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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总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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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兰,一个很有文化的地方,却也是全球流行时尚的先驱,望著街道两旁林立的名牌精品店,几乎都有逛街血拚的人在出入,这点倒跟台北没什么两样,元千穗想道。
  看著同团的人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袋,而她却是两手空空,显得很突兀,但她对血拚实在没什么兴趣。
  “千穗,你怎么都不买东西啊?”琼雯带著笑容,手里依然提著好几袋的战利品过来。
  “没有看到喜欢的东西。”她笑著摇头。
  “是哦!导游给我们一整个下午的时间耶!现在才下午四点多而已,你还要不要逛街啊?”琼雯试探性的问道。
  “不了!我想去街角的露天咖啡店坐坐。”与其逛一些自己没兴趣的店,她不如去喝咖啡还好一点。
  “那可不可以帮我顾这些东西?我还想跟朋友去逛逛。”琼雯的笑容变得无辜。
  “可以啊!”她耸耸肩,没有异议,反正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谢谢你,千穗,你人真好。”琼雯赶紧把东西交到她手里,然后与朋友会合,蹦蹦跳跳的走远。
  摇摇头,元千穗原本空空如也的双手,登时多了好几袋东西,她一步步走到露天咖啡店,选定一个座位,向侍者点了一杯拿铁之后,就拿出小皮包里的记事本出来,写一些心情感言。
  其实,她并不是呆子。
  看看身旁的纸袋,她心里很清楚同寝室的三个女孩,只差没有把她当菲佣使唤而已,几天下来,不管是用餐还是逛街,她们总会藉故要她拿东西,不然就是帮忙提她们血拚来的衣服、皮包。
  当然,她自己也要负点责任,是她没有拒绝,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这是她个性中的弱点没错,她不太懂得怎么拒绝别人,只好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让人予取予求。
  啜饮一口含著牛奶香味的咖啡,随意翻著记事本,蓦地翻到那一篇以铁灰色眼眸为标题的记事,让她又想起了那个人来。
  她对他的印象实在太深了,都好几天了,她还是清楚地记得他的身形、他的脸孔,还有他那一双铁灰色的眼瞳。
  早知道她应该问清楚他叫什么名字的。她万分后悔的想道。
  要是他们可以再遇到一次就好了!她一定会记得问的。
  而就在她不经意地抬头看向某处时,整个人不禁愣住——
  “皮尔斯,难得来米兰一趟,你就陪人家一下嘛!”
  “玛莲,你自己逛吧!喜欢的就买下来,记在我帐下。”
  刚谈完一笔生意,皮尔斯就与女伴走出餐厅,想坐上车子,却被拖住。
  “哎哟——人家叫你陪,又不是要你花钱。”说归说,玛莲听到他的话时,蓝眸还是为之一亮。
  “听话,我还有事要忙。”他还不了解她吗?皮尔斯不想戳破她的如意算盘。
  “皮尔斯,难道你不想要吗?”玛莲散意嘟起性感丰润的红唇,擦著红色蔻丹的手指不断地在他胸前来回摩挲,试图勾引他。
  照她的想法是,先到床上享乐一番,再来买她看中的一条红宝石项链,是再好不过的计画。
  “听话。”他拿开她的手,但她的唇却主动吻住他的嘴,他乾脆放任她而不作任何反应。
  面对她的挑逗,他早就习以为常,甚至开始感到厌烦,也许他该考虑换女伴了。
  “哎呀——你怎么了嘛!”得不到回应,玛莲不禁蹙起眉心,突地,她发现不远处有个东方女孩的目光一直望著这里。“皮尔斯,我们有个小观众呢!”
  “是吗?”顺著她的视线,他看到了她。
  四目相交,这可把元千穗给吓到了,俏脸登时涨红起来,只差没有躲到桌底下,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心慌成这样。
  “你吓著人家小女孩了。”玛莲笑了。
  皮尔斯没有搭话,定睛看著那个满脸通红的女孩,觉得很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当他的视线移到她身旁的购物袋时,脑中马上浮现画面,她是那个在许愿池附近被扒走皮包的小女孩!
  原来她也到米兰了,不变的是身边还是堆著不少战利品,她的亲人还真大胆,放她一个小女孩四处走动。
  第二次再见到她,她的表情还是一样带著慌张,好像他会对她做什么似的。
  “皮尔斯——”玛莲突然开口道。
  无法不注意到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小女孩身上,她不喜欢!即便她不构成威胁。
  “走吧!我送你回去。”皮尔斯拉回思绪,让她坐进车里,自己再坐进去,将小女孩的身影抛到脑后,不再去想她如何。
  嗄,他走了?
  望著车子绝尘而去,他俩的身影让元千穗的心头泛著疼痛。
  她又错过了问他名字的机会了,可是,问了也没用,不是吗?
  他身边已经有人了,而且她长得好漂亮,又高身材又棒,站在他身旁真的很登对,不像她矮矮的,站在他身旁就像七爷八爷一样可笑。
  落寞与难过同时在她的心头纠缠,一股想哭的冲动涌上来,令她红了眼眶。
  唉!没想到她的暗恋这么快就破灭,这样也好,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二章
  罗马、米兰、威尼斯、佛罗伦斯……
  这次的义大利行程,是用倒著玩的方法,绕了一大圈,又回到罗马,十几天下来,她的心情却没有当初的兴奋,而这都是因为他。
  明明知道没有结果,她还是无法克制地想他,阴郁的感觉一直笼罩在她心头。
  明天一早,她就要告别义大利,回台湾了。
  想到这里,元千穗怎样都睡不著,同寝的琼雯和她的朋友早就因为近日的血拚,累的昏睡过去,侧头看向床边矮柜上的电子时钟,已经近午夜时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突地,她的脑中涌现一个想法。
  来义大利这么久,她除了欣赏景点之外,晚上就是待在房里,不如趁著回台湾之前,到饭店的酒吧坐坐,当作是新鲜的体验。
  决定了,她便起身,将收拾好的行李箱打开,换上此行唯一一件带来的浅色洋装,悄悄地拿著小皮包出了房间,搭电梯到顶楼的酒吧。
  但是,才刚到酒吧门口,她就被拦下。
  原来是侍者以为她未成年,要阻止她进入,她只好出示护照,证明自己早已成年,侍者看过后,则赶紧跟她道歉。
  这段小插曲并不影响她的兴致,在侍者的带领下,她选定角落的位置坐下,点了一杯啤酒。
  夜已深,环顾四周,仍有不少外国人众在一起聊天,酒吧里设行舞台,摆著一架平台钢琴,还有个穿著黑色礼服的女歌手正拿著麦克风在唱歌,高昂又浑厚的歌声传遍酒吧。
  就在她沉浸在女歌手的歌声时,酒吧的门口出现了两名发色不同的男子,他们有著同样英挺的身材,却有截然不同的气势,就像狂狮与猛豹般自成一格,又像发光体般引起众人的注目。
  有一瞬间,众人全安静下来,酒吧里只剩女歌手的歌声,两名男子却全然不在意自己所带来的影响,迳自选定一处空桌坐下。
  是他!?
  元千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个时刻、在她即将回到台湾之际,她居然又见到他了,这个她日思夜想却不知道姓名的男人。
  “约翰,很抱歉让你等这么久。”皮尔斯手举著马丁尼,向好友致歉。
  约翰。福斯是他在哈佛时期的同窗,也是他志同道合的朋友之一,毕业后,他们各奔前程,几年下来,两人逐渐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虽然他们只是偶尔用网路联络了解彼此的近况,但友谊却未曾改变。
  “哪里的话,大伙都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难得轻松,约翰拿著威士忌一饮而尽,再向侍者示意续杯。
  “是啊!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空到义大利?”皮尔斯对他的牛饮,只是扬起眉角。
  “并不是有空,而是飞过来视察业务,明天晚上就要回美国了。”他特别选在今天晚上抵达罗马,就是为了和老朋友见面。
  “这么赶?不多留几天,我可以抽时间陪你。”皮尔斯啜饮一口酒。
  “免了吧!谁不知道你最近正为了推副牌的事,忙得不可开交,像今天这样有时间暍一杯就够了。”约翰挥挥手回绝他的提议,并个想浪费人多时间在玩乐上。
  “就算再忙,也该有休息的时候。”他没否认,推副牌的事,早在各大媒体上曝光过。
  “大学时,我们还玩不够吗?”约翰笑道。大学四年,他们吃喝玩乐,哪一样没玩到疯?想当年他们五个人可说是校园的风云人物。
  “说到大学,我们好久没聚在一起了。”皮尔斯脑中浮现五人聚在学生会的情景。
  “是啊,三、四年了吧!”
  “这几年,你有跟谁见面?”
  “班尼和元去年见过,藤井是年初,不过,每次都是来去匆匆。”约翰耸肩道。
  “真幸运,这几年,我只在日本见过藤井,其他人大都错过了。”皮尔斯还记得某一次他到澳洲工作,原本想和班尼碰面,但他因为公事跑到西班牙了。“真不晓得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再聚首。”
  “现在大家都这么忙,恐怕要等到十年后吧!”
  “说不定我们聚在一起时,身边都带著老婆小孩了!”皮尔斯笑道。
  “啧,真不简单,我们五人小组最风流倜傥的皮尔斯,居然会说出带著老婆小孩的话,你什么时候转性了?”约翰摆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去你的,我风流归风流,可没有抱著独身主义。”皮尔斯笑道。
  “是啊!搞不好哪一天就会有女人抱著小孩来跟你认亲,那真的就是现成的老婆小孩了。”约翰的脑中浮现那个景象,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想当现成的乾爹,用不著在我身上打主意。”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他的女人虽然一个换过一个,但是安全措施向来做得彻底。这点,皮尔斯颇有自信。
  “话不要说太早,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约翰比较相信世事没有
  绝对。
  “是啊!未来说不定是我先当你小孩的乾爹!”皮尔斯反揶抡回去。
  “也许吧!”约翰不置可否,眼光一扫,突然发现有双眼瞳一直往这边盯著看。“那女孩你认识吗?”
  “什么?”顺著他的目光,皮尔斯也跟著转头过去,对上的是一张惊慌又眼熟的脸蛋。
  是她!
  第三次见面,皮尔斯已经对她印象深刻了,但这次她似乎有些改变,洋装让她添了几分妩媚的女人味,想来之前是他错估了她的年纪。
  “你认识她?”约翰觉得他的表情似乎带著惊讶。
  “谈不上认识,见过两次面罢了。”皮尔斯耸肩道。
  “是吗?”他有点怀疑,看那女孩一双眼睛一直瞪著这边看,怎么看都不像见过两次面的反应。才这么想,那女孩的表情一变,突然起身往这边走来。“皮尔斯,你确定谈不上认识吗?”
  勇敢一点,你一定可以的!元千穗在心里不断的为自己打气,在紧张中,她不知不觉地点了好几瓶啤酒来喝。
  再不去,你就没机会了!下定决心,她忽地起身走过去。
  “那个——那个谢谢你!谢谢你那天帮我的忙!”一到皮尔斯面前,元干穗立刻冲口说道,声音之大,马上引来周遭酒客的注意。
  也不晓得是不是太大声了,她的脸轰地涨红起来,整个脑袋有如火在烧,烧得她有些晕晕的。
  “小姐,那天的事你不用这么在意。”皮尔斯笑著说道。
  “不是的!我是真的很想谢谢你!”快点问他的名字啊!越是这样,元千穗越是讲不出口,焦急的她脸更红了。
  “小姐,你先坐下再说。”她是不是醉了?为了不让她继续引人注意,约翰赶紧拉著她坐下。
  “唔——”被他这么一拉,元千穗觉得她的头更晕了。
  “小姐,你没事吧!”皮尔斯觉得她的脸色异常红润。
  “我没事、我没事。”她摇摇头,试著把昏眩摇掉,不过越摇越是糟糕。
  “小姐,你先喝个水吧!”约翰看状况不对,连忙向侍者要了一瓶矿泉水,并且开给她喝。
  “谢谢。”元千穗一古脑儿的灌了三分之一,冰凉的水总算让她的头晕好一点,神志也清醒不少。
  “小姐,这么晚了,要不要送你回去休息?”皮尔斯问道。
  “不用了!可不可以请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趁她还有勇气之前,元干穗冲口道,说完就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望著他。
  “我叫皮尔斯。”她晶亮的眼瞳让他的心漏跳了几拍。
  “我叫千穗。”她说著自己的英译名。
  太好了!她终于问到了。她露出满足的笑容。
  她的笑容灿烂的让皮尔斯不觉地回以微笑。
  “千穗小姐,需不需要我们送你回去?”约翰看她傻笑的模样,觉得她应该是喝醉了。
  “不用、不用了!谢谢你、谢谢你们,我可以自己回去。”太好了,她总算可以没有遗憾地回台湾了。元千穗连忙挥手,向他们道谢,人跟著起身想走,可没想到走没几步,人就晕了过去。
  “千穗!”皮尔斯眼明手快地冲过去扶人。
  “皮尔斯,你先带她去我房间吧!这里我来处理就好。”约翰掏出口袋里的钥匙给他。
  “那就麻烦你了。”皮尔斯朝他点个头,便将元千穗整个横抱起,走出酒吧。
  她怎么会这么轻?
  皮尔斯微皱眉心,一路抱著她搭电梯,走进顶楼的总统套房,进到里头的房间,轻轻地将她放到床上,帮她盖好薄被。
  千穗。他在心里叫著她的名字。
  还是不懂她到底有什么目的,难道就只为了问他的名字?
  不自觉地,轻抚她几近没有毛细孔的脸蛋,他发现她的脸摸起来的感觉比想像中还要滑嫩,像小婴儿的肌肤,乾乾净净的,没有涂抹任何的人工颜料,这会儿脸颊红扑扑的,加上鼻梁的小雀斑,更显得可爱。
  不知不觉,他的手来到她散发著红润色泽的嫩唇。
  好软。
  不知道吻起来的感觉如何?
  突地,门钤响起,打断了他的念头。
  灰眸一暗,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在无意中倾身……
  他在想什么!?居然让突如其来的念头冲昏了头,直想亲吻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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