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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袭吸血古堡-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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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夜袭吸血古堡
  作者:飞絮
  男主角:杰·席尔斯
  女主角:黎妃
  内容简介:
  想她千里迢迢从台湾飞来英国,
  可是有著鸿大目的的。
  她这个医学院的高材生之所以舍医学名校不读,
  来到这所偏僻的社区大学,
  目的只有一个——据说这里的席尔斯古堡住了吸血鬼。
  而她身为台湾魔怪巫术爱好会的第一把交椅,
  当然要来会会吸血鬼了,顺便抽取他们身上的血液好作分析……
  就这么办!夜探古堡——
  啊!出师未捷身……咦!眼前这个爵爷怎地忽然变成了吸血鬼的模样?
  他真的是吸血鬼?
  那……她可不可以抽他的血?
  不行?啊!他咬住她的颈项了……
  正文
  序
  很久以前,在发禁未解,我还留着拙拙的学生头的时候,就很想找一本吸血鬼的小说——不是阴森恐怖、鲜血四溅的那种;也不能楚楚可怜,充满哀伤;最好是有点无厘头、有点幽默,还带有传奇色彩。找啊找啊,寻寻觅觅了好些年,始终没有心B中的男女主角。
  那么,何不自己写一本呢?
  就在这样的情绪酝酿下,黎妃和杰的故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展开了。虽然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却是埋在潜意识里好几年的故事,如上我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心目中理想吸血鬼的怨念,杰的形象彷佛活生生的站在我眼前,催促我完成这本书。
  我是个很喜欢看小说的人。写小说、看小说,几乎已成生活的一部分。小说描写生活,生活即是小说,虽然时而梦幻,时而夸张,但是人的情感与之间的关系,却是不变的;因为有这一份联系存在,让想像更具临场感,这也是看小说最痛快的地方。
  小时候常幻想自己进入一个和现实不大一样的世界,有不一样的生活经验,因此造就了黎妃这个拚命追寻吸血鬼的角色。而写她的故事,正像开启了另一扇世界的门,让我有机会进入属于她那个不一样的世界。希望拿起这本书的朋友们,都能分享这本书的喜悦。
  楔子
  是夜,星子低垂,不敢与那皎洁亮圆的月华争辉,象牙色的光泽倾泻而下,洒在两个银白的身影上。
  约莫十六岁的少年牵着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仰望着星空,银白色的长发在月光下更显得出尘不凡。
  “盖恩,你又要走了吗?”男孩仰望着少年,悦耳的童音带有一丝深深的寂寞。
  少年宠溺地摸摸男孩的头,似笑非笑地说:“下次我回来,你说不定都比我老了呢。”
  男孩拉住少年的衣角,倔强的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不情愿。“为什么那么久?难道不能不去吗?你这次才回来不到三天,有什么事情不能让爸爸自己去,而非要你去呢?”
  “你爸爸有更重要的任务要达成。”
  “什么重要的任务?你们大人全都出去算了,最好连班恩也滚出去,谁也不要留在家里,家里留我一个人就好了!”小男孩挣脱少年的手,就要跑开。
  被唤作盖恩的少年一把抱起男孩,男孩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一眼。
  盖恩轻轻一笑,低声唤男孩的名字:“杰,你看那边。”
  男孩用眼角一瞥,便又别过头去。“什么都没有。”
  “你仔细看,玻鹧劬Γ幸豢怕躺男切枪以谔毂摺!鄙倌暧梦氯岬纳髑崆岬厮咚担骸翱吹矫挥校亢臀颐茄劬Φ难丈谎D鞘俏颐堑氖鼗ど瘢辞墸詈蟮难劾帷5蹦阆肽畲蠹业氖焙颍憧梢愿担岚锬愦莞阆氪莸娜恕!�
  男孩突然睁大眼睛,指着那绿色的星星。“盖恩,你看!”
  那绿色的星星晕开一般,然后慢慢膨胀,周围闪着宝石一般的绿光,丝毫不被月色所掩盖;在那绿光之中,贝菈之泪逐渐一分为二,其中之一卷走了所有的光晕,划破天际,快速消失在东方的天空。
  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夜,再度恢复平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贝菈之泪仍然静静地挂在天边。
  盖恩的绿眸闪过一丝忧色,他放下男孩,沉默地伫立在月色下,良久。
  第一章
  绿草如茵,春风徐徐,学生们三三两两,或坐或卧,悠闲的享受午后难得的轻松;女孩们更是畅所欲言,尽情享受下午茶的聊天时间。
  一群又一群嘻笑的女孩中,就属一个东方女孩最为引人注目;如果她是静静坐着就算了,东方女孩在这偏僻的社区大学虽然少见,但还不至于让那么多人瞠目结舌,而她……她、她竟然在草地上练拳法,还打得旁若无人!难道就如传闻所言,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功夫,且越瘦弱的人越深藏不露吗?加上前些日子的足球队主将事件,让不少英国同学对这个东方女孩投以敬畏的眼光。这个东方女孩有一头长长的黑直发,小小的瓜子脸,娇小的身材,和英国的女学生站在一起,足足矮了快两个头,在英国学生眼里,简直是个小妹妹;所以她才一到学校,就有一堆“姐姐”想照顾她。
  她叫黎妃,人长得娇娇小小的,名字也取得小鸟依人,但个性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就读医学系五年级的黎妃,不但个性好强,而且喜爱国术,虽然只学得几手功夫,却喜欢找人练习;才一踏进校园没几天,就撂倒了足球队的主将,造成这平静乡村大学的小小轰动,也让姐姐们对她更爱护有加。
  其实黎妃并不想那么出锋头,足球队主将的事真的不能怪她,谁叫那英国佬太不识相,竟然毛手毛脚的想搂她的肩。练武的人对任何风吹草动都很敏感,他手还没放上来,当下一记反射性抱头摔就让他眼冒金星,不支倒地;接下来一个星期都风平浪静,再也没有半个男生敢借着带她认识环境之名,请她出去吃饭。
  为了来这所学校,黎妃申请了好几个月才获得核准,成为交换学生,只因为该校处理这类的业务太少,加上地处偏僻,行政效率又出奇的慢;但也因为如此,黎妃一来到这里,就成为稀有动物。东方女孩在英国乡下就像台湾三合院中突然坐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一样突兀,更何况是个会功夫的东方女孩。
  加上男孩子总是血气方刚,老是喜欢打赌谁能追到稀有动物,才会一来就让黎妃这一记抱头摔成为风云话题。
  其实以黎妃过去的傲人资历,要申请哪一间医学大学没有机会,但她偏偏要来这小不隆冬的社区大学。她当然是有其它目的的。身为台湾区魔怪巫术爱好会第一把交椅,不可能不知道席尔斯古堡是英国拥有最多吸血鬼传说、而且至今还有公爵世袭的城堡;也就是说,席尔斯家族还住在里面,他们家族出现过吸血鬼的传闻从来没有停止过。黎妃向来是以科学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她认为魔怪应该是指基因组合跟人类不大一样,但又很近似的生物。她念医学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能方便研究这些特异者跟人类的不同,说不定将来还能截长补短,赋予人类特异功能。
  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她决定潜入敌营,找一个吸血鬼来研究研究。不过……她黎妃只是个小小女孩,有什么办法要吸血鬼让她研究呢?强迫?那当然不可能;那……就偷袭吧。她对自己的拳脚功夫有几分信心。山人自有妙计!黎妃心里得意的大笑。
  一个冰凉的罐子直接贴在她脸上,打断黎妃的得意忘形。“黎妃,看你练了那么久,喏,这瓶饮料给你。”
  “谢谢你,亚里莎。”黎妃感激的接过饮料;来英国这几天,几乎都是亚里莎在照顾她。
  亚里莎是女子足球队的队长,素来和艾瑞克不对盘,这次看艾瑞克吃瘪,心里直呼痛快。她长得高头大马,拥有一头灿烂的金发,是个相当健美的女孩;她白天上课,晚上到俱乐部打工赚学费,是俱乐部里最受欢迎的女王级人物,跟当地黑社会交情很好,连现在掌权的伊娃大姐有些事情都要靠她张罗。
  “对了,黎妃,今天晚上我们俱乐部有很不错的派对,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上次你撂倒艾瑞克的事,我在跟伊娃大姐聊天的时候说了,她非常欣赏你,叫我有机会一定要介绍你给她认识。”亚里莎很喜欢黎妃活蹦乱跳的个性。
  “是什么样的派对啊?”黎妃刚到一个多礼拜,对当地的文化还不大熟悉,很好奇俱乐部会举办哪一类活动。
  “其实也没什么,是大家为了庆祝伊娃大姐生日而特别办的派对。虽然来的什么人都有,不过只要有伊娃大姐在,大家都会安安分分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会遇到危险。谁敢在我们俱乐部闹事,谁就是不想在这里混下去。”
  “亚里莎,你讲话好有『江湖味』喔。”黎妃打趣的说,她很喜欢这个火辣的学姐。对于亚里莎球场上帅气的英姿,黎妃真是佩服不已,真希望自己也有这种基因,可以长得高大健美,这样耍起拳脚功夫一定比较有威力,离她偷袭吸血鬼的大业不远矣。
  “江湖味?那是什么东西?”不懂中文的亚里莎对于这个东方小女孩说的话总是充满好奇。当初是为了多赚点工读费,才答应接待这个东方小女孩;虽然她瘦小的样子会让人很想好好照顾她,但对于东方女孩瘦弱的模样,亚里莎还是不敢领教,直到目睹她撂倒艾瑞克才对她完全改观,简直把她当成亲姐妹一样,让她瞬间变成女子足球队全队的妹妹,备受照顾。
  黎妃咯咯笑着,极力搜寻可以解释的字眼。“就是很讲信用、对朋友很忠心的态度。”
  亚里莎扬眉大笑,学着黎妃的语气说:“那还用说!我这人最有『江湖味』了。”
  “怎么样?想不想去?那里人多,消息也多,说不定可以找到进古堡的方法哦。”黎妃很早就问过亚里莎进古堡的可能,不过和其它人一样,亚里莎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因为席尔斯古堡从来不对外开放,它一直是席尔斯公爵的私人财产,席尔斯家族至今仍居住在里面。据说席尔斯公爵只有在皇室聚会时才会露面,平常根本是谜样般的存在;外界传闻席尔斯家族具有吸血鬼血统,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证实;每年英国女王生日时,席尔斯公爵在阳光下为女王祝寿的画面一直是有力的反证。但是,黎妃心想,是谁说吸血鬼一定要怕阳光的?搞不好连怕大蒜都是捏造的。
  “那还用说,当然要去。”黎妃笃定的点头,只要能找到进古堡的方法,哪怕是叫她去黑社会混几天她也愿意,更何况只是去一下派对、认识一下现任的黑街头头。
  “那伊娃大姐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啊?你先说明一下,我也好准备生日礼物。”
  亚里莎露出崇敬的目光,用近乎崇拜的语气说:“伊娃大姐啊,是女性的典范。她不只漂亮,应该说是艳丽,最值得一提的是她那头黑色的大卷发与绿色的眼睛;当你和她四目相交时,简直像遇上希腊神话里的蛇发女妖梅杜莎,瞬间身体石化,动弹不得;在她的眸光下,每个男人都是待宰的青蛙,谁也不敢轻举妄动。这种与生俱来的气势,让她获得『梅杜莎之女』这个称号。但是,她岂止是梅杜莎,她可是新一代的黑街主宰。听说伦敦那边的大老有意延揽伊娃大姐过去当接班人,都被她客气的回绝了。她说她喜欢这里的空气,不想到伦敦的地铁里窝到发霉。有没有很令人感动?”
  看到亚里莎那一副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样子,不难想象统领这附近黑社会的伊娃大姐,当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可是听到蛇发女妖梅杜莎这几个字,实在让黎妃有些起鸡皮疙瘩。不敢想象被绿色眼睛盯住的情况,总觉得有点像无法逃脱的猎物,让人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了起来。
  亚里莎注意到黎妃打了个哆嗦,连忙笑着缓和气氛。“瞧你怕成这样,有勇气撂倒足球队主将的小辣椒,竟然光听到伊娃大姐就害怕了。”
  “不是啦!亚里莎,人家只是不大喜欢绿色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只要看到绿色眼睛的动物,就会浑身不舒服。”
  “那你不就讨厌一大堆动物了吗?猫啊,蛇啊,好多都有绿色眼睛吧?”亚里莎不禁皱眉。
  “不瞒你说,我真的很怕被绿眼盯着瞧的样子,总觉得好象要被吃掉的猎物。你刚刚不就是这样形容伊娃大姐?”
  “那只是形容、比喻而已嘛,伊娃大姐没那么恐怖。我觉得你们两个个性很像,你一定会喜欢她的。说不定认识她之后,就可以治好你怕绿眼睛的毛病了。”亚里莎热心的建议。
  “你都这么说了,我能不去吗?”黎妃挽着亚里莎的手,开怀的回答。
  炫丽的灯光在舞池中闪烁,男男女女在重低音的节奏下,搔首弄姿,形影交叠。
  金灿的挂饰映得满壁生辉,水晶酒杯堆栈在丝质桌巾上,桃红色的香槟,肆无忌惮的倾泄而下,像禁忌的吻痕,斑斑洒落在雪白的桌巾上。
  黑色天鹅绒的沙发上,坐着一名美艳女子,深刻的五官,雪白的肌肤,曼妙高的身材,黑褐色的大波浪卷发,再加上一双摄人心魂的绿眸,简直是希腊神话里妖女活脱脱跳出现实,让人不得不为她失了魂。
  亚里莎说得没错,她喜欢这个大姐。黎妃一眼就认同了亚里莎的话,应该说,她根本是一打照面就被电到了。这么一双绿得快泌出水的双眸,怎么会生在这么一个俐落豪爽、浑身散发出危险气息的女人身上?简直像上帝赐给魔鬼一双天使的翅膀一样让人无法置信。与其说男人在她的绿眼之下像猎物一般无法动弹,倒不如说他们是自愿降服在她温柔的眸光中。
  这样一个眸光温柔的女人,竟然是统领黑街的大姐,真让黎妃感到不可思议。温柔,果然是女人最可怕的武器。
  和黎妃相同的是,伊娃也对这个东方女孩很有好感。第一次听亚里莎夸张的形容她如何撂倒比她足足高了三个头的足球队主将时,就已经让她对这个胆识过人的小女娃兴致盎然,看到本人后,更加赞同亚里莎对她的赞誉。
  她欣赏黎妃那直勾勾的眼神,面对黑街大姐,她还是那样的面无惧色。那娇小的身形,和她直率的天真互相呼应,莽撞却纯真,就像自家的妹妹一般惹人怜爱。伊娃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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