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2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秋秋的体重自然很轻,可是运起了一层的千斤坠以后就不轻了。那就好像是一个纯金的大秤砣,重量怎么也在接近两百斤的样子。天宝的胳膊哆嗦着,一次次的起来,趴下,汗水嘀嗒嘀嗒的从脸上砸到了地板上,摔成了八半。
秋秋每一次都压榨着天宝的最后一丝体力,终于在做了第七个的时候,“砰”的一下,和地面亲密的接触了一下,就再起不来了。秋秋圆润光滑的屁股很不客气的压在了天宝的背上,肺里勉强才吸进去的一些空气被挤压了出来。“秋秋,我喘不过气来了……”天宝挣扎着想要动一下,秋秋却是坐的安稳,压的他一下都动补了。
秋秋媚眼如丝,就如同是夜空中的星辰一般明亮,一丝丝的缠绵缠绕到了天宝的心头,秋秋“吃吃”的笑道:“哼,昨天说过要惩罚你的,怎么样?不好受吧?……宝宝,问你一个问题,说的好,我就放了你。”
天宝点头,他没有力气说话了,脸蛋再次的和地板接触了一下。
秋秋笑的如同是一只小狐狸一般,柔柔的问道:“宝宝,你还行不行?能不能坚持啊?”秋秋一语双关,故意调戏天宝。行?能坚持?那好,就继续当一会儿凳子好了。不行?不能坚持?作为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说不行?
天宝终于积攒出了一口气,叫道:“女……侠……饶……命!”
秋秋道:“你没有回答人家的问题哦,这个可不行。首先说,姐姐我是妖女,魔女,不是女侠,其次,姐姐可舍不得要你的命,呵呵……宝宝,你不是经常看那些小电影儿里什么坐脸啊,窒息啊什么的,姐姐今天就成全你,怎么样?”
遇到魔女,你能说什么?
秋秋从天宝的身上起来,根本就不给他过多的喘气的时间,一把将人扔到了床上,然后,天宝就看见一个美丽的翘臀变大,再变大……他的脸上感觉被软暖绵滑的翘臀给包围了,温柔,却充满了弹性,柔软的肌肤里似乎蕴藏了说不出的力道,让他无法呼吸。隔着紧身的衣裤,天宝陶醉了,也窒息了……
第四十章 我可以帮你
天宝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多了一些任务——比如说去学校露一下脸,然后人就跑掉了。他奔波于圣约翰教堂和学校之间,难得清闲。而且回家以后,还要在那个大大的庄园里修炼轻功,折梅手,内功等等,多的他都快要数步过来了。而且秋秋似乎喜欢上了“骑大马”的游戏,骑在天宝的身上,运起千斤坠,虽然是浅浅的几层功力,却也让天宝痛苦的死去活来,每一次都要榨干他所有的精力。
天宝就好像是一只不知道疲倦的陀螺,飞快的旋转着。他的生活也不是盲目的,固执的人一旦认定了一个目标,就很可怕。而偏偏天宝就是一个固执到有一些病态的人,有时候明明知道那个事情也许是不对的,但他依旧会坚持!
也许有人认为,天宝这样的一只癞蛤蟆,喜欢上了秋秋这样的精灵,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是真正的妄想,是一种无比疯狂的自杀行为——就好像是扑火的飞蛾一般。因为,这样美丽的一个女子,高贵的神女,怎么可能屈尊去喜欢上一只癞蛤蟆呢?不过天宝不这么香,他是一只偏执的可以为了一个妄念而行动的癞蛤蟆。也只有这样的蛤蟆,才有机会成为月神,而且他也相信自己会成功的。这是一种偏执的自信!
他生活的目标里,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秋秋——
秋秋这个名字并不特别,但她的人却是特别的。天宝是一个不为色所动的人,凡俗间的美女见的多了,丑女更是见了不少,侏罗纪也好,人间天堂也好,他经历过,但也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真正的感觉到惊艳和折服的。秋秋是唯一的一个,她波动了天宝的心,她让天宝变的有些傻了,却很可爱。
俯卧撑十个,一个也不少。
虽然只有十个,但秋秋每一天所施展的千斤坠都要提高几分。所以虽然就只有那么十个,但天宝在做完以后,还真的就是半分的力气都提不起来了,他的所有的能量,就在十个俯卧撑中消耗的精光,而秋秋似乎也将一切算计的完美。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天宝一天的开始就是这样的。
居住的庄园足够的大,足够他在这里奔跑半个小时而不重复。这里有三五层的楼房,有崎岖的山路,有弯弯的水流……踏雪无痕,在这样多变的环境下明显有了进步。他的腿上开始绑上了铅条,虽然铅条并不很宽,也没有多长,但却出奇的沉重!踏雪未必无痕了,他的脚步落到地上,都能够感觉出一种沉重的感觉来。秋秋说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够一如先前的轻灵的话,他的踏雪无痕就小成了。美女在侧,作为一个男人,仅仅的心理上,就让天宝无法的屈服,何况他还是有野心的?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也在坚持着。
天宝在前面跑,秋秋就在后面跟着,在距离天宝身后不过是十多米远的地方,或者是楼顶,或者是干枯的树枝上盈盈而立,如同美丽的神祗一般,目光中充满了一种柔情,轻轻的看着天宝在奔走,汗水湿透了衣衫,那眼中似乎有心疼,有怜惜,但她却从没有打断过。一切都藏在心里——
神灵的世界,就是一个强者的世界!
她的宝宝不仅仅要经受这些历练,以后还有更大的凶险在等着他。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只能现在将一汪柔情隐藏,狠狠的操练他,直到他可以再神族的世界中生存为止。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千古不变的至理,人也好,神也罢,都是一样的。何况这些神,只是先几步走出了进化道路的“人”而已。
天宝回头给了秋秋一个疲惫的微笑……今天终于跑完了,他跑了多少的路程?恐怕就是开着汽车,也要走上半个钟头吧?更何况他所走过的地方崎岖,险峻,到处都是沟壑,不仅仅要考虑到速度,还要想好落脚的地方。天宝喘着气,道:“秋秋,终于完成任务了……”
秋秋点点头,说道:“那就歇一下吧!”
解下了腿上的一根铅条,天宝把铅条放到了身边,他则坐在地上,开始调整呼吸。因为要练功,他就只穿着一身将全身都包起来的丝袜,一共穿了薄厚两层,是秋秋特地从网上帮他购买的。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法,毕竟这个东西散热快,出了汗布沾粘身体,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重要的呢?更何况,在农庄里,他根本就不需要担心被别人看到!为了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碍,他还特地的做了一番考证:
丝袜这个东西,其实在以前的欧洲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后来才穿到了女人的身上。现在男人穿回来,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这些心里暗示的东西很有用,至少他不感觉穿丝袜是一种多丢人的事情了。而且,似乎以后就算秋秋让他穿裙子,带胸罩,他也不回羞涩了。因为裙子这个东西,开始的时候也是男性用品。
这些东西,在考证了一些历史上的文章以后,他也确定了。至于胸罩?他曾经看过圣斗士,所谓的胸罩,就当它是胸甲不用铁做用布做就成了。
虽然仅仅是心理上的安慰,但已经足够了。
休息了一下,秋秋看他的脸色好了一些,才给他倒了杯水,柔声道:“喝吧!”
“等下还要去圣约翰教堂,去和老螺丝那个老家伙套交情……”天宝似乎有些抱怨的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他是在是讨厌极了那种味道,是基督教的味道。秋秋吃吃一笑,说道:“宝宝,不想去就不要去了,反正就一个外围而已,放弃也就是了。姐姐可不想看你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天宝道:“不,一定要去。这个人我们一定要争取过来!”
秋秋就是笑一笑,声音绵绵的,仿佛是一条条情丝缠绕……“别委屈了自己。宝宝,差不多了就把衣服穿上吧,再这样可就要着凉了!”无论冷热,都要有一个度,尤其是刚刚做完了剧烈的运动以后,就更是如此了。
天宝微微一笑,说道:“我知道。”
天宝这些天训练的很努力,秋秋也就不吝啬自己的微笑和温柔。将衣服取来,亲手于他穿上,白的如雪一般的紧身保暖内衣套在了全包丝袜的外面,然后细心的套上了休闲服,帮天宝整理了一下头发。秋秋做的很细致,很认真,简直就有些挑剔了。天宝的衣服很难买,但秋秋依旧帮他定做了许多,而那些大师,要的钱也自然不少。
不过,秋秋是一个根本不在乎钱的人!
所以有人发财了,而那些设计师对待这些大客户的时候,也都拿出了自己的最得意的本领。天宝本来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他的腰围十六寸二,就是女子,也没有这样“苗条”的,所以他的衣服做起来,也很有挑战性。
设计师就是设计师。
天宝现在根本就不担心说自己没有衣服穿,看看那些设计师设计的衣服吧。那些浪漫的法国人给他设计的衣服里居然还有裙子,有些很中性化的,有些女性化的,男性化的,不一而足,但全部都是充满了个性,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每一件都是品牌,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商标,那些著名的设计师,都把自己最得意的东西留在了衣服上——
签名。
外国人的名字天宝记不住,所以也就不记了。
但如果是让其他的富豪知道了那些名字,那么他们一定会疯狂!天宝就算随便穿出一件,也绝对没有人敢笑话他的。因为那些设计师,就代表了一种品味。
天宝现在穿的就比较男性化,但衣服却是毛绒绒的靓粉色,有些性感风骚的味道。这种颜色的确很少会用在男人的身上,但天宝似乎是一个例外。这些都是法国著名的时装大师看了他的照片,了解了他的三维后,为他量身定做的。头上还有一个很个性的粉色帽子,天宝也没有表示什么异议。
当一个权威说“1+1=3”的时候,那绝对不可能等于“2”。生活在一个权威至上,不可置疑的国家里,天宝自然是不缺乏一些勇气的,而现在他还有了一样最有力的武器。那些设计师的名字,就是最好的武器!
给天宝戴上了一只粉色的口罩——今天天宝似乎和粉色有撇不清的关系。秋秋可爱的笑笑,伸手揉揉天宝的脸蛋,说道:“早些回来……”她温柔的就好像一个贤惠的小妻子一样,事实上天宝知道,一般人的夫妻,妻子是不可能这么温柔的,这个是他的福气,更是运气,但现在依旧需要他努力的来争取。
提着一瓶二锅头,带了一包烟,天宝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进了圣约翰教堂,更是堂而皇之的跟着神甫老螺丝去了后面。索性的是天宝每次来,老螺丝都做完了课,念完了经,所以也并没有人怎么反感他这个人的,而且老螺丝对天宝这个人也非常的欢迎。
念完了经,最里面难免就要渴,而天宝却适时的带来了二锅头。其实喝酒,对于这位标准的带有华夏国农村色彩的外国神甫来说,品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劲——这种劲二锅头有,别的酒却没有。那种一下口,辛辣,然后好像是刀子一样惨烈,霸道的热流在翻腾,那是一种很让人眷恋的感觉。住过靠近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康宝的最北面,见识过了冬天可以下到一米多厚的雪,冻到一尺多厚的冰,二锅头就成了一个好东西。
以前在家乡的日子是在太温柔了,老螺丝只有在经历了什么叫苦寒之后,才知道那一样如西北风一般的锐利,霸道,但骨子里却有一股滚滚的热流,一如草原儿女的豪情一般的二锅头是多么的难得,而且这种酒一喝,那就是一辈子的眷顾,让人忘不了,舍不掉。
天宝只是不停的给老螺丝满酒,直喝得老螺丝的舌头有些不听使唤才罢休。老螺丝海量,一瓶子的酒下去,也就是舌头有些不灵活了,但他的思维,他的神智和动作却丝毫不影响,那是一种白种人天生的优势。俄罗斯的人就很能喝酒,如果不是老螺丝头发的颜色不对,他都要怀疑老螺丝究竟是不是俄国人的种了。
“来,再喝一杯……”
一个人喝酒没意思——而说这个话的人,往往不懂得酒。
他们喝的也不是酒,而是酒意外的东西。而老螺丝显然不是这样的人,那这些传统的华夏国人并不一样,他们喝酒,就是因为需要酒,就是因为想喝。华夏国是一个酒桌上的文化和社交的国家,天宝不喝酒,却知道怎么劝酒,而老螺丝更是一个直接的不需要他劝的人。所以两个人也就很投机了……
每一次天宝都要问他,“以后怎么办?”老螺丝的回答很含糊,但似乎,问的多了,老螺丝也就不由的不想这个问题了。老婆,孩子,在华夏国的时间长了,他的思维已经不是那种传统的西人思维了,华夏国人同化人的本领,和他们的愚昧一样的出名。这一次,天宝依旧这么问,老螺丝不说话,只是闷声吧咋着一杯酒,似乎可以品出许多种的味道来。
老螺丝的心已经真正的动了……他不回答,是因为他在思考。
天宝的心理学不是白看的,他甚至已经把握住了老螺丝的思维,一切已经尽在掌握了。他也不说话,只是帮老螺丝满了一杯酒。
酒,就是人情!
天宝在恰当的时候,恰当的空隙给了他一杯酒。
就好像是一个溺水的人在最危急的时候,有人抛给了他一个救生圈一样,那似乎是唯一的希望,也就是告诉他,唯一的希望,在这里……老螺丝喝了一口酒,湛蓝色的眼睛盯着天宝,他应该算是一个比较了解天宝的人。
天宝不是一个喜欢客套,和人交际的人!
他看的厌恶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和你说一句话;
他看的中意的人,也不一定会和你说话。
老螺丝的目光中有一些期待,他是在等待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他知道天宝可以帮他,自从平安夜见到了天宝以后,他就知道了。可是,他们还需要时间来磨合,他知道,天宝也知道,所以天天的喝酒,为的也就是这个时候。天宝突然一笑,很认真的看着老螺丝,说出了五个字来:“我可以帮你。”
第四十一章 劳伦斯
“怎么帮?”老螺丝的眼中有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