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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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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不管我的劝告,把我拖到小梅园操场,我坐在桌子边随便看着一本推理小说,心里想这个新老大怎么一点没以前的老大锐哥有觉悟,锐哥有句话总结得多好,理工科的男生永远不要相信迎新会迎来几个漂亮MM,特别是学计算机的,她们不长着一个显示器的头或者鼠标一样的手你就够阿弥陀佛了,所以以前我们从来不去迎新。
  现在我的任务就是新生来了后,看看他们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在花名册上查到他们的名字和学号,所以我有充足的时间看书。
  正看到我要把凶手逮出来的时候,递过来一张通知书,我很不耐烦头也不抬冷冷地说,什么名字?
  一个更加冷冰冰在我听来却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说了一个名字,那个名字我铭刻了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外加研究生一年用十个手指头数都不够,还得加个脚丫子,共计十一年,苏果,没错,苏东坡的苏,果子狸的果。
  我一抬头看到那张如花似玉鬼灵精怪的脸,虽然有点模糊,但我很清楚是她,然后我马上感觉有一股热流往头上涌,那是血,同时脑子里突然出现一句奇怪的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我真浪漫——因为在我昏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今天落花了吗?
  ……
  天果五年九月十一号 晴 苏果篇
  由于忙于考研,日记又变成了年鉴,佛祖原谅。
  很久以前,我最喜欢和何天一起坐在武汉X大的一棵樱花树下看书,他看《百年孤独》,我看《尘埃落定》,那个时候,樱花真的像尘埃一样飘落在我们周围,阳光偶然从树林里射下来,我说阳光像探照灯一样照在我们身上,他更夸张,说阳光像AK的子弹一样射在我们身上。
  《尘埃落定》里面有句话我一直记得,人生有三大痛苦,第一是得不到,第二是得到后觉得不过如此,第三是失去后却又发现是最珍贵的。我要让他尝尽这三种痛苦。
  其实我就住在武汉X大里面,有时候经过球场的时候看看他在不在球场上,有时候去上自习时看看他也许就和我在一个教室,有一次我真的发现他了,埋着头,像读中学时躲在抽屉里看小说一样,什么时候他真的变得这么低调了?不过我心里还是挺喜欢他这样低调的,那天晚上,我就悄悄地在他后面坐了一个晚自习,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结果一页书都没看进去,不过他也够没有第六感了,一点都没察觉我。
  还有一次,居然好像被他发现了,他紧跟着我直到宿舍下面,幸好我加快脚步,始终没有让他看到我的脸,否则我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上楼后,我躲在寝室窗户后面看他在下面徘徊了很久,有几次差点我就忍不住想冲下楼去,扑在他怀里,再也不离开。可我硬是扛住了,我流着泪想,如果我们是彼此真心相爱,就应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我静下心来一心投入到学习中,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学习也是件很快乐的事,难怪何天有时候做题的时候总是一副狞笑的表情,我发现我的选择题命中率开始提高,不再像他以前嘲笑我的那样,比随机选还低。
  我上网看了邮箱里他给我写的天果日记,每天一篇,比我还啰嗦,不,应该说比我妈加上我都还啰唆,而且文中特别忏悔。学习累了看看他的忏悔感觉就跟神父似的。
  我接到录取通知书了,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策划和他再次相逢的场景。我特地选了今天去报到,因为迎新上面有他的名字,早上起来,我把自己精心打扮了很久,然后一个人算好时机来到小梅园的迎新处,他还在埋头看书,不会真的变痴呆了吧,那我可就不回收利用了。
  我把通知书递过去,他冷冰冰地问我什么名字,我咬牙切齿地说了句,苏果。然后我就看见他抬头一看我就昏过去了,我又不是鬼怕什么怕,今天还打扮得挺好看挺有创意的啊。几年前,燕子看到他后也是一样昏过去的吧,我总算亲眼看过人是怎样昏过去的了。历史总是轮回,今天轮到我见证历史了。
  不过那厮醒来后估计又要变泥巴纠缠我,但我才不会像上次那么轻易缴械投降,这次我要顽抗到底,他不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或者挂一树黄手绢或者在我宿舍楼下弹个吉他长啸我的名字我是不会理他了,曲子我都替他想好了,那些花儿要我怎么忘了她晴天她的睫毛秋天的海,累死小样的活该!
  后记: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也有个愿望,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苏有朋那首《背包》的情形,那是在我初二的时候,公元一九九六年一个礼拜天下午,我带着随身听,在音像店买了一个苏有朋的磁带,然后和爸妈去舅舅家吃饭。吃饭的时候,我一个人戴着耳塞如痴如醉地听着苏有朋用清纯稚嫩的声音唱出“我那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我那驮着岁月的背包,我的青春梦里,落花知多少……”,激动时,我叫表妹一起欣赏,她听后,非要坚持说苏有朋的声音是童音,一怒下我又和她火拼了几个回合。
  时光就是这么一转眼就过了很多年,而我,就这样静静地穿过了我风花雪月的年少。
  我曾开玩笑说过,我有博爱的胸襟,因为我暗恋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每一届班花,同时被班花暗恋。
  不过很多人说,我只同意前半句。
  说起来挺不好意思,我读书的动力一直有两个,一是为了告诉家人特别是父母舅舅舅妈,我还是一个优秀的人;另一个原因是,就像孔雀开屏是为了吸引雌孔雀,我努力学习也是为了吸引班花。
  实践证明,这个动力还很不错,我就是这样一路杀进重点中学杀进重点大学杀到研究生。
  我最幸运的是生命中一直有着很多花儿开着,而我,也正在努力成长成一棵玉树。
  我是个纯理科学生。
  初中的时候,班主任是个文科毕业的老师,所以理科好文科差的学生一直受到迫害。
  我就是其中一个,不过那个时候我一直有个奇怪的比喻,我认为,文科理科就像金庸小说《笑傲江湖》里华山派的气宗和剑宗一样。
  那时候,每当我被打击被迫害的时候,我就不停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文科是气宗,理科是剑宗,我是令狐冲,因为练了剑宗的独孤九剑,所以受到班主任岳不群的迫害。所以不要紧,总有一天我会发挥出独孤九剑的惊人威力。
  真是一些奇怪的想法。
  到高中,班主任变成一个理科出身的老师,早读课都强迫我们读牛顿三大定律和化学方程式。
  偏偏那个时候,我又爱上了文科。
  不过因为我数理化成绩太好了,小学六年级时我夺得过全国小学数学竞赛一等奖,后来就被打上一个标签,百分百理科材料。所以每次遇到文科班的同学时,我总是叹气说,唉,其实我也挺想去念文科的(因为文科MM多),不过她们甩都不甩我一下,全当我在说梦话。
  于是只好继续努力解那些层出不穷的方程组,同时心里念着“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来安慰自己。
  现在还记得高三那段淋漓尽致挑灯看剑的岁月,我不仅要把自己的功课学好,还要给像我表妹一样蛋白质的班花解答各种古怪的问题。
  不过高考跟我开了个玩笑,我平均成绩145的数学只得了109。
  然后就是大学,拿奖学金考高分这种体力活就不用多说了,除了考试,我还有很多乐趣。
  我喜欢坐在图书馆里看稀奇古怪的书,每次去图书馆就想象自己背着把锄头去图书馆挖掘一个又一个深藏在古老书里面美丽的故事。
  我也喜欢在冬天周末的晚上,去中楼206看电影,现在我仍然记得我在那儿看的第一部电影是《夏日的么么茶》。
  我还喜欢一个人在黄昏的时候去爬岳麓山,然后站在山顶上,看湘江北去,看橘子洲头,看日落西山,看万山红遍,还有树木葱葱的湖南大学校园。
  还有足球。
  我的大学和足球是分不开的。
  锐哥、肖萧、海江,还有很多很多的队友,在球场上,我们像小孩子一样疯狂奔跑,我们四个有个外号——“奔四”。
  我最喜欢在足球场上飞翔。
  不知道力学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新生杯我们过关斩将杀入八强,最后却非常搞笑地因为我们自己的队员摆了两个乌龙失败了,那时候,别人问我们比分,我们总是说,我们队进了三个球,不过一比二输了。然后看着别人莫名其妙,自己心里痛并快乐着。
  不知道软件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在北校区的足协杯上,我们一路高歌杀入决赛,却和会计学院战成平局,最后点球惜败,留下一个不小的遗憾,记得是谁酒后的豪言“他妈的我从第八到第二都拿过,就是没拿冠军”……
  不知道力学2000足球队的同学是否还记得毕业的那个夏天,我们都舍不得离开,我们都像小孩子一样任性地做着一切想做的事情,喝酒,踢球,向暗恋的女生表白,记得在一个个炎热的中午,我们依然狂飙在球场上,那是我们最有激情的写真……
  我想,生命就像一场足球赛,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静静积蓄力量,寻觅机会,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我们要全力以赴把球打进。
  开始写《穿过》是在我来到岳麓山后第四次狗尾巴花飞的时候。
  那时候,我刚刚保研成功,先是在长沙一个公司打工,然后去了上海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
  在上海工作时,我还不忘每天去学校的论坛履行我版主公务员的义务。我总是把论坛比作一个森林,里面有着各种参天巨树和无数飞鸟。
  我先是把《穿过》发在本校的论坛上,得到很多朋友的鼓励和加油,写到后来,我干脆去公司辞了职,然后去南京、苏州很多地方旅行了一遍,最后回到学校的机房里,一个字一个字书写我的故事。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闯入了天涯BBS,在我的比喻里,那是一片比我曾经栖息的森林更广袤更神秘的原始森林。于是我开始浪迹天涯,这个词语让我感觉又浪漫又悲壮,也有点好玩。
  天涯里有很多好朋友,他们一直支持着我,不论我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并且用这样青涩的文笔。提香、烂笔杆儿、七七,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支持着我看着我一步步努力下去。
  后来来到新浪,这里有着更多好玩的朋友,和他们在一起一定能够感受到一个词语叫做开心。
  有养了一条肥肥帅帅叫做兜兜的狗的飞鱼,她说她是兜兜的妈咪,而且还一定要我做兜兜的干爹;还有每天勤奋给我盖楼的抽烟只抽520,有一次,我甜蜜地问,你盖那么高干吗?她一句话没把我气死——“盖高些要盖成世贸大厦那么高好让本·拉登把你丫给炸了”;还有一个给我寄棒棒糖的可爱MM,她才二十岁,可她非要坚持叫我“小家伙”……当然,还有沈笑帅哥和秀秀姐^_^。太多了,估计写下来又是一部长篇。
  有时候下午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坐在电脑前翻帖子,心里美美地幻想着:这是我种下的一棵美好的树,上面记载了很多飞鸟飞过的痕迹。
  写完《穿过》的最后一个字,我感到特别欣喜,马上打了个手机给我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我心里调皮地想说:妈,我生了,我终于生了啊!
  可是太过后现代,我怕我妈接受不了,只好作罢,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好,《穿过》就像我的孩子,和我妈当年生我一样,怀胎十月,呱呱落地。
  今年过年的时候,我会拉着《穿过》回家,然后要它叫我妈奶奶。其实我妈想当奶奶已经很久了。
  很久以前,我一直有个期待,期待某一天我身边出现一个奇迹,出现一个传奇,出现一个人,他把我写进他的生命,写进他的故事,而他会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给我看他那本写着我们故事的书,那本记载着我们落花流水的岁月的书。
  那样,我肯定会感到极端的幸福,甚至眩晕,不是为了午后炫目的阳光,而是那本小小的书,我会用很多个这样的下午,坐在风景最好的地方,一页页地细细品味往昔的一点一滴,看我在这个故事里是怎样的一个角色,看我在别人的生命里留下了怎样的痕迹。
  可我等了二十二年,生命里还没出现这个人,所以,我不打算等下去,我打算成为我身边的人中的那个“他”……
  于是有了这本小说。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只是想为每一句美丽的歌词写一篇美丽的小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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