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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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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哲学学会第一任会长。撰写和翻译,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动物,如果吃了不死,就还要吃。
落矶山脉那边的郊狼日子特别不好过,因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样善于第一个闻到微风送来的诱人的气味,并且循着气味抢先找到那发出味道的死牛烂马。这时,它只好无可奈何地蹲在一旁,远远望着印长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带走。然后,它和那些等候着的秃鲨才去剔骨架,啃骨头。有人认为,郊狼、令人恶心的秃鹫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赖地,单密无间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凉的地区,它们仇视一切别的动物,渴望参加它们的葬礼,这就证明它们具有血缘关系。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饭,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顿饭吃。它可以四处游荡,观赏风景,也可以躺着,无所事事,给父母增加负担。
不久,我们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厉可怕的叫声,它常在夜间走过黑沉沉的平原,打断我们在邮袋上的睡梦;想起它那副可怜相和它的艰难的命运,我们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劳能够得到恰当的报酬纯粹理性德国哲学家康德用语。指离开一切经验而先天,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第06章
处长——押车——车夫——一百五十英里无眠的跋涉——教训下属的方法——我们的老朋友杰克和一个香客——本·哈利德和摩西的比较
新上来的押车已经二十小时没睡觉了。这种事情是家常便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到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约一千九百英里。通常要用十五天的时间(现在乘汽车只用四天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依照邮政合同的规定,可用十八、九天时间,这是为冬天的暴风雪天气和其它无法避免的耽搁而留出的余地。驿车公司把一切都置于严格的纪律和卓越的管理之下,每二百五十英里设一名代办或主管,赋于他极大的权力。他那二百五十英里线路或辖区,就叫做“处”。他购买马匹、骡子、马具和人畜的粮草,并根据需要随时分配到各个驿站。他还负责修建驿站房屋,挖掘水井,发放驿站看守、马倌、车夫和铁匠的工钱,并可随意解雇他们——他是他的“处”里的非常、非常伟大的人物——有几分印度苏丹莫卧儿大帝的气派。只要他在场,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得谦恭有礼,只要他一瞪眼,连那气壮如牛的车夫都会化成铜钱那么大一点儿。在这条线路上,共约有八个这样的君王。
在地位、级别上仅次于处长的就是“押车”。他的辖区和处长一样长——二百五十英里,他和车夫坐在一起,(必要的时候)还得日夜兼程完成那可怕的行程,只能在那飞驰的马车顶篷上打个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对邮包、急件、乘客和马车负完全责任,直到将责任移交给下一押车,扯了回销。总之,他得是个聪明、果断、谨慎干练的人。通常,押车是个沉着、快活而忠于职守的人,一个绅士派头十足的人。处长并非必为绅士,有时也的确不是绅士,但一定得是个具有统帅才能的将军,意志紧毅而行为果断的硬汉子——否则,对这条线上那些无法无天的下属们的领导权就屁也不值,而不过是一个月的威风和苦恼,最后吃一颗子弹,得一副棺材的同义语罢了。每天各段发出一辆车,每辆车上一个押车,因此,整条大陆驿车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个押车。
在职权、官衔和重要性方面都次于押车的,就是我津津乐道的车夫——实权虽在其下,却显然威风得多——我们已经知道,在一般马夫眼中,车夫之与押车1962年出版。收入斯大林1934—1952年12月,即《斯大林,犹如海军上将之与旗舰舰长。车夫出一次车的路程相当长,有时在驿站上睡觉的时间很短。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来说,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怜、艰苦而乏味的。我们每天或每晚都换上一个新的车夫(因为他们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我们同车夫一直没有混得像我们同押车那样熟。话说回来,他们一般也不屑于同乘客这些废物搞熟。不过,每当换班的时候,我们还总是渴望见到新换上来的车夫,因为对不受欢迎的车夫我们急于摆脱,而我们渐渐喜欢,开始交往而相处友好的,我们又不愿离开。于是,每到一站换车夫时,我们问押车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是哪个?”这句话的语法大概是错的,但当时我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它还会上书呢。只要诸事顺利,大陆驿车车夫的日子还十分好过。一旦有个车夫得了暴病,这就麻烦了。因为马车一定得开动,于是,这位在长夜中同风雨进行了搏斗正要下车去美美睡一觉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宝座,顶那个病人的班。在落矶山区,有一次,骡子们又象通常那样不要命地飞奔着,车夫却在车箱上呼呼大睡。押车说别管他,没有危险,他干了两个人的活——他已经在一辆车上赶了七十五英里,没有打个盹或睡个觉,又得赶着这辆车回去。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这六匹恶狠狠的骡子,不让它们去爬树,这真不可思议!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么说的。
驿站看守和马夫之流,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是些粗野下贱的家伙。从内布拉斯加西部到内华达,可以不算冤枉地说,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们最安全的避难所就是这没有法律和甚至连冒充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乡村。“处长”完全懂得,要对这样的家伙发号施令得用六响左轮手枪。于是,他一贯“收拾”他们,使一切正常运转。有时,本来用棍子就可以教会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况和环境不同,“处长”却不得不用手枪打碎他的脑袋。但是,他们都是些精明能干的人,当那些处长想教训下属的时候,下属们通常是“用脑袋来接受的”。
这部庞大的机器的一大部分——数以百计的人和车,数以千计的骡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这个行当全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时的一件事,和这有关。下面就是我在圣地时所写的日记里原原本本的记载:
无疑大家都听说过本·哈利德——一个精力盖世的人物。他把邮包和乘客装在马车里,象一阵旋风一样送过大陆——十五天半接力运输两千英里。但这一节记载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个名叫杰克的纽约小伙子,他和我们这一小队朝圣者在圣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陆马车到过加利福尼亚,他从来没有忘掉过那次旅行梅林(FranzMehring,1846—1919)德国社会民主党左,或失去对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杰克十九岁,是个本性善良,一贯好心肠的小伙子,在纽约城长大,虽然聪明,懂得很多东西,却根本没有受过圣经教育,他对此十分无知,以致对圣地的历史毫无了解,对所有圣徒的名字都闻所未闻,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钻进他那处子般的耳朵。我们这一组里还有个和杰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晓教义,并且态度虔诚。他是我们的百科全书,他的言谈我们百听不厌。从贝兴到伯利恒,每到一个有名的地方,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发表一通演说,为该地增光添彩。有一次,我们在杰里科遗址旁歇下来,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绝地谈出下面的一番话来:
“杰克,你看见那环绕约旦河谷的山脉吗?那是莫亚山脉,杰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亚山脉,在圣经史上是极有名的!我们正面对着这些辉煌的悬崖和山峰——就我们所知。”(他意味深长地压低了声音,)“说不定我们的眼睛此时此刻正盯着神秘的摩西之墓那个地方呢!嘿,杰克!”
“摩西,是谁呀?”(音调变低)
“摩西,是谁呀!杰克,你应该感到害臊——你应该为这造孽的无知而害臊。啊,摩西,伟大的导师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哲学的成就》、《论逻辑书,战士,诗人,古以色列的立法者!杰克,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到埃及,有一片三百英里长的可怕的沙漠——一那个非凡的人把以色列的孩子们领过了那块沙漠!就从我们看得见的那个地方,他以无穷的智慧指引着人们,历时四十年,终于平安地穿过了那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和那艰难重重的崇山峻岭。就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他们唱着欢乐颂,进入了希望之乡。这真是个奇迹,奇迹呀,杰克,嘿!”
“四十年吗?只有三百英里吗?哼!本·哈利德只要三十六个小时就可以把他们送过去了!”
这小伙子不是恶意的。他不知道他说了错误的或冒失的话。所以谁也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谁觉得受了冒犯,没有谁会这样,只有那些心地狭窄,连一个小孩的童言戏语都不原谅的人才会。
第十五天中午,我们到达“南普拉特渡”,即“尤尔斯堡”,或“大陆城”。这是我们没有见识的眼睛一直渴望一睹,一直感到惊奇现象等关系的性质。,最古怪、最稀奇的边区小城,此地离圣约瑟夫已有四百七十英里
第07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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