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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鸟 外传二 by 睿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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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二 《第三者插足联盟》

 

楔子 

 

 

「呜。。。。。。好痛。。。。。。」 

好痛好痛好痛,可是,为什么会那么痛呢? 

只不过想翻一个身,就被席卷全身的酸痛给激醒过来,蒋旭海有些迷茫地睁开双眼。 

这是哪里?唉?唉?他为什么会睡在这个地方? 

这么一想,好像不只是身上痛得要命,就连他那颗运转不灵的脑袋,也仿佛要裂开般地在抽痛着。 

沿着陌生的天花板一路往下,贴着壁纸的墙壁,钩花的窗帘,都是第一次见到。再由窗台下摆放的桌椅来看,非常明显,他现在正处在宾馆的房间里面。 

呜,想起来了,就在昨天,看到了大哥和那个男人Zuo爱,因为打击太大了,就和盟友焦衍擎一起跑出去喝酒。。。。。。 

难道。。。。。。那个该死的家伙,该不会在他喝醉以后,随便找了个宾馆,把他扔了就跑路了吧。 

一阵气恼,旭海又把脑袋转向另一边。 

「啊啊啊啊。。。。。。呜呜呜呜。。。。。。」 

在下一瞬间,怎么会变成这样? 

不是旭海的腰力惊人,也不是那些个酸痛突然消失了,而是因为躺在旭海身边的竟然就是他刚刚还在念叨的盟友,而且还是个一丝不挂的盟友。 

坐在床上,再次审视自己的身体。乖乖,不但是光洁溜溜,而且还布满了深深浅浅的红痕,就是用脚趾去想,旭海都能猜得到,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呜呜,酒后乱性!这绝对是酒后乱性!好死不死,他乱性的对象不但是那个焦衍擎,而且他还是被压在下面的那一个。 

呜呜呜呜。。。。。。 

明知道自己吃了亏,被人吃干抹净,但旭海却连哀鸣的声音都不敢发出,别说哀鸣的声音了,他现在基本上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要知道,以目前的情况来说,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不然等到对方醒来,见面岂不尴尬。 

这么想着,强忍着身体的疼痛,龇牙咧嘴的旭海,轻轻地挪下床来。 

呜呜呜!他爱的人明明是他的大哥,是那个美若天仙、心地善良的大哥,为什么却要被这种男人占了便宜! 

他的童贞,他辛辛苦苦保留着,想要奉献给大哥的童贞,就这样没了! 

啊啊啊啊,他打算终身不破的童贞啊。 

 

 

第一章 

 

 

他叫蒋旭海,想当年,他也是出生豪门的孙少爷,只不过那时候年纪还小,小开的日子没过上一天,他爷爷的公司就已经倒闭了。而他现在的身份,则是当前如日中天的鸿升集团总裁,程鸿业的小舅子,林嘉颜同父异母的么弟。 

唉,说起这个嫁出去的大哥啊,那可是旭海心底永远的痛。 

从出生起就开始照顾他的大哥,他那温柔体贴,他从小就爱着的大哥,竟然就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人给抢了去,这怎不让他气恼万分又追悔万分。 

当初,母亲把大哥卖掉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学生,那时候,他就曾经大吵大闹,甚至绝食抗议了一番。后来好不容易,同样被程家收养,大哥却又因为母亲的奸计,远走他乡。 

再后来,那个叫做程鸿业的男人,找回了大哥,虐待了大哥,可也赢得了大哥的心,最终和大哥结成连理,还召告天下,让他这份小小的爱恋,从此成空。 

唉,为什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他最心爱的大哥,怎么可以就这样被别的男人占了先去! 

虽说木已成舟,也知道大哥和那个男人分分合合好几年,要想从中把林嘉颜给抢回来,和他同赴鸳鸯梦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思慕了大哥那么多年,爱了大哥那么多年,要他一次努力都没有,就这样放弃了这份爱恋,却是怎么也不能甘心的。 

思前想后,综合以上的诸多的事端,旭海最后得出了以下结论:大哥之所以会待在那个男人身边,是因为母亲把他卖给了那个男人;大哥之所以会爱上那个男人,是因为只有那个男人可以爱;大哥之所以没有离开那个男人,是因为他被虐待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他的身边! 

如果那个时候,他能待在大哥身边的话。。。。。。 

想着如果他能在必要的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受尽虐待的林嘉颜,难说大哥早就投入他的怀抱,于是,旭海转而决定,无论怎样,高中毕业以后,他都要回国求学。 

那么,想着回来保护大哥的旭海,又是怎么会和焦衍擎撞在一块的呢? 

呃,其实说撞,还不如说是逮,因为这两个人的初识,就是从旭海逮到了焦衍擎开始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一天,林嘉颜和程鸿业终于结婚了,在焦毅仁主持的豪华婚宴上,倍觉气恼伤心的旭海,离开了喧闹的人群,独自躲进花园。 

不料,在另一端的温室门口,他突然就发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谁?是谁在那里?唉?你不是那个焦毅仁的孙子吗?为什么跑到人家暖房里偷偷摸摸的?」 

『啪』地打开了电灯,他看到有个穿着着高级西装的男子正拿着杯子,在饮水机那里放水,四处溅溢的水花,显示他刚才的笨拙,也就是说,他所看到的鬼鬼祟祟,其实是该男子摸黑操作的关系。 

「什么偷偷摸摸的,小鬼说话要懂礼貌,我这是来暖房小憩片刻。」 

还小憩片刻呢,现在的流氓说话都那么斯文的吗? 

果然,他的话音才落,那个惊愕的男人,马上就阴下了一张脸,用一种十分不快的语气,对着旭海冷哼了一声。 

小憩就小憩吧。 

就算有些个烦躁,而且对于那个主持了婚礼的焦氏一门也没有什么好感,不过,知道对方是赫赫有名的经济流氓,旭海到也不敢太过放肆。 

「唉!」既然这里有人了,那他还能去哪里呢?呜呜,他只是想找个地方,一个人舔舔伤口,竟然也不能如愿。。。。。。 

「喂!小鬼,你要舔哪里啊?如果要舔后面,我赌你够不着。」。 

「什么够不着?谁说要舔后面了!那是比喻,比喻懂不懂!只是表达我伤痕累累的心灵!」 

不知不觉地,心里的哀怨就这么喃喃地溜出了口,偏偏那个毫无『待客之道』的男人,还好死不死地点穿了他。 

不对,现在他是主人,那个男人是客人,就是那个『毫无内涵』的男人,竟然好死不死地点穿了他,而且还一脸戏谑地把脸凑到了离他五公分的地方。 

「还有,我不是小鬼!像你这种小鬼,才不懂大人的心思呢!等哪天你失恋了,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唉声叹气了!」 

真是的,为什么要和这种人探讨自己的心事。 

一把推开了那张放大的脸,旭海忽然发现,穿着高级西装,长得人高马大的男人,其实年纪也不是很大,仔细一看,他最多也不过大上自己两、三岁罢了。 

正想着还是另找个地方散心好了,才一转身,那个男子居然又拦住了他的去路。 

「失恋?你到底暗恋谁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是林嘉颜的弟弟蒋旭海吧,难道,你在暗恋你的大姐夫吗?」 

「去你的,什么大姐夫,明明是他满世界的追着我大哥跑,我大哥这么温柔善良、聪明能干的人,娶了他才是冤枉呢,谁会暗恋那个恶劣自大的家伙!」 

「哦!原来不是鸿业啊。。。。。。呃?那么说来,你该不会是暗恋你大哥吧?」 

「唉?这么说来,这么热闹的婚宴你不参加,跑到这间暖房里和我抬杠,你该不会是暗恋上程鸿业那个混蛋了吧!」 

目光犀利,好像妒夫般地对着旭海一顿指责,知道不是程鸿业以后,又大大地松了口气,这样的表情转变,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一二,更何况是本就在为感情烦恼的旭海。 

「鸿业才不是什么混蛋呢!像鸿业这么冷艳寂寞的男人,根本就不是你大哥能够安慰得了的。他只有投向我的怀抱,那才是正途!」 

「哦,那还真是可惜了,你那个冷艳的混蛋就是要缠着我天仙般的大哥,逼得我大哥不得不和他结婚,你的正途看上去没人欣赏啊。」 

「你!哼!在我看来,你那个天仙般的大哥,还不就是长得漂亮而已。男宠林嘉颜,呵呵,今天算是被扶正了吧。」 

「你!」 

「怎么样?」 

「你这个混蛋!」 

咚!哐! 

这就是蒋旭海和焦衍擎的第一次相遇,擦出的火花不但翻倒了温室里的桌椅,还在旭海的脸上添上了许多色彩,再反观那个焦衍擎,除了衣服有些皱褶以外,倒是一点事都没有。 

尽管如此,从温室里出来的时候,捂着嘴角的旭海,他的气势却仍然没输给对方。 

「好啊,焦衍擎!我算是记住你了,以后你最好别再被我逮到,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哼!等你长到我这个高度再说吧,矮冬瓜。告诉你,要不是看在鸿业的面子上,我就是打死你,都和捻死一只蚂蚁没啥区别!」 

原本以为,焦程两家虽然互有来往,但是作为旁支的蒋旭海和焦毅仁的二孙焦衍擎,应该是八辈子也打不到一块去。 

这天吵架以后,一个往东一个往西的两人,的确也有大半年没有遇上。 

高中毕业以后,打定主意要待在大哥身边的旭海,几经争取,终于得偿所望地回到国内,进入本地的大学。 

「嘉颜大哥,我回来了!我回来保护大哥了!大哥不如甩了那个姓程的,嫁给我吧。是我的话,一定会好好疼爱大哥,绝对不会让大哥难过一点点的。。。。。。」 

只是,他兴高采烈还不到两天的功夫,一转眼,他居然就被那个万恶的程鸿业给彻底丢进了大学,成了只能周末回家的寄宿生。 

「呜呜呜呜,大哥!我要和大哥在一起,一个星期才聚两天,实在是太少了!呜呜呜呜!」而且因为已正式向那个男人发起了挑战,这会儿的程鸿业简直像防贼一样地防着他,根本就不会给他任何机会。他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现在连空闲的时间也黏在一起,这让旭海该如何是好啊。 

「傻瓜旭海,你对哥哥好,哥哥知道。哥哥现在已经很幸福了,你就放心好好地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吧。」 

呜呜,就是因为很幸福,所以才更不放心啊,这样的话,不是离他的幸福越来越远了吗? 

再加上明知道他心思的大哥,也一点都不领他的情,无奈之下,旭海只能卷起行囊,住进学校里。 

旭海就读的是不太热门的数学系,和其他理科院系一样,他们班上的女生可说是少得可怜。开学才没几天,班里的一些男生们就闹着要和文科系的女生联谊,好把到心仪的女朋友。 

而这一点,对于本就暗恋着大哥的旭海来说,倒是一点都没有吸引力。因为母亲太过厉害,从小到大,女性向来就是旭海敬而远之的对象。运气好的话,只是麻烦罗嗦,就好像以前家里的管家婆一样,运气不好的话,专横霸道,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有着这样的认知,就算没有大哥的存在,旭海知道,他基本上也会是同性恋吧。 

没有了去追女孩子的兴趣,闲暇时间就变得多了起来。在所有社团里面挑了一挑,旭海很快就加入了足球队。 

「蒋旭海!这边!这边!」 

在英国,足球算是比较热门的运动,活泼好动的旭海,喜欢上这项运动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可是,因为长了一张清秀可人的脸蛋,再加上号称一百七十公分的『苗条』体格,回到了国内,他才算是有了上场奔跑的机会。 

唉!他老妈的威势还真是影响深远啊。 

说起他这个『苗条』的身材啊,又是旭海另一个永远的痛了。据那个准嫂嫂程鸿轩的分析,因为母亲蒋燕莉实在太过厉害,给他们这些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所以在他们几兄弟里面,除了二哥林慕华以外,个个都长不到一百七十三公分的个。 

唉!一百七十三公分就一百七十三公分吧,其实一百七十三公分也不错啊。 

可是为什么他大哥和三哥都有了这个数了,偏偏就只有他,要掂一掂脚才够得着一百七十公分的线。 

而且他和同父同母的哥哥蒋旭东,都传承了父母容貌的优点,长得清秀可人,使得他纵是再怎么胸怀大志,看起来都还是一副不怎么可靠的娃娃样。 

天哪!上天为什么要这么对他啊! 

「蒋旭海!你开什么小差!快踢啊!」 

『砰』 

「啊!」 

正当懊恼之时,再被队友们一激,一个用力过猛,夹带着风声的足球,就直直地向着操场外面飞了出去。 

正值课外活动的时间,足球场外,各种社团、临时来运动一下的学生们到处都是,这颗失了准头的足球,理所当然地就砸到了某人的头上。 

「谁啊!」 

「这是谁的球?」 

「天哪!不得了了!」 

「什么不得了了?」 

作为足球社的队员,不对,作为足球社的球,每天砸中几个编外人员根本就没什么好稀奇的,可为什么今天这些足球社的前辈们要摆出如此天崩地裂的表情呢? 

本想等前面的队友把球给拣回来,但是球没有等到,旭海却等到那些队友们全都向他聚拢过来。 

「蒋旭海,你知道你这次砸中了谁吗?你砸中的可是我们学校的老大,号称『百人斩』的大哥大!」 

「什么?什么学校的老大?什么百人斩?这里也有黑社会吗?」 

在队友们七嘴八舌的言论中,旭海大致明白倒是怎么回事了。在每个学校里,都会有些擅长打架的学生结成小团体,成为老师们头疼的对象,这本来就是很普遍的现象。一般来说,小团体的头目都是较高年级的学生,而且各系各院自成一体,时而还会出现火拚。 

但是在他们的这所学校里,这样的定律却被一个初来乍到的新生给破坏了。 

第一个月,该新生就干掉了建筑系的前老大,第二、第三个月,他又带着建筑系的那伙人,先后铲平了各院各系的势力,统一了各个小团体。据说,被他打败的对手,大约有一百来个,所以才被称为『百人斩』的大哥大。 

「我还听说,他家里本来就是干流氓的。要是他在学校里扁人,那还是轻的,最怕就是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可是等出了校门。。。。。。」 

「怎么样,会怎么样?」 

大概是怕旭海不够紧张吧,说到这里,这个学长还用手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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