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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花花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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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抢婚花花女
作者:寄秋
内容简介:
妈呀!我会被你害死!生鸡蛋的没,放鸡屎的就叫我来,七天内叫她包办她好友嫁女儿的大小事宜,她硬着头皮接下来也就罢了,可是怎么没人告诉她,新郎……竟是他?!十年前,她贪图那笔“流浪基金”抛弃他,带着她偷生的女儿环游世界好几圈,来个巴黎之恋、纽约之恋、广岛之恋,现在被逮到,她铁定死得很难看,看吧!他居然说要娶她耶!本来她是打死不从啦!开玩笑,想结婚,那她的三大原则怎么办?可谁叫他那眼高于顶的贵妇母亲惹毛了她,这下她偏来个凤配鸦,木瓜配西瓜,把他这个初恋情人抢回来当老公不可……
正文
随口谈
写这一本套书时真可媲美纽约双子星大厦的灾难,大脑死了无数个细胞,人都快挂了。
并非身体微恙或是受伤之类的倒楣事,而是非常严重的干扰妨碍到我的睡眠,要知道对于一头猪而言,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
记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对双胞胎的日子多快活,可以下午两、三点才起床写稿,晚上……呃,是凌晨三、四点入睡,而且保证至少有十个小时的安睡期。
可现今……唉!唉!唉!
我好命苦呀!
有时中午不到就突然有个小婴儿往我怀中一塞,因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所以我成了兼职保母。
一带带到下午五、六点,其中趁机吃了午、晚赛(合并),原本以为可以痛快得写稿写到手痛。
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呀!我家的菲佣(我妈)没多久又抱著两个小孩上来,于是在七点左右又得停下手边的工作,直到快十点才能解脱。
有一回我亲爱的妈在凌晨四、五点时起床上楼来,瞧见我还在拚命写稿,居然很讶异的说:“你怎么还没睡!”
那时,我用充满怨恨的眼光道:“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觉,因为我要写稿。”
以上是我写稿时的心情,顺手拈来的牢骚。
事隔一个月后的今天我又补上后半段序,原因无他,只因我遇上一个让人超级吐血的家伙。
那天我去洗头,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五十岁的欧里桑,非常风骚的和美发师打展聊天,无视我在一旁扇风的动作拚命抽烟。
哇哩咧,当场好想开骂,可我忍下来了。
只是,他越来越过份的话让我无法忍受,他十分不要脸地说哪里的姑娘最美,哪里的小姐最丑,而且他指的是大陆。
那时我心里只有两个字:犯贱。
什么六百元就可以包一个上海姑娘伴游两、三天,珠江港口有无数的女孩站在那里等人挑,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没话说,澳门小姐最丑之类的话。
真他x的,若是没有他们那票名为旅客,其实和买春团没两样的嫖客,女人会以出卖身体为职业吗?
难怪台湾人在大陆老是被砍被抢,因为财大气粗欠人扁,人家不抢台湾人要抢谁呢?
更过份的是他居然向美发师'建议'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应该低一点才可爱,当时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你当她是上班小姐来卖肉呀!
后来才好笑,他一副神气得要命的模样对老板说:“有空来台北玩。”而老板大概对他倒尽了胃口,很不客气的说:“我很穷,买不起到台北的车票。”
哇!大快人心,听得人很爽,可是我还是想捶他一顿,诅咒他破产。
对了,小猫小姐,麻烦你下一回写上地址好吗?免得我一时找不到你上一封来信,而无法回信给你唷!
楔子
十七岁是一个什么样的年纪?
十七岁是飞扬跋扈。
十七岁是热情洋溢。
十七岁的女孩可以是娇憨、纯真、率性、活泼、无伤大雅。
十七岁的女孩也可以是刁钻、任性、骄纵、蛮横、无法无天。
还有——
十七岁的女孩同时具备顽皮、偏执、古怪、自私、为所欲为。
而大人们常说,十七岁是少女的叛逆期。
好学校也有壤学生,壤学校也有好学生,就在十七岁那年,好学校的好学生和坏学校的壤学生有了交集。
我,十七岁。
综合了以上十七岁的特点,时而娇俏可人,时而泼辣使坏,时而俏皮讨喜,在最叛逆的年纪做了一件最惊心动魄的大事——
出卖爱情。
“我要你离开我儿子。”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如此说道。
“为什么?”少女漫小经心的问,抖著右脚嚼著口香糖。
“因为你配不上他。”轻视的口气浓厚,化著完美浓妆的脸上只有傲慢。
“我为什么要?”我不开心的数着高级餐厅内,那名男侍哈腰鞠躬的次数。
夫人如电影、小说中情节那般优雅地拿出一张支票来,怕一动就掉妆的僵扯著嘴角道:“一千万,你的。”
“不用扣税?”我讨厌麻烦,真的。
她似乎发出嗤嗤声说不用,只要我写下切结书,保证不再去纠缠她儿子。
我喜欢他,非常喜欢他,一个研究所硕二的学生,他非常优秀,他的师长说他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即使想当总统也不是问题。
可是,在他人生里污点就是我,一个私立高职的太妹学生,个性外向不爱读书,只喜欢摸不同的布料和骂脏话,虽然我已经很节制了。
不过我仍被归纳为坏女生,只因我不太为公路上的时速限制和警察竞速,三不五时陪无聊人士过过招,然后对光头校长不太礼貌,以及偶尔嘲笑理事长的性能力而已,我自认为很乖,至少没杀人放火、吸强力胶。
大过、小过不断,我还是毕业了,因为我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认识我,我很红哦!
只是显然还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白眼一个要我离开她儿子,真是井底之蛙。
好吧!要我写切结书也成,谁叫我是个好商量的十七岁女孩,我最爱帮助人了。
当然还有支票。
切结书
给郑夕问:
我要和你分手,因为你妈的支票非常吸引人,你知道我很缺钱,所以你被牺牲了。
相爱不一定要常相守,你妈的建议今我心动,一千万我拿得心安理得,反正你也爽到了。
各自珍重,后会无期。
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于弄睛
她问我为何在“你妈的”三个字旁画上线,我告诉她是习惯用法,不具任何意义。
她满意地拿著切结书离开,我拥有支票。
但是,我没想到自己会哭得淅沥哗啦,连哭了三天三夜,吓得我妈差点要打一一九叫救护车来送我去疯人院。
我想起还没告诉他一件事。
我,十七岁了。
而且,怀孕了。
第一章
我不要结婚,不要结婚,不结婚……啦……
结婚?!
不、可、能。
我就是不要结婚如何,你能拿我怎样。
蓬发垢面的女子半裸著背趴在温暖的床上,急速翻动的眼皮表示她很得意,即使她正在作梦。
一道曙光由窗帘后打了进来,又是一天的开始。
厨房里有道忙碌的小影子东摸西摸,一下子煎火腿,一下子将蛋翻面,切去土司边抹奶油,撒上红萝卜丝和肉松,技巧熟练得像个家庭主妇。
冰箱里满满的存粮在食用了一个星期后告罄,最后的一瓶牛奶在昨天饭后喝光,看来只能喝妈减肥用的优酪乳,虽然没多大成效。
先将就了,明天再拜托杰生叔叔去补货。
三明治放在两个篮子里,一大一中的两杯优酷乳摆在桌上,剩下来的工作可是件大工程——要把大懒虫挖起来。
拖著绒毛兔拖鞋,小影子推开半掩的门走进母亲的房间,轻轻推推床上睡死的懒女人,很没力地拨开她面上一堆发草,掐她眼皮。
“我要米兰市记得我。”
还是没醒。
大吼一声的女子翻个身正躺,浑圆有致的胸前春光尽现,刻意晒的小麦色肌肤匀称亮泽,参加天体营是她的乐趣之一。
她不能说是胖,应该是略显丰腴的东方美,她最引以为傲的是那一双局部塑身过的长腿,以前打架留下的疤痕全在保养品的呵护下消得不见踪迹,修长得勾人犯罪。
她非常爱美,瓶瓶罐罐的化妆品琳琅满目,与众多的保养品特别用“专柜”置放,每一款式的价格在千元美金左右,而她花起来毫不心疼。
会赚就一定会花是她的座右铭,而她真的很会赚钱,月入数千万不是问题,如果她肯勤快些。
可是她总是很忙,花蝴蝶似的穿梭在众男子当中,时间永远不够用的赶场,有时连她母亲大人要召见她,还得先透过秘书小姐预约。
“妈,起床了,你今天还要开会。”窗帘一拉开,刺眼的阳光透了进来。
“滚开,我恨你。”她眼未睁地手摸著床,拿起枕头往脸上盖。
“我知道你在说反话,你爱我。”小影子找出二十七个闹钟设定时间。
五分钟,刚好够我穿好制服。
我的妈很与众不同,个性冲动又莽撞,而且非常溺爱小孩,从我身上就得以印证。
有一回,我小学的运动会她没来得及赶上开幕,要助理先来代表她这个做人家家长摇旗呐喊,声音没喊哑要扣钱。
在比赛时难免会有所擦撞,一位高年级学生故意撞了我一下,并以轻蔑的口气嘲笑我是矮种东方人,还向我受伤的膝盖吐口水,吓得助理都快哭了。
这时候,复仇女神似的母亲出现,一脚踢向那位美国学生。
不用怀疑,我有多重国籍,而且住过很多国家,像侯鸟一样的周游列国。话说回来,妈她这样踢了人家一脚还不够,接下来扯著人家的耳朵到司今台认错。
那件事好糗哦!好在我们很快的又搬家了,不用面对众多“关怀”的师长眼光,以为我活在暴力家庭之中。
“钤——”
石破天惊的钤声在五分钟后响起,接著是重物落地声和各国流利的问候语(脏话),那是她学得最快的语言,我想她永远做不好身教。
幸好我们住的是独门独院的欧风别墅,地下室有双车库,前面两座小花圃,隔音设备好得没话说,因此不怕吵到人,哦对,我们还有游泳池。买了别墅之后自建的。
有一点一定要声明,妈她根本不会游泳,而且死也不肯学,所以我们家的游泳池只有六十公分深,直径五十公尺,设计成向日葵花型,每次放水不能超过四十公分深。
根据她母爱式的说法,是怕我笨得把自己溺死,为了有人替她送终,因此她只好委屈些。
“于问晴,你这个死小孩,你想把你妈害死好谋夺家产啊!你好深的心机呀!”
哇!鬼呀!我的妈哟!“妈!生日快乐。”妈刚起床火气大的尊容,实在叫人不敢领教。
于弄晴愣了一下看看墙上的日历,“我的生日是昨天,你记错了。”
“你昨天回到家时已是凌晨,我上床睡觉了,你没看见卡片吗?”唉!不能指望。
果然——
“卡片?!”她抓抓三天没洗的头,一副很苦恼的样子思索著。
“我用双面胶贴在你的床头柜上。”黏得好辛苦呐!卡片一张十块钱,礼轻情意重。
“噢!你说那张看起来像包装纸的垃圾呀!”没创意的小孩。
什么包装纸,她可是挑了很久的耶!“告诉我它在哪里?”
“垃圾当然在垃圾桶里,我还揉了好几下才投出,篮内空心呐!”于弄晴得意扬扬的用大夹子夹住要散不散的鸟窝头。
“妈——”
好吵的小孩,早知道就不生了。“好啦!好啦!待会我去捡回来烫平再加框,四处向人宣扬是你的孝心。”
“不要啦!丢死人了。”脸一红,后悔自己干么多事提醒她。
“去啦!去啦!偶女儿素天下第一号女。”她用荒腔走板的台语说,拍拍女儿的头。
在台湾出生,在台湾长大。有个台湾籍母亲,可是她就是学不会台语,倒是骂人的话学得很溜,像膨肚短命、猴死囡仔、你母卡好之类的。
于问晴很认命的想著,妈妈生她的原因大概是预料她是语言天才吧!她们走过世界各国皆由她充当小小翻译官,而且是不支薪的那种。
她们每每在各大城市待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刚刚好是她学会当地语言的时候。
“妈,你不要三八好不好,'号女'是哭死人的。”孝女白琴,台湾特有的文化。
“也对,离开太久了,一时忘记了嘛!”真是的,大早就触霉头。
“我们回来三年了,你不会也忘记了吧!”有可能,妈是习惯性健忘症患者——她自创的病名,好应付约了人自己却不到的坏毛病。
于弄晴瞪了女儿一眼,“你这么会记恨的个件到底是遗传到谁?我不过把你的卡片当垃圾丢掉而已。”
“我才没有。”说不过人家就翻脸,典型的歇斯底里。
“没见过像你这种小心眼的小女生,明明心里呕得要命,还装做若无其事,你好做作哦!”她故意戳了女儿下。
“妈!”于问晴一吼。
她吓了一跳差点打破杯子。“干……干什么,医生说我心脏很脆弱禁不起吓。”
“吃早餐。”心脏脆弱的人会跑去高空弹跳?她骗小孩呀。
“吃早餐就吃早餐嘛!你干么叫得快破嗓,待会记得去泡蜂蜜喝润喉。”她可不想有个破锣嗓子的女儿,带出去多丢脸。
这就是她的妈,骂完人之后不忘表示关心。不是每一个人的妈都像她粗中有细,明明操心这担心那,可是永远带著开朗的自信和无畏的乐观说没什么。
“妈,那个三明治是我的。”她自己的不吃,偏要吃人家的。
“罗唆,做人不要太小气,以后会长不大。”她狼吞虎咽的咬著缺了一角的三明治。
有我的口水耶!于问晴翻翻白眼,突然想起一件事,“外婆找你。”
“什么……咳……”于弄晴惊隍失措的瞧著四周,生怕她夜叉似的娘会突然蹦出来。
“妈!你小心点,我是说外婆在电话里留言,说她有事要找你。”妈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婆,幸好。
死小孩,她要是噎死会记得找谁索命。“你外婆找我什么事?”
“外婆说她朋友的女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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