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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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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天宝经了冷气一激,膀胱中的尿液自然就多了起来,人一冷,全身的体液循环,就多尿,这个是一个很生活化的常识,天宝迷迷糊糊的抬手拍开了灯,出门进了厕所。厕所中一阵“哗啦哗啦”的冲水声。当他打着哈欠推门进卧室的时候,却突然一下子定住了!
  一把刃长一乍,宽一寸,厚度仅仅的之后不到三毫米的不反光的黑色刀子抵在了他的喉咙上,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一动就死!无论是何种的,对于危险和杀气都有一种敏锐的直觉,其实这个直觉人也有!
  只是在物yu横流的you惑面前,这个本能不断的在退化,甚至是消失!
  而天宝,却依旧保持了这样的直觉,所以他直觉的危险,直觉的停住了。他的对面,是一个身穿着黑色的胶衣的女子,连身的黑色手套中握着的,就是指着他喉咙的刀子。那女子的身高有一米七五,足足的比天宝高处了十厘米,就这般居高临下的打量着天宝,一个黑色的口罩挡住了她大半个脸,拉的很低的帽子让人连她的眼睛都看不到,但天宝却能感觉到她在看自己。“你的直觉还不错,否则你现在就是一个死人了……”
  刀,轻轻的从天宝的脖子上提了起来,在他的脸上轻轻的摩擦……“你,很有趣。自己找绳子把自己捆起来,不许叫!”天宝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因为拒绝就意味着死亡!他只是将目光从那张看不清楚的脸上慢慢的移了下去!
  这是一个很有you惑力的女人。
  或许这个就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feng流”,一辈子没怎么见过mei女的天宝,竟然生出了这样的念头!他按照那女子的要求把自己的腿捆了起来,然后就见那女子手中的乌光一闪,刚刚的黑色刀子就不见了。
  麻利的抓起绳子,把天宝的手捆在了背后,以一个艰难的下蹲姿势固定在了衣服架旁。那女子饶有兴致的打量了他好一阵,说道:“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是谁,对不对?”
  天宝道:“不错,深更半夜的,一个mei女跑到我这里来,我实在是深感荣幸,但我知道自己这只癞蛤蟆是不可能得到天鹅的垂青的。所以,你是谁?为什么来我这里?”被人捆了起来,他反倒是不担心了。
  这么一个厉害的女子,要杀一个人很容易。
  那女子“噗嗤”一笑,说道:“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怪人。别人被我控制之后,不是大叫饶命,就是想逃跑,喊警察。你说,你这样的人怪不怪?”天宝见那女子摘了线帽和口罩后,竟然是一张不类凡人的绝美面容,不由的就呆住了。
  心道:“乖乖的,难道我今天是做梦?”那女子的一声笑,打断了他的妄想。曾经,天宝不可能想象出一个人竟然可以美丽到如此的程度。所谓的“一笑倾国”“红颜祸水”在这个女子面前,也是不过如此而已。她的全身上下都有一种魔一般的力量,就好像是无边的黑洞,吞噬着天宝的灵魂。
  那女子道:“凡俗人中,你是第一个见到本小姐容貌的人。其他的那些,连我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已经死了!也不怕你知道,我本是天山媚门中人,行走这世间,本就是为了杀一些不听话的人的……”
  天山。媚门。一切似乎都是武侠小说的情节一般!
  那个小偷,似乎就是一个小小的影子一般,而他的记忆中,另外一点点和那个秋秋相识的经历,则是从脑海中被翻了出来,那一切都好像是真实的,合情,合理,比现实还要现实,令他根本就无法做出应有的判断。
  他怎么会有自己的房子?他怎么成了老师?要知道他最为痛恨的就是老师这个职业,而且那时什么地方?天下间怎么可能拥有那样美丽,那样动人的女人?而且,实力还是那么的厉害,天宝有些不相信,却又无法不信!
  那一切似乎就是一个梦,是自己发疯以后的臆想……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自己生长的小城,也从来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当然老家除外,这次的来包头,也是除外。但是,为什么自己对那个地方却那么的熟悉……那个城市,应该是叫做金帆市才对,而且那个火车站不远的学校,似乎是……
  第二百零四章 微澜
  一个自己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城市,却似乎熟悉无比,这一切,也都是那么的让人感觉到费解,天宝不能够知道自己的那些记忆是来自于何方的,更不知道那些是否就是现实,他想到:“以后,或者是找一个机会,去看一下吧,也许可以找到一些自己需要的答案也说不定呢,是不是真的,眼见为实。”
  他的心中暗暗的决定了自己要去一趟金帆,求证一下事情的真伪,不过先前的首要事情还是去包头过上一个好年——而且包头,似乎也隐隐约约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似乎对他的未来非常的关键一般。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其耆yu深者,其天机浅。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凄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故圣人之用兵也,亡国而不失人心;利泽施乎万世,不为爱人。故乐通物,非圣人也;有亲,非仁也;天时,非贤也;利害不通,非君子也;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余、纪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邴邴乎其似喜乎,崔乎其不得已乎!滀乎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厉乎其似世乎!謷乎其未可制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天宝的心中默念大宗师,一遍一遍的念,想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一些,那些浮想的苗头却根本就无法断绝,不知不觉天色就已经亮了,火车拉出了一声长笛,进了车站。随后一群人便跟着ren流走出了车站,在外面等到了天宝的姑父,一起雇佣了一个面包车,朝着河西走。汽车转了个玩儿,就上了高速。
  公路的两边可以看到冻成了冰一样,硬是的白雪,路边的建筑快速的朝后移动。就在刚下了高速不久,车前就有人挥手,让车停下来,那些人里有几个还是光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天宝却也是注意到了。
  天宝的姑父身子块头不错,见那司机要停,问道:“怎么回事儿?”
  司机道:“兄弟,那些是设卡子收费的,不给不行啊。这些人可真往死里打呢……”不知道为何,天宝却是一通的无名火起,莫名其妙的,他又想到了那个美丽妖艳的女子,在他的脑中徘徊,他还记得一句话……“举头三尺有神明”,她似乎说过,自己就是神王,世间的不平事,也需要他摆平。
  他无理由的相信秋秋的话,这一刻,他一股杀气冲了出来,双目也一下子冰冷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一把就将那司机给提着脖子提到了后面,哼道:“他们找死,也怨不得人了……你就后面好好的呆着吧!”
  天宝的声音冰冷,无情。这一刻,他的力量也是那么的惊人,一切都在瞬息之间,一切都是那么的快,让人还来不及眨眼的时间里,天宝已经坐在了驾驶的位置上,手脚娴熟而快速的几下动作之后,本来要停下来的面包车却突然快出了三倍,整个车子似乎都要飞起来了一般,让人心惊。
  后背紧紧的帖在靠背上,一股巨大的力量扑面而来,惯性之下,都让人一下子没有办法呼吸了,一辆红色的面包车仿佛是疯子一样,朝着一个光头撞了过去,速度快的惊人。“砰”的一声,一条人影横飞出三十多米,在地上擦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但天宝却连看也没有多看一眼,他打着方向盘,车身横过,倒车,冲撞,几个人,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尽数被撞飞了出去。
  血……到处都是血……
  天宝的双目中尽是冷漠,车子按照自己的记忆的路线走了起来,上了高速,然后去加油站加满了油,就朝着另外一条路跑了起来。在他的另外一份记忆当中,包头最有势力的黑老大是郝连玉,在他的记忆中,那个人非常的忌惮他。但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但他也没有时间考虑了。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只有用拳头和他们说话了——天宝隐约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非常的强,这个世界上,任何的枪炮,任何的东西都不会给自己构成威胁,他就是主宰一切的神灵,车如电,在高速公路上穿梭……
  “手机!”
  天宝从他父亲的手里要过了手机,那个手机的款式有些老了,还是黑白的直板手机。说是有些老土,却也别有一种风味。他在上面输入了一串号码……“喂?哦,叫你们的老大接电话,别他ma的废话,叫郝连玉接……我是谁?哦哦哦,这个你不需要清楚,等下你们帮我摆平一件事情就好了,其他的别多问!”
  说完,天宝就直接捏碎了那个手机,说实在的,他现在的力量的确是太过于惊人了。大约是半个时辰之后,面包车在一个庄园的门口停了下来,而天宝的脑海中,则是闪现出一个儒雅的男人来,白净的面庞,戴着金边眼镜。只是见面以后,他才知道,这个人和想象中的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难道……那一份记忆是真的?
  这一个念头瞬间就出现在了脑海中,徘徊了半晌后,才是散去。天宝摇摇头,有些矜持的一笑,说道:“郝连玉?恩,果然啊,人如其名。神族之事,你不必多问,也不要多说,做好了就是,明白?”
  神族?这可是足以让人一跳的称呼了,郝连玉的脸色却是一变,随即才缓和了下来,说道:“好,什么事情,我去做!”
  一切,都是这么的简单,就这样的就摆平了。在天宝的记忆中,清楚的知道这个郝连玉是昆仑神族的人间代言人之一。但是他却丝毫不在乎,对于昆仑,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似乎就是因为记忆中的那个秋秋了。人世间,真真假假,说的并不明白,了解的,也并不清楚,这些,本来就无人可以说的透。
  天宝的一家子人,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惊奇无比,而他的妹妹则还没有从刚才的恐惧中清醒过来,那种场面,的确就是一场噩梦,也只有天宝还是那么的淡定,那么的轻描淡写,人性如此,仅此而已。
  他并不怕这些麻烦了,因为他的心里根本就不把凡人世俗中的这些事情当事情的,这一刻,他的心中,好像就是一个神灵一般,超tuo于世俗,超tuo于一切。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住在豪华的别墅中,让他有一种非常熟悉而陌生的感觉,并没有惊疑,惊奇,仿佛这样的生活才是司空见惯的。
  另一份记忆当中,他住的也是这样的大庄园,而这个庄园和他另一份记忆中住的那个庄园比较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的。所以他何必要惊讶?所以他何必要好奇?因为这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
  秋秋,那个迷一样的女子,这一切,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他皱眉思考,却根本想不出一个结果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蹊跷。不过就在他思考的时候,郝连玉已经通过几个电话,将事情圆满的解决了。要不怎么说老大,就是老大呢?安了安心,天宝又一次开起了那辆面包车,朝着姑父家驶去。
  郝连玉本来说是要给他配一辆加长的劳斯莱斯的,不过天宝不喜欢,太耀眼了,还是面包车好,开着一路上高速,这时候,一家人还都好像是做梦一般呢。不过他们家的人天性就是天不怕地不怕,这个时候倒是也没有多激动,尿裤子。
  第二百零五章 求证之丹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醉生梦死,这十二个字,就可以将出门在外串亲戚的情景说一个淋漓尽致,通透无比。虽然天宝飞车撞人的事情依旧还压在人的心底,但几杯酒下去,闲话一阵,那种恐惧也就少了很多了。
  现代人的冷漠,那是公认了的。
  天宝不喜欢那种被人围着的感觉,所以他就独自出去走走了……包头,这个地方他虽然没有来过,但是却绝对不会陌生。
  包头,源于蒙古语“包克图”,蒙古语意为“有鹿的地方”,所以又叫鹿城。
  居住着蒙、汉、回、满、达斡尔、鄂伦春等31个民族。
  包头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
  包头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类聚居。直至清乾隆时期,包头才形成了两条小街的村落。嘉庆十四年(1809年),包头村改为包头镇,1923年平绥(现京包)铁路延至包头后成为中国西北地区商业重镇,有水旱码头之称。1926年设县,1938年设市,1945年实行市县并存。1953年撤县留市。
  翻开一份地理杂志,翻开关于包头的资源介绍,你就会发现下面的这样一段话,这一段话,天宝就是背,也都能背出来,他太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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