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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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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把莫雷的拐杖还给他,莫雷接过,拄在地上,道:“走吧!”
  夜狼跳下马来,扶着莫雷,道:“你带路。”回头对骑士们道:“你们去忙,不要跟来。”
  这是对莫雷的莫大信任,莫雷又一次感动无已,把夜狼看了好一阵子,没有说话,头一甩,迳自朝屋里走去。
  骑士们虽是不愿,但在夜狼无可更改的要求下,只得照办。
  等二人走远了,一个骑士轻声道:“将军会不会有危险?”
  几个骑士相对摇头,无可奈何,自去忙活了。
  莫雷在夜狼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向屋里走去,只有十多丈,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莫雷请夜狼坐下。
  莫雷拄着拐杖翻起了柜子,从一个柜子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来,取出一个竹制缕花瓶,刚把塞子打开,一股清香溢出,满屋飘香。
  夜狼猛嗅一下,道:“好香,是茶香,应该是香城右面小香山上的小香茶。”
  莫雷一脸的喜色,猛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居然闻出来了。”
  “这小香茶性温,却悠长耐品,实是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啊。”夜狼点评起来。
  莫雷把手里的茶晃晃道:“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当年砍掉我的脚掌,让我残废了,不过。我也佩服你的刀法,那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法。就在想啊,要是有一天能和你见面该多好啊,就准备了这小香茶,准备到时用来招待你,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了。”
  十年了,莫雷还如此念念不忘夜狼这个砍下他脚掌的人,这心情肯定是复杂的,既有对敌人的恨,也有出于对大好男儿的钦佩。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难得的,很多人虽是有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那些说多少年多少年还记着仇恨,还要报仇。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太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看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太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准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北方四国的实力将会大为削弱,无法再骚扰蓝月帝国,帝国就可以腾出手来对付其他的事情。处理好了这些事,帝国将更加强大。统一大陆也就顺理成章了。”夜狼跟随吉乐出征以来,不断地思考,对未来的大陆局势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看法。
  “你别把话说得满了,丝城会战谁胜谁败,还难说得很呢。”莫雷不服地道:“我们有奥玛里维元帅、塔布元帅,你们讨不了好。”
  “奥玛里维和塔布都是良将,没错。不过,并不是他们就是最好的,帝国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是一个高人,让奥玛里维吃了大亏,就算合塔布和多尼·冯三人人之力,也不见得讨得了好去。这仅仅是丝城会战的总指挥就让你们难受的了,更别说还有我们大人,他精心策划的北征,将对你们四国带来多严重的损失?所以,四国必败!”夜狼反驳起来。
  “就算你们是突袭,可是我们有广袤的国土和足够的纵深可以利用,用空间取时间,集中足够的兵力,完全可以把你们的军队消灭在这里,消灭在我们家里。你们如此远的北征,别的不说,你们的后勤就够让你们受的,你们的后勤将成你们的致命仿。”莫雷久在军中,对军阵之事很是了解,一语中的。
  夜狼左手食指敲着桌面道:“说得好,说得好。不过,那是正常情形下的行军之法。在正常情况下,兵马未动,粮草要先行。对于这一点,我们大人早就考虑到了,因而,他提出了一条非常富有远见的措施,进行无后方作战,不需要后勤,不需要补给,走到哪吃到哪。”看了一眼一脸迷茫的莫雷道:“这点你想不到,我开始听到时也是吃惊啊,可这些天我也想通了,与其留一条尾巴给敌人,还不如不要这条尾巴,没有了后勤这个累赘,既可以使我们少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还能轻装上阵,快速运动,便于长途奔袭。大人啊,真是天纵英才。”
  这些日子来,夜狼终于体会到无后方作战的好处,对吉乐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赞叹起来。
  “你们的头子叫什么名字?”莫雷问道。
  “夏华·佩蒙。”夜狼答道:“香城大战的胜利者和切诺卡普的占领者。”
  “是他?”莫雷道,想了想,摇头道:“奥玛里维元帅失算了,他怎么不把夏华除掉呢?他放过了夏华,后院起火了。”
  “不是奥玛里维没有想到,而是做不到,他曾经派他的侍卫长来行刺大人,给大人一剑封喉。”夜狼不无得意地说。
  “后院起火,北方四国有大麻烦了。”莫雷无奈地说道。
  “我说,你也别再为北方四国操心了,还是加入我们吧。”夜狼开始劝降了。
  “不可能,他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效力的地方。”莫雷拒绝。
  夜狼笑了,道:“那是你对大人不了解。刚见面时,我也和你一样,认为他仅仅是个毛孩子,只不过运气好而己,然而,和他共事久了,才知道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睿智机敏、大度,伟大人物的优秀品质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冲莫雷一笑,道:“别的不说,在他的手下干,只要你有才能,他会尽可能给你提供空间,就连囚徒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手一指,道:“你看那个人,原来是个死囚,马养得好,得到大人的赏识,现在是养马队的主管。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上千,现在人人都是幻兽骑士,出身不会是问题。”
  “小红!”莫雷一下站起来,用力过大,失去平衡又掉在地上夜狼忙把莫雷扶起来,可他一下推开夜狼,拄着拐杖急急忙忙地出屋去了,夜狼无奈,只得跟去。
  原来是宁晓成正牵着小红马过来。小红马很烈,虽是给宁晓成他们套住了,就是不听话,乱蹦乱跳的,宁晓成他们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不能让它安静下来。对于莫雷来说,小红可是他的命根子,乍见之下心疼得不得了,才忙着赶了出去。
  宁晓成指挥几个马倌合力,牢牢抓住套子,绳子越收越紧,小红透不过气来,四肢越来越无力,慢慢地安静下来。
  “真是好马啊!”宁晓成赞叹无已,不无得意地道:“看你怎么蹦,现在蹦不起来了吧?小红马。乖,乖。”伸手就要去摸。
  一根拐杖挟着劲风飞来,一下打在宁晓成的手腕上,疼得他大叫一声,“妈呀。”左手摸着右手手腕,跳脚呼疼,活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
  “你这杂碎,你竟敢这样折磨我的小红,我要你好看!”莫雷边骂边抡起拐杖,又是一记狠的,重重地砸在宁晓成的肩头。
  宁晓成又是一声尖叫,蹦得老高。
  莫雷再次举起拐杖,夜狼赶到,手一伸抓住,劝解道:“算了,算了。他也是喜欢小红,没办法制住小红,才用这办法。”
  “放手,放手,他这杂碎这样对付小红,那还得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要他知道对小红不好的人会得到怎样的下场。”
  莫雷哪里会罢休。夜狼自是不会放手的。莫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夺拐杖,就是不能动得分毫。
  莫雷突如其来的一阵狠揍,几个马倌给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劲自然是小了,小红有灵性,知道机会来了,使劲一挣,几个马倌不由自主地松开手,小红一得自由撒开四蹄就奔,快如闪电,一溜烟功夫就是老远。
  马倌惊觉,撒丫子就追,又哪里追得上。
  小红终于逃出了魔爪,莫雷的心情大好,心中的气一下子全没了,为小红鼓劲道:“跑,跑,跑得远远的。”
  小红也是知道危险,一个劲地猛奔,不一会儿功夫就成一个小红点,眼见就要从视线中消失,莫雷高兴得不得了,一叠声地为小红鼓劲,就差没有跳起来了,夜狼惋惜不已。
  第十四集 第七章 横空出世
  就在莫雷的高兴和夜狼的惋惜声中,一支人马从斜刺里冲出来,为首的正是吉乐,跟在他身后的是十八神卫,天月众女以及鲁光头和阿基斯等人。
  远远地看见小红马奔得飞快,飞速奔行的身影像一条流动的红色水线,这种速度是吉乐从来没有见过的,忍不住叫道:“好,好马啊!”
  天月众女也是发出一阵惊讶,赞叹不已,“真的耶!哪来的这么好的马?”
  鹿寒雪的圣洁之音响起,“公子,去驯服它。”
  鹿寒雪是有道之士,说话总是那么平静,这番话说得和平时没两样,不过吉乐明白她的心意,小红马这种异种良驹极为罕见,就是鹿寒雪也是见之心动了。
  这话要是从天月、眉茵等人嘴里说出来,就不如从鹿寒雪嘴里说出来有力,吉乐精神一振,想也没想地道:“好勒!”右手在马鞍上一按,飞身而起,像一只大鸟一样向小红马掠去。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以吉乐此时不凡的身手落下时也是没有落在它的背上,而是擦着马屁股掉了下来。
  也算是吉乐手疾眼快,右手一伸一下抄住小红马的尾巴,牢牢地抓住,尾巴上多了一个人,小红马受惊了,发力狂奔,比闪电还要快,吉乐根本连转念的机会都没有,就给小红马带着向前飞跑。
  小红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吉乐就像一个漂浮在空中的纸人,横躺着挂在尾巴上,那样子有多滑稽就多滑稽,让人难以相信,不知道是惊奇还是好笑。
  天月等人着得目瞪口呆,连说话都忘了。
  过了好一会儿,吉乐的姿势都没有改变,敖铃儿拍着小手,眨着好看的月牙眼赞道:“吉乐哥哥,你好棒哦!你这是什么功夫啊?你要教我哦!”
  敖铃儿的话惹来一片笑声,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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