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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迪-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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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一切解释都是多余的,他只要给家里人展示一下自己新得来的力量就好。

  得到了如此强大的力量,通过英雄资格测试,加入英雄协会绝对是十拿九稳。

  一想到自己望子成龙的父亲吕公望那喜上眉梢的样子,吕兴安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得意。

  多亏有晴晴宝贝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介绍了绝世高人替自己增强实力,否则的话,自己的人生也许会因为吴迪,而变得渐渐晦暗起来。

  我吕兴安,可是找到了一个相当旺夫的女人呢。


第五十三章 你是认真的吗


  早餐的时候,唐诗雨突然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听完之后,吴迪吓得把手里的叉子都扔到地上了:“唐诗雨,你是认真的吗!”

  唐诗雨认真地点了点头。

  吴迪仔细打量着坐在自己对面这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儿,怎么看也不像是保护别人的英雄,清纯可爱的脸蛋,楚楚动人的神情,作为被英雄保护的对象嘛,倒是挺完美的。

  吴迪连连摇头:“诗雨,你居然想要跟我一起报名参加英雄资格测试?不行!这样太危险了,我绝对不会让你去报名的!”

  唐诗雨气鼓鼓地嘟起了嘴,不满意地争辩道:“为什么不可以啊!我也想跟吴迪你一起成为英雄,并肩作战呢!况且,就连英雄协会的占卜师都说过,16岁生日以后,我就会获得一项特殊的能力,凭借着此能力即使是弱不禁风的我也有机会成为英雄。”

  吴迪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叉子,放在桌子旁边,喊女佣过来换了一柄新的叉子。

  等叉子的当儿,吴迪气定神闲地向唐诗雨问道:“那么,诗雨,你的特殊能力是什么呢?能告诉我吗?”

  “我……我……我我我不知道!”吴迪问到关键点上了,唐诗雨可爱的娃娃脸顿时涨的通红,她想了好一会儿才补充道:“应该是等到我需要发动能力的时候,就会自行发动了吧!”

  吴迪顺水推舟地吐槽道:“看吧!看吧!你连自己的能力都不知道,还想做英雄。就连协会的占卜师也说过,你获得能力的代价,就是会吸引源源不断的怪人,将来等你当上英雄了,怕是被你吸引来的怪人还会多上一倍不止吧。万一你的能力是没有什么用的能力,到时候被一堆怪人围住,哭都没有眼泪啊。”

  唐诗雨向吴迪做出一个开心的笑脸:“反正,到时候吴迪你一定会来救我吧。”

  吴迪脱口而出:“这还用问,不管你被怎样强大的怪人抓住了,我都会来救你的。因为,我喜欢你啊。”

  唐诗雨的脸微微红了,她低着头,喃喃地说道:“我也喜欢你。”

  吴迪叹了口气,说道:“诗雨,我哥哥,就是过去在S级英雄中排行第一的‘怒火红瞳’吴昊,曾经对我说过,英雄的世界太过残酷。每一个英雄为了获得足以抗衡怪人的力量,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与英雄响当当的名号随之而来的,是压倒性的痛苦。诗雨,我不想让你去面对危险,也不想让你去面对那个残酷非常的世界。英雄的话,由我一个人来做便好,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唐诗雨看向吴迪的眼睛里星光闪闪:“既然做英雄这么艰难的话,吴迪,你那么想做英雄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理由吗?

  吴迪苦笑了一下,自己也曾经在寂静无人的深夜里辗转反侧,反复拷问自己是否一定要做一个英雄,是否要在名为英雄的荆棘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答案最终是肯定的。

  起先,吴迪做英雄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为了给苏晴和吕兴安那对狗男女一点颜色看看,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他要向苏晴和吕兴安证明自己配得上吴昊弟弟的身份,他要向无情背叛自己的苏晴证明自己绝对不比吕兴安差,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最强的英雄,会拥有着那鼠目寸光的苏晴永远无法想象的到的光辉未来。

  但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吴迪却发现,这理由太过幼稚,也太苍白无力,不足以作为自己努力成为英雄的动力。

  吴迪努力地在自己内心深处探寻,但是他始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说服自己。

  每一天夜里,吴迪都迷茫得难以入睡。

  直到某一晚,吴迪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

  他想起了那个哥哥死后第一时间跑过来向自己通风报信的小姑娘,想起了那个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姑娘,想起了她陶瓷一般的娃娃脸痴痴看着自己时的可爱模样,想起了她竭尽全力向自己绽放出的灿烂笑容。

  那一刻,吴迪突然间就明白了,自己一定要成为英雄的理由。

  那就是——在这个怪人为所欲为的世界里,守护那个女孩子,守护那个女孩子的笑容。

  就为了这一点,吴迪也必须努力改变自己,改变懦弱废材无用的自己,不再肆意依赖别人,而是要拼命努力,总有一天,成为那个女孩子能够肆意依赖的对象。

  无情未必真英雄,怜子如何不丈夫。

  所谓的英雄,如何又没有一点点属于自己的小私心。

  吴迪看着唐诗雨的眼睛,坚定地回答道:“我要成为英雄的理由,就是你啊。”

  “这样啊。”唐诗雨低着头,默默地将切成小块的黄油面包放进嘴里:“其实,我要成为英雄的理由,也跟你是一样的。”

  好像豁然开朗一般,吴迪和唐诗雨相视一笑,两个人都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

  “唔——甜甜圈真好吃,油炸得恰到好处,香脆可口,酥而不腻,再给我来一盘!”

  看来吴迪跟唐诗雨的激烈争论一点儿没有引起双儿的注意力,这小丫头一直在埋头吃东西,这会儿把那么一大盘甜甜圈都吃完了,又高举起盘子,朝女佣示意“再来一盘”。

  女佣不动声色地又端上来一大盘甜甜圈,如今,她已经不会对那丫头的食量做出惊讶的表情了,因为,包括她在内的全体女佣对这个小丫头天大的食量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吃完早饭,吴迪和唐诗雨一起出门去上学的时候,双儿突然叫住了吴迪,还神神秘秘地凑到他耳边,对他说:“既然她执意要成为英雄,那就要好好保护她哦。主人,今晚,请到我的房间里来,奴家有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

  吴迪正要问双儿口中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外面司机的喇叭开始不耐烦地催促起来。

  唐诗雨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车里,焦急地等待着自己。

  因为就快要迟到了。


第五十四章 金发美女


  上午十点,高文市的商业街上,已经人潮涌动。

  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格外引人注意。

  她身材高挑,波浪式的金色秀发下,丰满的胸脯闪烁着诱人的光泽。

  街上的男人们,不管是结过婚的,还是没有结婚的,不管有对象的,还是没有对象的,每一个男人都无法单凭意志力将自己的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他们留着哈巴狗似的口水,贪婪地望着这个异国美女,在脑海中幻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够跟这样的大美人共度一场华美的春宵。

  一个文艺男青年,实在忍不住仅仅是看着她YY了,他决定了,他要主动出击!

  这个男青年面容消瘦,留着一撮标准文青似的小胡子,若论模样绝对算不上好看,但是他偏偏长着一双深邃忧郁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让不知多少天真不谙世事的年轻姑娘情不自禁地上了他的套,被他哄上了床。

  文艺男青年到底是读过一些风花雪月的书,虽然他不懂外语,但是骗过的懂汉语的外国妹子也不在少数。

  他最拿手的,就是走到妹子跟前,给她念一首情诗。

  在不同类型的女人面前,就念不同类型的情诗,每一首编好的情诗都分门别类存放在他的脑海里,也算是一项特技了。

  当然,对于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也有特别为外国女人准备的情诗。

  文艺男青年眨巴眨巴眼睛,用油光锃亮的尖头小皮鞋蹬了蹬地面,终于,酝酿出一双特别深情的眼睛。

  他走到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面前,深情款款地念道:“

  我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她金色的秀发美如夏日,

  温暖每一个迷途旅人的心;

  碧蓝的眼睛宛如湖泊,

  令每一个遇见她的男人都深深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胸前傲人的双峰有如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一般,圣洁无瑕;

  洁白修长的大腿在黑色丝袜的衬托下,更显现出朦胧得令人心醉的美丽。”

  文艺男青年使尽浑身解数,夸赞面前这个金发女人的美丽,形容得倒是十分贴切。

  念完诗以后,文艺男青年偷偷抬起头,看了一眼金发女人的表情。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如果她笑了,那么今晚就有戏。

  果然,那个金发女人笑了,文艺男青年心中一阵狂喜。

  但是,接下来,从那个金发女人口中发出的,却是如同女王一般威风凛凛的声音,这段声音只包含有一个字:“滚!”

  文艺男青年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当然,他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成功的,他失败过很多次,但是从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一次这样,让他感受到了彻底的挫败感。

  在那双碧蓝色的眼睛射向自己的高贵视线里,蕴含着绝对的威严。

  服从!

  你只有服从!

  再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男人,在这女王般威严的视线面前,也不免变得卑微起来,卑微到想立刻跪倒在她的裙下,屈服于她,只一心做她裙下的臣民。

  蠢货,一只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人群的另一边,一个怀抱美女的胖子目睹了眼前的一幕,不住地冷笑。

  胖子拍了拍美女的屁股,对她耳语一句:“宝贝,我现在有事,你先去水晶之恋酒店702号房等我。”

  美女不舍地给了胖子一个吻,然后听话地提着包去了。

  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店员恰巧看到了这一幕,恨得找不到对象的他牙根直痒痒,他朝外面的地上狠狠地唾了一口唾沫:呸!不自爱,傍大款!

  男店员的理由也很充分。因为他看那胖子不光身材肥胖,相貌也丑陋至极,那美女如果不是为了他的钱,怎么会心甘情愿跟这样的死肥猪在一起?

  然而,这个男店员不知道的是,这个胖子实际上没有钱,事实上,他还穷得很,穷到来开房的钱都是这美女出的。

  不仅如此,这胖子在一夜春宵以后,还会将这美女的身份证、银行卡、现金、手机、皮包一个不落地全都卷走,只留下睡梦中用力呼喊他名字的女人以及一床的狼藉。

  将那些值钱的东西弄到黑市上卖掉以后,胖子会大摇大摆地走进一间地下赌场,一口气输光所有的钱。

  然后,他将继续徜徉在街头巷尾,寻找下一个衣着艳丽,美貌动人的女人。

  如果是正常的世界,仅仅凭借着他那张猪头脸跟干瘪的空空如也的钱包,怕是过一万年也找不到愿意跟他的女人。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这是英雄和怪人交织的世界。

  而这个又丑又穷的死胖子沈俊,恰恰是一名身怀特殊能力的怪人。

  他加入怪人协会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是他生性好赌,又好色,这两样全都摊上的话,将耗费他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所以,他对伟大的怪人事业也就不会有什么追求了。

  理所当然的,他在怪人协会的排名很靠后,加入怪人协会那么久,还只能在E级怪人中排行第1861位。

  但是,毋庸置疑的,靠着自己的特殊能力,沈俊现在的日子过得很舒坦。

  看上了哪个美女,使用能力很轻松就能够搞到手,玩够了再把她的财物全都掳走,那么,今天的赌资又有了。

  比起那些在怪人协会里排名靠前,但是天天吃不香睡不着,总是担心着遭到英雄协会通缉的强大怪人,他沈俊的生活别提有多惬意了。

  这种日子,要他来说,就是神仙也不换!

  这不!早上刚在步行街拿下一美女后,快到吃饭这个点,又有一个面容姣好,身材完美的外国金发女性出现在他的视线。

  极品。

  真是极品。

  即使是阅女无数的超级渣男沈俊,也认定,眼前的这个女人是个不可多得的极品。

  但是,他并不着急下手。

  他享受着这个过程。

  吃一口就可长生不老的唐僧肉,妖精们非要煮了再吃,人们都说妖精太傻,但是沈俊却很明白妖精们的内心,在他看来,把唐僧放进锅内,小火生好,等待着吃香喷喷的唐僧肉的过程,才是妖精的人生中最爽的时刻啊。

  沈俊之所以不急着下手,还因为他对自己的能力有足够的自信。

  没有女人能够逃出他的手掌心。

  所以他志在必得。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瘦高瘦高的文艺男青年犹豫了好一会儿,走到金发美女面前,向她念了首诗,然后惨遭拒绝。

  看着那文艺男青年垂头丧气的表情,沈俊内心的骄傲和自豪感简直达到了顶峰。

  接下来,该他出马了。


第五十五章 把妹之手


  又肥又丑的怪人沈俊,之所以那么有自信能够将金发美女拿下,还不是因为他引以为豪的能力,或者说——是他那只引以为豪的右手。

  表面上看,沈俊的右手跟他的左手一样丑陋,黄色偏黑的手背,肥厚臃肿的手掌,年轻的姑娘们只要看到它就会皱起眉头。

  但是谁又能够想到,在沈俊这只肮脏的右手上,却寄宿着一只更加肮脏的魅魔呢。

  只要沈俊用右手摸了女生的头部之后,在魅魔法力的催眠下,沈俊在这位女生眼里的形象就会变得异常英俊,会自动向该女生最喜欢的男神靠拢。该女生接下来便会进入倒贴模式,无论沈俊说什么,她们都会去做。

  这简直就是为了泡妞而生的能力啊!

  所以他的右手又叫做把妹之手,而怪人协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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