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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爱穿破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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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差不多也差不多——跟秦娟娟掰得差不多;说差很多也是差很多——跟事实相差很多,就看听的人怎么想了。
  “原来如此!”紫夫人有点吃惊,没想到他们场主的妹妹也被强奸,还怀了孩子,难怪他不在意。“但我们萝衣对马场的工作虽然十分熟悉,女红中馈可是一窍不通的。”
  “不要紧,我们有负责家务的人。”
  “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们还是得先问问萝衣的意思。”
  “那当然、那当然,不过容我再补一句,倘若三姑娘愿意允下这桩婚事,我们老大愿意送上两匹纯种汗血马作为聘礼,”孟羽笑嘻嘻的在鱼钩上挂上香甜美味的诱饵。“一牝一牡,你们可以自己繁殖喔!”
  紫老爷差点昏倒。“两……两匹?!”
  孟羽笑咪咪的点头。“我们马场可不只几匹纯种汗血马,而是有好几十匹,两匹不算什么。当然,其他品种的良驹也不少,倘若紫老爷喜欢的话,也可以把母马送到我们那儿配种。”
  紫老爷怔了会儿,忽地迫不及待的猛推紫夫人,那只手还在微微发抖呢!
  “去,快去问问萝衣的意思如何!”
  紫月马场的马向来是作为驿马,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好马,倘若能拥有两匹汗血马,他们就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好马,紫月马场就不再是普通马场了!
  “萝衣要是不肯呢?”
  “想办法说服她呀!”
  令人意外的是,不需要花费半点功夫去说服,紫萝衣一口就答应了。
  老实说,她并不想嫁,才刚被人强行睡去处子身,又急著请第二个男人“品尝”她的滋味,这股子怒气、火气、窝囊气,就别提有多旺盛了!
  可是只要她一天不嫁出去,大家就会不断追问她,到底是谁玷污了她?
  她自然会保持沉默到底,但倘若哪一天她不小心说溜了嘴怎么办?甚至说梦话时透露了出去,这也不是不可能,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她可不想连累一家人到地狱里去相亲相爱,听说那里并不怎么好玩。
  再说,能嫁到北方去,她要找那个厉阎王算帐也比较方便,更不必担心会被爹娘和兄弟姐妹们知道,不然他们一定会直愣愣的找上门去讨公道。
  他们的武功是不弱,但要对上厉阎王,随便打个呵欠就够打发他们了。
  “好,我答应,就嫁吧!”因此,她很干脆的同意了。
  于是紫家又开始筹办婚事了,由于双方都担心拖久了会出差错,因此决议一个月之内就成亲,虽然紧迫了点,幸好嫁妆都是早先准备好的,只要再整理一下就行了,还是赶得及的。
  “奇怪,都订亲了,对方为何还不来拜见未来的岳父呢?”
  紫晨衣和紫醒衣又回娘家来帮紫萝衣整理嫁妆,忙碌中,反正嘴巴闲著也是闲著,便随口闲聊起来。
  “听说他上京里去谈一笔大生意,一时赶不回来,说好成亲后会找时间专程来一趟向爹赔罪。”说著,紫晨衣将整个上半身探进大衣柜里。“那不重要,只要赶得及迎亲就行了,想看他,那时候就可以瞧见啦!”
  “没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紫醒衣朝紫萝衣斜睨过去。“三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说出到底是谁对你做那种事呢?”
  又来了!
  紫萝衣呻吟著装作没听见,始终保持最高档的静悄悄,不吭声就是不吭声。
  紫醒衣淡淡一哂。“其实就算你不说,我也猜想得到,有那份能耐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你从马场挟持到客栈去,身手定然相当高,你是担心我们去找他讨公道时会吃亏吧?”
  何止相当高,根本是吓人的厉害!
  紫萝衣差点脱口而出,幸好舌头绕一圈及时打住,暗叹侥幸之余,更觉得自己决定嫁到北方去是最正确的抉择,不然她早晚会说溜嘴,然后老爹、老娘就会意气风发地吆喝一家人上北方去干架。
  开什么玩笑,对方是厉阎王耶!
  还记得当她被挟持飞向客栈时,虽然被点了穴道不能动,但她可以感觉得出来,那已经不能算是轻功,而是腾云驾雾、驭风飞翔,又似流星飞逝、疾雷电闪,就在那一刻,她才明白厉阎王到底有多厉害,他又凭什么雄霸北六省。
  想要找他讨公道,可以,先把后事交代好再说!
  “不过最教人纳闷的是,那人为何要对三妹做这种事呢?”紫醒衣疑惑地喃喃道。
  没错,就这话,他为什么要对她做这种事?
  紫萝衣最感困惑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可以的话,当时她一定会问个清楚,可惜那时她被点住哑穴,别说问话,她连打喷嚏都打不出声音来。
  “就算三妹哪里得罪了他,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来报复呀!”紫醒衣又说。
  她也是这么想,多半是她在无意中得罪了他,即使如此,用这种方法来报复她也实在太卑鄙、太下流了!
  紫萝衣暗暗咬牙切齿,不敢光明正大的骂出来,只好在心里干倒那家伙。
  总之,等她嫁到擎北马场后,第一个就要先探听厉阎王住在哪里,再想办法去找到他,然后,她要问个一清二楚,他为何要对她做那种事,又说以牙还牙,又说她自作自受,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强奸了谁?
  盛大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的来到紫家,紫家老爷和夫人都对未来女婿感到很满意,特别是紫家兄弟姐妹,他们都知道紫萝衣会喜欢的是什么样的男人,而擎北马场的场主,恰恰好正是她会中意的型。
  一个高大英伟,拥有十足男性气魄的男人。
  唯独紫萝衣自己始终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嫁给大猩猩或大黄牛,因为她的盖头巾已蒙上,谁也瞧不见了,想从花轿里偷看,偏偏新郎总是走在队伍最前方,她只好忍下一肚子好奇,继续躲在花轿里数头发。
  是什么样的男人竟不在乎老婆已是破鞋?
  直至迎亲队伍回到擎北马场,新人拜过天地后,新娘被送入洞房内,新郎掀起她的盖头巾……
  “你?!”她狂怒的大吼,两粒瞳孔两朵熊熊怒火。“竟然是你!”
  “紫姑娘,请听我解释……”
  “狗屁,没什么好解释的!”
  “紫姑娘……”
  “纳命来吧!”
  第三章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紫萝衣喃喃道。“我还以为北方姓厉的特别多呢,原来你们是同一个人!”
  “我们?”厉千魂有点困惑。
  “厉阎王啊!”
  “原来你早知道我是谁了!”厉千魂更意外了。“那你为何没来找我算帐?”
  “是想啊,可是……”紫萝衣叹气。“我可不想拖累家人,厉阎王耶,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我们一家人全干翻了,谁敢惹你呀!”
  厉千魂默然无语,她没来干翻他已是邀天之幸了,他哪敢去干翻他们全家!
  紫萝衣斜眼瞥向他。“喂,是不是该解开我的穴道了?”
  厉千魂迟疑一下。“你不会再动剑了?”
  紫萝衣咧咧嘴。“暂时。”
  暂时?
  厉千魂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解开了她的穴道,紫萝衣松了口气,先挺身活动一下筋骨,再环起双臂抱胸,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继续用斜眼看他,那模样,活脱脱就是男人的姿态。
  “我还真是没想到,厉阎王竟是擎北马场场主呢!”
  “我们原是游走于关外的马帮,由于战祸频仍,我祖父才带著手下迁回关内来安家立业。明天你到处去看看就可以发现我们马场的人特别多,已自成为一个市镇,有自己的店铺、自己的营生,因为我们原就是马帮,帮众本就不少,三十余年下来,人数更增……”
  大概是因为她是他老婆,他才会解释得如此详尽吧。
  “是马场,也是马帮?”
  “可以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到现在依然援用当初马帮的规矩行事,虽然严厉了点,但人数愈多,就更需要严厉的规矩,否则难以控制……”
  所以他才会如此严酷吗?
  因为他不只是马场场主,也是马帮帮主。
  “难怪他们叫你老大。”
  “那也是沿用马帮时代的称呼,习惯了也就没想到要改了。”
  “那就别改啦!”反正他也很有老大的派头。
  “不过我们马场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厉千魂继续又说。“单靠马场的进帐养不活所有人,因此不得不另辟财源……”
  “什么财源?”
  “我们还有一座金矿、一座玉石旷、一座铜矿和两座煤矿,以及北地各城镇的铺子。”
  “哇,富豪!”紫萝衣惊叹。
  “但拥有矿产也容易招致眼红,所以我必须在江湖上立下足以吓阻人的万儿,再把那些矿产挂在厉阎王的保护之下,如此一来,就没有人胆敢觊觎了,这纯粹是为了自保。”
  “所以你才不像南枪那样喜欢在江湖上走动吗?”
  “在江湖上走动并不有趣,再说我的工作已经够忙了,哪有时间到处去晃。”
  “是喔,”紫萝衣嘲讽地低低道。“你就有时间去对我干那种事!”
  厉千魂窒了一下,垂眸无语,有生以来就做错了那么一件事,却已足够他懊悔一辈子了。
  他不说话,紫萝衣也不吭半声,默默端详他那豪迈俊朗的五官,魁梧奇伟的体格,以及坚毅强悍的男性魄力,他依然是那个十分对她味口的北方汉子,十足十的男人,只可惜……
  “你跟你妹妹的岁数好像相差不少?”
  “先母身体不好,生下我八年后才又生下我妹妹,之后就再也无法生育了。”
  “原来如此,不过……”紫萝衣慢条斯理地说。“你妹妹还真不是普通的恶劣耶!”
  厉千魂又没声音了,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既然她是你的妹妹,你应该早就知道她的狡猾,为何还会相信她的话?”紫萝衣又问。
  厉千魂沉默片刻。“因为她哭了,从小到大,她从不哭的,就算哭也是见不到半滴眼泪的假哭。但这回,她是真哭了,哭得双眼红肿、满脸泪水,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的相信了她。”
  “白痴!”紫萝衣低骂。“那她现在呢?”
  “又订亲了。”
  紫萝衣挑高双眉。“一点惩罚都没有?”
  厉千魂摇摇头。“外婆不会允许我惩罚她的。”
  可恶,至少也该罚那个该死的秦娟娟去洗尿盆嘛!
  “难怪会被宠坏!”紫萝衣咕哝。“你以后真不管她了?”
  “她已经不是我妹妹了。”
  最好是,不然她有预感,那个奸诈的秦娟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厉千魂,一定还会再带来麻烦,如果不好好处理,恐怕是没完没了的。
  紫萝衣点点头。“好吧,我的好奇心满足了,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厉千魂狐疑地又皱起眉头。“下一步?”
  “对,下一步。”紫萝衣笑咪咪的说完,冷不防唬一下拉下脸,咻一下飞身去拿回宝剑,再唰一下劈向厉千魂,动作一气呵成,绝无冷场。“我他妈砍了你这驴蛋龟孙子,婊子养的野生杂种,竟敢对我干那种鸟事,他娘的你这狗操的下三滥,知道我被人家说成怎样吗?荡妇、淫娃、娼妓、人尽可夫、水性杨花,什么最难听的全戴到我头上来了,我他奶奶的今天非把你这王八羔于剁成肉酱不可!”
  事出突然,没想到她说砍人就砍人,厉千魂还真的差点被砍去半颗脑袋瓜子。
  “对不起,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请给我机会……”
  生平头一回摆出如此谦卑的低姿态,他一边绕著桌子躲避不长眼的宝剑,一边低声下气的请求,可怜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却沦为被追杀的耗子,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窝窝囊囊的屈服在一个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为他做错了一件事。
  愈是刚正方直的人做错事,他的罪恶感就愈强烈,自责也愈深切,于是,一面对无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阎王索就变成卑微的小草绳了。
  “鸟毛的补偿,我干你这狗娘养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萝衣继续挥剑追杀,怒骂得更凶狠,连厉千魂这种经历不少江湖风风雨雨的老油条也听得头皮阵阵发麻。
  她真的是女人吗?
  从成亲后第二天开始,紫萝衣就再也见不到厉千魂了,因为她随身携带宝剑,一见到厉千魂就拔剑追杀上去,厉千魂只好躲著她,远远一见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著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著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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