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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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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林煜城颓丧的背影,他更想揍床上的自己了。
“为乐……”他刚想动手就听到林煜城在叫自己,回头一看原来他叫的是床上的那个。不过他还是爬过去坐到他身边认真听他说话。
他说:“为乐,你不要睡了。不要死。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我们还有好多事没有一起做。我们甚至没有一起出去旅行。”
季为乐想了想,代床上的自己点点头。
林煜城看着毫无反应的季为乐,把他严丝合缝地抱进怀里,继续他温柔的蛊惑:“为乐,我宁愿你醒来恨我一辈子,就算失去记忆也好,醒过来吧。我不想以后人生中的所有道路上只有我一个人行走,我不想因为太想念你,让梦里都充满响个不停的门铃声。你说过,我们都是孤儿。为乐,你怎么能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季为乐听着眼泪唰唰地就流了下来。不过别指望他哭哭啼啼地冲过去把林煜城抱得只露出一个头,季为乐好象从来不会这样的剧情。他还是一贯地用打趣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他在想:原来不管是像小白那样混黑道拿刀砍人的男人,还是林煜城这种混商场用钱杀人的男人,总之,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他们都一样煽情。
季为乐从来不煽情,虽然他也是男人。
他的情绪总是即刻流露,不隐忍也不超前。往往是那些对自己过于克制又不能完全冷清绝性的男人,才最会煽情。他们心底总有一股火苗在燃烧。而季为乐就是林煜城的火苗。
他也是林煜城的光源,所以他不能熄灭。这样想着,身子突然一重,再睁开眼已然是在林煜城怀里。
“你说的真肉麻。”他想捏捏林煜城的脸,但手怎么也举不起来,只好笑,用自己的身体笑还真费力。
林煜城笑的更费力,说:“你不会是因为受不了才决定醒过来的吧。”
两个人就那么傻笑着,看着。
男人肉麻起来的时候真是挡也挡不住。
可是死神要来你家喝茶也是挡也挡不住啊。
季节是慢慢往夏天过了,季府却是一片冷清。人们像是怕惊扰了某个路过的鬼差,都轻手轻脚地走路,不敢大声讲话。季少爷已经躺在床上彻底不能动。林先生也不再工作,每天陪着季少爷,抱着他吃饭,散步,去厕所。
季少爷除了笑就是面无表情,当然不是说智商退化了,只因为他都在睡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导致每次他的睡瘾一发作,大家就担心他再也醒不过来。但是没有人敢这么说,第一个这么说的已经被林先生从季府赶出去不知道流浪到哪里了。
又过了两天,季少爷突然想吃蛋包饭,林先生做好,他又睡着了。怕他醒来饭冷了不好吃,林先生每半个小时就重做一碗,前前后后总共做了二十几碗。季少爷终于醒了,却想不起来要吃蛋包饭的事。弄到最后也没有吃。
大家都猜测季少爷时日无多,但林先生的态度强硬,坚决不肯相信。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当着林煜城的面一边磕瓜子一边诅咒季为乐死,就是季为乐他自己。
连季少爷都开始念叨要把自己怎么处理,烧了还是埋了,为了给祖国节约土地,还是烧了好。骨灰就撒在怒江州吧,他爸妈都在那里。说到一半,林先生早就走开了。
他不能把季为乐怎么样,他还不能选择不听么。
就在季为乐每日睡眠的时间快破了十五个小时的记录那天,季府响起了一阵不同往日的门铃声。
季为乐破记录的计划被打断,有些不悦,听到小辰跑出去开门懒懒地想:该不会是死神来了吧。
来人被带进季为乐房间。他看来人的一身打扮,想原来死神是少数民族的人。
“我什么时候死。”这是他对死神说的第一句话。
“这个嘛……”死神搓了搓下巴,“庄子说过:未始有物。既然世界上从来不曾有万物存在过,又何所谓得失、生死呢?”
这死神说话还真悬乎。他忍不住直接去找庄子说梦了。
季为乐睡着后,来人在床边仔细看了一眼便大步走出去。林煜城跟上,问:“赵先生,情况如何?”
这位赵先生的本名赵志,怒族人,跟季为乐的母亲还有一点渊源。他说远远看到季府一片阴云笼罩便敲门询问是不是有将死的病人。林煜城最恨人说“死”字,当下就叫人把他哄走。情急之下他又问道:“是不是有人中了幼凡之毒,无药可医!”这才得以安然无恙进了季府。他承诺林煜城可以治好季为乐但林煜城必须拿一样东西与他交换。林煜城当然同意,只要治好季为乐,让他拿什么来换都可以。
听到林煜城叫他,他没回头,门外几个保镖应林煜城的眼色出手阻拦他的去路。他无路可走才停下来用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林煜城说:“有幼凡护体的人还能被折腾成那副样子,林先生,你的手段也太狠了吧。”
林煜城目光一痛随后一敛说:“无论如何,你说你有办法,就一定要治好他。”
“我的办法是给活人用的,他都死一半了,还怎么救!”
“不救,那你也别想出去。”林煜城简单地扔下一句话转身去看季为乐。
“好好好,我救。我这是倒什么霉了,以为摊上件便宜事,结果是这么个大麻烦。”赵志激动地说着,嘴上两撇胡子一颤一颤,“我告诉你,要救他除非能找到另一个把幼凡与幼凡之血同时服用的人才行。找到了算你的造化,找不到也不关我的事。我说你,要不是你把弄成那样,抽了他那么多血,我只要一味药就能救他,现在你看看……”
赵志被林煜城诡异的目光注视得说不出话。
“你刚刚说要找到那个人,就行?”林煜城问。
“是……是的。再加上我祖传的药。不过你找到那人的机会太小,幼凡总共就没几颗……”
“不用找,我就是,现在你开始治吧。”
难掩脸上的喜色,林煜城电话通知让人准备好一切必须的器具。留下目瞪口呆的赵志看着院子里的银杏。
不知何时那短秃的树枝上已经发出几朵嫩芽。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狗血。。。。。。
第二十八章
“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借化。这是庄子的观点。他认为万物和谐,各得其所才是真性。所有的一切都会在刹那间消失,但不是泯灭,他们都将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没有泯灭就没有存在。是生是死其实没有分别。你暂时停止的生命会化为空气、泥土、水继续存在。生既是死,死既是生。如果你死了,我会为你高歌一曲,因为你从此得到了永生。”
“把他的嘴给我堵上。”
季为乐从一大早被叫醒就在听着赵志的训道。虽然听不懂,但赵志小胡子耸啊耸,眉毛上下条踢踏舞的样子比看杂耍还精彩。
林煜城显然不太高兴赵志对季为乐宣扬什么“死就是生”的观点。他明明白白是要季为乐活着。即便季为乐死了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存在于自然,他还是更愿意抱着活生生热乎乎的季为乐□,而不是和泥土或者空气。像赵志这种禁欲主义者是不会明白其中的美妙的。
不管赵志如何挣扎反抗,他的嘴里依旧被塞上一大团棉花。
一刻钟后,赵志要的设备都准备好了。输液管、氧气瓶等等,都是医疗常备用具。
季为乐搞不清楚他们要做什么。护士取了他一点血样就走了。被放到准备好的病床上,他突然想起林府,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床上,林夫人、林老爷、小一相继躺在那里。而这次,那个守在床边黯然神伤的人会是林煜城吗。忧心忡忡抵不过眼皮发沉,他又被瞌睡击中。
季为乐睡着后,林煜城把嘴被堵着的赵志带到客厅。
“成功率是多少?”林煜城问。
“一半一半,要不是你之前抽了他那么多血,成功率应该是百分之百,人生在世啊……”赵志被解放了的嘴立刻喋喋不休起来。
眼见一段感慨就要开始酝酿,林煜城立刻打断说:“必要的时候保住他。你带来的药我先让人给你处理好。”
“哎哎,不用。这药是祖传的,能随便给人嘛。”赵志赶紧把兜里的东西掖好,生怕人抢了似的,“我还要用它跟你换个东西呢。物以稀为贵,本来这东西也不值钱,可碰上了幼凡也只有它能解。本来以为拾了个便宜,真是……”
“换什么都可以。准备好了就开始。”林煜城没空听他唠叨。接下来要进行的手术非常危险,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哎,对了,如果你们运气好都活了下来,可能会有一个副作用。”赵志想起那本古书上说的奇特的副作用,他还真挺期待。
“是什么?”
“就是……”
赵志看四下没人才在林煜城耳边嘀咕了几句。难得离林煜城这么近,他鼻子痒痒的,想这林煜城长的还真不错,连他这个审美白痴都能看出好来。
按中医说法,人在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邪气不易犯。他们等到第二天十二点整才实施手术。
手术很简单,在林煜城和季为乐身上各划一刀,把赵志准备的药涂在伤口上,让它慢慢渗入。等身体吸收完全后,进行换血。赵志的药药性太猛,稍有不甚就可以要了季为乐的命,由于季为乐之前失血太严重,幼凡的精华已经消耗怠尽,必须用林煜城的血做支撑。但要是季为乐撑不过去,不仅他自己性命不保,还会危及林煜城。而这时候,可能只保得住一个人。
“算你们运气好,血型一样,不然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你们。哎,你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必须挺过去啊,我还没拿我要的东西呢。我千里迢迢从怒江来一趟不容易,我可不能……”
赵志又在那里念经,此时的林煜城只觉得太阳||||穴一阵强过一阵的压迫感,外界一切声响都变成杂乱无章的弹唱。唱得他心悸。过了今天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还能不能和季为乐一起看。
如果两个人都活下来,以后的几十年就让他们继续纠缠吧。如果他死了,他愿意变成季为乐身边的露水或是尘埃。只要能一直看着他,跟他在一起。
吃力地转头看那条把自己与季为乐连接在一处的塑胶导管,顺着导管看到季为乐瘦骨嶙峋的手臂,再顺着手臂看到他苍白的脸。脑子里杂乱的声音变成了季为乐的笑声。
他说:“秦展扬,你是我的了!”
他说“我爱你”说了一万遍。
他还说:“我要做你的冬虫。”
傻瓜,冬虫、夏草最后都死在初春的雪地里,他们同生共死啊。
昏睡中的季为乐睫毛动了动,嘴角微微翘起说:“林煜城,不准叫我傻瓜。”
那一刻,他们血脉相连,甚至是思维都连在了一块。两个人脑中闪过同样的画面,他们一起吃蛋包饭,一起去理发。大学的课堂上,所有同学都在埋头测验的时候,林煜城假装不经意走到季为乐身边,用手指撩起他当时还很长的刘海。季为乐想抬头看他,被他一个暴栗敲在头上。
当然还有那些痛苦的,互相伤害。但在生命紧密联结的此刻,都不再能影响他们的心绪。
“其实我没有恨过你,我只是对你失望……失望过。”季为乐睫毛颤动依旧没有睁开眼睛,“但是现在,连失望都没有了。我爱你。”
“我也爱你,一直,永远……”林煜城被一股倦意袭来,嘴里还在嗫嚅着什么,沉沉地睡过去。
连梦都是一样的。
赵志看着他们在生命的关口互诉衷肠,难得也感动了一把。
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一清二楚。让他感动的并不是他们纠结的爱情,也不是因幼凡导致的百年曲折,而是他们的勇气。
在背叛和伤害之后,他们依然敢面对自己,丝毫没有逃避他们还爱着彼此的事实。在承认爱的事实下互相折磨才是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吧。
而在隐忍和付出之后,他们亦没有刻意去求得原谅或是换取同情。季为乐付出的痛快,林煜城报复的决绝,季为乐原谅的干脆,林煜城自责后是更镇定地踏进他亲手造就的废墟,在那片废墟上用虔诚重造他们的家。
不能单纯说他们对或是错,有些事是他们没有料到的,有些事他们知道了也无法改变。只是他们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即使恨过伤害过,人生还是勇敢的继续。
“唉……你们都是好孩子。”赵志喝着新泡的茅锋,在床边守着他二人。
破晓时分,换血完成。所幸全程都没有出意外,也许是求生意识发挥作用,季为乐恢复的状况非常好。接下来就是多休息,尽量减少体力的耗费。
身体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异常循环,早已经疲累不堪。但从昨天就开始昏睡,偏偏天明以后想睡又睡不着。林煜城无所谓,一直闭目养神,季为乐却待不住,暂时没有力气起来活动,只好跟赵志闲聊。反正赵志也是个多话的人,两个人聊着还挺高兴。
几乎是捡回一条命的季为乐一点没有起死回生的余悸,好象平常一样,只当坐了一晚日夜颠倒的飞机。
林煜城也没有之前的持重镇定,反而很随意的躺着,还拉过季为乐的手,偶尔对赵志没完没了的议论皱皱眉头。
在满室晨光中,早晨清新的空气里飘着淡淡消毒水的味道。阳光照亮二人苍白的脸,以及他们脸上的微笑。
虽然嘴里说的欢,围绕在他们身边的那种大难之后的平静,还是让赵志也感觉到了非凡的安宁。
“现在科技进步的这么快,这要是搁到以前,别说你吃了幼凡,要是没有这换血的设备,也是必死无疑。”
“以前?以前是多久以前?”季为乐总是从赵志的言语间听到一些怪异的说法。先前庄子的论调已经让他吃不消,现在又大谈特淡历史,他大病初愈的脑子更加转不过来。
“总之……就是很久以前,久到这世上还有完好的五颗幼凡的时候。”赵志捻了捻八字胡,卖了个关子。
季为乐没细想,他也实在想不出什么。
“你们的命算是保住了。真是造化。现在我要拿走交换的东西。”
“说,你要什么?”林煜城不知道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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