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剑神一笑-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像玩物一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者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巴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那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有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了人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人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分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陆小凤说:“如果没有—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珍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大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老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
  回答是:“我不相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抄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决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结上的杂货店的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决不会碰她一根寒毛的。
  沙大老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个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化的姓不详,名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他的表情看来也决不像是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第六章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趾,就可以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很多伺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越快越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蔌蔌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凤。”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凤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不但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今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中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活,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你咆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人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清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士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三)
  酒虽然不大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作一种很暖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下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二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作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士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厂,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所以他忍不佳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毒一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