边看守陵园的老大爷早已经看见了这两个警察,这时候忙从门房中走出来,招呼董胜他们两个:“警察同志,有什么事吗?”

          “大爷!”董胜指指陵园里,“我想去里面看看行不行?”

          “怎么?里面发生什么案子了吗?我怎么不知道?”老大爷虽然年龄大了,但是看起来身体很健壮,牙齿坚固,双眼炯炯有神。

          “没什么事。”董胜笑着说,“我就是想进去找一个人的墓碑。”

          “哦!”大爷点点头,“你想找谁的墓碑?这里的每一个人我都很熟悉。我已经在这里看守了二十多年了。”

          “有个叫韩竹的墓碑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