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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夺命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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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车道中的是一位拿着笔记簿,身穿制服的警察——犯罪现场记录员。麦克斯给了他我的名字,头衔等等,于是我被正式登记了。现在便符合被告律师与可能的辩护律师传唤的条件了。这恰是我所不希望的,但当命运召唤时,我就感到自在了。

我们沿着卵石车道走上去,经过一个月洞门进了后院,全是雪松铺地,有很多层,仿佛一条瀑布从房子向海湾坠落,消失在长长的码头上,那儿系着戈登夫妇的小艇。真是一个美丽的傍晚。我希望汤姆和朱迪活着看到这一美景。

我观察了一下,在场的有法医室的常规工作人员,加上三个穿警服的南侯德镇警察与一个穿着过于正式的女人。她穿着浅棕色西装茹克,配套的裙子,白衬衫,和一双简单实用的鞋子。起先我以为她是被叫来辨认尸体的家属等等,然后我便注意到她拿着一本笔记簿和一支钢笔,看上去像个警员。

脚朝房子头朝海湾,肩并肩仰面躺在木质优良的银灰色雪松地板上,汤姆和未迪手脚歪斜,仿佛在印雪中天使。一架警局的摄影机在给尸体拍照,闪光灯照亮了地板,在尸体上产生了怪异的作用,使他们在刹那间看起来很恐怖,仿佛从电影《活死人之夜》中出来。

我盯着尸体。汤姆和未迪都在三十五岁左右,体形很好,即便死去也是一对美丽绝伦的夫妇——以至于当他们在更时髦的场合吃饭时,常被误认为是社会名流。

他们都身穿蓝中仔,跑鞋,马球衫。汤姆的衬衫是黑色的,前面带着海军的标志。朱迪的是一种更漂亮的猎人绿,在左胸上有一只黄色小帆船。

麦克斯,我怀疑他一年中没看过多少被谋杀的人,但他可能看够了自然死亡,自杀或车祸之类,因此他不会太显出恐惧的样子,但他看上去严肃而专注,沉思中又显出训练有索的样子。他不停地打量尸体,仿佛他无法相信在这优质地板上躺着的是被谋杀的人。

另一方面,好样的你,在一个每年累计一千五百例谋杀案的城市中工作,正如他们所说,对死亡已不陌生。我没看过全部的一千五百具尸首,但我已看得够多了,以至于我再也不感到吃惊、难受、震撼或悲哀,但是当你喜欢的人遭此下场,就不一样了。

我走过地板,在汤姆·戈登身边停下来,汤姆在他的鼻梁骨上中了一弹,而朱迪在左天庭处被穿了个孔。

假设这儿只有一个射击者,那么魁梧的汤姆可能吃了第一下,一枪命中头部;然后朱迪难以置信地向她丈夫转过身来,在左天庭处受了第二颗子弹。两颗子弹可能穿过头盖骨掉进了海湾。倒霉的发射特性。

我从来没到过一个没有气味的凶杀案现场——难以相信的奇臭,如果被害者死了有一会儿的话。如果有血,我总是能闻到。如果一个身体的内脏被弄穿,通常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我再也不想闻这些了,上次我闻到了血,是我自己的。还好,户外谋杀的事实使情况不那么糟糕。

我环顾四周,找不到附近有什么地方射击者可以躲藏。房子的玻璃滑门是开着的,也许射击者曾经躲在里面,但那儿距尸体有二十尺远,能够从这么远的距离用手枪准确射中头部的人并不多。我就是一个活的证明。在二十尺外你只能先打身子,再走近射击头部,以彻底结果对方。所以这儿只有两种可能:射击者用的是步枪,不是手枪,或者射击者能在不引起他们任何戒备的状态下迎上去。也许是样子平常,不具威胁性的人,又或许甚至是他们认识的人。戈登夫妇出了艇,走上地板,他们看到了在某一处的这个人,并继续向他或她走去。这个人举起手枪,在不到五尺远的地方射杀了两个人。

我越过尸体看去,发现一些小彩旗钉在雪松地板四处。“红色代表鲜血。”

麦克斯点点头。“白色代表骷髅,灰色……”

“明白了。”还好我穿了拖鞋。

麦克斯告诉我,子弹出处伤口很大,像是头盖骨的后部全打掉了。而且,如你所见,入孔也很大,我猜是一枝点四五口径的。我们还没找到两颗子弹,它们可能掉入海湾了。

我没有答话。

麦克斯朝玻璃滑门示意了一下,告诉我:“滑门被动过,屋里也被翻过,但没有大件丢失,像电视,电脑,CD机,这些东西全在那儿,但也许珠宝和小件丢失了。”

我考虑了一会儿。戈登夫妇,和大多数拿政府工资的知识分子一样,没有太多的珠宝、艺术品或任何此类的东西。一个吸毒鬼可能卷走值钱的电器时砸了脚。

麦克斯说:“我这么想——一个窃贼或窃贼们正在行事,他,或她,或他们看到戈登夫妇穿过玻璃门走近时,他,或她,或他们跳到地板上,开枪并逃走了。”他看着我问:“对吗?”

“你这么认为?”

“我这么认为。”

“明白了,听起来比说‘最高机密细菌战事科学家的家被翻窃而科学家被谋杀’感觉好一点。”

麦克斯靠近我,轻轻地问:“你怎么认为,约翰?”

“是一小时一百美元吗?”

“快,你这家伙,别拿我开涮了,我们手头可能是一起世界级双重谋杀案呢。”

我回答道:“你刚才还说是‘房主闯人盗窃现场而被谋杀’之类简单的案子呢。”

“是,但发现房主是……不管是什么”,他看着我说:“重新推理。”

“好,你知道凶手不会从玻璃门处开枪,而是站在他们面前开的。那扇你们发现开着的门那时是关着的,因此当戈登夫妇走近房子时没有看到任何异常的事。那个开枪的人,可能坐在这儿的几张椅子中的一把上,他可能乘船而来,因为他不想把车停在外面给别人看见,或者他们是搭车过来的。在两种情况下,戈登夫妇或者认识他或者并不以其出现在甲板上为然,或者那是一个女人,优美而漂亮。戈登夫妇向她走去而她向他们走来。他们或许交谈过一两句,但很快,凶手拿出手枪把他们打趴下了。”

麦克斯威尔探长点点头。

“如果凶手是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他们要的不是珠宝或现钞,而是文件。你知道——细菌的事。他没杀戈登夫妇是因为他们偶然撞见他,他杀他们是因为他想他们死。他在等他们。这些你全知道。”

他点点头。

我说:“但是,麦克斯,我看过的许多恶化或搞糟的盗窃案中,房主被杀,而窃贼一无所获。但当窃贼是个吸毒鬼时,这就讲不通了。”

麦克斯威尔警长按着下颁,仿佛他一面在想一个拿着手枪的吸毒鬼,一面又在想一个冷血杀手。

当他这么做时,我跪在尸体边,靠未迪最近,她的眼睛是张开的,真的张得很开。她看上去很吃惊。汤姆的眼睛也开着,但他看上去比他妻子平静。苍蝇已发现伤口周围的血,我试图赶走它们,但无济于事。

我更切近地查看尸体,但不触碰任何会使法医那帮人弯腰去看的地方。我看了头发、指甲、皮肤、衣服、鞋等等。看毕,我拍了拍她的脸颊,站了起来。

麦克斯威尔问我:“你认识他们多久了?”

“从六月以后。”

“你以前来过这房子吗?”

“是的,你只能再问一个问题了。”

“哦,我得问一下,你下午五点三十分在哪里?”

“和你的女朋友在一起。”

他微笑了,但没被逗乐。

我问麦克斯:“你和他们熟到什么程度?”

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回答:“只是社交场上的朋友。我的女朋友拉我去尝酒会,就那么闲聊过。”

“她这么做?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们?”

“他们提到遇到一个康复中的纽约警察,我说我认识你。”

“世界太小了,”我说。

他不答话。

我打量了一下后院四周,向东是房子,向南是一排高高的浓密的树篱,在树篱外是埃德加·墨菲,那个发现尸体的邻居的家。向北是一片沼泽地,延伸百来码,直到下一幢房子,几乎看不清了。向西,地板分级坠人海湾,码头在此向深水区伸出一百英尺远,在码头的一端是戈登夫妇的小艇,一辆豪华的玻璃纤维快艇——“方程式303”,大约三十尺长,被取名为“螺旋体”号。正是我们从电影《生命101》中得知的那一种臭名昭著的细菌。戈登夫妇自有幽默感。

麦克斯说:“埃德加·墨菲声明戈登夫妇有时乘自己的艇往返普拉姆岛,他们只在冬天或坏天气下才坐政府的渡轮。”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些。

他继续说:“我打算给普拉姆岛一个电话,看看能否发现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海面平静,潮水上涨,风从东边吹来,所以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从普拉姆岛驶到这儿。”

“我不是一个水手。”

“哦,我是,从这儿到普拉姆岛只需要一小时,但通常是一个半或两个小时在外面。墨菲夫妇听到戈登的船在五点三十分时进来。因此我们现在来看看是否能找到他们离开普拉姆岛的时间,那么我们就能更加确定墨菲们听到戈登夫妇的船进来是五点三十分。”

“对。”我环顾甲板,还是平常的露天就餐处与甲板摆设——桌、椅、户外吧台、太阳伞等等。小灌木与植物从木板切口处长出来,但基本上没有地方可供一个人隐藏自己,去伏击两个在门外的人。

“你在想什么?”麦克斯问道。

“哦,我在想这伟大的美利坚地板,硕大而又不用维修、层次感也很强,如同风景画,所有这些。不像我那老式的狭窄后廊,常常需要油漆。如果我买了叔父的房子,我要建一座同样的下海码头,但那时我就没多少草坪了。”

过了几秒钟,麦克斯然后问道:“这就是你所考虑的吗?”

“好,告诉我你从这儿还了解到了些什么?”

“哦,我觉得那些机器,”他把大拇指指向快艇,“当我到达时它还是热的,和尸体一样。”

我点点头。太阳开始沉人海湾,天明显地暗下来,并凉爽了许多。穿着T恤和短裤,没穿内裤,我感到有点寒意。

在大西洋沿岸,从外堤到新造陆地,从北到南,九月实在是一个黄金月份。白天很温和晚上适宜睡眠,是没有潮湿和炎热的夏季,是没有冷雨的秋季。夏季的鸟儿还未曾离开,从北而来的第一批候鸟正在南归途中歇息片刻。我想如果我离开曼哈顿并在这儿终其一生,我会融人这些大自然的事情中,划船、钓鱼、所有这些。麦克斯说:“还有别的呢,那线只是在木料上挽了个结儿。”

“哦,这是案子的主要突破口,什么鬼线?”

“绳子,艇的绳子不是系在码头的楔子上,而是临时地钩在木料上,那露出水面的木桩上,我推测他们想在不久以后再回到艇上来。”

“好眼力。”

“是的,那么有什么想法吗?”

“没有。”

“你自己的观察呢?”

“警长,我认为你在逼我去发现什么。”

“理论、想法、直觉、任何事情?”

“没有。”

麦克斯警长看来想说别的话,如:你被解雇了。但相反他说道:“我要去打个电话。”他走开了,进了房子里。

我往后瞥了一眼尸体,那个穿浅棕色棉质西装的女人正用粉笔划出朱迪的大致轮廓。在纽约,负责调查的警官划线是标准做法,我猜在这儿也是这么一回事儿,为的是让将追踪案件至结尾并与当地检察官合作的侦探能尽量多地了解与参与案件工作。因此我断定这位穿棕衣的女士是个凶杀案侦探,被派来调查此案。我进一步断定,若我决定要在这事儿上帮助麦克斯,我得小心应付她。

凶杀案现场是世上最有趣的地方之一,如果你知道你在看着什么又在寻找着什么的话。想想像汤姆、未迪这样的人在显微镜下观看细菌,他们能告诉你这些细菌的名字,细菌现在在于什么,还有细菌可能对正在观看它们的人做些什么,等等。如果我看着细菌,我所能见到的只是些小波浪线,我对细菌所知甚少,也不善于观察它们。我的脑子和眼睛不曾受过专门的训练,观察不到细菌。

但是,当我盯着死尸以及尸体周围的现场时,我却发现了常人看不见的东西。麦克斯触摸了机器与尸体,注意到他们还有温度,他还注意到船是如何系着的,又记录了其它成打的细节。这些平常人都注意不到。但麦克斯不是一个真正的侦探,他只是在二级水平上操作,但要解决这样一个谋杀案,你需要在更高水平上操作。他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他为什么找我来的原因。

我碰巧认识被害者。对于凶杀案侦探来说,这是一个很有利的条件。举个例子,我知道戈登夫妇在去普拉姆岛时,通常穿着短装,T恤和帆布便鞋,而工作时便套上他们的实验服,或防生物危害服什么的。汤姆穿上黑T恤就不像他本人了。朱迪在我的回忆中则着装色调更淡雅一些。我猜想他们这样穿是用作伪装,穿跑鞋是为了跑得快。这样我又在虚构线索了,你得小心点别这么做。

但是在他们跑鞋的鞋底粘着红泥,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实验室里;也不大可能是从渡轮码头的走道;也不会是从这儿的码头或甲板上粘来的。看来今天他们去了别的地方,而且为这一天他们一改着装,当然这一天的结局也一改往日。这儿发生过什么别的事情,但我对此一无所知,但那一定是有什么别的事情。

但是,仍然有可能的是他们只是撞上了行窃者,我的意思是,这也许与他们的工作无关。事情是这样的,麦克斯对此很敏感不安。这玩意儿也感染了我。原谅这个双关语。在午夜以前,联邦调查局,国防情报中心和中央情报局的人会光临此地,除非麦克斯在此之前抓住一个吸毒鬼窃贼。

“请原谅。”

我循声转身,是那位穿棕色西服的女士。我说:“你被原谅了。”

“对不起,你怎么在这儿?”

“我和我的队伍在一起。”

“你是警察吗?”

显然我的T恤和短裤没有营造出一副权威形象。我答道:“我和麦克斯威尔警长在一起。”

“我能看到,你登记过了吗?”

“你为什么不去查查?”我转身朝甲板下一层走去,避开小彩旗,朝码头走去。她跟上来。

“我是萨福克县警方重案组的彭罗斯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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