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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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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凌风觉得心里微微一震,他深思的望着徐克伟和李思洁,是的,爱情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女人的“窝”。那么,小蝉的“窝”在那里?李思洁似乎看出了高凌风的思想,她嫣然一笑,打岔的说:“放心,高凌风,你将来总会碰到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你上山或下海!”“将来?”高凌风问:“为什么要用将来两个字,难道你还不知道,我对小蝉是永远不会死心的!”
  “你……”李思洁欲言又止,叹口气,她摇摇头。“你真是我见过的男孩子里最固执的!”
  外面有人敲门,一个邻居的小孩子在叫:
  “徐叔叔,有你们家的信!”
  李思洁站起身来走出去,立即,她握着一个厚厚的信封走了进来,满脸的笑容与惊喜,她说:
  “嗨!凌风,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你猜是谁的信?是小蝉写给你的!我上星期才写信告诉她你在山上……”
  李思洁的话没说完,高凌风已跳起身子,一把抢过了那封信,看看封面,他就“唷嗬!”的大叫了一声,紧握着信封,他发疯一般的冲出了屋子。
  喜悦来得太快,高凌风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好久没接到小蝉的信,他已经怀疑她把他忘记了。但是,现在,小蝉的信又来了!他的小蝉!他紧握着信封,一直奔进了树林,奔到丛林深处,他要独享这份快乐。然后,他喘息的靠在一棵树干上,望着那信封,他把信贴在胸口,默祷三分钟!然后,他拆开了信,抽出信笺,一张照片跌落在地上。他俯身拾起那张照片……他的呼吸停止了两秒钟,头脑里一阵昏乱与晕旋。但是,他却出奇的冷静,出奇的麻木,他凝视着那张照片,小蝉,好美,美得令人难以相信。只是,她头上披着婚纱,何怀祖站在她身边,正把一个结婚戒指套向她的手指。
  他打开信笺,机械化的、下意识的读着上面的句子:
  “凌风:
  接到这封信,你一定会恨透了我,我能说什么呢?自从来美国以后,怀祖的深情,父母的厚意,使我难于招架。我一直是个没有主见的女孩。我想,我是不值得你爱的。你也说过,我柔弱,我心软,我优柔寡断。事实上,我浑身都是缺点。请你不要再以我为念!忘记我吧,凌风!我不敢请求你的原谅,只能请求你忘记我……“
  信笺从他的手上飘落到地下,一阵风来,信笺随风飞去。他低垂着头,麻木的往前走着。风大了,树林里全是风声,一片片的落叶飘坠了下来,落了他一头一身。他站定了,蓦然间,他仰头狂叫:“啊……”他的声音穿过树梢,透过森林,一直冲向层云深处。
  第九章
  三个月过去了。高凌风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踱着步子,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向那一头,数着自己的脚步,数着窗外的雨声,数着求职失败的次数。三个月来,他去过每一家夜总会,见过许许多多的经理,但是,竟找不到一个工作!
  “凌风!”父亲心痛的望着他:“你心里有什么烦恼,你就说出来吧!”高凌风在床沿上坐下,用手抱住了头。
  “我知道你心里的苦闷,知道你不开心,或者,是我不好,当初你要学音乐,我不该要你学森林!”
  高凌风闷声不响。“凌风,”父亲忧伤的说:“怎样你才能快乐起来?”
  高凌风抬起头来,望着两鬓斑白的父亲,顿时间百感交集。他摇摇头,说:“别说了!爸,我帮你改考卷去!”
  父亲拦住了他。“不!凌风!去夜总会找个唱歌的工作,去唱去!”
  高凌风睁大眼睛望着父亲。“你有天才,凌风,你唱得出来!”父亲热烈的说。
  “可是,爸爸!”高凌风慢吞吞的。“我已经试过好几家夜总会了。”“怎样?”“没有人愿意用一个无名小卒!”
  “所有成名的歌星,在未成名前都是无名小卒!”
  高凌风怔了,望着父亲,他在老父眼中看出过多的东西;鼓励,关怀,慈爱,与信任!他毅然的一摔头,转身就往屋外走。“对!爸爸,我再去闯去!”
  跑上了大街,走到霓虹灯闪烁的台北街头,他不知道别的歌星是怎样“闯”出来的!夜总会的门口,挂着驻唱歌星的照片,一张又一张,这些歌星怎样成名的?也和他一样毛遂自荐的去敲每个经理的门吗?
  终于,他走进了“寒星”夜总会的大门,见着了那“神气活现”的李经理,站在那经理面前,他像个展览品般被那经理从上到下的打量着。“你不够帅!”“我知道!”“衣服太土!”“我去做!”“头发太短!”“我留长!”“你免费唱?”“不要钱!”
  李经理考虑片刻,终于像给了他莫大恩惠一般,点点头说:“好吧!就让你免费试唱一个月!先说清楚,这一个月没有任何待遇!唱得好,以后再说!”
  没有任何待遇!但是,总算站上了台!第一次拿着麦克风演唱,他不知道自己是忧是喜!台下宾客满堂,笑闹之声不绝于耳,他握紧了麦克风,带着三分忧郁,七分真情,他开始唱一支歌,歌名叫“一个小故事”: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
  这故事说的是我自己,
  多年以前我和一个女孩相遇,
  她不见得有多么美丽!
  只因为她对我静静的凝视,
  我从此就失落了自己。
  我们曾做过许多游戏,
  也曾在月下低言细语,
  至于那些情人们的山盟海誓,
  我们也曾发过几千几万次。
  有一天她忽然离我远去,
  带走了阳光留下苦雨。
  自从她去了我只有细数相思,
  日子就像流水般消逝。
  等待中分不清多少朝与夕,
  然后她寄来一张照片!
  她披着白纱戴着戒指,
  往日的梦幻都已消失!
  乌云暴雨我怎能再有笑意?
  我只能告诉你这一个故事!“
  他唱着,唱着,唱着。不止用他的声音唱,而且,用他的感情唱。眼泪和着哀愁咽向肚里,声音带着悲怨散向四方。依稀仿佛,他又看到小蝉,小蝉的“大眼睛”,小蝉的笑,小蝉的娇柔,小蝉坐在图书馆里……他唱着,一句“她披着白纱戴着戒指”是从内心深处和泪而出,他的心撕裂般痛楚。唱完了,他低头鞠躬,大厅里笑闹依然,有几个人“听”到了他的歌声?忽然,几声清脆的掌声传进了他的耳鼓,难得的还有掌声!他不由自主的对那掌声传来之处看去。立刻,他接触到一对温柔的、女性的眸子,他微微颔首致意,那女的对他鼓励的笑笑。他注意到,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还有一个男伴。他退了下去,到后台的时候,他才觉得那女的相当面熟,下意识的,他再对她看了一眼,清秀的面庞,尖尖的下巴,华丽的服饰,雍容的气度……可能是个演员,可能是个明星。他走进后台,不管她是谁,她是全场唯一给了他掌声的人!就这样,他总算开始了他的歌唱生涯,虽然是没有待遇的!站在台上,他每晚唱着。“一个小故事”,谁知道这“一个小故事”里有多少眼泪!“大眼睛”,谁知道那“大眼睛”已远在天边。他唱着,唱着,唱着……于是,他发现,那唯一鼓掌的女性几乎每晚都来,坐在她固定的角落,她常常燃起一支烟,动容的倾听着他唱“一个小故事”。难道,她也有“小故事”吗?她也了解什么叫“失恋”吗?但是,她的男友几乎每晚都伴着她,细心的照顾着她。不!像她那样的女人天生是男人的宠物,她决不知道什么叫“失恋”。
  然后,有一晚,当他唱歌时,他发现她是一个人来的了。接连几天,她都一个人坐在那儿。她的男友呢?他并不十分关怀,因为,她脸上身上,都没有“失恋”的痕迹,她依然雍容华贵,依然落落大方。燃着一支烟,她只是倾听……抽烟的女人,在高凌风心中,是另一种阶层。属于酒席,属于珠宝,属于高楼大厦!在后台,他无意的听到侍者的两句对白:
  “那个孟雅苹一定和魏佑群闹翻了!”
  “你怎么知道?”“这几夜,魏佑群都没有陪她来!”
  “或者,是魏太太打翻了醋坛子!”
  他若有所悟,魏佑群和孟雅苹,这两个名字常连在一起,被别的歌星所提起。那孟雅苹,似乎是时装界的宠儿,他忽然恍然大悟,为什么她那么面熟了,他在电视上看过她!她是个著名的时装模特儿!那魏佑群是纺织界的大亨,换言之,是她的雇用者。孟雅苹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孟雅苹的世界离他太遥远。只是,孟雅苹给了他太多的掌声。唯一的,肯给他掌声的人!
  这晚,他登台以前,李经理叫住了他。“你能不能态度潇洒一点儿?”
  “什么意思?”“观众批评你阴阳怪气!”
  “我长的就是这副德行!”他没好气的说。
  “客人花钱是来找乐子,不是来听你失恋的牢骚!”
  “失恋?”高凌风顿时涨红了脸,恼怒的吼着:“你怎么知道我失恋?”“好好好!”李经理不耐的说:“随你怎么唱吧!”
  冲到台前,高凌风仍然怒火填膺,真倒了十八辈子霉!免费唱歌还要受这么多挑剔!失恋,是的,你高凌风是失恋了!你的夏小蝉早就飞了!失恋,是的,失恋两个字写在你的脸上,压在你的肩上,挂在你的胸前……全世界都知道你高凌风失恋了。拿着麦克风,他又开始唱“一个小故事”。失恋就失恋吧!他只想唱这一支歌: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
  这故事说的是我自己。
  多年以前我和一个女孩相遇,
  她不见得有多么美丽……“
  底下有一桌客人喝醉了,在那儿大声的呼喝着,叫着,闹着,站起来又坐下去,坐下去又站起来……高凌风忍耐着,继续往下唱:
  “只因为她对我静静的凝视,
  从此我就失落了自己……“
  那醉酒的客人突然跳了起来,大声嚷:
  “这个歌已经听了八百遍了!”
  “来来!不听歌,喝酒!喝酒!”另一个醉醺醺的客人拉着头一个。高凌风努力压制着自己,继续唱着,但是,那桌客人实在喧闹得太厉害,高凌风停了下来,乐队也慢慢的停了。客人们发现情况有异,都鼓噪起来。高凌风怒视着那桌客人,那醉汉却对着高凌风叫:“怎么?不会唱了?”“不会唱,我来唱!”另一个醉汉笑嘻嘻的说,歪歪倒倒的冲上前来,把他一把推开,抢了麦克风就大唱:“我又来到我的寻梦园,往日的情景又复现……”
  全场都哗然了,叫好的叫好,笑闹的笑闹,吹口哨的大吹口哨。高凌风望着这一切,顿时间,满腔积压的怒火都从他胸腔迸裂出来,他扑过去,一把就抓住那醉汉的衣服,伸出拳头,他重重的对他挥去,嘴里大骂着:
  “他妈的,老子免费唱歌,还受你们的气!”
  那醉汉的身子直飞了出去,桌子翻了,碗筷撒了一地。满场都乱了起来,客人们尖叫着,纷纷夺门而逃。高凌风还想扑过去,却被那醉汉的朋友们抱住了,在他还来不及思想以前,已经有一拳对着他的面孔揍来,接着,他的肚子上,胸口上,更多拳头纷纷而下。他倒了下去,头撞在桌脚上,他最后的意识,是听到一个女性紧张的呼唤声:
  “不要!请你们不要!”
  第十章
  意识恢复的时候,高凌风首先感到那疼痛欲裂的头上,被凉凉的镇着冰袋,然后,有一双忙碌的、女性的手在不住的挪动那冰袋的位置。他睁开眼睛,一阵恍惚,一阵朦胧,一阵心跳,一阵晕眩……有对大大的“眼睛”在恻然的凝视着他。大眼睛!梦过几千次,想过几千次,呼唤过几千次,呐喊过几千次……他伸出手去,无力的,苦恼的去碰触那张模糊的,荡漾在水雾中的面庞,嘴里低低呢喃:
  “小蝉,小蝉?不会是你,不可能是你,小蝉。”
  他的手被一只温软的手所抓住了,然后,一个清晰的,细致的,温柔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不,我是孟雅苹。”孟雅苹?孟雅苹是谁?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一个很遥远的名字,一个与他无关的名字。他努力睁大眼睛,神志清醒了过来。立刻,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陌生的客厅里,那玻璃吊灯,那贴着壁纸的天花板,和他身下那软软的丝绒沙发,都告诉他这是一间讲究的房间!然后,他看到了那讲究的女主人——那唯一为他鼓掌的客人!
  “这是什么地方?”“是我家。”孟雅苹微笑着。“你晕倒了,我只好把你带回家来,医生已经看过,没什么关系,只是头上缝了几针而已。”她笑得委婉:“休养几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头上的一阵剧痛使他蹙紧了眉头,那冰袋落在地上了,他身子不由自主的晃了晃,孟雅苹慌忙用手扶住他,急急的说:“再躺一下!”“不。”他摇摇头,注视着孟雅苹,那长长的、卷曲的睫毛,那澄澈如水的眼睛,那经过细心妆扮的脸孔,以及那身时髦的、曳地的长裙。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他眼神阴郁地望着她,问:“你干嘛要帮我?”
  “我——”孟雅苹淡然的一笑。“我也不知道。人应该彼此帮助,是不是?”“你常来夜总会,”他说:“我注意过你,为什么?”
  “听你唱歌!”她答得坦率。
  “哈!”他冷笑了。“这世界上还有人要听我唱歌!”
  她默默的瞅了他好一会儿。
  “不要因为两个酒鬼的胡闹,就否定了自己的价值。”她柔声的说。“原来我这个人还有价值!”他自嘲的轻哼了一声,盯着她:“我的歌阴阳怪气,有什么好?”
  “你的歌里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她坦白的看他。“我听过许多歌星唱歌,从没有像听你唱歌那样,能听出一份动人的真情。”她眼光恳切,低声问:“那个小故事,是真的吗?”
  他把头转向一边,神情懊恼而抑郁。“对不起,”她很快的说:“我不该问。”
  高凌风迅速的回过头来了,他激动的,一连串的,倒水似的冲口而出:“不!你可以问!是的,是真的!一个女孩子遗弃了我,你看到了我,我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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