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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第一修真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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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死亡外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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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颗蕴灵丹引发的血案
更新时间2012…2…235:48:38字数:3159
秦岭深处,一座叫作荆山的山峰之上,有一个修真者的洞府,乃是炼丹师王凤阳所居之地。
现代都市,灵气匮乏,以稀少的药材炼制出蕴灵丹来促进修炼便成了修真者们常做的事情,是以这王凤阳在修真界也颇受敬重,虽说此人贪财小心眼,不过心地基本还是好的。
王凤阳有个徒弟叫李清风,如果按照理论上来讲的话,此子的根骨不凡,资质出众,绝对是修真的天才,可理论与实际总是有很大出入的,由于现代地球上灵气极为匮乏的缘故,他这样出众的资质反而成为了制约他成长的最大阻力。
在现代,电灯肯定比蜡烛要好用的多,可是如果是在古代,在没有电的情况下,电灯也只不过就是虚有其表的废品而已。这和李清风目前的情况有些相似,他的资质要求他吸收大量的灵气才能有所进境,可偏偏灵气极度匮乏,他就是难有寸进,结果一代天才倒是成了实实在在的废材了。
李清风之所以给王凤阳当徒弟,就是因为王凤阳懂得炼丹,能够利用丹药来帮助他修炼,可即使如此,十几年的修炼下来,他的境界却始终停留在炼气期第一层的境界无法突破,连他自己都有点绝望了。
不过就在一个多月前,小气吝啬的师父却告诉他说有一炉蕴灵丹要炼制,这可是罕见的万年玉精作为主要材料的蕴灵丹,其效果之强大自不必说。若是炼制成功超过两颗以上的蕴灵丹,那么就利用这些蕴灵丹来帮他提升修为,这让李清风甚为高兴,于是在这七七四十九天的炼丹时间内,他都尽心尽力地帮着师父烧火看炉子,力求能够多成功几颗。
今日已经是最后一天,看看开炉的时间快要到了,可师父王凤阳却始终不见来,这让李清风有些焦虑起来,要知道火候若是过了,即便成功的丹药也会全部毁坏,这可不是他能够承担得起的,更何况他还期望着这炉上好的蕴灵丹炼制成功之后可以让他的修为提升一个档次呢,又如何会眼睁睁地看着丹药废掉,于是便离开丹房去找师父。
谁料李清风刚刚到丹房门口,就忽然见不远处一道黑影飞来,仔细一看,却是自己的师父王凤阳满身是血的倒飞过来,却是受了重伤。
“师父,是谁把您老打成这样了啊?您不是平日里总说自己如何如何厉害吗?”李清风知道自己的师父小气,还以为他又要演什么把戏,所以忍不住调侃道。
直到王凤阳撞入他的怀中的时候,他才感觉到了不对,师父的的确确是受了重伤,而且是那种能够危及到性命的重伤!
“臭小子,莫要贫嘴了,有贼子上山来抢蕴灵丹,为师怕是不行了,你肯定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还是快些逃走吧,为师纵然毁了这些蕴灵丹,也绝不会让他们得逞的。”王凤阳以灵力封住受伤之处,使自己可以顺畅的将话说完,但如此一来,他就是真得没救了。
“不!”李清风咬了咬牙,斩钉截铁地说道,好不容易等到如此好的蕴灵丹出炉,他又岂肯轻易放弃,再者说了,以自己的修为就算现在逃走了,对头也肯定会找到自己杀人灭口的,与其那样,倒不如索性拼了算了。
王凤阳似乎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挣扎着走到那丹炉之前,硬撑着一口气开了炉,取出了一粒蕴灵丹,那丹丸只有黄豆大小,通体翠绿晶莹,好似翡翠一般漂亮,看着就煞是引人。
刚将这粒蕴灵丹交到李清风手里,丹房的门就被一脚踢开了,门外走进一个长得奇丑之人,好似人兽杂交之后所生的种儿。
这厮见丹炉被打开,又见那丹炉之中有四五粒翠绿的丹丸,一时兴奋,也没有多想便冲了过来,一把将李清风和王凤阳扔了开去,自己伸手去抓那丹炉之中的蕴灵丹。
“徒儿快跑!”王凤阳大叫了一声,忽然将自己手中那从来没有用过的飞剑祭出,直接刺向了开启的丹炉。
李清风跟了王凤阳那么久,自然知道自己的师父想要干什么,于是纵身一跳,就跳出了丹房之外,然后便是一声巨响在背后响起,紧接着巨大的气流将他推了出去,炽热的火焰直接将他的身体烧着,而他顿时就丧失了知觉,只看到身体里飞出一团白光,被那粒翠绿色的蕴灵丹吸了进去。
……
大荒,巫族火巫城附近的火龙部落。
“哥哥,爹爹!救我啊,救我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被一个长得怪异的巫族勇士扛在肩膀上,不断挣扎地叫喊着。
“闭嘴,你们这些卑微的人类就是太吵了!只不过是将你献给巫神而已,那是你的光荣!你应该感谢才对!”巫族勇士听得烦了,一掌打在少女的脖颈之上,将其直接打晕了过去。
不远处,站在火龙部落村口正是这少女的父亲和哥哥,一个是火龙部落的族长,一个是少族长,另外还有几十个火龙部落的人在低头祈祷着什么,看起来似乎都不敢招惹那个巫族勇士。
“爹爹,秦怡可是您的亲生女儿啊,可是我唯一的妹妹啊,为什么您就不能出手救下她呢?”秦炎彬不解地大声喊道。
“住口,你想不顾全族人的安全吗?”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怒吼道,“那可是巫族,根本不会在乎咱们这些人类的性命的,如果你敢出手对付他,咱们整个部落的族人都得完蛋!”
“可是这些巫狗也太欺负人了!”秦炎彬不甘心地说道。
“认命吧,昔日七神创世,仙族、巫族、妖族和魔族都拥有与生俱来的恐怖力量,而唯独咱们人族没有这种力量,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天生神力而已,面对那四大种族,也只有送死的份儿。”族长叹了口气,声音也压低了很多,不过听得出来,他心中也是极为不爽的,只是奈何没有力量,要从巫族手中救回自己的女儿根本就是空谈,搞不好连性命都得搭上。
秦炎彬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眸子里依然闪烁着不甘的色彩,脸上露出极为憎恨的表情。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各自去干自己的活儿,这个月的贡品还没有凑齐呢,不能耽搁了,不然火龙部落只怕是要烟消云散了。”族长朝着众族人挥了挥手,然后自顾自地返回了自己的土屋。
秦炎彬和四五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没有离开,他们平日里都在一起玩耍干活,感情可谓是非常好,眼见秦怡被巫族人带走,那可是要作为祭品活活烧死的,他们如何能够忍心?
“都想好了吧?”秦炎彬扭头看向了几个少年问道。
“嗯!”众人点了点头道。
“不后悔?”秦炎彬又问道。
“绝不后悔!”年轻人的热血绝对不是盖的,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就绝对不会轻易放弃,尤其是生在大荒的人,被其它各族欺负得太多了,早就压抑了一肚子的不满和委屈,此时有机会发泄,他们又哪里会做缩头乌龟。
“好,那咱们就出发吧。”秦炎彬满意地点了点头,刚要启程,却见一个与他一般大小,也就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急匆匆冲了过来,一停下便瞪大眼睛看向了他。
“炎彬,也让我一起去吧,秦怡也是我的好妹子。”少女压低声音说道,生怕被干活的大人们听到了。
“不行!”秦炎彬果断地摆了摆手道,“你一个丫头,待在家里干活就行了,打打杀杀算怎么回事,难道咱们火龙部落的爷们都死光了不成?”
说完话,他也不给女孩辩解的机会,纵身已经跑了出去,其余几个少年也都纷纷跟在后面。
少女看着少年们远去的身影,忽然咧嘴笑了笑道:“哼,你不让我去我就不去啊?我唐觅霜什么时候非得听你的话了。”
看准了少年们前行的方向,少女唐觅霜急忙追了上去。
……
巫族生活在大荒西南,这里到处都是盆地和谷地,路径甚是难走,可是对于熟悉此地的秦炎彬等人来说,却不算什么。
在距离火巫城还有数十里的密林之中,秦炎彬等人终于追到了巫族勇士和秦怡。
“你们几个想干什么?”巫族勇士咧开大嘴问道,“该不会是想救她回去吧?如果真实那样的话就省省吧,老子今天出来心情还不错,不想手上沾血,快滚吧。”
秦炎彬几个少年却哪里肯听他的话,二话不说就动手了,五个少年分别将五支标枪扔了出去,目标正那巫族勇士。
“哈哈哈,就这破玩意儿杀杀野猪还不错,用来对付老子,简直就是儿戏。”巫族勇士仰天哈哈大笑起来,根本就没有理会那五支标枪。
五个少年的臂力都很强,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也不成问题,所以那标枪的威力就不用怀疑了。
然而就在标枪要刺中那个巫族勇士的时候,一股黑色的气体从巫族勇士体**出,直接就将那五支标枪变成了飞灰,竟然连渣滓都不剩了。
秦炎彬有些呆滞地看着这一幕,他是听说过巫族的强大,但那只是上辈人流传下来的说法,他根本一次也没有亲眼见过,如今亲眼看到,他真得有些难以接受,有些震惊得乱了方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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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刚复活又要做它的美餐?
更新时间2012…2…2419:50:05字数:2133
秦炎彬的慌乱,也让他错过了最佳的逃跑机会,那个巫族勇士根本就没有再说废话,只是将手一扬,手中竟然射出五道黑光,仔细看去,那黑光之中竟然有五只狰狞的剧毒蝎子,只是个头比一般的蝎子小了很多,不仔细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是毒蛊,快跑!”秦炎彬终于从惊慌之中清醒过来,他冲着几个同伴大喊了一声,然后转身就朝着密林之中窜去,想要躲避那黑光的袭击。
只可惜这只能是他的美梦而已,就在他还没有转过身子的时候,他的身上就猛地一阵剧痛,继而就听到自己的几个同伴发出了几声凄厉的惨叫,再看时,他们都纷纷倒在了地上,嘴里吐出黑色的液体,身体也在不断地抽搐。
秦炎彬感觉自己的脑子“嗡”的一声,紧接着眼前的景色便模糊起来,好似天旋地转一般,最后终于仰天倒下,嘴巴还长着,似乎想要喊什么。
“一群不长眼的臭小子,死了也活该。”那巫族勇士将肩膀上秦怡的位置调整了一下,然后冲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快步朝着火巫城跑去。
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就在他离开没多久的时候,天空之上降下一道绿光,直接落入到了秦炎彬的嘴里。
这绿光不是别的东西,正是那一粒吸入了李清风灵魂的蕴灵丹。
……
李清风的灵魂伴随着蕴灵丹落入了秦炎彬的嘴里,他发现这个少年已经因为中了剧毒而死了,甚至就连灵魂也已经七零八落,完全没有存活下来的可能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和蕴灵丹出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来的,因为他的灵魂被吸入蕴灵丹之后只是闪过了一阵白光,紧接着他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这里。
蕴灵丹进入秦炎彬的口中之后便立即融化了,精纯的灵力渗透进了秦炎彬的躯体之中,开始将那些毒素排出体外,并且不断修复着已经失去了机能的器官。
这还不足以让李清风惊讶,因为更让他惊讶的是他发现自己的灵魂开始吸收那些散布在附近的属于秦炎彬的灵魂碎片,继而又慢慢融入到了这个躯体之中。
时间在一分一秒中过去,李清风发现自己的灵魂壮大了许多,不仅神识比过去强大了许多,而且当灵魂融入这崭新的躯体之后,他的五感也比以前灵敏了许多,十几米范围内的,他都能清晰地感应到。
当灵魂完全和躯体融为一体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动弹了,只是因为刚刚中过剧毒的关系,他的身体还非常虚弱,所以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也许是嗅到了鲜血的气味,一头浑身黝黑的独狼从草丛里面跳了出来,它先是在其余四个人的尸体上嗅了嗅,好像嗅到了不对劲,于是才又将视线放在了李清风的身上,舌头伸出嘴外,滴滴答答地流着口水。
“不是吧,刚活过来又要成这头狼的美味了?”李清风苦笑了一声,刚想想办法应付,就见一道人影从草丛的另一个方向跳了出来,一身粗布衣服也掩盖不住她那曼妙的身材和灵巧的动作。
“炎彬,不要怕,本姑娘来保护你!”来人一边死死盯住那流着口水的黑狼,一边朝着李清风这边移动。
“唐觅霜?”李清风不是很肯定地问道。虽然他从秦炎彬的记忆里得知了这个女孩的一切,甚至包括这个女孩一直爱慕着他,并且向他多次求婚未果的事情,但这种记忆总给人一种不是很真实的感觉,所以他才会有这样不是很肯定的询问。
“不是我还有谁,难道等你的凤仪妹妹来救你吗?”唐觅霜是个很泼辣的女孩,嘴上总是有些不饶人,不过刀子嘴豆腐心说的就是她这种人了。
凤仪是秦炎彬的未婚妻,是距离这里不远的火凤部落族长之女,也算是门当户对的一门亲事了,只是凤仪这女孩向来瞧不起普通人家的孩子,所以唐觅霜并不是很喜欢她,这倒跟秦炎彬没什么关系。
大荒的男女地位上基本是平等的,只有分工的不同,男人打猎,女人做家务,共同维持一个家庭,而且在大荒世界里,男人可以娶一个老婆,也可以娶十个老婆,女人也可以嫁给一个男人,或者嫁给十个男人,一切都是为了繁衍后代。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就算秦炎彬喜欢凤仪,唐觅霜也是不会吃醋的,她甚至可能还巴不得自己喜欢的男人有更多的女人喜欢呢,那样才显出她男人的魅力来。
心中思忖了片刻,李清风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常年跟着师父在山中修炼的他,哪里能应付得了如此泼辣的女人啊,干脆一笑了之,随她去了,反正她也没什么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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