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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龙破神录-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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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攀谈,一开始也让内向的我很不习惯,她总是说:
“我最喜欢小乃文了,不过你好害羞喔,像个小姑娘似的。”
那感觉是受宠若惊吧?她总是在市街买了好吃的东西,然后偷偷只分给我一人……遗憾的是爸爸居然在长白山脚掉了相机,让这段珍贵的回忆也变得不留痕迹;照片翻不到她,也就随着记忆模糊了,只记得我们一起看过“天池”的壮丽景色……
还有一个一直陪着我成长的“姊姊”也是不能不提的,那是一年只见几次面,却总是谈得很投缘的表姊。直到我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早该要懂得坚强勇敢的二十二岁……半年前,我到荣民总医院动了个小手术,拔掉我的第四颗智齿。我一个人像慷慨就义般来到了荣总,却也意外的碰上了正在牙科实习的表姊。记得在动手术的期间,她将毯子盖在我身上,并且全程的陪在我身旁……虽然说这本来就是她工作的一部份,却给了我心头很大的安全感,就好像在茫茫人海中走失的孩子突然找到爸爸妈妈一般的那种心情……
然而“姊姊”只是我为恋爱设定的“理型”,那却不曾降临在我的真实世界之中;因为我的文笔和口才之间有着相当大的一段差距,这让现实世界的我在某些时候木讷的像个蠢蛋(通常就是在异性面前的时刻),反应迟钝、不懂体贴,让我在情场上往往处在被动的定位,也使得“我需要像姊姊一样的恋人”得到了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在蕾拉这样的“理想情人”之外,兰瑟洛的存在却不假!因为那也是从前的“我”──在威因与兰德以外的第三种人格;而且幕后也有着一段失败的故事。我撕去了女主角的篇幅,而将一个伤痛平息之后,可以被检讨的自己带进故事之中,塑造了兰瑟洛的疯狂。从小酷爱奇幻世界的我,把恋爱当成了骑士与公主的故事。骑士把赢得公主的微笑当成赴死冒险的理由,是傻愣愣的我心中唯一的一点浪漫。
然而我却一直活在自己所建构的阴沉世界观之中,心中常常看不起人,那是从小一直活在比较中造成的疯狂。当时的我觉得人生就是不断的胜败,抛却妇人之仁,踩着被你比下去的人拾级而上,终于与青天并驾齐驱……
那样的我,如今想来自然是可怕且可憎的。世间一切的事物都不可能被当成单纯的胜败来解释,但那时的我却以为,要让一个人被自己吸引,只要让她没有丝毫的比较空间、只要变得更好、更强、只要超越……
但是人与人相处间的体贴、信赖以及温柔,至少在当时,我一直都是处于接受的状态;这让我也简化了恋爱的复杂性──纵使曾经闪过心头的幸福骗不了人,愿意为一个人改变与努力的时刻,我更能不可思议的苛求自己在她眼中变得更好;但我也曾经误入岐途的认为她的温柔、她的赞誉与她的微笑,是我可以独占的。
爱情是需要理智的,但是永远无法忘怀义无反顾的兴奋心情。只是这样可怕的经验,让如今的我有意无意的避开教人不可自拔的恋爱,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正如裘赛斯能够为梅琳亚背弃全世界,而背负一千六百年的煎熬;我将过往的执着写成这样的矛盾。但如今的我相信命中注定的相逢,而将它写在威因与蕾娜的邂逅之中。
最后提到“好兄弟”──英雄王巴迪,那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构想。然而,这也不可免的会引发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宗教。敝人必需先声明,以下的言论是个人立场,并无影射任何既有宗教团体或教派。同时,信仰与信念本身并无对错之别,请不要以任何宗教的教义或教条来反驳敝人。
我是个无神论者;应该说……我相信有超越“人”的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一种存在的道德标准配得上“神”的称号!这点在这部小说的序章便已开宗明义的写到了:
“神……魔……都是‘人’定义的……
但是,神也有魔性,魔亦有神格!说穿了全都是人!
做大事的人,包装的漂亮的,是神!不刻意雕饰的,就是魔!”
我的理由是:如果人的世界由神管理,那神不过也就是一个主政的人。在“君权神授”已被颠覆的今日,你会认为有任何一个主政者伟大到像昔日的帝王一般,值得天下人跪拜崇敬吗?就是手中握着“足以将世界化为断垣残壁”的飞弹发射钮的大总统,也可能会有一边和国会议员通电话,却一边叫助理帮他吹箫的私生活存在。万人之上的“人”也许有他的过人之处,及值得尊敬的地方;但是说穿了还是血肉之躯!有私欲、有贪念、但至少我认为那不是“罪过”;我讨厌把它定义为“原罪”。何罪之有?生物的进化如果不是有“驱策着自己活得更好、更快乐”的意志,以及繁衍后代的渴望,何来今日人类的繁荣?只是群居的社会结构复杂化了,让我们必须处处考虑别人的存在;为我自私的人,会自然的被社会所唾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只能为了别人存在,一条命要来又有何用?
重要的是,宗教对社会的存在、对失意人的存在、对病患的存在,都有正面的意义与价值;然而我却不喜欢许多宗教的一精神──压抑与禁欲!“必要的压抑”是人生在世所要学习的重要功夫,没有人喜欢不忍小忿的人、没有人喜欢一天到晚跟人倒垃圾吐苦水的人……但我喜欢的是“升华”──宣泄于创作之中、宣泄于练武的一拳一脚中;让没有答案的问题归于无解,即使忘却不掉过往晦暗的阴霾,我仍是可以选择今后要活得快乐。但是教义与教条,规范人们什么不可以做,甚至什么不可以“想”!对我而言那叫洗脑。创造出一群只有效终思想的“神兵”,也就是我笔下的赛兰魔导帝国。一切的一切,构筑在“神意至高无上、不可揣测”的公设之上,虽曰“天意不可违”或“神者诚难明”,说穿了还不是造化弄人?常听长辈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我往往在心中补了一句:
“天是在看,问题是他不一定有扬善惩恶的‘义务’,那是人们自己奢望的。他看你杀人放火,说不定也是冷笑一声:‘与我何干?’”
能互助的是人、能创造正义公理的也是人。真实的世界,你也许会天天期待坏人被雷劈、被车撞,有时却也会很遗憾的发现:他有成为坏人的本钱──天赐的好头脑。那是机率与意外,并不代表天站在恶势力的一方。也许我们看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却加了一句“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但遗憾的是,如果有一个犯人懂得控制自己的贪欲,做“能力负担范围以内”的坏事,而且下手利落、不带半点良知,是有可能创造真正的“完全犯罪”的。不是因为“天理”,而是因为“常理”!夜路走多,才会撞鬼。
话说回来,我不喜欢遥不可及的神,却敬拜祖先。因为他曾照顾我们,或是我们的先人。我相信人一定要先产生“因缘”,才会有“照顾”的事实发生。你如果得到了意外的好运,可能是天赐的,却也是“意外”;正如同你掉了一片面包屑在地上,却可能因此喂饱了一只捡便宜的蚂蚁……也因此,我有着“信鬼不信神”的奇怪思想。小时候我们总被教导着,魔鬼就是注定诱惑人、陷害人的。但是……是谁赋予他们这样的“定义”的呢?或许有一些吧,有些人认为做了鬼就会拥有超越人的力量;因此在受尽欺侮的人间无法超脱,便会想化身厉鬼复仇……但是鬼是人变的,也就会有人类也有的良知良能。我从不相信人可以全好全坏,也不认为被怨念驱策的鬼会乱拿无辜的人开刀。
为了符合奇幻世界的设定,我将“鬼”的概念,衍生成了夹在人与神间的“精灵”,但是却替他保留了“好兄弟”的名字,做为他是“善良的鬼”这般的暗示。有没有人发现“巴迪”的英文发音就是Buddy呢?嘻嘻,那意思跟“好兄弟”、“哥儿们”是等同的呢。总之,人在无助的时候就会求助于虚幻,这就是宗教正面的存在。只是我希望接近我心的人,不要带着无上却虚假的威严,不要带着充满漏洞的法条……因此我希望他是“人”,而不是“神”。我其实有着实质上的信仰与信念,正如同我对老师曾教我的一切坚信不移……那也带给了我不可思议的力量,我却讨厌流于形式与仪式的信仰,我觉得那令人盲目。因此,我将一个被颠覆的神权世界当成了故事的主轴,写下了神愚弄人而终败于人的情节……其实我所讽刺的,应该不是原本就不存在我心中的神,而比较接近腐败的神职人员和利用天威愚民的宗教团体……
  ~总结~
  最后,做个总结吧。
  “刚龙破神录”是我虚构的故事,却也是“我的真故事”……或许这便是它虽不足以堪称酣畅明快,却能意外的吸引一些读者的原因……压抑、彷徨、自卑、疯狂、爱慕、执着……不断变化的错综情感,构筑了这篇故事,也构筑了现世中的我。
  小时候时的我,执着是为了求生存,为了躲避责骂,为了爬到世界的顶端,向势利的人间展开我的复仇……
  碰上了初恋后的我,执着是为了她说过一句“喜欢我”,给我所有的勇气和自信;我期待能成为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孩,能够一直持续着这段恋情,甚至能得到一生的幸福……
  在老师彻底扭转我的一生后,我是为了一个对他及对自己的承诺而执着,要顶天立地、要充满理想、不要愤世嫉俗、不要世故……
  所以,我走上了正途。将执着用在了正确的信念上,短短的几年内,我缔造了属于自己的奇迹;从前我一直自认是很倒霉的那种人,现在却整整过了三年的好日子──那种从前我认为“只要让我这样活三天,第四天送我上路,我也不会再遗憾”的日子……但是正如威因的结局一般,我觉得如今的自己过得简单快乐;比起呼风唤雨的人们要平凡多了。但是多年下来,我终于知道了,没有能力成为“英雄”的我,才是快乐幸福的……
  即使将来我的笔法也会日益精进,也会有更新的作品和更好的架构;我却没把握下一部小说能够拥有这样明确的内涵──十几年的人生经验。除非再经过第二个十几年的压抑与蕴酿,或许下一次,我又变得老成了,或者世故了……而我也可能只是个一闪即逝的网络作家,世事难料,创作的道路,会不会也是飞鸿踏雪泥而终于成为南柯一梦呢?似乎也不重要了……正如太史公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腐刑之辱,成书之际,写下了名垂千古的“报任少卿书”;那正是我写下这篇后记的心情……藏诸名山,传之其人……这篇后记,献给所有愿意体会我心情的读友们……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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