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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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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为乐收起快掉的下巴,看着外貌已经跟实际年龄很接近的林煜城。现在的他不是季为乐记忆中的样子。他知道这才是林煜城本来的脸,他坦然接受。可脸变了,性格也好象变了不少。从前的林煜城虽然为人深沉,偶尔还是会笑,特别是对着他的时候笑的更多。而现在林煜城怎么也不笑,就算他故意逗他还是不笑。冷冰冰的,让他有点别扭。
  “以后每年我都给你过生日。”切完蛋糕的林煜城说。这个生日对林煜城意义非凡,他曾经以为根本不会有这一天。以后、每年,这样的字眼如今听在他耳朵里实在幸福的不像话。心里虽高兴,林煜城还是克制住没表现在脸上。
  季为乐从他眼睛里看出了喜悦,突然灵机一动说:“我要一个生日礼物。”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对季为乐,他已经准备好用一切手段把他留在身边。一切手段!
  “笑一个我看看。”季为乐自己先笑的灿烂。
  林煜城犹豫了一会儿。这个要求对他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他有难言之隐。
  “快点!”季为乐不依不饶。要跟他一辈子,先拿出点诚意。
  林煜城终于笑了。笑的很轻微很迅速,但季为乐还是发现了那个难言之隐。
  “林煜城,你笑起来有酒窝!你居然有酒窝!”
  季为乐笑得把盘子里的蛋糕都扣在胸前。这真是……林煜城人生第二大的败笔!第一大当然是他季为乐了。
  只看着他笑,林煜城还是不说话。接过他手里的盘子,把他沾满奶油的外套脱下来,连同衬衫也一起脱下。
  季为乐笑的欢也没管,等笑够了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林煜城脱光光。
  能一边做着爱一边闲聊的恋人不多,他们应该能算其中的一对。
  亲一口季为乐的耳垂,林煜城问:“你会一直待在我身边吧?”
  “恩……上厕所的时候总不能吧。”耳朵里痒痒的,林煜城居然把舌头伸进他耳道里了。
  亲一口喉结,林煜城又问:“除了上厕所呢?”根据经验,顺着季为乐的逻辑比较好让他上钩。
  “应该……可以吧。”他用手摸了摸湿湿的喉结,他也是今天早上才发现自己长喉结的。
  在嘴唇上深深吻了一口,林煜城温柔地笑着准备收网:“那就说定了,季为乐跟林煜城,除了上厕所,其他时候都待在一起。”
  季为乐被那个吻弄得晕乎乎也没细想林煜城的话,看着他两个酒窝,更忘记今昔何昔了。“好。”他呆呆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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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煜城不在乎酒窝了,对着季为乐笑的越发明媚。
  窗外冬意正浓,窗内春光无限。
  季为乐迷乱中感到自己有什么被拿走了,有什么又回到了他身边。可是他无暇顾及,身体被撩拨得不能自主,连头发都沾染上林煜城的味道。
  “一辈子。”林煜城低喃。
  意乱情迷的季为乐身不由己地接受了。日后才意识到他根本是签了张霸王条约。不过那已经是另一段故事了。
  均匀的呼吸在头顶平稳地起伏,夜深了。
  季为乐看着兴奋了半夜才刚刚睡着的林煜城,一种久违的幸福像薄薄的浪焦在他心头。三十岁的林煜城看着还像二十多岁的样子。他们会老的很慢吧,会活的很久吧。
  其实刚刚林煜城的话他听的很清楚。他很高兴被林煜城蛊惑。果然不愧是他喜欢的人,能治得住他。要是换其他时间问,他说不定不会同意。但是在那个时候,他真的没办法做其他选择。
  他爱上的人啊……
  盯着林煜城看了一会儿,墙壁上又忽然出现飘忽的光影。他眨眨眼睛,难道他的四分之三又意识到什么危险了?
  四处环顾着,他突然发现,窗外好象下雪了。是柳絮的影子投射在墙上?
  可冬天哪会有柳絮。他悄悄起身走到窗边,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居然真的是雪。心里欢呼一声,抓上一件睡袍就跑出房间。
  没有月亮的雪夜,世界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和心跳。走廊上嘎吱嘎吱的声音打破静谧。随着脚步临近,一个白色的身影冲出黑暗,打开客厅的拉门,浅银色的微光透进来,把客厅照出一个立体的光的盒子。
  穿着白袍的人跨出门槛,在走廊的台阶上坐下。雪花在他头顶跳跃,顽皮地落在他的鼻尖、眼角。他摊平掌心,接下几朵雪花,还没看清楚就化了。有些遗憾却一点都不伤心。这是他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看到雪。是雪,不是柳絮。
  怎么会下雪呢,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吧。他这么想着,嗅嗅鼻子,闻到幽幽的茶香。
  院子里的银杏光秃秃地站着,雪花落了满枝。不知道他是否会感到温暖。
  淡淡透明的影子端着杯茶站在树旁,抬着头,跟台阶上的人一起看雪。手里的茶飘升出滚滚的白烟。
  果然是有特别的事呢。他今天刚答应要跟林煜城过一辈子的。生命到哪里终止他们就一起到哪里。想到他,就开心。
  台阶上的人仰面对雪花露出一个恬然的笑容。
  雪渐渐小了。
  树边的人影也逐渐淡去。那抹影子完全消失的前一刻,台阶上的人动了动,呼出一口白雾笑着说:“爸,其实……你早就猜到了吧。”
  没有回答,雪依旧无声的下着。
  远远的,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
  有番外。不过要等等。
  在此对各位的支持深表感谢!
  鞠躬!
  
                  番外
  
  “这么多年不见,你还好吗?”
  “我很好。快有十年了吧。”
  “是啊,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当年,我真以为你凶多吉少。”
  “捡回一条命,不过就是太长了,唉,以前玩多了,现在不知道玩什么。”
  “玩,也要注意身体。”
  “我知道,我很珍惜我的老命的。”
  “呵,老命。不过季为乐,你怎么还是十八岁的样子!”
  “这个……说来话长。”
  餐厅的落地窗前,一头金发的男孩子笑的无奈。坐在他对面的是曾收留他一段时间,如今已经是某著名艺术设计师的卫星。事隔十年,他们竟然在异乡重逢,人生的际遇真是奇妙。
  先认出对方的是季为乐,当时他正在街上卖气球。对,是卖气球,不是买气球。原因就不用多说了。一个亚洲人走过来问他懂不懂中文,他笑说懂。谈话间,他越发觉得男人眼熟,男人也说他很眼熟,两句话一核对,原来是老相识。
  “我后天有一个展览会,你来参加吧,这是邀请函。”卫星递过红色的信函,“跟你们家那位一起来吧。”
  季为乐接过,夸道:“你都有自己的品牌了!”
  卫星笑的腼腆。
  季为乐又说:“我家那位不会去的,他啊……”话到一半,突然想到今天定好要和林煜城去牧场。
  “糟糕,我跟他约好有事的,先走了。以后再联系!”
  顾不上结帐人就冲了出去。卫星想这么多年这人的性子还是一点没变。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悠扬的铃声响起“哎,手机!”卫星还没来得及叫住季为乐就见他上了一辆车。
  看着桌上闪动的手机屏幕,他犹豫着接起来。
  “你在哪儿?”电话里传来温柔的男声。
  一听对方说的是中文,卫星猜这人一定是季为乐的那位。
  “你好,我是季为乐的朋友,他把手机忘在餐厅。”他尽量让语气显得自然,掩饰住对这个男人的好奇。
  “你是谁?”男人的声音陡然转冷。
  “我是他在国内认识的朋友。刚才我们一起吃饭。你看看什么时候有空,我把手机送过去。”
  “不用了,告诉我你的地址,我让人五分钟内来取。”
  卫星不满男人命令的口吻,他自己家那只都不敢这么跟他说话。看在对方是季为乐的朋友,他保持礼貌说:“我在十字街的红石餐厅。”
  “好,谢谢。”男人迅速挂上电话。
  “他怎么会喜欢这么臭屁的人!”卫星对着电话郁闷地皱眉。
  正遭遇堵车的季为乐也很郁闷,那男人不仅臭屁,还讨厌别人迟到。最讨厌的是他季为乐迟到。他只要晚超过三分钟,林氏海陆空的搜查队就要整装待发了,速度媲美FBI。难怪这几年盛大的势力扩张的这么快。
  他现在能自由活动是靠多年良好的表现换来的,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去公园散个步身后都有一个排的人陪着,打扮成路人甲乙四散在周围。其中有医生有保镖,连野外救援队的人都有。还真当是他野人啊。
  “快点,司机!”
  等了十分钟才突破一个拥挤的路口。他实在受不了这个国家无规律便秘的交通!
  住了这么多地方,还是国内最适应。碍于他跟林煜城几十年如一日的脸,他们没办法在一个地方住很久。总不能邻居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背个书包上高中吧。林煜城还好,一直保持着三十岁不到的样子,别人也只当他保养得当。他就不行了,十八岁,又有一张娃娃脸,发育还没完全呢,更不用说保养。
  不过他怪不得别人,谁叫他自己多管闲事。
  一想到八年前那个惨痛的夜晚,他悔得连肠子都青了。
  事情还要从他迷上陶艺说起。
  一天林煜城坐在沙发上看报纸,他闲的无聊跑过去蹭他大腿。看林煜城没反应,干脆坐到他腿上。自从“成年”后,林煜城就很少笑。当然,如果他要求,他还是会笑的,只不过有条件限制,必须在床上。
  不笑的林煜城很没意思。他坐了一会儿,不耐地把头挤进报纸和林煜城之间。
  “目前全球经济面临衰退的风险。美国的次贷危机冲击他国,全球物价普遍上涨。国内积累多年的通货膨胀压力集中体现。”他无意识地念出头条新闻的摘要。
  “最近A市很不稳定,你尽量少出门。”林煜城在他耳边轻声说。
  少出门,他都快忘了他家的门朝哪里开了。上次出去是从后门走,上上次是从窗户爬的,上上上次离大门只有三步之遥就被逮回去了。
  懒懒地把头搁在林煜城肩膀上,抢过报纸自己翻着看。林煜城空出的手环住他的腰,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亲了亲。对这样的亲昵季为乐已经习以为常。原来还会穿高领毛衣遮一下,天热了连遮都懒得遮。反正佣人们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到。他也没什么机会出门让别人看。
  快速扫视完报纸上黑不拉叽的铅字,铜版纸上一个关于彩陶艺术的介绍吸引了他。
  居然能让泥土变成精美的陶器,这个有意思!
  于是在季少爷死缠烂打外加牺牲色相的多重攻势下,林老爷终于批准他学陶艺。
  “我干嘛要去学陶艺啊!”下一个十字路口又排起车阵,无聊的季少爷躺在后座回想起往事悔恨不矣!
  话说季少爷虽然机智聪颖,但人无完人,在某些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比如手工艺术。
  本来说好只要完成一件让老师满意的作品就回家,谁知季少爷对自己要求太高,老师都说可以了,他却坚持要重做。他还是能分辨出上等陶器跟他和的稀泥的区别的。
  时间一拖再拖,直到林老爷下了最后通牒,要他在十八岁生日前一天务必到家,不然亲自去抓人。要知道林老爷这一个多月白天见不到他人,晚上坐私人飞机去找他只为跟他同床工枕。没有他,他根本睡不着。
  为了不上娱乐版头条,声名赫赫的陶艺老师趁季少爷打瞌睡时把他的作品和自己的掉了包。季少爷醒来,看着自己在睡梦中完成的惊世大作既兴奋又惆怅。他惆怅自己的四分之三竟然如此任性,憋了这么久才出来!
  拿着大作屁颠屁颠地回去对林老爷献宝,林老爷大概瞅了一眼就看出其中的猫腻。为了照顾季少爷的面子,吩咐人把那什么破烂罐子放到客厅显摆。吃完饭,拉着只顾自己玩的开心,一个月都没回家的季少爷去卧室叙旧。
  这旧叙的是惊天动地,季少爷感慨万千,不时“恩、啊”几声,到后来彻底被林老爷一个月多的相思之情深深感动,哭着说道:“太深了!”
  季府的人听怪不怪,只是吓到一位慕名前来观赏陶器的客人。至于慕谁的名,就不知道了。
  半夜里,感动得喉咙沙哑的季少爷从林老爷怀里醒来,口干舌燥。刚坐起来准备下床就被林老爷重新勾进怀里。
  “去哪儿?”这已经成了林老爷的习惯用语。
  “喝水。”故意哑着嗓子嘶着声音说。
  林老爷在他耳垂上亲了一口才放行。
  披上睡袍蹬上拖鞋,季少爷摸黑来到厨房,在水里加了点柠檬和蜂蜜,对着窗外的月光喝的正高兴,突然听见客厅有人走动的声音。
  佣人有专门的卫生间,起夜绝对不会走到客厅来。难道有鬼?
  玩心大起,季少爷蹑手蹑脚地走出去。他还没见过鬼呢,老头子那只不算。
  明亮的月光下,黑影闪动,注意到他脚下的阴影,季少爷失望道,原来是贼啊。还是个笨贼,居然在搬他和的稀泥。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那作品虽然好看,也值不了多少钱,随便偷走墙上一副画都比那个好。再说,这怎么也是他唯一满意的作品,不能就这么被拿走了。
  “喂,”见那贼搬的辛苦,季少爷看不过去从厨房走出来说,“那个……”
  咣的一声。
  林老爷惊得从床上跳起来,季府各个屋子的灯渐次点亮。
  林老爷冲进客厅看到躺在地上的季少爷倒抽一口气。
  警卫把两个黑衣人围住,佣人迅速清理完季少爷身边的碎玻璃。
  林老爷把季少爷抱在怀里,紧张地探他的鼻息。还好,只是晕过去。
  “打电话通知第一医疗队。”交代完抱着季少爷就走。
  “林先生,这两个人……”警卫叫住脚步匆忙的林老爷。
  林老爷猛然回过身看了一眼那两个倒霉的贼,其中一个矮个子吓得把手里的棍子丢掉。另一个早已经湿了裤子。
  抱紧怀里的季少爷温柔看了会儿,林老爷抬起头张了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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