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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心跳跳-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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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么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么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
“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么。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后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么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么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三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三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姐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三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于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于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于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么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么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么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于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于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后,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么多之后,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么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么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钟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钟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
“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么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么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于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么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于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后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余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于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后,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于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么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后,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么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钟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
“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余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钟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
“钟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钟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么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钟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么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三点是方筝吃第三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咽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于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三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三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么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秘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余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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