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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逆光的伤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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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操场上跑了三圈。不一会儿我就已经气喘吁吁,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了。抬头望了望前方,尹明明和柳亚男正并肩向前。他俩仿佛有使不完的劲似的,反而越跑越快,我暗暗叫苦。等到第四圈的时候,我的腿无论如何也不听使唤了,就势一屁股瘫在了地上。
  柳亚男看我倒下后,顽强的意志力也似乎受到不同程度的动摇。紧接着,她也慢慢停下了脚步。我冲她吹了个口哨。她缓缓的走到我的面前,弯下腰,两手支撑着前面的膝盖,喘起了粗气。微微隆起的胸脯有节奏的一起一伏,令人心驰神往。顺着她雪白而性感的脖颈,我的视野开始由表及里的向更深处蔓延开来……
  “喂,你还挺的住吗?”柳亚男好象觉察到什么。
  “还行,就象祖国的人民币汇率一样坚挺。”我咽了一口唾液。
  “真的吗?”
  “假的。”
  “你说话挺幽默的。”
  “你是指我给尹明明的儿子起名字那件小事儿吗?”我问。
  “你还好意思说,我只是感觉而已!”
  “看来你还是没有认识到我的优点,我们以后需要多沟通沟通。”
  “为什么啊?”她愣了愣。
  “就当做是无产阶级人民大团结的需要吧!”我说。
  她“咯咯”的笑了,然后用手抚了一下散落到耳边的发际。中午温暖的阳光斜洒下来,在她的脸庞边缘映射了一个美丽的光晕。简直美极了。
  我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下面的尘土。这时候,尹明明已经拼死跑完了五圈,胜利的摘取了男女混合三人长跑比赛中的头牌。他伸着长脖子,像长颈鹿一样向我们这边望眼欲穿。我猜测这小子一定是想在柳亚男面前炫耀一番,以博取美人儿的芳心,最后成功抱得美人儿归了。
  不觉熬到中午,训练结束了。我们唱着嘹亮的军歌,大步流星地向二号食堂奔去。
  解散的时候,我开始无意识的东张西望,后来我发觉我是在寻找柳亚男。可惜人太多,衣服太雷同,在茫茫人海中,我的柳亚男最终没有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我有些沮丧。
  是不是在此时此刻,她也在周围的某个角落,寻找她的我呢?曾经从书上得知,当你在无意识的时候想起某个异性时,那就证明你已经对她有点儿意思了。
  你们说,这是真的吗?我亲爱的朋友!
  在食堂吃了两个小馒头,喝了碗小米稀饭,我就回到了宿舍。那会儿,其他的舍友都还没有回来。我躺在床上,点了根“中南海”。这种北方的白色过滤嘴抽起来有点呛,价钱还不便宜。
  这时,隔壁宿舍的高阳笑嬉嬉地走了过来。我看他一脸放荡的淫笑,就知道没什么好事儿。
  “咋了?我的高阳哥哥。”我问。
  “想……想找你帮个小忙。”高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
  “说吧,都是亲兄弟亲哥们的,有什么事情尽管开口。”我很豪爽的说。
  高阳用锐利的目光扫了一下宿舍四周,然后神秘地从怀里摸出一个信封来,上面用透明胶带密封的滴水不漏,中心还贴了个醒目的“心”字。
  看到这些,我忽然怀念起初中那会儿写给女生的小资情书。那时,我和一个远房的表哥住在一起。表哥上高中,平时也没什么业余爱好,就是喜欢背诵一些名人写的情书。也许是受他的熏陶,我早熟了。初二那年,我就爱上了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但却羞于表白。于是表哥就开始帮我写情书,他写的第一封就是,“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这封情书投出以后,石沉大海。表哥认为这封情书拍马屁拍的过了些,接着又手写了第二封不同风格的情书,“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但这次,还是没有能达到什么效果。表哥郁闷极了,他推测说,估计那个女生是个石女,如此强劲的情书竟然没有把她给灭了。多年之后,那个女孩成了我好朋友的女朋友,有一次我在酒后问她,那年我给你写了两封信,你难道真的就一丁点儿反应也没有?女孩听后惊讶的说,你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当时什么也没看懂,不过我对你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当然,你们现在都知道,以上的两封情书一封是沈从文写的,另一封是林觉民写的。不过当时我真的孤陋寡闻,对表哥盲目崇拜了许久。后来,我也试着自己写了一封,尽管错别字连篇,但我还是郑重地把它交给了另外一个女孩。不料这个女孩又把它交给了班主任。班主任看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地朗读了一遍。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马上死去。
  而此刻,高阳或许正拿着一封类似的情书。他小心翼翼地递给我,但当我准备伸手去接的那一瞬间,他又动如脱兔地缩了回去,转而很敏捷地闪到门外,他竖起他那小毛驴一般的招风耳,仔细听了听周围的动静,在发现没有什么异常后,他才十分郑重的交给我。
  “你不是认识柳亚男吗?帮我把这个交给她。”高阳终于露出了老狐狸尾巴。
  “我……我只不过是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一提到柳亚男,我发现自己也变得口吃起来。
  “上午你们不是还在一起吗?”高阳不依不饶地说。
  “哦,这个嘛,那是因为……”我撇撇嘴,无奈地说,“算了,我帮你搞定吧。”
  “那就太谢谢你了。”高阳兴奋的像乡政府干部一样握着我的手,说,“等你好消息,我先告辞了啊。”
  我点点头,强颜欢笑地说了声“再见”,可心里却是心潮起伏。真没想到高阳这小子的速度会这样快,才开学第一天,这泡MM的进攻号角就已经吹响了。试想,再过一段时间,在校园里,当成双入对的小情人们忽然牵手拥抱接吻爱抚出现在我面前时,或许我还是一大傻逼梦中人呢?高阳和柳亚男走在一起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想到这儿,我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一会儿,几个家伙都回来了。梁一嬉皮笑脸地对我说:“马可,今天气色不错啊!”
  “唉,别提了,累的腿杆子都快断了!”我说。
  “吃了葡萄还说酸,哥们,知足吧。”
  “扯淡,我跟柳亚男什么都没有。”
  “瞧瞧,我们还没提人家,你就自己招认了。”
  “那小妞挺不错的,别亏待了人家。”梁一马上又补了一枪。
  “是啊,挺清纯漂亮的一女孩。”张志超随后插了一句。
  我有口难辩,索性就一声不吭了。其实我心里美滋滋的。难道我真的动心了?
  我扔给梁一一根“中南海”,接着自己又点了一根。整个宿舍就我们俩是抽烟的瘾君子,我对抽烟给大家带来的危害表示自责和内疚,但我也很庆幸有梁一这个铁杆烟友,这不但加深了我们彼此间的友谊,而且缓解了我的某些忧虑。譬如,至少在引起宿舍大火后,将不会是由我孤独一人来面对各种严厉的指责和惩罚了。
  中午,我们都没睡觉。梁一咧着大嘴巴,在床上给我们灌输色情思想。他说自己十五岁那年就告别处男了。对于这个海口,我们深信不疑,并暗地艳羡不已。相形见绌之下,作为老处男的我除了在自尊心遭受强烈打击外,就是产生了一个告别处男的念头,并且愈演愈烈。因此,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每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妹妹从我身边姗姗而过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这个可怕的念头。当然,在无数个有弯弯月亮的晚上,我也曾考虑过找个街边发廊或者偏僻小旅馆之类的风月之地,再从中物色个头梳两小麻花辫身穿清纯学生装口说四六级英语的风尘女子。等到那时,我就会对她说,来吧,姑娘,我自费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你吧!
  下午,一系列训练又纷至沓来。吃一堑,长一智,这次我们一路小跑,早早来到了操场,在微微吹起的暖风中,我又看到了站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柳亚男。
  我看着你,因为你很美丽。你看着我,因为我看着你。双眼对视,电石火花砰撞的那一刹那,一种前所未有的或清新或凝重或迷幻或写实的异样感觉立即充溢了我无绪的内心,它们像绳子一样交织在一起,盘旋,纠缠,萦绕,乱了。我这是怎么了?我不停地问自己,这是爱情的力量吗?
  休息的时候,我想起高阳托付给我的那封情书,摸摸贴身口袋,它还安静的躺在那里,只不过是在训练过程中,经过我淋漓汗水的渗透浸泡,它好象已经变软了,手感好的话可以用来代替卫生纸了。
  我转过身,内疚地望了一眼身后可怜兮兮的高阳。这小子正在用期待而殷切地目光看着我,我顿时感到了身上的千斤重担,拍拍胸脯向他示意,哥们,别着急,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我又望了望远处的柳亚男。此时此刻,她正微微倾斜着身子,左手掐腰,右手拿着白色小手帕在耳边悠然自得地扇着。旁边的小教官用略带色情的眼光偷窥着她,他的口水疤瘌差点儿就流淌出来了。我真他妈的替他感到悲哀。
  大约五点半左右,军训在一片欢呼雀跃中草草收场。这次,我的眼睛早早像导弹的定位系统一样锁定了目标。等到解散的那一刻,我第一时间跑到了柳亚男面前。而始作俑者高阳同学却像个贼似的,悄悄地溜走了。
  “嗨,柳亚男!”我叫住她说。
  “是你呀,有事吗?”她疑惑的问道。
  “一起吃饭吗?”我忽然灵机一动,睁着期盼的双眼说。
  “不……不了。我爸今晚要来给我送饭。”柳亚男有点儿不知所措的拒绝了我。
  “也好,那下次吧。代我向柳叔叔问好。”
  “嗯,谢谢!”
  “哦,对了,还有件事儿……”我忽然想起高阳的那封情书,连忙把它掏出来递过去,说,“这是别人要我转交给你的。”“什么东西?”柳亚男不安的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不知道,你看看不就知道了。”我上前一步,把情书塞到她手里。在我的手指接触到她柔软肌肤的那一霎那,我的心头一阵激荡。她似乎也感觉到了,手也在颤抖。
  我故作镇静地说:“好了,我走了。改天再联系吧。”
  “嗯,再见!”
  我转身走了,消失在浩浩荡荡的奔向食堂餐饮业的大军中。
  食堂里,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在这个饮食业繁荣的大时代背后,我深刻的体会到计划生育政策的任重而道远。近门口的废水桶已经溢满了残羹剩水,上面漂浮着不注意节食而撑死的苍蝇尸骨。
  我看到了嘉乐,他正在向一个贴有牛肉拉面字样的方向张望。
  嘉乐是我高中时候的同学,也是我比较铁的死党。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不过,我学的是计算机科学,专科,学费四千八;他学的是汉语言文学,本科,学费两千三。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想当年,这小子还经常抄袭我的作业呢。
  顺着那个方向,我看了一群饥肠挂肚的人,还有一碗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
  令我惊讶的是,除了焦急等待的一群学生外,就只有一个女服务员。看不清样子,大概有四十几岁的年纪。只见她来来回回的给学生端面,忙碌不停,从不停歇。值得提醒你们的是,拉面都是滚烫沸腾的,而她却是赤手的,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我不敢相信那是怎样一双劳动人民的手,难道那就是岁月流逝,青春不返的一个见证吗?我没有继续联想下去,我怕我又要忍不住想我妈了。
  “看什么呢?”我从侧旁拍了一下发呆的嘉乐。
  他愣了一下,说:“没什么,走,找个位置吃饭去!”
  我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最右边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孤独的小女生。她正把头埋在碗里,安静的扒着大碗烩面。
  “看那边,挺文静的一女孩。”我用眼睛暗示嘉乐。
  “呵呵,走,咱们就坐她旁边,正好没人。”说完,他一个箭步冲过去,生怕半路再杀出个程咬金之类大煞风景的人物。
  我俩要了两瓶金星王啤酒,三盘小菜,一个番茄鸡蛋汤,两碗大米饭。
  女孩抬起头瞥了我们一眼,又把头埋进碗里。她那可爱的小马辫随着扒饭的节奏,骄傲的一摇一摆的。我和嘉乐相视一笑,就开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忽然间,我感觉脚底好象踩住了什么东西,弯腰一看,一本《志摩的诗》正躺在那儿。
  我拾起书,发现徐志摩的黑白大头照已经被我的脚蹂躏的面目全非了。特别是他那象征文雅博学的圆形透明眼镜,如今却变成了深沉忧郁的墨镜,一个文质彬彬、才华横溢的青年书生转眼间就变成了街头拉二胡卖艺的无业盲青年。从白昼到黑夜,从学者到艺人,一切都可能发现在那一瞬间。
  我转向小马辫,小心翼翼地问:“同学,这是你的书吗?”
  “哎呀,坏了,怎么会变成这样呢?”小马辫惊呼,作痛心疾首状。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你的书会跑到我的脚下。”我尴尬的咧了咧嘴。
  “唉,算了,没事儿,只是书皮脏了些,回去用水清洗下。”小马辫有点儿无奈,但又表现的很大度。
  “你也喜欢徐志摩吗?”嘉乐的瞳孔放光,他的脸差点儿就越过我这个障碍物伸向她那边了。我突然感觉这小子颇像我姥姥家那只总想偷食的谗嘴大白鹅。
  小马辫轻描淡写的瞥了一眼还算有点儿帅的嘉乐,肩头微微颤抖了一下。没等她把嘴巴打开,嘉乐又接了一句,“我很喜欢徐志摩的浪漫唯美风格,我八岁就已经开始背他的诗了。”
  “哦,是吗?”小马辫眨了眨眼睛。
  “那当然了,我高中和他是同学,那时候他已经收藏了不少的正版徐志摩,还包括孤本。”我在一旁,信誓旦旦的说。之后我就想,八岁的一个小屁孩就已经开始背名家的情诗了,真够聪明的。其实我并没有怀疑嘉乐这句话的真实性,相反,我竟然想不起自己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了,也许那会儿我还在因背不会唐诗八百首而郁闷着呢!我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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