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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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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干柴烈火……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还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
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好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写小说?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小说,没有找到与我有共呜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
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沈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
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小说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小说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小说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
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小说,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小说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小说,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写小说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
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
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沈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
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摀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穴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
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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